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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的规划发展,拆迁安置工作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拆迁安置社区文化建设和发展,既是落实以人为本、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社会健康发展的具体体现。然而,当前拆迁安置社区文化活动建设中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解决。
一、在工作中出现在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够,活动开展不经常。当前领导干部大多把工作重心放在经济建设上,利用社区文化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居民文化生活投入精力比较少。甚至有的社区领导片面认为:上面没有具体的要求,社区文化活动搞不搞无所谓,即使上级有要求了,也只是凑几个文艺节目应付了事;有的社区领导缺乏组织文化活动的能力,乱抓文化活动的现象普遍存在,认为社区文化活动就是找几个会吹、拉、弹、唱的人登台表演一下,把开展文化活动,丰富居民精神生活当成一种负担来看待。
(二)文化人才匮乏,技能培训不经常。据了解,现在社区文化工作者大多是“半路出家”,90%以上不是专门的文化科班出身,对文化活动的开展还停留在一知半解上。满足于传统文化活动的比较多,针对新形势下居民对物质文化的实际需求,创新开展文化活动的人才十分匮乏。有的街道依赖思想严重,认为上级相关部门会安排培训,街道办班培训怕麻烦,致使社区文化工作者、文化骨干技能培训不能经常化,社区文化工作者、文化骨干素质提高不快,创新开展文化活动能力水平比较低。
(三)缺少活动资金,制约文化活动开展。由于社区的一切财政开支全靠政府的财政拨款,有的拆迁安置社区辖区内没有企业,也就不存在有外来收入,加之社区经费本身就匮乏,专门用于开展文化活动的经费更是少而又少。拆迁安置社区大多成立晚,基础弱,家底薄,没有专项经费,这也是制约社区文化活动开展的主要“瓶颈”,是拆迁安置社区文化活动质量不高、不经常的症结所在。
(四)居民素质偏低,文化团队组建困难拆迁安置社区的居民前身大多是农民,成为新市民后,虽然环境变了,生活节奏快了,对生活质量抱有较高的期望值,但因自身能力素质偏低,自卑感强,观念和思维模式还没有真正与城里的居民同步,再加上新市民来自不同的村落,受以往散居文化影响,对参与集体文化活动积极性不高,有的即便有文艺特长也不愿主动献计献策,使文化骨干选拔、文化团队组建十分困难。
二、解决措施
(一)深抓宣传教育,把转变观念放在首位。针对拆迁安置社区里的新市民、新环境,要在社区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及时引导新市民自觉追求先进的文化需求和高品味的文化生活。一是通过会议,做好宣传发动,提高居民对开展社区文化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端正对开展文化活动的看法,变被动开展为主动开展,变个人参与为人人参与。二是通过文化骨干,营造典型引路,对已发展起来的社区文化骨干,要高度重视,重点培养,在抓好他们培训帮带的同时,积极为他们搭建发挥特长的舞台。三是通过请进来的方式,引导居民转变观念。新的拆迁安置社区,各项基础十分薄弱,文化活动在短期内很难形成气候。从基础厚实的城市社区请来文化团队,为新市民“示范表演”,现身说法,多管齐下,引导新市民改掉畏难情绪,要像城市老居民那样活出兴趣、活出自信、活出自豪感、活出新形象来。
(二)整合文化资源,充分发挥优势互补。整合文化资源就是针对拆迁安置社区特殊的群体、特殊的地理环境,把社区内部和周边的一切可以利用的人才、场所适时利用起来,化零为整、化分为合,形成抓文化建设“一盘棋”。一是多结共建对子,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二是积极筹措资金,联合打造文化“餐饮”。针对拆迁安置社区资金少这个“短板”,在社区举办文化活动时,主动向驻地有经济实力的共建单位寻求资金和物质上援助与支持,妥善解决资金短缺等问题,既让共建单位饱享文化大餐带来的快乐,又使自身的活动得到有效开展。三是搭建文化平台,合理使用文化人才。拆迁安置社区居民多、成分杂、集中难,社区作为政府的基层职能部门,更要努力搭建平台,发挥和调动每个文化骨干的能动性。可利用节假日、重大纪念日开展专项主题文化活动,多方面搭建平台,让文艺骨干有施展才华的“舞台”。
(三)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社区开展活动的能力。一是切实重视文化队伍自身建设。对社区文化工作者要提出高标准严要求,要对文化工作者和社区文娱骨干,采取送校学习、办班培训等办法,提高他们开展文化活动的能力。各级要主动为他们开展工作创建条件,解决他们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增强和培养他们开展文化工作的信心。二是加强教育,形成抓文化工作“一盘棋”思想。对那些不重视社区文化、不会抓、乱抓文化工作的社区领导,区、街道要加以教育监督,结合年度考核,对社区一把手从事文化工作的能力进行测评,促进对开展文化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抓好文化工作的紧迫感。三是建立必要的奖惩机制。要拿出专门的经费用于奖励那些在文化战线上成绩突出的文化工作者或骨干。对那些在职不尽责、敷衍应付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或调离岗位,使激励机制与工作能力挂起钩来,形成人人过问文化工作、人人重视文化建设的良好局面,让社区文化充满旺盛的生命力并长期健康地发展下�
关于xx有关问题的报告
