腐败问题是古今中外社会发展的顽疾,其危害巨大,严重影响国家的社会经济顺利发展。下面是整理的反腐倡廉优秀文章(最新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这充满机遇与挑战的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是加强党风建设的重中之重,这就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该认真自觉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约束实施细则》等廉政制度。目前,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现状总体来说是好的,我们已经确立了一个好的反腐倡廉大环境,有很多人都能做到自节自律、兢兢业业、克己奉公。但是,有些人在执行制度的时候并不能一切均以制度为准绳,还有些人趁着某些制度并不是很完善,钻空子、找漏洞,千方百计地谋取个人利益。他们并不是不懂法,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私欲,这样的人虽说只是少数,但恰恰是这些极少数人的做法败坏了我们的党风,使得广大群众为之痛恨,他们的行为为我们所不齿。但是我们有没有静下心来好好想想这其中的原因呢?就自己粗浅的认识来谈谈对廉政建设的一点看法:这就是如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必须适应党的先进性建设,必须在指导思想、基本思路、理论建设、主要内容、方式手段、法规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上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具备应有的先进性:
一、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力度
胡锦涛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党章规定的各项纪律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而最首要、最核心的就是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反腐倡廉的最基本任务就是要贯彻执行党章,按照党章的要求,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贯彻执行党的章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和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的实现。坚定不移地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贯彻党章的基本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直接的体现。反腐倡廉工作必须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入手,研究各阶层群众的利益诉求,妥善处理群众利益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理论联系实际,将反腐倡廉工作贯彻到工作中去
理论源于实践,我党几十年的反腐倡廉工作实践创造和积累了完整的理论体系,这套理论又有效地指导了工作实践。当前,反腐倡廉进入了一个不断创新、不断发展的时代,需要我们总结和探索规律,进一步构建科学而先进的理论体系,指导实践。理论的活力源于创新,理论的先进性在于创新,理论的发展就是创新。构建先进的反腐倡廉理论,应该在三个方面坚持创新:第一、总结党的反腐倡廉实践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认真总结我党八十多年建党历史和反腐倡廉实践,对各个阶段和历史时期的经验、教训加以概括、提炼,上升为理论,形成完整的、具有自身特色的反腐倡廉理论体系。第二、借鉴国际反腐倡廉经验丰富理论体系。认真研究当前国际上各个政党及团体反腐倡廉的作法,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丰富我们的反腐倡廉理论,构建开放的、与国际接轨的理论体系。第三、研究趋势探索规律创新理论体系。努力适应党的建设的新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构建具有指导性、实践性和规律性的理论体系。在工作中,筑牢反腐防线,吸取他人的教训,坚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时刻为自己敲醒警钟。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然而真正品尝了其中的滋味,那后悔可就晚亦。所以,强化自律意识、构筑廉洁从政的警示防线是对每个党员干部的考验。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使少数腐败分子有机可乘,这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注目的一个焦点,在与时俱进的今天,我们有能力、有办法来铲除腐败的根源,党的十六大召开,已经把反腐倡廉工作的力度加大,并达到了标本兼治的目的。
三、必须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创新,需要每个人认真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从思想上树立反对腐败、提倡廉洁的思想。首先,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用自己的行动做好无声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反腐倡廉建设,既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也是促进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保证,从根本上提高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带动身边的普通队员。其次,要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开展组织协调,主动牵头、善于协调,在“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方面,应充分发展民主,用发展民主来防治腐败。最后,通过建立健全党和国家的各项民主制度,真正落实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充分发挥他们在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反腐倡廉工作需要完善廉政建设制度,将责任、压力、措施进一步到位,这需要我们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不断改善工作作风。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从思想上树立反对腐败、提倡廉洁的思想,以进步的思想来指导我们的行动,这项工作一定会取得成绩,让我们携手共进,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中努力践行三个代表,让廉政之风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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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廉则政清,政清则国兴。对于有着8500多万名党员、在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既关乎党自身的先进性、纯洁性,也关系国运兴衰、人民福祉。只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我们党才能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更好地肩负起团结带领亿万人民实现中国梦的历史使命。
