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优秀7篇】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意外事件。下面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优秀7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1

为预防幼儿突发溺水事故,确保幼儿园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稳定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学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防溺水安全教育领导组:

1、组长:xxx

2、成员:xxx

二、防溺水安全教育领导组职责:

1、加强对幼儿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增强师幼的自我防范意识。

2、利用墙面、橱窗等对幼儿进行防溺水安全的教育。

3、发放“关于加强幼儿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明确责任。

4、当发生幼儿溺水时,领导小组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并报告上级,请求110、120救助。

5、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全面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演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命令,启动预案。

三、水中自救与救生一般在水中所发生之意外事件,通常由于两个原因:

1、惊恐慌张:人于身历险境时,会因紧张而导致肌肉收缩、身体僵硬,而致活动力降低。

2、体力耗竭:不断之挣扎,将体力耗尽,减少生存之机会。自救方法:发生溺水事故时,必须镇定冷静,了解自己所处环境,并利用本身浮力或身边物来自救求生。水中自救之基本原则为:保持体力,以在水中维持最长时间。为达此要求,必须缓和呼吸频率,放松肌肉,并减缓动作。水中求生之基本原则为:利用身上或身旁任何可增加浮力的物体,使身体浮在水上,以待救援。

四、防溺水知识

1、不要私自在海边河边、湖边、江边、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追赶以防滑入水中,有句俗语:有事无事江边走,难免有打湿脚的时候、严禁幼儿私自下水游泳,必须有大人的陪同并带好就生圈。

2、严禁私自外出钓鱼,因为钓鱼蹲在水边,水边的泥土、沙石长期被水浸泡,而变很松散,有些水边长年累月被水浸泡还长了一层苔藓,一踩上去就滑入水中,即使不滑入水中都有被摔伤的危险。

3、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靠近有水区域。

4、到公园划船,或乘坐船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洗手、洗脚,尤其是乘坐小船时不要摇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5、在坐船时,一旦遇到特殊情况,一定要保持镇静,听从船上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能轻率跳水。

6、如果出现有人溺水,更不要冒然下水营救。

7、遇到大风大雨、大浪或雾太大的天气,最好不要坐船,也不要在船上玩。

8、如果不慎滑落水中,应吸足气,拍打着水,大声的呼喊,岸上的人应马上呼喊大人救援,并找附近的有长树枝、竹子、草藤什么的,便于抛向落水的人抓住,如果没有大人来救援,岸上的人应一边呼喊一边马上脱掉衣服、皮带并把它们接起来抛向落水的人。

9、如果不幸溺水,当有人来救助的时候应该身体放松、让救助的人托住腰部。

10、当自己特别心爱的东西,掉入水中时不要急着去捞,而应找大人来帮忙。

五、日常管理:

1、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务落实到班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2、幼儿园组织孩子参加的春(秋)游、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等活动时,活动地点或途中有河流、湖泊的,要落实预防孩子溺水事故的相关措施。需乘坐船只的,必须严格检查船只的证照和安全性能情况,严禁超载。

3、每年暑假前,幼儿园要印发《告家长书》,通过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幼儿园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4、近一步完善幼儿的接送制度,完善幼儿的缺勤跟踪制度。

六、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1、如果孩子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学校。

2、幼儿园接到孩子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向教育局报告,必要时拨打110、120求救

3、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第一时间通知溺水者家长、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园长报告,园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七、事故处理

(一)报告程序

如果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教育局和公安部门。

(二)时间要求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应尽最快的速度报告事故。在5分钟内要向人民政府和教育局报告。

(三)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要简洁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情况。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2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关于特大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的决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规范、确保施工企业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应急救援工作能迅速有效展开,起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并尽可能消除事故,将事故对人、财产和环境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的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的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要求项目部各班组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的相应的应急救援和有效的工作措施。

本预案所指的紧急情况是指建设工程三级以上重大安全生产或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的事件。包括火灾、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实物中毒、大型机械设备倒塌等安全生产事故和特殊气候影响等突发性事件。

二、应急组织领导体系

项目部成立紧急情况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应急任务的分配合人员、应急资源设备调度,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在第一时间分别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处置过程,还应及时向上述领导,部门反馈后续情况。

组长:项目经理刘淑芬

手机:1361071XXXX

副组长:李红

组员:贾德刚、孙立群、才倩、王轩、田海兵、屈铁力。

三、应急小组的职责

项目部值班人员一旦收到紧急情况信息,应快读反应,及时准确地把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成立救援现场指挥组,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担任总指挥,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指挥组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调集相关应急小组进行处置协调工作。应急小组设置如下:

