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未必;九分耕耘,会有收获,一定。下面是整理的广东最新中考改革通用3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变化一
考试时间较往年推迟一周
今年我市中考的考试时间为6月26日
变化二
烈士子女优待加分调至30分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中,几类考生可给予加分录取(每生只照顾分值的一项)。其中,烈士子女等加分较往年有增加。
(1)烈士(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人民警察等)子女加分由20分调至30分。
(2)驻“三类地区”、西藏自治区和“二类岛”以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加分由20分调至30分。
(3)“因公牺牲及残疾军人(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受到表彰奖励(个人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军人的子女加分由10分调至20分。
(4)公安英模(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分由10分调至20分。
变化三
明年起往届生不可报考市直公立高中
从2022年起,我市以往届生(包括已经毕业和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毕业考试者,或已读完初三第一学期无故停学半年再返校复读者)身份报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不可报考清远市直公立高中学校;不可报考清新区第一中学、广州大学附属中学英德实验学校和英德中学;不可参加市直公立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不列入华师附中招录推荐名单。
据悉,今年中考的报考时间为3月22日至4月2日,考生凭登陆清远市中考报名系统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今年继续使用省考试院命制的中考试题,成绩采用原始分的形式公布。计分科目各科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英语含听力30分),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各100分,历史40分,地理、生物学各30分(历史、地理、生物学卷面满分各为100分),体育70分,总分为830分。
至28日,较2019年及以前中考固定时间推迟一周。
1、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计分科目包括哪些?
答: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关于“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外,至少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4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鼓励将6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的要求,按照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则,我市录取计分科目采用“4+4”模式,即语文、数学、英语(含英语听说)、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等8个科目作为录取计分科目。与现行中考政策相比,增加了历史科目,体现了历史学科基础性作用,加强与我省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的有效衔接。
2、问:考试对象包括哪些?
答:考试对象为2021—2023年我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和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的返穗生、往届生。
3、问:考试内容范围是什么?
答: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7~9年级)科学确定各学科考试命题内容。试题要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注重体现学生的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和实践能力。进一步增强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和创新性,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问:合考不合卷如何安排?
答:《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穗教规字〔2018〕8号)规定,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科目考试实行“合考不合卷”。合考的两个学科安排在同一场次依次进行考试,试卷分开收发,两科考试中间安排15分钟时间收发试卷,期间考生原则上不得离开考场。
5、问:各科试卷结构有什么特点和变化?
答:语文学科试卷结构整体稳定,分为积累与运用、阅读与鉴赏、写作与表达三部分,增设了附加题,鼓励学生多读书,以合理的方式适当拉开语文试题的区分度。数学学科题型题量保持不变,单项选择题、填空题分值不变,解答题分值减少。英语学科听说考试部分题型题量保持不变,笔试部分有所调整,写作板块的单词拼写改为语篇填词,部分题型的题量随着考试时长缩短略有减少。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的题型均为单项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题量与考试时长相适应,其中非选择题均为阅读材料、回答问题的命题方式。物理、化学学科的单项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题量均比以往有所减少,保证学生有充足的答题时间,需要注意的是非选择题都是综合性试题,每道题中各个设问或会采用不同题型。
6、问:考试结果怎样呈现和使用?
答: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等录取计分科目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用于初中毕业与学历认定的录取计分科目考试成绩,长期有效。用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录取计分科目考试成绩,应届生当届有效,非应届生当年有效。
7、问:初中学校应该怎么做?