按照组织安排,我们7月27日对xxx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xxx同志进行了考察。8月10日,我们一行4人再次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先后与办事处主要领导、分管社区工作领导、纪工委书记及xxx本人进行了谈话。现就调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调查情况
1、反映xxx纪律性不强的问题
与xx处领导、办事处民政办(分管社区工作的部门)及社区居委会委员谈话了解到,自以来,xxx同志纪律观念较差,经常不上班,xxx安排工作打电话联系不上,平时xx处的一些重要会议也不能按时参加,社区工作主要由居委会委员负责。xx处主要领导曾到该社区检查工作时,xxx称自己在家里,但等了很长时间都没有出来(xxx就住在该社区内),造成的影响很不好。据反映,3月1日召开的xxx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会,xxx也没有参加。我们查阅了当日会议签到册,没有xxx签名,该社区参加会议的是社区居委会委员xxx(当日会议签到册复印件附后)。据xxx处主要领导反映,前不久召开的防汛工作会,xx也没有参加。
xx对这些情况的解释是,�
2、反映xxx参加直销的问题
在考察过程中,多次有人反映xxx参加直销,认为其不上班的原因也在于因直销业务所迫,常在外地来往活动,无力兼顾社区工作所致。经与xxx谈话,其本人也完全承认自己在搞直销。
xxx对这些情况的解释是,200社区居委会主任任期届满,但组织迟迟不予换届,加之xxx处领导对社区工作不支持,严重挫伤了ta的工作热情。认为在社区这样工作下去无法充分施展自己的才华,而参加直销能够发挥自身特长,体现自身价值。且ta参与直销活动都是在工作之余、八小时之外,丝毫没有影响到社区的各项工作。
3、反映xxx生活作风及欠款问题
在考察过程中,多次有人反映xxx的生活作风问题和欠款问题。据调查,所谓“生活作风”和欠款问题都是指发生在xxx与xxx之间的事情。x的妻x多次来社区、xx处哭诉,xxx纪委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了解,并提出了处理意见(详细资料复印件附后)。xxx本人对这些情况的态度在资料中也有表述。
xxx在与我们谈话中表示,ta与xxx之间没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之所以会造成这些影响,是因为ta曾介绍了一项工程由xxx承包,而x也以xxx的名字登记了3处房产作为回报,工程完工后,工程发包方以质量不过关为由拒付工程款,与x之间产生矛盾,ta见情况不妙,就将房产退还给x,从此也与x产生不和。至于“欠款”一事,系xx一手炮制诋毁自己的。
二、原因分析
xxx同志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个性也比较强。据ta本人讲述,ta原来从事xx工作时,就一直有个梦想,觉得自己非常适合行政工作。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以� 客观地讲,年以前,xxx社区工作在全区780个社区居于前列。但近2年来,xxx感到xxx工作远不如自己原来想象中那么简单,自己的辛苦付出没有换回应有的回报,所以打起了退堂鼓,工作热情有所下降,社区工作只求“过得去”,同时把更多的精力投向了更能体现自身价值的行业。由于从事xx教育、有过当xx的经验,ta选择了直销。认为在xx”更能发挥自己的优势并体现自身价值。
但据我们分析,xxx在谈话过程所讲的`一些理由令人不易相信。比如在讲与xx处无法保持联络的原因上,明显表现出不负责任的心态;在讲与xx的纠葛中遮遮掩掩,难以自圆其说。xxx在谈话过程中略有激动,动情处甚至流泪。我们认为,该同志在工作中有不被理解的一面,但ta不是主动去弥补交往上的裂痕,或者想办法寻求xx处领导的支持、同志的信任和理解,而是率性从事,表现出一个领导干部所不应有的冲动,造成这样的结果,更多责任在于ta主观上对自我心态把握不当,对社区工作的放任,对自身要求不严格。
三、考察组意见
综合以上分析,经征求xxx党委的意见(xxx党委对xxx出具的鉴定和去留意见附后),我们认为,xxx同志已不适合在xxx社区居委会任职,应免去其社区党支部书记及社区居委会主任职务。
考察组
200x年x月xx日
为把好所查案件的质量,促进执法人员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本系统依法行政,各地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有关规定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案审委),负责案件审理等工作。但关于案审委的工作,其职责、内容和程序等,目前还没有一个法定的统一规定。下面就如何使案审委工作规范有序和简明高效,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些看法。
一、案审委的组成
案审委承担着涉及药械违法违规案件的审理等重要工作,通过审理,保证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还要研究、总结执法工作,对本系统的执法工作给予指导。案审委工作具有很高的责任性和较强的专业性,因此案审委成员应由局领导、法规机构及各业务处室的负责人担任。
为加强对案审委的领导,案审委主任应由局长担任,可设一至两名副主任,由分管行政执法的副局长和其他副局长担任。在政策法规处科(县级局可在局办公室)设立案审委办公室,承办案审委的具体工作。
二、案审委职责和工作内容
根据我系统承担的食品药品监管任务和目前工作现状,参照其他执法部门的做法,笔者认为,案审委主要有以下职责和工作内容:
一是审理案件。这是案审委的主要职责。从工作实际出发,案审委主要审理以下案件: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须听证的;本局受理的复议案件或被上级部门复议后决定本局重新作出处罚决定的;需移送公安部门的;局领导决定审理的;有较大影响、疑难复杂的;下级请示的。以上列举的案件,或因为复杂、或因为影响较大,或因为涉及面广,需充分研究,认真审理,谨慎作出决定。
