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工作方案的人需要有高瞻远瞩的眼光,深思熟虑的判断。在一个项目被提出时,我们需要先准备多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你知道写工作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优秀8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仍然是20xx年全局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根据省局的工作部署,今年要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双七项制度的落实情况,通过全面推进制度建设,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同时为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深入规范和整顿全市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今年将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清理、三项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统一思想,结合当地食品市场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一、以食品质量监管制度落实为重点,规范提高食品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意识。
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把制度建设和落实放在首位。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行“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市场巡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及应急处置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食品经营企业信息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七项制度建设。各基层工商分局(所)要在今年5月底将上述七项制度全部上墙公示,并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细化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对七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要建册存档,认真登记录入各项工作内容。尤其对食品经营企业信息分类工作要严格按照分类条件登记备案,并根据分类级别区分管理。各地消保部门要制定详实的工作计划,加强对基层工商分局(所)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同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加强自身管理的基础上,要积极协助食品经营主体全面推进企业自律七项制度建设,即“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货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食品退市制度”。今年省局要求将食品经营自律七项制度要向农村、向所有食品经营场所推进。下半年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主要就是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七项自律制度落实情况,因此各地要尽早进入情况,做好提前量,务必将此项工作抓实抓牢。此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地区要在今年6月中旬前基本完成对各类食品经营场所的制度上墙公示工作,为下半年的自律制度建设专项执法检查打好基础。各地要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七项自律制度,不要提困难,找客观原因,对不按时限完成上述工作的,市局将在全系统给予通报批评。
二、针对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按照省局20xx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的要求,今年将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清理、三项专项执法检查。
(一)1—6月,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规范工作,重点解决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不规范不合法的问题。
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登记注册机关分别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有效性依法审核和清理与规范,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在今后登记注册中严格坚持先证后照,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基层工商分局(所)负责对本辖区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者逐户进行排查,对持照依法生产经营的,按户登记相关事项,实行一户一卡,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档案,并输入计算机实行网络化管理。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对违法经营的依法查处。各级登记注册机关对清理规范后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情况,采取通过计算机网络或书面文书等方式逐级反馈给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基层工商分局(所),为基层工商分局(所)对食品经济户口管理和日常监管提供有利条件。基层工商分局(所)要在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排查和逐户登记的基础上,统计汇总相关资料,逐级上报。
各地对本地区清理规范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并对数据资料进行认真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并对清理规范工作的情况和好经验、好做法及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和上报市局消保科。
(二)2—6月,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
1、第一阶段,组织排查阶段(3月中旬前)。各地要结合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农村市场专项执法行动情况),根据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以及日常市场监管所掌握的情况,对辖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研究确定重点整治的区域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要把在食品经营主体资格、食品质量、食品经营行为等方面问题突出的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社区确定为重点区域,于3月14日前上报市局消保科。
2、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3月中旬—5月份)。各地在执法检查中要以“六查六看”为基本内容,针对已确定的重点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彻底予以治理。对无照经营的,要坚决依法取缔;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对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要采取边整治边规范的方法,注重从制度上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出现前清后乱现象。同时,按照市局党组的要求,决定在集中整治阶段开展两项专项整治行动。具体部署如下:
(1)4月1日至4月15日开展一次清除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俗称白色饭盒)专项整治行动。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主要原材料聚苯乙烯是一种致癌物质,使用过程中超过65℃以上可产生致癌性极强的有毒化合物二恶英,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各地要对此项整治行动高
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组织实施,主管局长要亲临一线指挥落实,各基层工商分局(所)要对各自辖区内所有饭店,盒饭销售点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发现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一律没收销毁。严查本辖区内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来源,对生产加工窝点和批发销售商要依法从严处理。
(2)5月10日至5月25日,开展一次清理加工销售伪造、冒用他人包装标识熟食制品的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有些农贸市场经销熟食的个体业户和部分熟食加工店随意伪造、冒用他人包装标识,滥用在自己加工销售的熟食制品上,误导和欺诈消费者。因此各地要组织精干力量对所有农贸市场熟食销售点和其他熟食加工店进行逐户检查,检查发现上述问题要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公示曝光。
每次专项整治行动结束5日内,各地要将整治情况上报市局消保科。为防止上述违法行为反弹,各地要加强督导,各基层工商分局(所)做好市场巡查工作,做到长效监管。
3、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6月份)。各地依据整治目标,组织力量对确定的重点区域进行对照检查,重点查看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对已经解决的,制定巩固措施;对没有解决的,制定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对专项执法检查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市局消保科。
(三)7—11月,开展经营者七项自律制度建设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问题。
