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书可以让我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我爱读书,我愿与书为伴!下面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读书的文章(最新6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沉浸于书香之中,我看到青翠妩媚的山峦,在温润的春雨掩映下,尽显平淡天真,犹如三岛由一般叫人捉摸不透;我听到美妙的琴声,时而激扬,时而舒缓,令人心境跌宕起伏,一如海明威出众的文采,屠格涅夫的字字韵律;我嗅到了梅兰袭人的清香,仿如林语堂的儒雅高贵,泰戈尔的清新淡泊。置身书香,听展开的声色画卷,心中是无限欣慰喜悦,这好似中国的水墨画,一管羊毫便走湿绚丽风景,而耐人寻味的却是那盈盈袖间隽永的墨香。
有人说“书是阶梯,书是船只,书是良药,书是营养,书是教师,书是智慧,书是教师,书是遗训,忠告和命令。”
我是个爱书的人,所以身边都不会缺少书籍的陪伴,空闲之余,那出一两本书消遣消遣,又给我增添了不少的乐趣。
我们的祖先以他们的智慧创造了许多奇迹,在中国这个拥有几千年文化底蕴的泱泱大国,他们运用双手开拓出一片又一片的广阔天空。无可否认祖先们的想象是宽阔的,这一步步的发展无疑是祖辈们智慧的结晶。我们从《史记》中明白中国的四大发明;从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得知中草药的妙用。我们从祖辈们留下的文化遗迹中汲取做人处事的道理和许多宝贵经验。
杜甫诗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意思是说:一个人只要他读的书多了他的文章也就自然而然写得好了。的确如此,我认为要真正写出好文章,尽肯能的多读些书籍是十分重要的。这是因为一切书籍或文章都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当然读书也就是认识生活,获得知识的主要途径之一。并且多读些书,尤其是大师们的作品,还能够学习起优秀语言和写作技巧,这对于我们的写作无疑都是十分有益的。
读一本好书,犹如一位好老师,教你为人处事的道理,洗礼你的心灵。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中国古代就有“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等读书谨言。也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说法,虽然观点过“左”,但是还是肯定了读书的重要性。
没有书籍就没有人类文明的传承和延续,更不会有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对于一个人来说,读书学习与提高个人修养之间的关系十分重要。
读书可以明志。很多一代伟人和成功人士都是通过读书,找到了人生的目标和追求,培养坚韧的毅力和品质,朝着目标不断前进。
读书可以明理。在我们成长过程中如果缺少了书籍,不可能懂得更多做人做事的道理,也不会有今天我们这个遵从礼仪为先、道德至上的社会。
读书可以明情。书中有人类万般大情大爱、儿女情肠,有的缠绵悱恻,有的义薄云天,有的母爱情深,有的逐名逐利,让我们领略到人间的冷暖与世事的繁华沧桑,从而以积极的心态面对人生。
我喜欢在午后读书,那时有温暖的阳光,心情自然最舒畅。书架上,杂志、作文、散文集、小说集甚至是连环漫画,都是我作乐的工具。
我非常享受读书的时光,这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当我们被社会的快节奏生活迷惘了方向时,静下来,冲一杯咖啡,读一读书,你又会重新找回生活的方向。每当我考试失利或心情低落时,我都会拿起书来,那浓浓的墨香又带给我莫大的快乐!
行千里路,读万卷书。只有见识多,看得多,学习多,你才能增长智慧,才能站在肩膀上看得更远!只有不断学习,不断进取,才能增加底蕴,才能使自己不落后于这个时代!
书,给我们一个精神家园,丰富我们的内心世界,让我们的心灵飞翔!像鸟儿一样展翅高飞!