1联络组:承担现场指挥部办公室的只能,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

负责人:刘淑芬

2.现场救援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准确处置,组织疏散、排险、清障救援工作的实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由项目部生产员负责。

负责人:屈铁力

3.技术信息组:负责采集、汇总和分析紧急事件实施、相关信息,并组织专家进行综合分析及趋势预测,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提出应急工作建议,由技术员负责。

负责人:李红

4.监督组:负责对险情的发展状况进行监督,组织协调现场防控措施落实的情况,为快速有效的实施救援创造安全有序的条件,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展开和进行现场保护工作,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

负责人:王轩

5.调查取证组:对事故有关人员、目击证人和实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由安全员负责。

负责人:贾德刚

6.物资组:负责保障应急救援器材、物资、设备的供应,由材料员负责。

负责人:马成龙

7.善后处理组: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

负责人:刘淑芬

四、紧急情况的救援处理

建设工程项目发生紧急情况后,救援现场指挥部应以员工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止事故扩展及保护环境为优先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充分发挥社会救援力量,如火灾及时报告119;中毒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等,就近组织临时救援队伍,人员、物资设备施救,同时紧急调集应急专业救援队伍、物资设备和能后参与救援的队伍及物质设备进行有效施救。

五、防洪预案

当接到气象台发布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或台风时:

1.立即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对建设工程项目防洪工作进行统一指挥、调度、协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要求。

2.由联络组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安排加强班,领导带班,时刻保持与上级部门联络。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密切注观台风和风暴潮情况。

3.监督组对辖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和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巡查落实,严禁一切户外作业,落实项目应急人员及职责。

4.启动现场施救组、技术信息组、物资组并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出现险情,做到随叫随到迅速投入抢险救灾。

5.台风或汛期后,及时收集重要灾情信息,进行汇总整理,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救援预案。

六、紧急情况后的恢复和善后处理

1.根据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肃查处事故的有关负责人,使广大职工受到教育。总结经验教训,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2,要积极做好受“紧急情况”伤害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使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死者家属得到抚恤;

3.积极做好受灾员工的慰问、救济工作,切实解决受灾人员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恢复生产。

4.汛期过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对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确认合格后,方可 m.jingyou.net 恢复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3

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安保工作相关要求,确保幼儿园所自有的运载幼儿车辆的公共交通安全,确保乘车幼儿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现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提高校车运营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努力保证我园校车交通营运安全,保障师生安全,维护相关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会稳定。

二、责任分工:

1、成立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明确各成员职责

组长:对本镇校车直接实施安全管理;落实工作岗位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副组长:对校车上所涉及的组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随时抽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

校车司机: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自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校车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

随车教师:测量幼儿体温;开展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劝阻不安全行为;及时化解校车内幼儿之间的矛盾。对幼儿安全负责,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幼儿园汇报或者报警;阻止家长上校车。

办公室:及时收集上级对校车安全的要求,转达至校车管理组长;根据需要,拟订各类校车管理制度等。

三、具体应急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完成对校车灭火器、救生锤的设施配置。

3、严格要求校车相关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随时进行抽检。

(二)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

1、报警求助。校车反恐安保督察员在事故后第一时间打110报警,拨打120急救。

2、报告。校车反恐安保督察员报告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启动本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立即向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4、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或家属。

5、调查和总结。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及时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认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评估调查,并及时将总结情况报告镇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组织体系

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地方政府确定。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有关国际救援力量等。

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2.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省(区、市)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涉及多个领域、跨省级行政区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国务院安委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在上报当地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企业总部。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中央企业和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具体标准见1.3)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当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1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响应

Ⅰ级响应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4.1.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1)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国务院,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2指挥和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中央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其总部应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医疗卫生救助

事发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卫生部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事故灾难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4.7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国务院办公厅协调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4.8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4.9信息发布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发布工作。

4.10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省级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3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国务院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救援装备保障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

6.2.2应急队伍保障

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6.2.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民航、交通和铁路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2.4医疗卫生保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

6.2.5物资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

6.2.6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国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需工作经费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

6.2.7社会动员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协调调用事发地以外的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地方人民政府要为其提供各种必要保障。

6.2.8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大城市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公众信息交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

企业与所在地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6.4.2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内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6.4.3演习

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6.5监督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2.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3国际沟通与协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积极建立与国际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国际救援活动,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5

1、高空作业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1.1产生高空坠落其主要原因是思想麻痹大意,作业之前没有按以高空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1.2准备工作做得仓促,有的工作可以在地面上先来做却在高空来做,导致在高处工作时间加长消耗体力,引发坠落事故。

