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优秀5篇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是时候写一份详细的计划了。想学习拟定计划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招生计划优秀5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招生计划 篇1

20xx年小学招生工作已经开始,为依法做好义务教育招生阶段各项工作,我校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教育局和镇中心校的相关规定,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切实把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落实处;坚持义务教育的公平性,积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民为本,以学生为本,依法做好义务教育招生阶段各项工作,根据“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具体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小学招生工作已全面启动,根据镇中心校的统筹安排,学校成立了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招生计划数:2个班级,每班55名,约110名学生。

3、招生对象: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户籍在王西村的适龄儿童及其居住在附近的进城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

4、报名时间:本校定于8月31日一天。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在王西小学学校办公室。

5、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办事,严格把好入学原则,严格遵守招生制度,仔细审核户口本学生户籍地址、出生年月,防止涂改冒名。严格控制招生人数,保证每班不超过55人。

6、招生前深入王西村各组仔细了解适龄儿童情况,做好一切准备。学校与村委会加强联络与沟通,按照教育局的规定,按时张贴招生通知、招生宣传资料,方便家长及时了解招生信息。

7、在招生工作中坚持按章办事、规范有序、耐心解释。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微笑服务。

8、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绝不乱收费。依法治校、按章办事。圆满完成招生入学任务。

9、严格按时、按程序做好从招生计划到招生小结之间的各项工作。

10、学校成立专门的咨询服务接待人员,有专人负责接待和处理家长的来电、来访。电话:66281939接待人员:张瑞芳。

11、做好不符合借读条件而来报名的学生家长的解释、服务、指导工作,做到不能进来读书,也能满意服务质量。收齐外省市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暂住证、家长务工证、计生证及学生的健康证明(学校留复印件备查)

三、招生工作具体安排:

1、7月1日,召开工作会议,落实招生宣传、张贴招生布告等事宜。

2、8月28日前做好招生的准备工作。

3、8月31日新生报到工作。

4、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各项基本情况。

招生计划 篇2

一、招生人数:

xx中学20xx年高一计划招生20个班,每班60人,共计1200人,录满为止。

二、收费标准:

1、中考成绩535分以上,或各县区前100名的,免收三年赞助费、学费、住宿费。

2、中考成绩525-534分,免收三年赞助费、学费、住宿费。

3、中考成绩490-524分,免收三年赞助费和第一学期学费,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达到年级前100名的,下学期继续免收学费。

4、中考成绩470-489分,免收三年赞助费。(卉原初三毕业生和乡镇中村中学应届毕业生享受加10分优惠,460分以上即免收三年赞助费)。

5、中考成绩在470分及以下的,收费标准待中考成绩公布后另行确定。

6、以上分数为纯文化课分数,不含体育、实验。

7、以上收费标准适用于20xx年在承德市参加中考、户口在河北省入高中后在卉原中学入学籍且20xx年在卉原中学报名参加高考的学生。

三、录取办法

自7月2日开始录取,凡有意到我校就读高中的初中毕业生请持《20xx年中考准考证》来我校面试,交赞助费(免赞助费的考生交书费300元)领取录取通知书,录满为止。

招生计划 篇3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执行市教委、区教教育局对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根据相对就近、统筹兼顾、统一调配安排的入学原则,在学校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此次招生工作,使在松江区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适龄儿童充分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要求:

1、学校招生小组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办事,严格把好入学原则,坚决做到不收取与报名挂钩的任何费用。

2、学校成立专门的咨询服务接待人员,有专人负责接待和处理家长的来电、来访。电话:67691723、接待人员:汤金山。

3、学校与社区居委会加强联络与沟通,按照教育局小招办的规定,将招生简章及学校简介在4月13日下发到居委,并对未来报名的适龄应届小学生通过居委会加以核实了解,及时掌握择校的信息。

4、学校坚决杜绝在报名时对新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

5、学校做好报名时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服务项目、填写表格工具等等。

三、招生办法:

1、学制

小学学制为五年,即为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

2、就学年龄

适龄儿童入学年龄为6周岁以上,(8月31日前出生)盲、聋、弱智等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可推迟至7周岁。

3、招生计划

按照招生计划和方案招生计划班额每班不超过50人。

4、申请入学条件

申请入学时,父母一方应持有《临时居住证》,且续签时间一年及以上。

5、申请入学所需材料

①父母一方的

②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

③父母一方在沪务工证明(有1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人员,需提供街道居委、乡镇村委开具的从事1年或以上的就业证明。)

④购房产业或租房合同

⑤预防接种卡;

四、招生范围:

按区核实规定的地块范围:在xx区域内以招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

招生计划 篇4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厦门市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厦教基〔20xx〕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幼儿园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二、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班适龄幼儿(即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1、公办园招生对象为各公办园所在招生片区内户籍的适龄幼儿(招生片区对象的具体条件见本意见第四条);