又是一个安静的午后,咖啡,浓墨陪伴着我,我惬意地享受着这温暖的阳光……
现在的节日好比雨后春笋,层出不穷。多了,我就懒得记,也记不住。
刚上网看,才知道每年4月23日就是“世界读书日”,它还是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和英国作家莎士比亚的辞世纪念日。
其实,对于一个爱读书的人来说,有没有“世界读书日”都无所谓。反正,饭每天总是要吃的,书每天总是要读的……感觉中,在书的世界漫游宛如自己的灵魂在散步。有时,即便一张市民小报,也能驱走暂时的郁闷,甚至还能从中偶尔读到自己让眼神为之一亮的短文;有时,一本流行杂志,也能让消磨打发许多无聊的时光,尽管它像快餐一样,很难让人记得它曾经的韵味,但下次无所事事的时候,我照读不误。
英国科学家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他的这些分析,的确精辟而透彻。但是,我认为如果阅读过分重视它的理性,就会丧失许多乐趣。像我,书读得杂,精读或者粗览,全凭自己的喜好,游山玩水般悠闲,倒是逐渐提升了自己的鉴赏能力。
我一直认为,读书应该拒绝功利。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我也看看一些名著经典。尽管年轻的时候也走马观花地读过,那时主要是为了应付函授考试,读不下去的时候也“硬着头皮”去读,以至于有时感到阅读像患病后打针吃药一般,有快感,但更多的是痛楚。如果别人告诉你:无论读什么名著都是愉快的精神享受,那绝对是自欺欺人。我如今阅读名著一般尽量放慢速度,一边阅读,一边思考,收获倒是比原来丰厚多了。一般说来,中国的小说比外国的更适合中国人的阅读习惯,因为故事情节更紧凑。但,一些外国大师级作家那细腻高超的场景描摹能力以及洞察入微的文字叙述技巧,却不得不让你为之叹服。譬如莫泊桑,譬如莎士比亚,譬如列夫·托尔斯泰等,他们的语言技巧就值得读者不断琢磨品味,慢慢地,羊脂球们,哈姆雷特们,安娜·卡列尼娜们就会走进你的内心,给你灵魂深深的触动和震撼。
像现在,多一个“世界读书日”,我倒喜欢。只是,如今的书价高得有些离谱,我买得少。更多的时候,我选择了“网”上阅读,也算对自己的小小补偿吧。
读书的益处,人人耳熟能详。然而,知道读书好,不读的却大有人在。为何?答曰:书太多了。“乱花渐欲迷人眼”,人们迷失了方向!就像于丹教授在《论语心得》中讲到的:现在我们苦恼的不是没有选择,而是能选择的东西太多了,以至于让我们无法选择了。于是干脆不选了,泡在电视里、网络中去打发时光,书本就被束之高阁了。
当今世界,视听媒体众多,通过读书来获取知识,是不是会落伍呢?肯定不会。书与其他媒体相比,益处是独特的:其一,读书能让人静心。读好书、好文章时,能使人暂时抛却内心的浮躁,给人一种脱离尘世喧嚣的超脱感。闲暇时刻,一卷在手,私心杂念全无,物我两忘,尽情畅游在书中,与书中的人物同呼吸,共患难,同喜共悲,心灵会获得充分的快慰和满足。其二,读书更能启思增智,愉悦身心。读书,实际上是人的心灵和古今中外一切民族的伟大智慧相结合的过程。古人云:“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里处处精彩不断,时时给人以启迪。其精彩之处可细细琢磨、反复品味,灵感来时,豁然开朗,顿悟书之“真谛”。每逢此时,身心俱畅,可谓乐此不疲。夜晚一旦停电,则秉烛夜读,红袖添香,比起“更持红烛赏残花”又是别有一番情趣。其三,书籍携带方便,随时随地皆可读。而其他媒体却没有这样方便,离开了电,一切成空,搞得你束手无策。再者,其他媒体容易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留下印象的甚少,还往往被广告充斥,浪费时间,效率并不高。
书出版后,内容文字也就会固定下来,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死书”。而读书的乐趣也恰恰是把死书读活,正如“于无声处听惊雷”。
那如何把死书读活呢?这的确要下番工夫:首先,要喜爱读书。“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喜爱读书,才会“立志读尽天下书”,才能用心读书,把死书读活。其次,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书。书籍数不胜数,不加选择逐一去读,即使人能活百年,且只读经典、名著,穷其一生也是难以读尽的。因此,我们要学会选择。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书,才会沉下心来去欣赏品味,才会沉浸其中而不自觉。譬如孔子读《易经》能“韦编三绝”。当然,鲁迅先生的“随便翻翻”,常人说的“开卷有益”等,皆意在倡导多读书,以便日后“厚积薄发”。再次,讲究读书的方法。朱熹说:读书有三到,即心到、眼到、口到。其意甚明。但“三到”之中,心到最要紧,心思既然到了,眼和口自然就到了。我觉得,如能再加上“手到”则更全面,“不动笔墨不读书”嘛!这既符合现代科学的认知规律,也吻合了“我听过了,我记不清了;我看过了,我忘记了;我做过了,我就记住了”的说法。另外,读书要思考。“学而不思则罔”,“熟读深思子自知”等都强调了思考的重要性。当然,读书之法甚多,如:泛读、精读、细读、批注等;还有如陶公者“好读书,不求甚解”,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然而那种为消遣,为打发时间而读的书,虽也略有收获,其实已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读书了。最后,要学以致用,这才是关键。古人做学问讲究“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读书也是一样,“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读书者,若善于结合实际去理解体会,并活学活用,则可谓识得书中“三味”了。读书是为了用,而不是为读书而读书,让自己成为“书橱”。周总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除去志向远大之意外,不也是在强调读书的作用吗?
此外,不同的人读同一本书,会有不同的收获,正如“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甚至同一人在不同的时间、境遇中去读同一本书,前后的感悟也不一致。这不也是把死书读活了吗?
总之,书犹如一杯茶,细细品味,才能悟得其雅韵与清香;书恰似一坛陈年窖酒,愈久愈浓,品来也更感滴滴醇厚绵长。读书吧,这是一种明智的选择,也是一种永不落伍的选择!
