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3【精选7篇】

高温津贴,是指企业单位依照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给予在高温天气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下面是整理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3【精选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绿豆汤”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篇1

需要注意的是,高温津贴并不是可发可不发的“福利”。

福建省福州市人社局曾指出,若用人单位没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属于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依法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加付赔偿金。

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如发放绿豆汤、西瓜等防暑降温食品或相关药品。

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发放防暑降温饮料为由,少发或不发高温津贴吗?

答案是否定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不发违法吗 篇2

高温津贴不发放是违反法律的。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关于高温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篇3

1、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天不低于10元。

2、企业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建立高温季节津贴制度,并通过民主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的高温季节津贴发放条件、范围及具体标准。

3、企业在发放高温季节津贴的同时,不能影响高温岗位工作劳动者的高温岗位津贴的发放,并继续做好高温季节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4、各企业,特别是从事高温作业和户外作业的行业,要制定合理的作息制度,当气温达到35℃及以上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缩短工作时间。当气温达到38℃及以上时,除涉及国计民生、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基本生活等重要行业外,工作环境不能满足极端高温条件作业的企业,可视实际情况采取暂停工作和保证休息等措施。

5、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和检查,确保高温季节保护职工健康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6、本通知下发前今年已有的高温日,定发放高温季节津贴。

多地月标准达300元 篇4

据不完全统计,28省份已公布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多地明确按月或按天发放。仅河南省规定按小时发放: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2元/小时,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1.5元/小时。

对比月标准,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广东、广西6省份打工人最开心!江西要求,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不低于300元/月;其余5省份高温津贴标准均可达300元/月。

对比日标准,陕西高温津贴“傲视群雄”,为25元/天;四川次之,为10-18元/天;广西紧随其后,为11.5-13.8元/天;湖北、福建为12元/天。

降温食品可代替高温津贴? 篇5

一些企业存在拿西瓜、绿豆汤、藿香正气水等实物替代高温津贴的现象。这样不行!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也不得替代高温津贴。

“坐办公室”有没有高温费? 篇6

除了露天工作外,企业对坐办公室或室内作业的职工,也可能需要支付高温费,当然其前提是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

有人说,企业如果安装了空调,就不需支付高温津贴了。在一般情况下可能是这样,但如确有证据表明工作场所尽管安装了空调,但是仍未将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企业仍需支付高温津贴。

根据生活常识和经验法则可知,如果工作场所未安装空调,结合上海的气候特点,很难在每年6月至9月将温度降低到33℃以下,所以当双方发生争议,应由企业对于已经采取措施将温度降低到33℃以下进行举证,否则企业将承担不利后果。

反之,如果工作场所已安装空调,一般来说可以将温度控制在33℃以下。当双方发生争议后,在一般情况下,只要企业能够举证证明工作场所已安装空调,如提供车间内部场景及室外照片,显示车间内有空调出风口,室外有空调外机等,就应由劳动者就其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进行举证,否则劳动者将承担不利后果。

有的企业工作场所面积较大,只有少量空调设备,实际难以保证劳动者所在工作区域温度降低到33℃以下,同时也未有支付高温费,有的劳动者就到上级有关部门甚至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经有关部门查实确属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劳动者也可要求企业支付高温费。

另外,对于一些具有高温性质的岗位,还有原劳动部曾经规定的高温作业工种等特殊性质的岗位,按生活经验判断,即使安装了空调,工作岗位的温度也难以降低到33℃以下。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应由企业对于已经采取措施将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进行举证,否则企业也将承担不利后果。

海南连发7个月 篇7

按发放时间,多数省份在6-9月发放高温津贴,海南、广东、广西等东南地区发放时间更长。

具体看,海南明确,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4月至10月;广东、广西明确,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10月;此外,若温度达到35℃以上,在福建的“打工人”可以从5月开始领高温津贴,但需按实际高温天数__12元/天计发,6至9月可按260元/月计。

吉林、辽宁等北方省份高温津贴发放时间较短。其中,吉林明确,发放时间为每年6-8月,辽宁则为7-9月。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