2、因学位已满,除新开办幼儿园外,公办幼儿园的中、大班原则上不接收插班生;

3、学前班招生对象为学前班所在村(居)户籍的适龄幼儿;

4、民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持有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三、报名时间

公办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7月30日,民办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8月13日。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学前班

1、招生片区划分:

公办幼儿园、学前班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园。招生片区由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度公办幼儿园学位数和适龄户籍幼儿人数划定,其中学位数已趋饱和的幼儿园,新交付的小区楼盘原则上不再划入招生片区。招生片区每年将根据学位数和户籍幼儿数进行动态调整。

鉴于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而目前我区户籍幼儿数已远超公办幼儿园学位数,自20xx年起,凡小区楼盘有民办配套幼儿园的,原则上就近入读配套的民办幼儿园,享受政府补助,不再划入其他公办幼儿园招生片区。公办幼儿园若招收完片区内生源后尚有空余学位的,可面向周边其他小区楼盘招生,摇号录取。

公办幼儿园、学前班应于报名前一周在划定的片区内张贴招生通告。

2、招生对象确认:

(1)片区招生对象的适龄幼儿应与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即幼儿父(母)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及父(母)户口所在地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幼儿及父(母)应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

(2)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xx年7月30日。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幼儿,不纳入片区招生对象。

(3)购置商品房落户的适龄幼儿父亲或母亲持有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适龄幼儿的父亲和母亲产权比例相加超过50%的,视同符合超过50%要求。

(4)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幼儿的父(母)在厦确无房产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在厦无房证明,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

(5)若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所致(以拆迁协议为准),可视为片区内“两一致”对象同等按照公办幼儿园招生规则参加录取(含摇号录取规则)。

拆迁户家长可自主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安置房所在地或自购房所在地)片区的公办幼儿园报名(只允许选择一次)。

(6)实验幼儿园片区内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实验幼儿园的小班至大班阶段就读,属同一家庭户且子女多于一人的除外。本条件自20xx年起,适用范围扩大至全区公办幼儿园。

3、摇号规则:

(1)若招生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数超出学位容量时,将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的办法确定录取对象,具体摇号时间由幼儿园另行通知。

(2)为进一步增加学位供给,区教育部门积极挖潜扩容,20xx年秋季新增设海沧幼儿园兴港二分园、海沧幼儿园水岸名筑分园、未来之星幼儿园京口分园和新绿幼儿园海沧湾分园共4所分园,计划11月份投入使用。这4所分园所属的总园片区内第一次摇号落选的对象,可根据家长自愿原则,在第一次摇号结束后5日内分别到海沧幼儿园、未来之星幼儿园和新绿幼儿园报名登记,参加有空余学位的分园的第二次摇号录取。(以总园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未被公办幼儿园录取的适龄幼儿,由家长自行选择周边民办幼儿园就读,按照相关政策享受政府补助。

(4)未来之星幼儿园、浪琴湾分园、蓝月湾分园三个园区,实行统一划片招生,按照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学生的具体录取园区。

4、万科城幼儿园因二次装修改造,计划于20xx年11月份投入使用,请片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于7月30日到万科城幼儿园现场报名登记。

5、海沧幼儿园兴港二分园和水岸名筑分园因二次装修改造,计划于20xx年11月份投入使用,请片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于7月30日到海沧幼儿园兴港分园现场报名登记。

(二)民办幼儿园

1、本区“两一致”对象选择到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入园的,按照入读的民办幼儿园等级享受政府补助;其中选择到实行物价报备收费的非普惠性民办小区配套幼儿园入读的,教育部门按照一级园分级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差额部分由家长自行承担。家长需在8月13日前到民办幼儿园报名确认方可享受补助,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入读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区户籍幼儿,报名分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按照我市分级收费政策执行补助;报名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按物价部门报备的收费标准执行。

3、纳入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应依次优先招收以下两类幼儿:(1)海沧区户籍适龄幼儿;(2)父(母)近一年在海沧区居住、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

五、报名及录取

(一)公办幼儿园、学前班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经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1、户口簿、房产证、免疫卡、健康卡、体检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2、幼儿的父母属于被拆迁对象且户口同册的方可认定为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

3、家长应如实提供报名登记所需的材料,如有发现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登记资格。

4、家长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园报名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名;未经批准不来报名的或超过申请期限不来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报名登记后,幼儿园将安排教师入户家访,进行实际入住调查,若发现未实际居住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入读分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区户籍幼儿,报名时需出示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留存相应复印件,并享受限价收费政策:

1、厦门市户籍的非本区幼儿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父母及子女页)。

2、非厦门户籍的幼儿需符合以下“四证”:

(1)父(母)在厦居住1年以上的暂住证明;

(2)父(母)在厦务工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三)经审核无误,符合招生条件的对象按照本意见第四条招生办法相关要求办理录取。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把关入园条件。各幼儿园要按照本意见要求,严格审核招生对象的报名材料,在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保护招生片区适龄幼儿入园的合法权利的同时,对“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幼儿,幼儿园要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园。对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应耐心解释,并做好指导工作。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凡未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额,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须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三)加强民办幼儿园招生监管。建立招生宣传材料报备制度,各民办幼儿园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并严格按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按规定及时将招生情况报区教育局备案。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应对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按与区教育局协议规定的保教费标准进行限价收费,同时将审查结果报区教育局复核。幼儿园不得未审查先收费。

(四)做好残疾儿童入园工作。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应接受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园,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五)加强招生服务工作。各幼儿园应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联系电话,统一受理,指导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努力使广大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园。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

(六)各幼儿园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从本园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并于7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7月23日前向社会公告。

招生计划 篇5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徐汇区教育局相关会议及文件的精神,继续坚持招生改革方向,努力推进区域内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进一步打造诚信教育品牌,在招生环节中为建立和谐校园打好基础。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三、招生计划:

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拟招生数如下:3个教学班,每班36人。

四、具体规定:

(一)招生对象

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地段常住户口,身体健康的儿童(包括轻度智力残疾儿童)。

(二)招生范围

田林街道:

虹梅街道:

(三)报名办法

1、学校通过居委会、幼儿园在对口社区、幼儿园内张贴招生通告,家长可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幼儿园索取学校招生简章。

2、本地段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由家长带领,带好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3、聋哑、盲(低视力)等不能适应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应在我校备案。聋哑学生可到闵行启音学校报名,盲(低视力)学生可到上海盲童学校报名。智力残疾学生入学必须经测试并进行入学观察教育后确定,中、重度智力残疾学生可到徐汇区董李凤美康健学校报名,轻度智力残疾学生在我校随班就读。

4、体弱或智力发育原因希望推迟入学的,必须由家长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户籍所在居委会同意盖章,经教育局批准,填写暂缓入学申请表(一式三份)备案。

5、非本地段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需借读者,须备齐借读证明,提出借读申请。经区招考中心核实后,在学额允许的情况下,统一安排入学。

6、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适龄子女申请借读,按相关规定时间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五)报名及报到日期

1、报名日期:

5月26日(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004:00

5月27日(周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4:00

2、报到日期:7月1日(周日)上午8:00

(六)报名及报到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田林小学

五、实施措施:

1、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咨询热线,全面领导协调招生工作。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玲

组员:方臻、施蕾、谢军旗、周之俭、贾燕琴

2、加强政策学习。招生前,组织全体干部和参加招生工作的教师认真学习区教育局相关会议及文件的精神,正确把握政策尺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顾全大局,规范操作,杜绝违规现象。

3、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与派出所加强联系,摸清新生户口情况;宣传招生政策,张贴招生通告,登记入学以及解答家长各种咨询,保证所属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顺利入学。

4、做好招生准备工作。按照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准时做好招生的组织、安排、学校形象展示、育人氛围营造等工作;工作人员增强服务意识,力争做到对新生有爱心,对家长有耐心,工作中有创新,树立田林小学教师的良好形象。

5、按时发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向家长颁发入学通知书。

6、开学前,通过家长学校的途径,给家长上好入学前的第一课,指导家长按要求对新生进行入学前的准备教育。

六、具体安排:

1、流程:

户籍核实,发放报名单

家长按要求认真、工整填写报名单和信封

报名单、信封核准

适龄儿童进入相关教室交报名单、面谈

报名结束,适龄儿童与家长离校

2、人员:

户籍核实、报名单发放区:施蕾、周水仙

家长填写报名单信封区:贾燕琴、孟晓蕾

报名单、信封核准区:谢军旗、张晶

适龄儿童面谈室周六:

①葛宝荣、高亭、李效梅

②徐怀玉、邬海芸、陈霞

周日:

①宗晓莉、陆永强、傅璇明

②周健、杨敏慧、季新六

后勤保障张守俊

3、地点:

户籍核实、报名单发放区:西门厅楼梯口

家长填写报名单、信封区:一1班

报名单、信封核准区:东门厅楼梯口

4、准备:

施:报名单、借读登记表、信封、号码(红蓝各200张)、20xx学年度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适龄子女申请在徐汇区借读的告知书、面谈内容、面谈情况实录表。

谢:黑水笔、别针、一次性茶杯、各区域名牌、教师午餐。

张:彩旗、各区域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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