1、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7月份)。采取入户走访、发放调查表等方法,向各类食品经营场所和广大食品经营者宣传开展自律制度建设专项检查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在此基础上以基层工商分局(所)为主,督促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各地要将入户走访情况和经营者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登记并作为开展对照检查的依据。
2、第二阶段,检查规范阶段(8—10月份)。要逐户检查各类食品经营者七项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的情况。要将检查情况进行完整记录,作为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的依据。要坚持边检查、边规范、边纠正,对自律制度未建立或落实不到位的经营者,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同时加大检查频次,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指导和督促其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对限期内不能改正的要依法处理,并列入重点监管名录,一旦发现其有其他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
3、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1月份)。要注意总结正反两方面典型,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示经营者自律制度建设情况。要结合创建“放心食品店”、“诚信单位”的评比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加强自律。省局将适时召开“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建设经验交流暨现场会”,市局将选择一批示范样本进行推荐。
(四)、开展重要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在“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大食品市场监管力度,对消费量大、容易出问题的食品进行重点检查,打击销售有毒有害和不合格节日食品行为,查处节日推销过期、劣质食品,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做赠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城市社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和农村集市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各地要在每次节日前两周内确定检查重点,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各基层工商分局(所)统一行动,检查结束后,相关职能部门汇总各基层工商分局(所)的检查情况,并在节日结束后5日内上报市局消保科。避免以往“几个人看一天,走几个地方”的形式检查方式,使专项整治真正取得实效。
三、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基层工商分局(所)食品安全监管行为。
各地要按照总局制定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认真落实到每个基层工商分局(所),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规范其市场监管行为,确保基层工商分局(所)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到位;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食品质量监管和监督经营者建立与落实自律制度到位;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无照经营到位;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和预警与应急处置到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一级抓一级,对基层工商分局(所)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情况和落实“五个到位”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逐所验收,确保基层工商分局(所)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逐一落到实处。尤其是市场巡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市局制定的市场巡查制度进行,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限时解决,需下架退市的食品必须在4小时内下架退市,并做好登记报县一级消保部门存档。市局将在下半年抽调各地消保科长组成检查组,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检活动。主要检查基层工商分局(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制度落实、职能发挥、经营者自律制度落实、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和食品质量状况等。并通过打分评出名次,通报全系统。
四、监管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内设职能机构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逐级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坚持自查与检查相结合,整治与规范相结合。
(二)健全责任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各地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工商部门食品安全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监督检查责任制,结合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各级领导、内设机构及基层工商分局(所)的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特别是要注重发挥各地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监管执法是否到位和是否依法行政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制度建设,扩大社会监督
各地要通过进一步加强食品市场监管制度建设、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执法监管体系;通过进一步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七项自律制度,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自律体系;通过充分发挥消协的监督和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建立健全食品市场社会监督体系。
(四)密切协作配合,狠抓检查落实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区域间、地区间、内设机构间以及与食品药品、质检、卫生、农业、公安、商务等职能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和整体优势。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注意及时总结推广,促进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回头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保各项专项执法检查取得实效。省局将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互查互检,因此各地一定要按市局的统一部署,狠抓落实,严防“留死角、出漏洞”,力争使我局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走在前列。
各县(市)区局、有关直属分局应于今年6月3日前上报上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和统计报表,于今年11月18前上报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全年统计报表。对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并视不同情况,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启动预案,严加防控,妥善处置突发问题,切实维护好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了切实做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保证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放心的双节,xx街道办事处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由于中秋、国庆期间,月饼类食品畅销、群体性聚餐频繁,是食品安全事故高发时段,为了认真做好本次专项行动,保障辖区内的食品安全,xx街道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统一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管,扎扎实实的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防止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节日食品安全。各村、社区要落实专人负责,有大型聚餐活动要提前做好安全准备工作,全面配合办事处的工作,及时上报信息
中秋、国庆是中国人民十分重视的节日,中秋是一家人团圆的日子,特别是中秋吃月饼的习俗,市面上会出现大量的月饼,而且群众性聚餐也较多,为了做好双节期间的安全工作,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节前工作会统一安排部署双节期间的各项工作,扎扎实实的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在9月23日~~10月8日期间,各村、社区要认真做好本次专项行动。
这次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整治是今年办事处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加大对食品源头的整治力度,加强对食品加工环节的整治;抓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强化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各种制售不符合标准、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增强群众的消费安全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开心的节假日。
