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以自己的行动,回答了那些不理解他的人们。那是一个美好的日子,驻地附近的人民,欢欣鼓舞,敲锣打鼓,庆祝城市人民公社的成立。
他心里也非常喜悦,他想,在这个时候,自己能够为公社做点什么好事呢?想着想着,了跑到储蓄所,把自己两年来在工厂、部队积下的二百元钱,全部取了出来,一阵风似地,跑到望花区和平人民公社党委办公室,把钱往桌上一放,说:“我早就盼望这一天了!这是我对望花区人民公社的一点心意,收下吧!”党委办公室的同志,非常受感动,说:“同志!我们收下你的这份心意,钱,我们不能收,你留着自己用,或寄到家里去。”
雷锋说:“人民公社就是我的家。我的钱就是给家里用的。”他又说:“我在苦里生,甜里长,没有大我,就没有小我。党和人民给了我一切,我要把一切献给人民和党。这钱是党和人民给我的,现在就让它为人民事业发挥一点作用吧”。
雷锋苦苦要求,公社仍然不肯收下,直到他说得哭了起来,公社的同志才答应收下一半。这件事大大地鼓舞了全体公社社员。他们说:“我们一定办好人民公社,答谢解放军……”
雷锋,一个曾经让许多人感动、许多人热血沸腾、许多人默默学习的名字,不知从何时起,变得渐行渐远了。
于是,有人觉得,雷锋精神已经不再是时代的需要,不再是社会推崇的精神力量。
果真如此吗?今天的社会,果真不再需要雷锋精神了吗?
笔者以为,这种是一种不了解社会现状的表现,是一种不了解雷锋精神真谛的表现。其实,在今天,雷锋精神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
首先,雷锋精神是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最好注释。如果说“八荣八耻”是对社会主义荣辱行为高度概括的话,雷锋所做的一切,可以说就是对“八荣八耻”的直接注释,它告诉我们,只要这样去想、这样去做,就是自觉地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因此,雷锋精神与今天我们所倡导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完全呼应、完全匹配的,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所必须的。
第二,雷锋精神是社会正在崇尚的精神。今天,我们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建立人与人之间良好和谐的关系。雷锋所做的一切,正是现代社会所必须的,也是当今社会最缺少的。帮人送东西、帮助迷路的孩子,帮助遇到困难的群众,扶老人过马路等,没有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壮举,但却能温暖被帮助人的心。今天,社会上有许多需要帮助的人,有许多需要用爱心去完成的事,如果每一个人都能够像雷锋那样,从一件件小事做起来,去帮助他人,为他人着想,那么,我们的社会能不和谐吗?
第三,雷锋精神没有失去时代特征。有人认为,雷锋是一个文化不高、没有专长的人,如果雷锋生活在今天,转业后很有可能成为一名下岗职工。如果下岗了,他还会去做好事吗?因此,雷锋精神不再具有时代特征,社会也不应该再提倡雷锋精神了。这种观点,完全是对雷锋及雷锋精神的曲解。我们说,与今天的要求相比,雷锋在文化知识、专业特长方面是已经跟不上时代的需要,但是不要忘了,雷锋是一个没有上过学的穷孩子,他的文化完全是通过自学所获得的。一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能够通过自学掌握那么多知识,如果他生活在今天,有什么技术他学不会,有什么学校他又考不上呢?有这样的精神的人,难道学习对他来说是难事吗?更重要的,雷锋讲求的是一种精神,一种境界,他如果生活在今天,即使是下岗,我想,他也不会放弃帮助别人,而具有这种精神的人,在任何社会背景、社会体制下,都会成为企业和社会需要的人。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雷锋的故事》。
这本书详细地介绍了雷锋苦难的童年以及他刻苦学习、助人为乐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不由得暗暗告诉自己:我也要像雷锋一样,做一个刻苦学习、助人为乐,对社会有用的人。
俗话说得好:“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雷锋无论走到哪里,只要看到别人有困难,总会伸出热情的援助之手,全心全意地去帮助别人。而且,雷锋做好事从不留名,也不求回报。他自己平时省吃俭用,可只要别人有困难,他总是倾其所有、慷慨相助。虽然有时他做的只是一些小事,但是,得到他帮助的人都会感到非常温暖。虽然雷锋死的时候才年仅22岁,但是全世界都永远记住了“雷锋”这个伟大的名字,因为他是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我,作为一个21世纪的新少年,在伟大祖国的关爱下,更应该认真学习,学会关爱他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像雷锋一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关心自己的父母做起,在家做个好孩子,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少年,像雷锋一样,“把有限的青春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