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一定都或多或少地接触过关于公文的相关知识,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公文写作知识: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最新5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批复是一种被动的指示,是针对下级的请示而形成的,其正文主要有三方面内容:指明针对的来文(时间、发文字号、标题等),简要交代形成答复意见的过程;应对方请求回答是否同意或批准对方要求,或应对方请求提出解决工作问题的指导性意见,如不能批准时,需说明理由,只部分同意或批准时,除说明理由外还要提出具体修正、补充的意见,应对方请求发表指导性意见时,具体写法可参照指示或指示性通知;常以“此复”“特此批复”等结束,有时也以提出请对方复文的要求作结,如请对方汇报有关情况,答复有关疑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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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有四大要素:材料、主题、结构、语言。
(一)材料
选择材料有四个环节:材料的占有、鉴别、选择、使用。
选择材料有四个原则:围绕主题、材料典型、真实准确、生动新颖。
(二)主题(主旨、发文意图)
确定主题的依据:以实现写作目的为依据;以材料本身的意义为依据。
主题与标题不完全是一回事。一般情况下,标题最好能够充分反映主题。
(三)结构
总体要求:严谨、自然、完整、统一
文章的结构一般包括:标题、开头、层次、段落、过渡、照应、结尾
标题:有公文式、文章式
开头:概述式、目的式、开门见山式、引述来文式、无开头式
层次:总分式、并列式、递进式、因果式、时序式、三段式
段落:提行式、条款式、篇段合一式
过渡:过渡词、过渡句、过渡段
照应:首尾照应、文题照应、前后照应
结尾:强调式、期求式、希望式、说明式、秃尾式
(四)语言
公文词语要准确、简洁、平实,尽量不要修饰,减少形容词、比喻句等。
公文一般有专用语言。分为:开头用语、承启用语、引述用语、批转用语、称谓用语、经办用语、表态用语、结尾用语。
公文的表达方式:叙述、议论、说明三种方式
叙述文六个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
议论文三个要素:论点、论据、论证。论证的方法有例证法、分析法、引证法、对比法、因果法。
说明文的方法主要有:定义说明、分类说明、比较说明、数字说明、图表说明
一般情况下,说明文最多,叙述文其次,议论文居后。
公文的内容无非是“理”和“事”,或论理或叙事,或以事证理,或以理论事。公文写得好不好,就看事说得清楚不清楚,理论得明白不明白。一篇好的公文,需要做到的最基本要求,就是直述不曲,表述准确;条理清楚,结构严谨(☆);语言平实,简洁有力。
公文的行文关系是指发文机关与收文机关之间的公文来往关系。我国社会组织的管理机关可以分为三大类:
1、政权机关:立法机关体系(自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省人大及常委会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政机关体系(依次是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省、四大直辖市、各自治区和港澳特别行政区政府,市、地区、自治州政府,县级市、市辖区、县政府,乡镇政府);司法机关本系(自最高人民法院到乡镇司法机关);其他行政机关(军事机关体系、政协机关本系等)。
2、团体机关 中国共产党机关体系,这一机关体系实质上是我国社会的领导权力核心;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机关体系;全国工会机关体系;全国妇女联合机关体系;其他群众性团体。
3、实体机关 事业单位机关,均由国家提供一定的经费,如学校和研究机构等机关;企业单位机关。一般实体机关纵向级别较少。
我国社会组织机关及其部门、单体之间的组织关系和行文关系有以下四种:
1、隶属关系,如国家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
2、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下级业务部门之间具有业务上的指导关系。如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办之间、省人民政府各厅(局)之间;
3、平行关系,同一系统的同级机关之间的关系,属于平行关系;
4、非隶属关系,非同一系统的机关之间,无论级别高低,既无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又无上下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关系,它们仅仅是一般性关系。或称为不相隶属关系,如省军区与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与县民政局。
根据公文形成和作用的活动领域,分为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两类
根据公文机密程度,分为对外公开文件、限国内公开文件、内部使用文件、秘密文件、机密文件、绝密文件六类。
根据公文行文方向,可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三类。函是最重要的平行文。凡是没有隶属关系的,机关不分大小,级别不论上下,一律视为平行关系。
根据处理时限的要求,可分为平件、急件、特急件三类。
根据公文制发机关的性质,分为法规文件、行政文件、党的文件三类。
根据公文内容的性质和作用,分为规范性文件、领导指导性文件、陈述呈请性文件、知照性文件、记录性文件。知照性文件是指机关单位发布的需要周知或遵守,以及各相关单位之间联系工作,通报情况所使用的公文。
根据文件的发送目的,分为主送件、抄送件、批转件、转发件等。
根据公文来源分为两类:收文、发文。
领导指导性文件的一种,用于对重要事项和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决定在实践中具有比较广泛的具体用途,正文的组成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常见的组成形式有这样儿种:
第一种最简洁,通常只有一个自然段,几句话。主要包括的内容是:谁,于何处,根据或为了什么,确定采取什么行动或措施。确定召开会议、人事任免、设立机构、参加或脱离组织的决定,以及一部分履行法定审定批准程序的决定常采用这种形式。
第二种比第一种稍复杂一些,主要有这样一些内容:目的或根据;对所针对事物或问题性质的分析、评价;有关措施(实施的对象、范围、方法、注意事项等)。用于表彰或处分,命名,撤销有关议案或其他公文,以及赋予、剥夺、免除有关对象的权利义务、能力的决定常采用这种形式。
第三种形式则更复杂一些,主要组成部分有:根据、目的、意义或原因;分条列项陈述有关措施的具体内容,必要时在各条项上附加小标题,以概括揭示各自的主要内容。这部分内容通常要写出:措施的性质、种类以及实施的时间空间和人员范围、步骤、方法、条件、组织领导保障、政治思想保障、与其他措施的关系、有关的政策界限、执行要求等。用于确定实施重要政策的决定常采用这种形式。
第四种形式适用于确定并表明原则立场的决定。其特点是除了以简要文字表明自己的立场、观点之外,还有较多的议论、推理方面的文字,以讲清道理,驳斥错误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