因为所有立案查处的案件都要经法规部门审核,从提高执法效能,节约执法成本角度看,除以上列举的案件外,其他事实简单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查处程序合法,拟作出的处罚决定适当的案件,经法规部门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即可,不需再报请案审委审理。
案审委着重审理案件是否由本部门管辖,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查处程序是否合法,拟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否适当。
二是对执法工作进行总结。案审委应经常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对行政执法中先进的理念,良好的机制,创新的做法等进行总结,并加以推广。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指导全系统加以改正和改进。
三是研究问题。对执法中遇到的新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探求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对下级部门涉及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集体研究的请示,应及时研究,或给予答复,或报请上级部门指示。
三、案审委的工作程序
根据案审委工作性质和特点,案审委审理工作可照以下步骤进行:
1、法制机构审核卷宗后,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案件提请案审委主任或副主任召开案审会,案审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召开;
2、法制机构汇报案件基本情况(包括事实、证据、程序、处罚依据、处罚决定建议等)和审核意见;
3、与会委员对案件及审核意见发表看法,就有关情况询问案件承办人员和案件审核人员;
4、案件承办人员和审核人员回答委员询问,回答有关问题;
5、委员们展开讨论;
6、案审委主任或副主任综合委员的意见,并依大多数委员意见作出处罚决定。重大、复杂案件的处罚决定根据有关规定由局领导集体研究后作出;
7、案审委办公室负责案审委会议的记录,对不同意处罚意见的委员的意见应予记录,记录应交委员审阅并签名;
8、案审委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案审委或局领导集体的决定交案件承办人员执行,承办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执行结果报案审委办公室备案。
四、目前案审委工作存在的问题
通过案审委工作,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明显提高,依法行政得到有效保证。为更好地发挥好案审委的作用,以下一些困扰案审委工作的问题需认真对待。
一是案审委委员审理水平有待提高。案审委委员主要由局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人担任,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委员们的审案水平不尽一致。有的委员对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掌握不熟练;有的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理解不一致;有的对案件查处的程序和方法不够了解;有的思考问题的出发点,着重点不同,以上原因造成有时案件审理意见有时难以统一,一时形成不了较一致的决定,影响了案审委审理工作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效率。二是何时召开案审会存在矛盾。一种做法是随时召开,这样做的好处是能保证及时审理案件,保证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查处,不便之处是难以及时召集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会议,且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委员们其他工作的有序开展;一种是定期召开案审会,这样做的好处是保证案审工作准备充分,规范有序,不足之处是不能及时审理案件,影响执法效率。三是两个关系尚不明晰。一个是案审委决定和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效力层次关系,另一个是案审委对案件的审理和法规机构对案件的审核的分工关系。
随着不断实践和探索,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案审委必将在全系统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保证依法行政,促进药械监管水平向更高层次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
司法鉴定问题调研报告