1.3高空作业使用的安全工具在作业前没有认真的检查。

1.4高处作业时站在箱子、木桶、铁桶不牢固的结构上工作,而引起的坠落。

1.5梯子不牢固或怕梯子时底下没有人扶梯子,梯子向后滑或向两侧倾倒而坠落。

1.6遇到大雨刮大风在高处工作,无特殊防护装置而引起的坠落事故。

2、预防高空坠落措施

2.1凡在离地3米以上的地点进行高空作业时强调作业人员应集中精力,严格按照以高空安全工作规程执行,防止发生事故。

2.2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工作进了减少高空作业。

2.3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樽的脚手架上工作,必须系好安全带,挂牢安全绳或采取其他的安全保护措施。

2.4高处作业应统一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材料应用绳栓在牢固的结构件上不可以乱放,以防坠落伤人。

2.5进行高处作业时,处有关人员外不得让其他人员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保护,防止落物伤人。

2.6不得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使用安全绳子系牢后上下吊送。防止砸伤下面的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2.7使用人字梯必须设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更不准用人拉单梯当做人字梯使用。

2.8电梯通道上门户前或机械转动部分附近使用梯子时,应有人监护,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

2.9梯子上工作要先仔细检查铝合金梯、竹梯、木梯是否坚固完整。梯子的支柱应能承受工作人员及其工具材料的重量。

3、高空坠落处理程序

3.1紧急救护的基本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受伤者,并根据受伤程度情况进行救护。

3.2个管理处离医院元的,应配备急救箱和有效的急救药品。

3.3出血必须先止血

1)伤口渗血:用消毒的纱布盖住伤口,然后进行包扎。若包扎后仍有较多的渗血可再加纱布或用布带等止血。

2)伤口出血呈喷射状或血液涌出时立即用洁净的手指压迫出血点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断,并将出血肢体抬高或举高,减少出血量。有条件的使用止血带,再就近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3.4骨折急救

1)A、肢体骨折可用夹板或木棍、竹杆等将断骨上、下方关节固定,也可利用伤员身体进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动减少疼痛,防止恶伤势化。

2)开放性骨折并伴有大出血者应先止血,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然后速送医院救治。切勿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内。

3)疑有颈椎损伤

在使伤员平躺后,用沙土袋或其他代替物放置在颈部两侧固定不动,以免引起截瘫。

4)腰椎骨折应将伤员平卧在硬平木板上,并将椎躯干及二侧下肢一同进行固定预防瘫痪。搬动时应数人合作保持平稳,不能扭曲。

3.5颅脑外伤

1)应使伤员采取平卧,保持气管畅通。若有呕吐,扶好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防窒息。

2)耳鼻有液体流出时,不要用棉花堵塞,只可轻轻拭去,以利降低颅内压力。

3)颅脑外伤病情复杂多变,禁止给予饮食,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6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值班制度

街道召开全体干部、社区书记主任节前安全教育大会,会上对春节假期的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廉政纪律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求街道每位干部、社区主任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层层负责,确保辖区稳定。会议重申了街道应急值班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和值班情况零报告制度、xxxxx首接办理制度。要求假日期间从街道领导到社区社工,街道xx余名值班人员层层落实,始终在岗在位,对于居民反映的各项工作问题采取首接负责制,当时落实、及时反馈,认真做好各项值班记录,确保辖区各种项社会生活的稳定。

二、掌握重点人头,化解不稳定因素

针对街道辖区因大面积拆迁拆违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街道综治、司法部门对辖区重点人头进行了梳理摸排,认真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排查调处,春节前对xx名重点人员进行了慰问。及时掌握和预测不稳定因素,街道综治、司法两个科室人员保持24小时待岗状态,信息畅通,发挥社区骨干队伍、党员队伍、志愿者队伍、低保志愿者队伍、信息员队伍的作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

三、排查安全隐患,确保辖区稳定

节前组织检查于家巷菜场、盐大街两侧商业街等96家单位,重点对辖区5家(液化气充装站、加油站)危险化单位的进行检查督促,全面了解企业经营、储存、运输等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杜绝违章、违规和非法运营等情况的发生。

食品安全工作:一是通过橱窗、科普画廊等载体,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正确引导群众食品安全健康消费观念,鼓励群众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举报。二是结合区、街食品安委办的通知要求,节前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以粮油蔬菜、猪肉、奶制品、儿童食品、卤菜熟食等为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节日期间人流、物流、聚餐大幅增加,街道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督促餐饮单位严把原料采购关,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抓好市容巡查,落实长效管理。

春节期间,安排烟花爆竹值班,修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要求80名保洁员对次干道、背街小巷、院落清扫保洁,增加垃圾清运频次,做到各类垃圾“日产日清”。同时,进一步加强盐东街、多伦路、花家桥、大桥南路等人流密集区域卫生保洁力度,适时延长保洁时间,确保节日环境卫生整洁。