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工具,利用板报、专栏、会议、群众性活动等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在消费环节抵制、举报、制止、打击各种假冒伪劣产品。要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首责意识,提高保障食品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出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一)从整体上对全县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质量监管,大力净化食品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
(二)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对各菜市场的整治力度,对“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地点)要依法严厉查处;对无证无照非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一律取缔;对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特别是熏蒸、浸泡过的有毒有害果蔬、水发产品等,要坚决予以查封、销毁,并对违法违规业主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对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管。要严格加工条件、卫生标准和原料质量,严格加工规程,严禁添加有毒有害物质。
(四)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宾馆、酒店、学校食堂、餐饮业、民工食堂,特别是小餐馆、个体经营门店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五)加强群众性聚餐的监管,特别是重阳节老年人聚餐要高度重视,务必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在双节期间,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办公室值班人员报告,对安全事故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可能带来的损失和危害。并及时按相关规定上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镇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我镇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我镇采取“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紧抓“生产源头、深化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个主要环节,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全面提高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
1、加强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经营。在种植养殖环节加强对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的日常监督监管,严禁在农产品中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在水产品中使用“孔雀石绿”、生猪喂养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问题,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水产品、禽畜产品生产。
2、严格规范食品加工环节。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的资格审查和规范化生产建设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次、报告一次、制止一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认真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场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肉类检验检疫规范及票证管理制度,强化对私宰肉、病死猪肉的防范监管工作,依法查处生猪私屠滥宰、注胶注水等违法行为。
3、进一步规范好市场流通秩序。开展食品销售资格审查,推进经营部门自律机制,严防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使假掺假、销售过期霉变、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4、严把食品消费环节安全关。一是规范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食品和原料要的进货渠道,做到进货有记录,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正规医院出示的健康证;二是进一步强化学校餐饮安全,对学校食堂卫生情况进行评估;三是完善集中聚餐食品留样与申报备案制,开展农村厨师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实行“五病”调离,杜绝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5、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制。农村集体聚餐必须先申报,由村场进行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并向镇食安办上报后方可开展。明确以村场主任为村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乡村医生为村食品安全联络员,负责农村聚餐申报事宜。农村流动厨师必须按期参加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6、做好食品摊贩的登记与日常督查。及时掌握本区域内的食品摊贩信息,对体检合格者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食品摊贩人员需持卡营业。以校园周边、镇村结合部为重点,以打击制假售假、无证经营、滥用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为目标,深入开展食品摊贩专项排查,取缔非持卡食品摊贩,有效净化市场环境,确保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备的监管网络。各村场、部门单位要在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自上而下、覆盖全镇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各村场、部门单位应当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活动的正常开展。
2、加强宣传教育,让食品安全深入人心。一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让食品安全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做到真正深入人心。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3、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单位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加强沟通,做到信息共享,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镇食安办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求实求稳。各单位要以镇工作方案为目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对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常抓不懈,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规范,确保工作实效。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综合监督,认真组织开展阶段性督查活动,及时掌握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状况,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在校师生的餐饮卫生安全,根据教育局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巩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促使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维护广大在校师生的餐饮卫生安全。
二、整治任务
(一)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核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对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责令其及时办理。
(三)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食用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七)严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三、整治步骤
学校食堂负责人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自查,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管理制度、清洗消毒等七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药检站人员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对各学校食堂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治工作进展进行评估,注重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负责人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扎实推进。要结合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要求,积极推动学校加大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提升各项软硬件水平,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深入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督促学校切实承担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三)认真开展全面排查。学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畅通信息渠道,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学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