涉及诉讼的鉴定习惯称为司法鉴定,主要包括物证鉴定、法医学鉴定和精神病学鉴定。我国现行的司法鉴定制度是在建国50多年的司法实践中自然形成的。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缺乏对司法鉴定立法,使鉴定工作在法律定位、管理体制、鉴定程序、鉴定标准等方面都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鉴定的科学性、公正性、严肃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司法公正,同时也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造成极大浪费。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有8个代表团的266名代表提出议案,要求尽快立法规范司法鉴定工作。今年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又有7个代表团的234名代表提出该议案。为妥处理上述议案并答复提案代表,从去年5月至今年5月,全国人大内司委多次派出调研组赴广东、重庆、福建等省、市,围绕司鉴定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今年上半年,又分别邀请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等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的有关负责同志,就建立和完善司法鉴定制度和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法等问题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现将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亟待规范的几个主要问题调研综述如下。
一、确立鉴定的法律属性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司法鉴定的概念及法律属性做出明确的界定。多年来,实践中就如何解决鉴定机构设置和管理多元化的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甚至虚假鉴定越来越严重等问题,有关部门所持主张及具体做法不尽相同,甚至大相径庭。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同志认为,目前鉴定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主要是由于管理体制混乱造成的,并提出从理顺管理体制入手,将分设在公、检、法、安、司机关中的鉴定机构进行改造、整合或重组。有的提出仿照行政体制,逐级建立自下而下、统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此,有一些不同意见:有的认为,鉴定是侦查破案的一个重要手段,是侦查工作的组成部分,公安机关设立鉴定机构是必须的;有的认为,检察机关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都需要对侦查中的鉴定结论进行审查、确认或重新鉴定,而且检察机关还担负着一部分案件的侦查工作,因而,检察机关必须设立司法鉴定机构;还有的同志认为,鉴定是法院审判职能的一部分,各级人民法院应建立鉴定机构,并实行自上而下的统一管理。我们认为,解决鉴定中存在的问题的关键,不应在现行体制框架内去理顺管理机制,首先应该是通过立法,明确司法鉴定的性质,我国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都规定,鉴定结论是证据之一。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侦查机关自主进行鉴定是为了发现犯罪、证明犯罪、指控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辩护人申请进行鉴定,是为了获取证据,以便向法庭举证,进行无罪或罪轻的辩护。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委托鉴定是为了将鉴定结论作为向法庭提出主张的一种依据,都是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某一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它既不是一种行政行为,也不属于检察和审判职权范畴,更不是一种诉讼活动。鉴定的概念和法律属性应当是为了向法庭提供证据,对某些专门性问题,由具有专门知识或技能的人,依照法定程序所作的检验、鉴别和判断,是一种依法为诉讼活动提供帮助的科学鉴定。
二、明确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体制
由于目前有关部门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体制存在不同的认识,在规范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工作时又发生直接冲突,因此,我 即除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以及检察机关负责自侦案件的部门)为侦查犯罪而设立的鉴定机构外,所有鉴定机构都应当是依照法定程序设立,依法被指定或接受聘 各鉴定机构之间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互不隶属、无大小和级别高低之分,其管理模式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一样实行行业自律。在机构设置上,由司法行政机关按法定条件进行注册登记并进行监督是必要的,过渡到行业自律后也仍要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监督。确立科学的鉴定管理体制,是规范司法鉴定工作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三、明确司法鉴定的范围和种类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类案件中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越来越多,范围也越来越广。