答:学校要严格落实课程方案、课程标准、课程计划,坚持五育并举,引导教师深入理解学科特点、知识结构、思想方法,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上好每一堂课。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加强师资配备及实验室、计算机室、教学器材等方面的条件保障,补足实验辅助人员,做好实验仪器、材料配备,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语文学科应特别重视设置情境、提出任务,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语言、运用语言,帮助学生在真实的语言交际环境中进行表达,做到学用结合,发展学生的语言能力,此外需要加强统编版教材名著阅读的落实。
数学学科的题量不变,客观题分值不变,解答题分值减少。应以课程标准为依据,用好教材,确保客观题得分,重视培养学生数学思维,避免陷入“套路”训练。适当关注高考的题目导向的变化以及新的高中课程标准,注意初高中衔接,加强数学的应用性。
英语学科要注重在语言学习过程中渗透对学生正确价值观的引领。夯实语音、词汇、语法等语言基础知识,学习语篇知识,发展学生对文本的理解、阐释、分析、推断、评价、创造等维度的思维能力。要特别重视加大课内外高质量的语言输入,加强阅读训练。
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教学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用好国家统编教材,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科大概念为核心使教学内容结构化,以主题为引领使教学内容情境化;对标学业质量评价标准,突出学以致用能力的培养,避免因全闭卷考试而加重学生记忆负担。
历史学科应深刻理解课程标准,用好统编教材,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和价值判断,注重引导学生在掌握中外历史基本知识的基础上加深对历史的理解,提高学生的历史阅读能力和历史思维能力。
物理学科依据课程标准命题,教师要正确理解课程标准,用好教材,善用、精用教材中的素材,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观察和体验中多代入物理视角,乐于探究生活中的物理学原理。加强信息获取与整理、批判性思维、实验探究、运用物理学科术语表达等能力的培养,在平常教学中落实实验操作技能。
化学学科应重视培养和维持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加强化学基本观念和学科思维方式的养成,分散化学语言学习的负担和压力,多让学生进实验室,保证课程标准规定的八个基础实验所涉及的基本操作过关。
8、问:学生应该怎么做?
答:学生要认真上好全部科目的每一节课,除了掌握扎实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更要注重学科思维的养成,善于将书本中学到的知识和方法运用到真实复杂的问题解决中。在各个科目的学习中都要加强阅读,提高信息处理和书面表达能力。关注社会生活、时政热点和科技发展,将学科学习与生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对待物理、化学等科目的实验操作练习,勤动脑多动手,提高科学探究能力。
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积极发展素质教育,加强创新人才培养,推动解决教育领域存在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待,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规则程序,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坚持合理导向,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坚持因地制宜,发挥深圳创新精神,积极探索人才培养选拔方式。
(二)改革目标。到2021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以及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用于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继续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备考负担。
1、考试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7-9年级)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达到合格要求,确保初中教育基本质量。
2、考试内容。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7-9年级),科学确定各学科命题内容,提高命题质量。试题应当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增强基础性和综合性,着重考核学生掌握学科基础知识的宽度和广度,试题的整体难度适当,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杜绝偏题、怪题;增强应用性,注重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加探究性和开放性试题的比例,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将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纳入考试范围。推进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改革,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3、考试方式。各科考试结合学科特点,以笔试为主,探索面试、口试、实践考察、实验操作和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应用计算机进行考试。
4、考试组织。
(1)八年级下学期,全市统一组织生物、地理两门科目的文化考试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
(2)九年级下学期,全市统一组织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七门科目的文化考试,物理、化学两门科目的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考试。
(3)物理、化学、生物三门科目的实验操作考试,外语听说考试,体育考试单独组织实施。
(4)信息技术、音乐和美术科目由全市统一组织命题,各区(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5、成绩呈现。考试成绩采用分数、等级两种方式呈现。单科等级根据单科原始分确定,等级设定以及各等级划定比例为:A+(5%)、A(20%)、B+(25%)、B(25%)、C+(20%)、C(5%)。
(二)规范综合素质表现评价。学校应当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粤教基﹝2018﹞10号)等文件要求,通过客观记录初中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个性特长和突出表现,为学生毕业和升学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1、科学确定评价内容。根据初中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依托“深圳市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建立完善的《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档案》,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实践创新五个重要观测点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表现进行评价。将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音乐和美术等没有作为录取计分科目的学科,在综合素质表现评价中予以体现。
2、完善评价程序和办法。依据“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涵盖写实记录、评语评价和重要观测点计分评价的学生综合素质表现等级评价模式。在学生个人重要或者典型活动的写实记录、收集审核的事实证明材料的基础上,结合五个重要观测点,在每学期末对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进行计分评价;评语评价包括学生自我陈述、家长和教师综合性评语。毕业时综合学生初中阶段的过程性评价,形成五个方面的评价等级。
3、提高评价结果的运用水平。通过信息平台,形成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电子档案,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服务。市、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检查学校使用信息平台,学校应当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档案(含电子档案),实现信息化管理。
(三)改革招生录取模式。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新生开始实施。
1、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计分科目。计分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
2、计分科目与分值。中考满分610分(见附件1),其中包括: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00分;外语满分100分;物理、化学合卷满分120分;历史、道德与法治合卷满分12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50分。
