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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库斯·图利乌斯·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前106年1月3日-前43年12月7日,是罗马共和国晚期的哲学家、政治家、律师、作家、雄辩家。他出生于骑士阶级的一个富裕家庭,青年投身法律和政治,其后曾担任罗马共和国的执政官;同时,因为其演说和文学作品,他被广泛地认为是古罗马最好的演说家和最好的散文作家之一。在罗马共和国晚期的政治危机中,他是共和国所代表的自由主义的忠诚辩护者,安东尼的政敌。他支持古罗马的宪制,因此也被认为是三权分立学说的古代先驱。公元前63年当选为执政官,在后三头政治联盟成立后被三头之一的政敌马克·安东尼(Marcus Antonius,公元前82年—前30年)派人杀害于Formia。
在政治、法律思想方面的代表作是《论国家》和《论法律》。认为国家是人民的事务,是人们在正义的原则和求得共同福利的合作下所结成的集体;君主、贵族和民主三种政体都是单一政体,理想的政体应是“混合政体”,即以当时罗马元老院为首的奴隶主贵族共和国。
在哲学方面的创作有《论至善和至恶》,《论神性》等,他主张综合各派的学说,因此被认为是古代折中主义最典型的代表。他是第一个将古希腊哲学术语译成拉丁文的人,对哲学的发展和哲学术语都有极大影响。
在教育方面的创作有《论演说家》等,他认为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有文化修养的雄辩家,而训练的方法是实地练习。
早在罗马帝国初期法学家兴起以前,他就系统地论证了自然法和实在法之间的关系,认为自然法代表理性、正义和神的意志,是普遍适用、永恒不变的,它在国家产生以前早已存在;实在法必须符合自然法,否则根本不配称为法律。
西塞罗是罗马最杰出的演说家、教育家,古典共和思想最优秀的代表,罗马文学黄金时代的天才作家。他的典雅的拉丁文体促进了拉丁文学的发展,从而影响了罗马以及后来欧洲的教育。
《论雄辩家》(DeOratore)是西塞罗论述教育的主要著作,发表于公元前55年。在此书中,他谈论一个演说家所必需的学问和应该具有的品格。
西塞罗天资聪慧,在很多方面都表现出来与众不同。他最早闻名于政治界,但是他不只是一名政治家,同时还是一位著名的哲学家。他在思辨方面的能力不仅使他在律师方面有所成,更使他在哲学方面站在了一个制高点上。
站的比别人高,看的也自然比别人远。他看待问题所处的高度,使得西塞罗思想在众人眼中独具魅力。这也是他有别于其他哲学家的地方。西塞罗被称为“古典共和思想”最优秀的代表之一。早年从政的经历,以及后来被放逐的遭遇作为他人生中或长或深的一笔,都使西塞罗思想得到了沉淀和升华。
西塞罗在哲学方面的成就曾经影响过一代人。但是,在古罗马后期,文化和经济都由兴盛走向衰亡的时候,西塞罗思想也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直到14世纪文艺复兴时期,西塞罗思想又渐渐复苏,重新走进学者们的视线里。可以说,西塞罗的影响在文艺复兴时代最大范围化地被扩散,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受西塞罗影响的孟德斯鸠和休谟等人后来创作出来为后人所仰慕的著作。在西塞罗的著作《论法律》中,他提到了自然法的思想,即在各种法律之上还存在着适用于所以民族的永恒的法则——自然法。他认为,自然法高于一切法律,其效力也高于一切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