如何界定司法鉴定的范围,有的意见认为,按照我们法律规定,鉴定结论是法定的证据之一。因而,凡是为诉讼活动服务的鉴定,都应当属于司法鉴定。这种意见所讲的鉴定,据有关专家统计,至少包括28类,1000多个学科。而且随着科技的发展,各类诉讼活动中需要鉴定的问题和涉及的学科还将不断增加。重庆等市制定的司法鉴定条例,已经把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知识产权等纳入了鉴定范围。我们认为,作为司法鉴定进行管理的鉴定范围不宜太宽。相关法律已明确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做出的技术鉴定,不应再列入司法鉴定的范围。司法鉴定主要是法医学鉴定、精神病学鉴定、司法化学规定、司法物理学鉴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未作规定,且与审判紧密联系的学科和与之相关联的边缘问题;会计、审计、建筑工程质量、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已经规范的内容,不应再列为司法鉴定的范围。此外,医疗事故鉴定作为临床医学的一个组成部分、相关行政管理法规已明确规定各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为唯一合法的医疗事故鉴定组织,它的鉴定结论是认定和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因此,医疗事故鉴定也不宜纳入司法鉴定范围。工伤事故鉴定也应如此。
四、建立统一司法鉴定人员资格制度
在司法鉴定工作中,鉴定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至关重要。近年来,由于鉴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问题,出现在鉴定问题上的错鉴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屡屡发生,影响了司法鉴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主要原因就是我国长期以来法律没有对鉴定人的从业资格和考试、考核及管理制度予以规范。为此,司法鉴定工作一定要建立起统一的鉴定人员考试、考核和资格审查制度。
五、建立鉴定人负责制度
关于谁对鉴定结论负责的问题,现行的有关规定是鉴定人在鉴定结论上签名,其所在的鉴定机构在鉴定结论上加盖公章。这实际上意味着除鉴定人本人外,鉴定机构也要为鉴定人出具的鉴定结论承担责任。这种规定削弱了鉴定人的鉴定责任,不利于保障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为解决这一问题,应该建立司法鉴定和鉴定人负责制,将现行有关法律中规定的以单位负责为主,改为以鉴定人负责为主,单位负管理责任,即每一个鉴定人都要对自己署名的鉴定结论负责。对多人参加的鉴定,如存在不同意见,应当注明保留意见,不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做法。特别是精神病的鉴定,可邀请不同单位的鉴定人一起会诊,各负其责,避免同一单位的多数人做出错误鉴定结论。
六、制定统一的鉴定标准
我国现行的一些鉴定标准有的不够科学,有的。不够准确,给司法审判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如法医鉴定中重伤偏轻和轻伤偏重以及轻伤与轻微伤的鉴定结论就概念模糊。现实生活中重伤就是重伤、轻伤就是轻伤,不应存在偏轻、偏重的问题类似这样的鉴定结论在其他学科中也还有一些。司法鉴定标准是鉴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重复鉴定问题和发生在鉴定中的徇私舞弊现象与规定标准不统一有直接关系。因此,应当由有关部门按照不同学科,制定统一的鉴定标准。
七、废除终局鉴定制度
司法实践中鉴定结论的多样性和重复鉴定问题,给司法机关和当事人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造成极大浪费,也给审判机关高效、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带来困难。为此,学术界和公安司法机关的同志都提出了不少解决问题的办法。有的提出限制鉴定次数;有的提出要组织权威性鉴定机构,实行“终局鉴定”制度;有的提出只有法院自己作的鉴定或法律委托作的鉴定才算数等等。在目前有关司法鉴定的规范中,有的规定各地成立的司法鉴定委员会负责本地区司法鉴定的终局鉴定。有的规定鉴定限于两次,两次后由司法鉴定委员会进行终局鉴定。上述规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限制鉴定次数和采取终局鉴定的做法,不仅与我国法律规定和证据原则不符,而且侵犯了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权。我国诉讼法规定,所有证据必须经过人民法院认定才能作出判案的依据。因此,无论是司法鉴定委员会还是权威鉴定机构所作的终局鉴定,不仅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意义,取代不了人民法院的最终决定权,而且影响和妨碍了人民法院对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并有可能直接导致对证据认定上的错误。
八、依法维护人民法院对鉴定结论采信的绝对权威