一、明确工作原则与目标要求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参与,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下移监管重心,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打击力度,努力使我街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观。
1、各部门,各社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实施方案、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加强协调配合。
2、各社区食品信息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热情为消费者服务,妥善解答投诉咨询,注意收集、掌握食品信息情况,以便综合报送区食安办。
3、我办将严格按照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有关工作指示精神,加大食品安全查处力度,确保辖区食品安全工作。
二、具体措施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根本好转,监管水平有所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
首先,工作重点是以学校、街道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重点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以"中秋"、"十一"、"元旦"、"春节"等节日为重点,突出抓好肉类、酒类、月饼、糕点、儿童食品等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整治;
第三,联合工商、公安、市容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食品,加强节日食品市场监测,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健康消费,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
第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
第五、注重群众参与,建立和完善群众自治制度,让群众相互约束、自我管理和共同遵守;
第六、做好回访工作,加大食品市场监测,杜绝腐烂、变质、过期食品在市场流通。
为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特别规定》,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建立健全从种植、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乡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把全乡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重点单位,是指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畜禽、屠宰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小食杂点,以及药品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农业生产过程和农业投入品使用进行整治,着重加强地环境和农药、兽药、饲料、词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监管。强化种植全程管理,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制度。加强对种植殖生产过程中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苏红”、孔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污染监测,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禁产、禁售农药、渔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
(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各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帐制度。
(三)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实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师长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结农村、学校餐饮业管理;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四)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病列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一6月20日)各村、各单位在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摸清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经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虽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有关法律厂法规知识和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广泛发运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12月24日)
各村、各单位要全面实施各项整治措施,扎扎实实夺推进整洁治工作,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联合查处,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对群众举报和调查了解到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和大案要案线索,要认真查证,情况属实,要坚决严厉打击。
巩固成果、总结验收阶段(12月25日一12月31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集中整洁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对已立案的案件要抓紧查办,并依法查处到位,对前期查处有违法行为的单位要“回头看”,防止反弹: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食品监督管理体系。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直协调产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活动,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各村、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根据本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治任务和目标。
(二)依法办事,直协调配合。各村、各单位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制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一发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各村、各单位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按,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式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无论是牵头部门还是配合部门,都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群策群力,积极工作,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同时,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加快相关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要认真实施食品等产品的质量追溯和如回制度。
(三)扎实推进,确保落实。各村对本村的重点区域,重点案件要加强督察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同时,各村和牵连、头部门(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沟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努力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为全镇食品经营企业提供一个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镇委、镇政府决定,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列为2007年镇政府重点工作之一。现结合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会议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意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我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抓出声势,抓出实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支持”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部门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整治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
二、整治内容
(一)种植养殖环节。加大农(水)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水)产品流入市常
