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彩礼算天价彩礼你知道吗?其实,彩礼钱只是一种形式,我们不能用它的多少来衡量我们之间的感情。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多少彩礼算天价彩礼【6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解决天价彩礼之困,既要解决实际问题,又要促进观念更新;既不能“一刀切”否认彩礼风俗的传统功能,也要挤出受攀比、“怕吃亏”等心理影响而产生的“水分”,让彩礼回归本源、回归质朴,回归农村家庭可以承受的正常范围。
近日笔者与老乡聊天,谈及其儿子结婚所需花销,老乡吐出一肚子苦水:“彩礼30万元,房子、车子、金首饰另外算,加起来至少50万元。这还只是一个儿子的结婚开销。”据老乡反映,如此超出一般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结婚花销,在当地很普遍。如果拿不出20至30万元的彩礼,青年男子就很难讨到媳妇。并且近些年来,当地彩礼金额还呈上升趋势。
一直以来,农村地区的天价彩礼广受诟病,青年苦恼婚娶,家庭债台高筑。有时因为彩礼价格谈不拢,双方家庭结怨,挑战着农村社会的公序良俗与和谐稳定,令人扼腕痛惜。事实上,针对天价彩礼引发的一系列问题,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都在探索解决之道。村规民约上墙,红白理事会等开始发挥作用,还出现了嫁女少要乃至不要彩礼的典型。不过也要承认,一些地方的天价彩礼等陈规陋习还是“涛声依旧”,抓一抓好一阵,放一放又反弹回潮甚至愈演愈烈。天价彩礼的顽固性,与其植根的社会土壤密切关联。
首先不能否认的是,从传统视角来看,彩礼的存在具有一定的社会功能与合理性。一方面,它是双方确定婚姻关系的见证、互相吐露情感的媒介;另一方面,在从夫居的传统习俗背景下,彩礼是对女方家庭的一种公平补偿和经济保障。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变迁,彩礼原初的功能意涵呈现逐渐消解之势,转而被婚姻市场竞价、攀比心理助推等因素影响裹挟。彩礼“一路飙升”的背后,既有结构性的社会客观因素,也有社会观念与心理等主观因素。
过去长期以来,受“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影响,农村地区有着较为明显的男孩生育偏好。加上上世纪80年代以来生育政策的叠加影响,加剧了农村地区家庭对新生儿的性别选择。随着时间推移,农村地区适婚男女比例的结构性失衡也就显现出来,适婚青年“男多女少”的状况客观存在。同时,囿于“男高女低”的传统婚配模式,女方往往更倾向嫁入经济条件、社会资源等方面比其原生家庭积淀更为深厚的男方家庭。婚配选择的结构性失衡,导致“城市剩女”与“农村光棍”现象并存,也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地区,尤其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边远乡村中,适婚男性之间的竞争压力。既然“女子不愁嫁”,女方家庭在彩礼问题上的“议价”资本显然更胜一筹,助推了彩礼价格高企。此外,在一些农村地区的婚介市场,还存在媒人哄抬彩礼价格从中牟利的乱象,这更为天价彩礼“高烧不退”雪上加霜。
除了婚姻市场竞价使然,攀比、“怕吃亏”等心理与观念,又进一步固化甚至助涨了天价彩礼。笔者听到的村民普遍想法包括: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不多要点彩礼,将来的养老钱能保障么?既然女子要得多也不愁嫁,为啥不趁机“捞一笔”?其他人家都是高彩礼,我家少要岂不吃哑巴亏,遭人笑话?如果彩礼要得低,女儿将来会不会缺乏经济保障,或因为“便宜”而不受重视?……凡此种种,十分现实又浸透些许冰冷与无奈,于情于理似乎都具有一定合理性。这给找到解决天价彩礼的突破口,带来不小思想观念方面的阻碍。
那么,面对天价彩礼,我们真的束手无策么?笔者以为,也不必悲观。天价彩礼固然有其思想观念的顽固性和绕不开的现实根源,但其所引发的“结婚难”“因婚致贫”等民生问题亟待解决,百姓“苦天价彩礼已久而求易俗”的呼声很高。我们既有必要、亦有基础做出改变。
随着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和女性对原生家庭经济情感照料的增多,彩礼补偿女方家庭生存保障的刚需作用,正在逐渐弱化。这就让个体与家庭在商议彩礼数额时,实际上有了更多依靠主观能动性、自主选择的空间。换言之,彩礼要高要低,很多时候并非“生活所迫”,而是“跟风随流”。一番面红耳赤的讨价还价后,表面是得了保障、免了吃亏、占了便宜,实则是失了体面、伤了和气、坏了感情。长远看来,未必利于小两口乃至双方父母家庭的稳定幸福。因此我们也看到,在索要天价彩礼这个问题上,即使在农村地区也并非“铁板一块”。即使当地普遍彩礼很高,也有人为了双方家庭和睦和新人长远幸福,而放弃索要高价。这就是个人观念与能动选择的力量。
所以,解决天价彩礼之困,既要解决实际问题,又要促进观念更新;既不能“一刀切”否认彩礼风俗的传统功能,也要挤出受攀比、“怕吃亏”等心理影响而产生的“水分”,让彩礼回归本源、回归质朴,回归农村家庭可以承受的正常范围。
案例
小唐与小钟恋爱两年多,准备谈婚论嫁。小钟父母见小唐家庭优渥,便向小唐提出88.8万元彩礼费。小唐很气愤,当场就要和小钟分手。索要天价彩礼违法吗?
以案说法
违法。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中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明确,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彩礼钱一般都是归准新娘拿着,但是每个地方的婚嫁习俗都是不同的,所以彩礼的数额和价值都是不同的。彩礼一般都是在婚前就会商量数额并且支付给女方父母。结婚彩礼钱一般二三线城市小康家庭的男方在有房有车前提下,都是给10-20万左右作为彩礼钱给新娘。如果是条件很好可按自己心意随便给,条件一般就按自己经济情况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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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福建浙江彩礼最高,澳门香港西藏彩礼最低。
江西35万元、福建30万元、浙江25万元
江苏20万元、辽宁20万元、上海18万元
山东17万元、安徽16万元、天津16万元
河北15万元、湖北15万元、重庆14万元
甘肃13万元、山西13万元、湖南12万元
陕西12万元、贵州11万、新疆11万元
广西10万元、河南10万元、黑龙江10万元
吉林10万元、内蒙古10万元、四川10万元
宁夏8万元、青海7万元、云南6万元
海南5万元、广东5万元、台湾3万元
北京6万元、澳门2万元、香港2万元
西藏1万元(汉人结婚3万)
另外,还有很多地区彩礼就不一一列举了,大致数额与相邻之地大都相差不大。
其实结婚收取彩礼,是中国古时候就传下来的习俗。
在古时候的订婚仪式上,男方家庭会主动以给两人订婚的名义,送给女方一份彩礼,包括一些聘金和物品。女方在收受彩礼后,会表明是否同意订婚。
如果同意,就收下彩礼,并备一份回礼,回礼主要是女方亲自做的一些手工品。如果不同意,就将彩礼退回给男方。这种习俗就这样一辈传一辈。因此,在结婚时收取彩礼的观念,也就在人们脑海里根深蒂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