宪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审判权的行使是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判断,通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并依据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判来实现的。鉴定结论作为诉讼中的一种证据,法院享有对其审查判断并对其是否作为定案依据的最终决定权,但并不能认为只有法院自己的鉴定机构或者法院委托的机构和人员才具有鉴定资格。就鉴定结论的性质和鉴定结论产生的过程而言,它是一种科学实证活动,不是审判行为。因此,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建立科学完备的质证、辩论和专家咨询制度,帮助审判人员对鉴定结论作出公正、准确的认定。实行专家咨询制度也是鉴定立法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近年来,除全国人大代表不断提出立法议案外,许多法学家、法律工作者和从事鉴定工作的专家学者,也通过媒体阐述观点,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法。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已取得共识,即通过立法,规范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一是对现行法律中没有规范的,且在诉讼法中又无法规定的关于鉴定的性质、原则、鉴定范围、鉴定程序、鉴定方式、鉴定机构的设立、鉴定人员资格、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权利义务、鉴定文书、鉴定的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通过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法予以规范。二是通过立法确立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的行政管理职责和管理内容;确立各级人民法院在分类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名册中抽选法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进行鉴定的制度。
关于司法鉴定管理法的起草工作,大家一致认为公安司法机关多年的司法实践、各类司法鉴定机构的经验积累、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以及有关部门和各地人大制定的法规等都为制定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法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立法时机已经日趋成熟。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的同志普遍表示,鉴定立法涉及到我国的诉讼制度。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关系,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情、任何一个部门都难以承担该法的起草工作,建议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牵头,各有关部门共同参加起草。
今年暑假,为了比较深入的了解社会,锻炼自己,我们几个同乡组建了一个返乡环保调查小队,现将调查活动过程做以下说明:
因为近年来家乡的环境持续恶化,自然环境日趋严重,这些都给家乡群众的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我们几个提议建立一支环保队,主要目的有:1、对家乡的生态环境环境展开调查;2、找出家乡环境持续恶化原因;3、在家乡民众中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性;4、为本地环保部门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总之我们组建环保队,希望对促进家乡环境改善起到力所能及的作用。
1、活动准备阶段
所谓无规不成方圆,我们环保队员一起制定了环保队的详细实践计划,并且通过了我们的队规: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为指导;2、各队员积极工作;3、坚持在活动期间每天写心得体会进行交流;4、以为人民服务为出发点,保证完成各项工作。
2、卫生情况调查
我们对我们小镇的环境卫生状况进行了实际调查。首先,我们在家乡小镇的主要街道上观察了过往行人乱丢垃圾的行为,并进行了简单记录。
我们发现在我们家乡大多数人都没有及时把垃圾投入到指定的垃圾箱内,人们随手乱仍垃圾的现象随处可见,虽然在主要街道上每30米就有一个垃圾桶,但还是只有少数的人能把垃圾仍进去。我们家乡的垃圾箱一般分两格,一格是装可回收垃圾的,另一格是装不可回收垃圾的,一般人不能把垃圾正确的投入到垃圾桶中。因此,在我们家乡能真正爱护环境又能了解物品回收的人更是少之又少。这样,就导致家乡主要街道的环境状况及差,极大影响了乡容乡貌。而在我们那相对小的街道上,由于清洁设备的不完善,那里的环境状况更令人担忧。
3、对家乡小河的调查
我们深入了家乡的主河流进行了实地调查。我们发现由于人们保护环境的意识比较薄弱,有不少的人把生活垃圾都倒到了河边,甚至连一些环保工人把扫街道时扫的垃圾成车的倒在河边,主河流被纵多的生活垃圾所污染,其中大多都是一些废弃塑料、聚乙烯做成的物品,这些垃圾被水一冲就到达河里,严重影响了河道的卫生与清洁,使河水受到污染。经过我们的调查了解到因为我们小镇没有处理生活垃圾的场所,所以清洁工把垃圾倒在了河里,还有一些居民为了贪图方便,也把生活垃圾丢到河中,这些使得家乡主河很多地方淤塞了。我们切身的体会到了生活垃圾对我们的家乡环境所带来的破坏,一种强烈的宣传环保的冲动涌上心头,我们很清楚,大力度的保护环境的宣传只有政府部门高度重视起来才能做的,为此我们也向蒋家堰的环保局提出了我们的建议……