“书!伟大的书!伟大的漫画书!”小时候,我经常说这句话。
小时候,我最早看到的书是漫画书,什么《加菲猫》、《蜡笔小新》、《哆啦A梦》等等。我几乎是只看画不看字。那时我认识的字也不多,又有些漫画内容不能光靠图画来表达。所以,后来我看起了《老夫子》那样画多字少的漫画,因为那样看起来不费脑,而且内容也很有趣。所以,这些漫画一直陪伴我上小学。小学一到二年级时,我妈妈买了《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这两本书的内容深深地吸引我。书中的人物很生动,内容有幽默的、悬疑的、恐怖的……但结局总是美好的。到了三年级,由于写作的需要,我看起了能帮助写作的书——故事小说。其中《淘气包马小跳》和《冒险小虎队》是我最喜欢的两个系列。那各种各样的人物、故事,让我的作文大有长进。
在三年级升四年级期间,还发生过一个读书故事——不,应该说是事件。在接近期末考试时,我们班上“刮”起了一阵“借书风”,许多同学带来了自己心爱的图书和其他同学互相交换着看。我带了一本《冒险小虎队》和班上的一位同学换了一本不同的《冒险小虎队》来看。他的那本书我一个周末就看完了,而他呢,居然说不小心弄丢了。我正要发火,他马上抢着说:“对不起啦,我会赔你一本的。”“好吧,要快点。”我说。可他一天拖一天,直到快考试了,他才肯告诉我原因。“我妈不给我带课外书来学校,”他说,“怕影响期末考试的成绩。”看来他只能下学期赔我了。
就这样,我等了整整一个暑假。我每天睡觉前都回忆那本书中的内容,可是不到一个月,我就开始怀疑我心中的内容是否正确。开学第一天,我迫不及待,不过那位同学也并没有食言,但是他拿来了一本崭新的书,和我原来的那本一模一样,但并不是原先那本。一拿到书,我迫不及待地把这本书读了一遍,感到很愉快,也感到有点陌生,书中的内容和我心中想的不大一样,我却对读书有了新的体会。
是啊!温故而知新。一本书你不管读过多少遍,但下一次读时,肯定会知道新的东西,懂得新的道理。
我很热爱阅读。
突然想起,我真正拥有的第一本名著是莱曼·弗兰克·鲍姆的《绿野仙踪》,在其中,无论是那个穿着破旧褪色蓝衣服渴望脑子的“僵尸先生”稻草人,还是那个容易生锈想要鲜活生命的铁人樵夫,还有那个巨大却胆小如鼠想变勇敢的野兽狮子,当然忘不了那个热爱朋友思念家人的小女孩多萝西。无一不将我的眼睛擦亮,带我进入一个绚丽多彩的世界。
从此,我那对阅读,对那一个个全新世界的好奇心,就像不小心泼翻在纸上的墨,想收拾都来不及,一发不可收拾。
书中的人物都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令我悠然轻快,不自觉的脱落了忧伤。就像那句话:“让阅读代替所有忧,让阅读代替所有愁,此时无声胜有声。”
紧接着各形各色,各式各样的小伙伴们闯进了我的世界,我的生命。
《绿山墙的安妮》中想象丰富、性格直率的安妮;《汤姆·索亚历险记》中聪明、调皮捣蛋的鬼精灵汤姆;《茶花女》中善良无私、文雅端庄的玛格丽特;《边城》中温柔清纯、清澈透明的翠翠;《傲慢与偏见》中聪明机智、伶牙俐齿的伊丽莎白;《巴黎圣母院》中虽丑陋但拥有真善美的钟楼怪人卡西莫多;《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顽强勇敢的钢铁战士保尔。
我喜欢摘抄书中美好的句子,在摘抄时,夏季冗长的风声和宛转悠长的蝉鸣,突然不会再喧嚣,静悄悄的像怕惊扰了我进入另一个世界。捧在手心,轻声读上一遍,高兴的好像这美妙的句子是我创造的一般。已经坚持了五六年,这对我这个不会坚持的人来说实属不易,很久很久以前说过要记日记,可现在一看连年份都是不一样的。
升到初三,看课外书的时间就被压缩压缩再压缩了,这样看来,其实摘抄句子记笔记也许是想在现在定格住某个时光吧,夕阳透过玻璃窗,浸出一片暖暖的橙色,洒在泛着微黄的书页上,桌椅的影子被拉的长长的,与书中的角色同步,它笑的时候我笑得比它大声,它哭的时候我比它难过的更真切,它振奋的时候我也跟着鼓足干劲。
可是忘记阅读是很难的一件事不是么?就像人用惯了右手一样,阅读是件很自然的事。
我喜爱阅读,因为它让我变得快乐。
柔和的阳光,和熙的暖风,带着轻松的心情,坚持着自己的坚持,喜欢着自己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