“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直面问题、直指要害,既彰显党中央对腐败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又作出出重拳、下猛药、用重典的强有力部署。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重要讲话,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稳扎稳打,不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一定能不断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需要利剑高悬、警钟长鸣。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党长期执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手里的权力大,面对的诱惑多。形形色色的腐败现象背后,都有权钱交易的魅影和以权谋私的黑手。而权力姓公,一丝一毫也不允许私用。触碰这条红线,必须受到惩罚。一年来,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构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群众无不拍手称快。警钟长鸣才能防微杜渐,重拳出击才能以儆效尤。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强化“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警示作用,就能在党员干部思想上筑起一道“不敢腐”的红色警戒线。
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表明,滋生腐败的土壤还存在,制度建设必须跟上。从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到强化制约,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从强化监督,改进和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以及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到强化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到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守土有责。中央的一系列部署凸显以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思路,把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落实体现到各项改革举措中,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只有让制度建设适应反腐形势,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保障改革健康顺利推进。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纪律必须全面加强。组织纪律是党战斗力的源泉,也是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保障。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就是要有从我做起的高度自觉,决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坚决贯彻纪律面前不搞特殊、没有例外的原则,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加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增强党性,始终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自觉坚持党性原则,强化组织意识,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组织纪律,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能否正视腐败现象,有效革除腐败的沉疴顽疾,标志着一个党是否具有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免疫力、战斗力。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败在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力量和智慧集中到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中去,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我们必将打赢这场兴亡攸关的攻坚战、持久战。
自古贪官易做,清官难为。古时有互相斗富的石崇与王恺、卖国求荣的秦桧、残害忠良的严嵩;今有贪污受贿的__、玩忽职守的陈希同、被处死刑的陈铭……这些“大名显赫”的贪官污吏,无一不是文才横溢、能力非凡,却都被利益、权利这些虚幻缥缈的物质所迷惑,以致走上了遗臭万年、违法犯罪这条不归路。
“廉”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礼、义、廉、耻”被看成国之四维。“廉”主要是指人对待财物应具有的正确态度,所谓“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也就是要求不取不义之财,不贪不义之利。
把这种义利观贯彻到公共权力的行使中,就是廉洁从政——“廉政”。所谓廉政文化,是指关于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观念以及在其指导、影响下的廉政组织、体制、机制、社会风气和相关的制度,是人们关于廉政的知识、信仰、规范、价值观念和与之相适应的行为方式、社会评价的总和,是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有机结合。
廉政文化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是党和人民群众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对有关廉政的内容、形式等达成的共识。社会主义廉政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和谐社会目标的有效手段,也是促进机关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制度反腐”是我们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而且成效显著,因为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进一步发挥制度在防治腐败中的作用,需要形成一个讲究诚信、崇尚廉洁、尊重法制的社会环境。
一种文化滋养一种制度,任何一种制度都有与之相匹配的文化,先进的制度背后必然有一套先进的文化。在加强制度建设时,需要注意其背后的文化支撑。没有文化支撑,有些制度不一定能制定出来,即使制定出来了也很难落实下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一些廉政制度执行起来相对比较困难,如公务员接受礼品登记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等,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文化基础,人们的思想观念还没转变过来。因此,在强调廉政制度重要性的同时,不能迷信“制度万能”,认为只要创建或引进了某些廉政制度就可以一劳永逸。
廉政制度一旦文化化,就会像一只无形的手,以一种无形但又强有力的力量,把人们的行为拉入符合制度规范的轨道。这种力量不是外在的,而是发自内心的,是一种自觉自愿的力量。可见,如果将廉政制度文化化,廉政制度所发挥的作用将是非常巨大的。这是反腐倡廉建设走向深入的具体体现,更是廉政文化建设实现突破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