以上情况的出现不能不说是政府措施的缺欠,当然也与公民的环保意识淡薄有着莫大的关系。然而,公民的环保意识的提升还依赖于政府。因此我们还认为保护环境的另一个关键是政府在全民中的整体教育,加强居民环保意识,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提高居民的环保素质,树立环保的风气,关键是要提高全民素质,对全体居民加强环保教育,大力宣传环境污染的危害性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公民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使保护环境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从而真正的对环境改善起到推动作用。实践中,我们发现严重影响家乡主河流水质的是上游的一个造纸厂所致。我们发现河水呈现紫黑色,跟一般清澈的河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些像铁浆似的河水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活用水,因为当地许多人们都用河水洗衣服,浇菜,灌溉农田等,这些影响显而易见。为此我们环保小组深入造纸厂调查。
4、对造纸厂的调查
我们看到偌大的造纸厂四周山都被挖得面目全非,而且都是露天挖的,工厂在挖完后又不采取恢复植被措施,造纸的废料随意的堆在山上,造成流在山上的水混着废料汇入小河,特别是在下雨的时候,造纸厂的泥土很多被雨水冲刷下来,不仅使水质污染更严重,还容易造成河道堵塞和引发泥石流等灾害。我们本打算进入造纸厂做深入调查的,但遇到了门卫阻碍,我们只得在泥厂外围进行调查,并拍下了一些照片,我们希望借此资料向上级环保部门反映情况,希望政府部门给予关注。
5、调查速生林对家乡环境影响
经过调查我们还发现了一个影响家乡环境的因素,就是大面积种植速生林,我们调查得知种速生林时先把一大片山林烧光,然后种上速生树种,还在种树时加上肥料之类的,特别是在某些河流源头种植,使河流流量减少,而且种树用的肥料还影响了水质。我们希望家乡政府部门在选择种植速生林时应该充分考虑到对环境影响的问题,切勿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调查速生林,让我们更加的亲近大自然,感受大自然,也让我们感觉到保护森林对于我们来说是多么的重要,主要的是这次活动锻炼了我们吃苦的精神。
6、街头环保行动
我们针对收集的各种资料制作了一份环保宣传单,并在大街上派发了300份的资料,希望能对提升当地的环保意识起到推动作用,也想扩大我们此次环保行动的影响。为了更好的了解当地的环保,我们对民众进行了环境保护问卷调查。
A、多种植树木 B、减少使用化肥 C、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D、人人参与环保保护森林E、不乱排污、乱丢垃圾,固定地点丢放垃圾、定时清理F、政府要对环境高度重视。
我们发放调查问卷100份收回有效卷92份,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家乡居民的环保意识相对淡薄,对环保不是特别的关心,但是他们中大部分认为自己周围的环境状况很差,都强烈希望政府切实重视环境保护,给居民良好的环境。
7、总结
经过几天的辛苦我们终于完成了此次的调查活动,我们意识到:环境保护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事业,政府、企业、媒介、公民缺一不可。我们知道只有家乡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环保,才能切实改善环境。
8、对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
①环境建设需要综合处理,服务设施需要配套成龙,垃圾处理应当在综合处理之中。对垃圾处理,也在无害化治理、能源改造、资源利用等方面综合考虑,把垃圾资源化纳入经济的组成部分。
②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减少垃圾来源。例如蔬菜加工,将不能用的菜杆、采根、黄叶等除掉,就地掩埋,蔬菜公司则应该做好蔬菜保管工作,避免蔬菜黄烂,减少垃圾量。收购旧货处要适当提高废纸、塑料片、玻璃等物品的收购价格,这样可以减少人们丢弃这些东西的数量。
③垃圾处理工作是全民的工作,必须深入进行宣传,使人人重视。垃圾处理是环境卫生的重要环节,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环境卫生状况,可以反映一个社会的精神文明程度和人民的公共道德水平。我们应该彻底改变“少数人治脏,多数人制脏”的状况。治脏除了专业队伍以外,还可以适当组织业余、课余、公余的劳动服务队,大家齐动手,人人关心卫生工作。
9、反思
通过这次调查活动,让我们真正学到不少,对社会的理解也在活动中加深了。在生活中学其他知识,不断的从各方面武装自己,能在竞争中突出自己。作为新时期的一名大学生,我们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努力学习好各种知识,除此之外,我们还必须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到校园外的社会去锻炼自己的意志,增加自己对复杂社会的进一步了解,增强自身社会责任感,增加适应社会的能力,为我们大学毕业完全进入社会做好必要的准备。
20xx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支持下,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上级要求还有很多不足之处。
一是法制意识不强。
特别是建设领域建筑企业和劳动者法制意识淡薄,双方都不能按照劳动法律法规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为生计被迫放弃自身部分权益向企业妥协,加之大多数劳动者与承建商或班组长都存在着熟人或亲戚朋友关系,基于这种信任造成不好意思维权。
二是部分业主单位监管不到位。