3、其他招生录取重要参考依据
(1)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等级用于划定招生学校录取标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自主招生学校应当将综合素质表现评价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条件。
(2)生物、地理合卷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见附件2)不计入录取总分,以等级呈现成绩,其中生物、地理合卷考试等级划定比例与其它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一致,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分“合格”和“待合格”两个等级。各高中阶段学校可以根据办学特色申请设定生物、地理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录取等级要求,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4、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注册入学机制,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加大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办学情况、教育成果等方面的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全面了解职业教育,引导学生发现职业乐趣,感受职业教育特色与魅力,增强招生吸引力。合理引导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努力促进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积极做好面向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含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试点院校招生工作,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打通职业教育“中职升本科”成长通道,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四)加强考试招生管理。健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管理制度,保障考试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确保考试安全和考试公平、诚信考试。
1、做好招生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根据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以及区域学校布局合理、学校规模和班额适宜等原则科学核定招生计划、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2、推进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改革。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比例不低于50%,指标生安排单独批次录取,指标生名额的分配范围与各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一致,分配原则以各初中学校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数占全市中考考生数的比例确定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各初中学校所获指标生计划没有完成的自动失效。各试点高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
3、完善自主招生政策。高中阶段学校取得自主招生名额应当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的规定执行,其中公办普高自主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年该校招生计划的10%,用于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招生方案须提前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支持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等进行自主招生,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自主招生考生培养跟踪机制,学校每年10月向市教育局报告自主招生学生的培养情况。对自主招生培养工作成效差,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市教育局将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批评。
4、稳步取消直升生招生。自2018年起,控制直升生比例不超过10%,2019年直升生比例不超过5%,2020年全面取消直升生。
5、严格规范加分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中考加分,本市不另行增加任何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6、规范招生管理。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利用中介机构非法招生,严禁招生乱收费和有偿招生,严禁“生源保护”和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7、强化监督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标准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表现评价、体育平时成绩考核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完善申诉受理、诚信档案和责任追究等机制,严肃查处各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
8、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完善随迁子女在本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升学的政策,通过信息技术手段,“一站式”审核居住证、社保、学籍等信息,方便随迁子女报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本市中考中招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本市中考中招改革的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组织专项督查,对纪律执行不严,打折扣、搞变通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给予处理;对夸大宣传、肆意炒作、违规办学的培训机构严肃处理。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应当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相关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正确导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克服唯分数论。严禁以中考成绩对各初中学校进行排名,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中考成绩为标准奖惩校长、教师,坚决刹住炒作“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初中学校排名”等不良风气。
(二)深化教学改革。各学校应当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道德与法治、理化生实验操作、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课时,严禁随意增加课程难度,严禁随意加快教学进度。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要主动转变人才培养观念,着力提高课堂效率,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
(三)提升保障能力。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建立和完善命题组织保障和审查制度,建立命题人员库,加强命题队伍的培养和培训,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高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严格执行试卷命题、印制、运送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
(四)制定配套方案。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粤教基﹝2018﹞10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配套实施办法。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中考中招改革总体部署,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和细则,确保改革推进平稳有序,政策措施落实。
(五)做好宣传引导。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做好本市中考中招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等惠民政策的宣传,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