街道xx科每天安排x名干部、xx中队x名队长值班,随时掌握街道地区的xx卫生动态。xx中队每天安排xx名队员分上午、下午、晚间x个时段,开展市容巡查,确保维护春节期间良好的市容秩序。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篇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我公司燃气使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xx市燃气管理条列》、《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适用于公司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燃气泄漏事故的应急救援。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和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燃气泄露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燃气泄露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公司燃气泄露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下,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各实体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燃气泄露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实体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燃气泄露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1.4.3条块结合,责任单位为主。燃气泄露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责任单位为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责任单位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1.4.4坚持齐抓共管、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处置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形成并不断完善公司快速反应、分级管理、部门协调、专业负责、统一指挥的应急处置机制。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公司主要燃气危险源、危险因素分析和事故类型

2.2主要燃气危险源:

2.2.1储存间(集气房)9处,液化气63瓶;民用液化气站1个,储存周转液化气99瓶;天然气管道。使用管网煤气及xx市燃气公司天然气。

2.3危险因素分析:燃气泄漏,一氧化碳中毒;燃气着火烧伤;爆炸造成物体坠落砸伤、燃气管道和储存设备设施损坏及其它二次伤害。

2.4事故类型:

2.4.1集气房,因安装紧固操作失误,造成集排气装置与瓶组供气系统的总输气管道连接不实;气瓶角阀与减压阀连接不实,造成燃气泄漏。集气房内没有使用防爆型强排风、电器设备未按规定安装,造成可燃气体浓度上升引起着火、爆炸事故。

2.4.2使用燃气未遵守操作规程,未按点燃气时要火等气的原则。使用燃气设施过程中,操作人员擅离职守,发现燃气泄露未迅速切断气源总开关,未及时采取通风措施,引起中毒、着火、爆炸事故。

2.4.3因使用燃气管道设备或管道发生故障,例如管道发生堵塞或腐蚀造成气体泄露将造成人员伤亡和正常生产,引起中毒、着火、爆炸事故。

3.应急预警体系

3.1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3.2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职 责:燃气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事故救援,向上级机关及上级领导报告事故情况;负责组织公司燃气泄露事故应急演练。

3.3事故现场指挥部

副指挥:

职 责:配合总指挥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为分管工作应急管理负责人。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学习、演练。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负责在总指挥下组织、协调进行应急处置。及时向组长汇报事故及处理情况。配合上级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3.3.1现场总指挥:

职 责:对事故现场抢险工作进行全面组织指挥,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执行总指挥命令,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和需要,有权动用公司区域一切抢险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

3.3.2事故现场指挥部下设立四个专业组(见附表5)

3.3.2.1第一组:现场救援组

成 员:保卫、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

职 责:负责组织进行人员抢救、火情扑灭,并对燃气采取可靠隔离、隔断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

3.3.2.2第二组:疏散警戒组:

成 员:保卫、安全、生产调度

职 责: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警戒或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3.3.2.3第三组:人力、物资供应组

成 员:运营部、人力资源部、物流项目部

职 责:负责救援过程中车辆、人员、临时用电等应急物资提供、设施抢修、恢复生产准备工作。

3.3.2.4第四组:后勤保障组

成员: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职责:做好事故信息的发布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Ⅰ级应急响应行动:一般事故以下级别的燃气泄露事故,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或伴有人员死亡、重伤、燃气、煤气中毒、烧伤无进一步扩大的其它事故。由公司燃气泄露应急领导小组或实业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实施。超出各实体单位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单位级、跨多个专业和部门的燃气泄露事故。需要公司处置的燃气泄露事故。

4.1.2当公司燃气泄露事故应急总指挥进行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启动,燃气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四个专业组成员及事发单位应当按照本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或实业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4.1.3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一般事故以下级别的燃气泄露事故,如事故终止,事故没有可能继续扩大的,其应急救援处置方案由各单位制定,各单位根据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公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4公司内部报告及处理程序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公司视具体情况,启动公司内部资源予以援救。

4.2公司燃气泄露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响应

4.2.1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燃气泄露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4.2.2建立与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4.2.3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4.2.4组织协调一般燃气泄露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2.5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3公司燃气泄露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四个专业组成员响应

4.3.1Ⅰ级响应时,启动并实施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公司燃气泄露事件应急总指挥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4.3.2根据发生的燃气泄露事故的类别,公司按照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4.4指挥和协调

4.4.1进入Ⅰ级响应后,公司燃气泄露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四个专业组成员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事故单位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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