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经济适用房是要符合条件才能申请的,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最新3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是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是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实行由地方政府行政划拨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按保微利的原则确定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申请经济适用房办证条件
一、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薄→发证
二、提交材料
1、申请人递交申请表时,需验所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相应的复印件一套。无身份证的小孩需提交户口本复印件;
2、提供家庭成员的收入
(1)有单位的出具工资表本人当页的复印件,需加盖财务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退休人员工资发在存折上,需验存折,提交近三个月工资发放页的复印件。
(2)无单位的',由居委会出具收入证明,下岗失业人员需提交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3、住房情况
(1)三人以上(含三人)住房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无房(租房)的,但户口本、身份证上有住址的需提交户口本、身份证住址房屋的产权证及复印件。
(3)住所为单位集体宿舍或单位公房的,需出具能够证明产权是住所产权单位的材料及证明 ;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单身的提供单位和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或离婚证及复印件一份;
6、危房鉴定证明、拆迁协议及复印件;
7、外地迁入新乡前为城镇户口的,须提供原迁出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没有参加过房改房或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证明。
三、注意事项
购房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房屋登记工作人员确认、公证或经有关单位证明的委托书。
四、自受理登记后30个工作日办理。
领证时需提交领证人身份证及受理通知单,委托他人领证的需出具委托书。
申请人持以下3种证件(夫妇双方的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夫妇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材料;现住房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并领取购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经审核(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审核,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再递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并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签署公示意见;
申请人向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递交区房委办签署公示意见后的申请表;
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准,并确认限购面积,然后向申请人开具《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
申请人持《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选择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1.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五城区(包括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的;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