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自律证明【最新3篇】

廉洁自律 篇1

廉洁自律,从我做起

爸爸曾经给我讲过这样一个故事:古时候,一个管理库房的差吏偷了一枚铜钱,县令将他判了死刑,有的人认为判重了。这位县令说:一日一铜,千日千铜;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听后,我很有感触:廉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自古至今影响着人们的道德行为,对于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树立,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廉洁要从平时做起,从自己做起。

作为小学生,要认识社会的真善美,培养“诚实守信、勤俭节约、自律自强”的廉洁品质。同时,要做家庭的廉政督察员,做廉洁文化的学习者。通过阅读敬廉洁的故事<>,学习清廉正直人物的先进事迹,树立“以贪为耻,以廉为荣”的道德观念、培养健康向上的理想信念、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我曾听一个叔叔说过,有一位阿姨在一次回家的路上,她捡到了一条很粗的金链子,其实是骗子设下的陷阱。骗子走过来对阿姨说:“这条链子见者有份,我也看见了,我们把它分了,怎么样?”那位阿姨因为当时贪心,便答应了:“怎么分个法?”骗子见阿姨上当了,心里暗暗高兴,得意洋洋地说:“你把你脖子上的那金链子给我,这个大的归你,再给我500块。”贪心的阿姨一下子就爽快地答应了。回到家,阿姨的老公见他送给阿姨金链不见了,问道:“你的金链呢?”“我把它换了,换成了这条大的,你看!”阿姨把换回来的金链拿给了叔叔看,叔叔一看,说:“你真傻,被人骗了还不知道,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这条是假的!”“啊!!我还给了他500块钱呢!”阿姨叫到。叔叔一副伤心的样子,长叹了一声,说道:“算了,就当买个教训吧。”这件事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不能有私心和杂念、爱贪图便宜,否则就会被上当受骗,就跟这位阿姨一样,因为一时贪心,而换来一个沉重的教训。

廉洁从我做起,重在行动。作为一名小学生,要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廉洁教育的各项活动,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遵守法律、尊重规则、诚实守信、抑制诱惑,认真矫正自己的不健康意识或不廉洁思想,让廉洁意识变成日常生活中的自觉行为。没有爱的世界,就好像荒凉的沙漠。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我们小学生要多做一些力所能及、为社会献爱心的活动,关爱他人,助人为乐。正所谓:帮助别人,快乐自己。就说我们这次四川汶川大地震吧,自从地震发生后,中国各界的人士都纷纷捐款,甚至是外国的朋友,都献出了自己的一份爱心,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虽然,地震震垮了我们的家园,但震不了我们13亿中华人民的心!这,就是爱的奉献。雷锋叔叔说:“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服务中去。”我们从小就要树立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的观念。热爱公益事业,扶贫济困,无私奉献,互相关心,培养天下为公的道德情怀,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不但要廉洁从我做起,还要发挥小手牵大手的作用,带动家庭、周围、社会共同廉洁从事。在校园、家庭、社会上主动担当起廉洁义务宣传员、监督员的角色,将廉洁从校园到家庭、到社会,争取更多的人积极参与,共同营造全社会尊廉、爱廉、崇廉的良好氛围。

让我们不但要廉洁从我做起,还要发挥小手牵大手的作用,营造全社会讲廉洁、重廉洁、守廉洁的良好风气,推动社会健康、文明的发展进步。祖国的未来在我们的脚下延伸,我们要尊荣弃耻、廉洁自律,在学校里当一个好学生,在社会上当一个好公民,为人民服务,为祖国效劳,做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的接班人!

廉洁自律情况的证明 篇2

关于***同志廉洁自律情况的证明

***同志能够认真学习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从严格要求自己,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经济工作纪律。带头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身修养,自觉抵御不良思潮的侵蚀,清正廉洁,作风正派。

自该同志到办公室工作以来,没有反映该同志问题的信访件,也没有单位和个人向办公室党组反应***同志有任何问题。

****办公室

20**年**月**日

廉洁自律 篇3

*****有限公司

廉洁自律制度

为贯彻集团公司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实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公司廉政建设,特对公司员工的廉洁自律作如下规定:

一、不准收受供货、施工等业务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必须及时说明并上交集团办公室。

二、不准接受可能对严格执行公司制度规定有影响的礼物馈赠和宴请,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必须及时说明并上交集团办公室。

三、不准在供货、维修、施工等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票据。

四、不准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中介费、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

五、不准在工程招、投标中徇私舞弊。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坚持集体研究和公开监督制度。

六、未经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不准个人私自作出承诺。

七、不准用公款支付个人名义的宴请。不准违反接待规定进行公关接待和业务接待。

八、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损害公司利益,提供任何便利与优惠条件。

九、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司财物。

201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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