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通过接收推免生、统一入学考试选拔等多种方式录取优秀考生。
2、在招生计划内,我校综合考察考生入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道德素质、以往学习成绩和创新实践能力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21年6月发放。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1、准考证: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地址: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4
联系电话:025-84303162
传真:025-84315498
Email:yjszs@mail.n
研究生院网:http://gs.n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者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其中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04)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名点安排具体见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网上报名公告。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结束后10天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方可取得考试资格。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考生所选择报考点以及所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现场确认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考生应该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1、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根据考生报考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校复试线。
2、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实验(实践)考核和综合面试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交流能力测试等,部分学院根据需要安排实验(实践)考核。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其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见我校2021年硕士招生复试公告。
4、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