(二)生产加工环节。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的巡查、回访力度和频次;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三)流通环节。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狠抓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尝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实行食品准入制度,切实解决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
(四)消费环节。继续推进餐饮企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企业集体、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小餐馆、小食品店的卫生监管,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饮食摊档,防控食物中毒事件食源性疾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镇中心区、各村及其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区域。
(二)重点对象无证照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种植(养殖)户;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学校、企业集体食堂。
(三)重点品种猪肉及其肉制品、食油、酒、蔬菜、豆制品、奶制品、水产品、饮料、儿童食品等8大类食品。
四、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使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具体工作指标:
(一)全镇蔬菜农药残留抽检阳性率低于8%;全镇生猪“瘦肉精”检测率(含快速检测)不低于4.5%,生猪养殖场“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1%,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4.5%;严禁违禁药物残留的大宗水产品进入市常
(二)全镇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28类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95%以上;全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抽检合格率达80%以上,其中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85%以上;力争在年内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非法小作坊,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
(三)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禁不合格品进入市常全镇预包装食品抽检品种覆盖率达90%以上,合格率达85%以上;食品进货索证票率达90%以上。
(四)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
(五)全镇学校和企业的集体食堂监管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80%;集体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0%以上;学校食堂、餐饮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分别达到95%和70%以上,进一步减少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为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扎实推进《市20xx-20xx年食品安全行动计划》的实施,确保“五一”黄金周期间的食品安全,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五一”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xx年4月20日至5月7日
二、整治目标和工作重点
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人民和中外游客的饮食安全。
本次整治行动的重点环节是餐饮业,旅游景区、农村市尝城乡结合部是重点区域,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豆制品、方便食品、熟食(肉)制品、儿童食品、酒类及饮料是重点品种。
三、整治步骤
(一)、部署阶段(4月20日——22日)
1、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根据本地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制定“五一”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具体方案,确定整治重点(要落实到具体品种、市场和景区),明确整治的步骤、目标和各职能部门的具体任务,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阶段(4月23日—25日)
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自查。
(三)检查阶段(4月26日—30日)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统一组织,卫生、工商、质监、农业按照各自的监管环节,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
(四)巩固阶段(5月1日—7日)
对整治重点部位要严格监控,落实到具体的部门、人员,确保监管到位,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巩固整治成果。
四、部门分工
(一)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的整治。重点加强主要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古迹,特别是乡村假日游周边的宾馆、饭店、旅店等集体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对熟食制品、凉菜、冷食等品种的加工和贮存的卫生管理。对节日期间的婚宴、大型聚会活动的食品卫生要进行严格监控,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做好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
(二)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整治。节日期间,要加强对食品市场特别是旅游景区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重点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经销无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对过期食品更换包装和标签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对旅游景区景点、游客集散地区饮食企业和食品摊点的巡查力度,严查无照经营。
(三)质监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重点加强对我市的地方特色食品、方便食品、儿童食品、酒类及饮料的生产加工企业(作坊)的检查,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严肃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四)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广大商业企业,特别是旅游景区的商业企业,集中开展一次清仓查库工作。重点查进货渠道,查货源,查保质期。对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食品,要一律封存,经抽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对查出的不合格食品妥善处理。要加强定点屠宰管理,确保节日期间的肉食安全。要加强酒类市场监管,净化酒类市常
(五)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节日期间蔬菜、畜产品、水产品、果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要做好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产激素等知识的工作,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加大对高剧毒农药的销售、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规销售、使用高剧毒农药案件;同时加强动物产品检疫和产地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节日市常
(六)食安办要发挥统一协调和督导检查的作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收集汇总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综合信息,适时向社会发布。同时协调各部门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负总责,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要组织精干力量,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环节的监管到位。
(二)要加强日常监管:在重点整治餐饮业、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的同时,要做好对其他环节、产品和区域的日常监管,防止工作出现漏洞。为预防万一,相关部门要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处理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带来的损失。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搞好对口指导、抽查,并配合各区县政府做好整治工作。
(三)要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和事故上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节日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按要求及时上报,对迟报、漏报、瞒报的,要依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要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当地的主要新闻媒体公布“五一”黄金周期间的食品安全举报电话,便于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区县食安办要将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将整治工作的总结材料于5月12日前报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