对工程建设缺乏管理和监督,加之我县气候条件等原因,工程建设周期限于4月至10月,部分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晚,建筑企业为按时完成工程,存在突击施工现象,监管不能及时跟进,导致易出现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三是部分工程款拨付不及时。
由于工程质量、变量、增量等因素,部分工程款存在拨付延迟情形,建筑施工企业往往以工程款未拨付为由不能按时兑现劳动者工资,形成事实上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四是部分建筑企业不自律。
不能按照行业自律要求规范化管理人员和工程建设,除少数建筑企业通过第三方劳务机构派遣劳务外,大部分建筑企业劳务输出用工都不具备法人资质,甚至部分建筑企业自身没有建筑资质,通过挂靠等方式取得建设项目工程承揽权,班组长既是建筑企业的劳务分包人又是固定工种工程承揽人,劳动者既受制于班主长,同时又受制于项目负责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权难度大,甚至会出现极端化方式维权。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年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处于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选好人,用好人,管好人,事关大局和长远。党的__届四中全会提出:“源源不断培养大批优秀年轻干部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的根本大计”、“要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在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任用过程中,应坚持搞好思想政治建设不动摇。
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中存在的问题
党的事业发展迫切需要年轻干部健康而又快速地成长起来。近几年,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一是人数不断增加,截至__年5月,全县80后年轻干部人数达到了100多人;二是素质不断提高,原始学历为大学本科的比例达到了90%以上,其中还有4名硕士研究生;三是结构不断优化,有选调生、公务员、选拔生、大学生村官等;四是男女性别比例比较协调。但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工作,无论在思想认识方面,还是在工作机制方面,都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1、不正之风滋长了投机心理。有的干部奉行“关系最重要,能力作参考”的“升官经”,产生了“百张群众推荐票,不如领导的一张拍板票”的不良心态,热衷于走门子,找靠山,拉关系,而没有做到立足基层扎实工作。
2、形式主义诱发了漂浮作风。有的年轻干部热衷于搞虚假政绩,不愿做扎扎实实的工作;有的年轻干部热衷于联系上级领导,不愿深入基层和群众,工作作风漂浮;有的年轻干部热衷于迎来送往,忽视了个人能力提高。
3、庸俗风气助长了自满情绪。有的年轻干部把文化、年龄优势变成了个人升迁的“资本”,不严格要求自己,一些思想不健康的人对他们“捧着”、“抬着”,致使有的年轻干部把本来的优势变成了“包袱”,影响了自身的健康成长。
二、年轻干部思想素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有一部分年轻干部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不适应党的事业要求,在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呈现出“滑坡”趋势,有的甚至相当严重,主要表现在:
l、拜金主义思想滋长,理想信念动摇。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推进,受市场经济自身弱点和消极方面的影响,有的年轻干部放松了对自身思想的改造,滋生了拜金主义,信奉“金钱万能”。一些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动摇,有的甚至说“共产主义只是一个理想化的口号,说得好做不到”。
2、实用主义比较盛行,理论素养下降。当前,年轻干部队伍中文化水平高、理论素质低的问题不可忽视。有的对学习理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学习兴趣不浓,忙于应酬;有的对科学理论断章取义,片面理解;有的则理论与实践脱节,学而不用。
3、自由主义逐步蔓延,纪律观念淡薄。一是有的干部对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二是有的干部“不讲党性讲人情,不讲原则讲关系”;三是有的干部搞好人主义,对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不敢理直气壮地斗争,遇到是非问题和稀泥。
4、官僚主义较为严重,宗旨观念不牢。有的年轻干部成长为领导后只考虑自己权力的大小,职务的升迁,对群众的冷暖漠不关心,高高在上,严重脱离群众。
5、形式主义屡禁不止,工作作风漂浮。一是喜欢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迎合领导的喜好,骗取领导的信任。调查研究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是为了表明“经常深入基层”,骗取好评;有的干工作不讲效率,而是满足于“文山会海”。
三、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抓手,强力推进年轻干部队伍建设
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又是新形势下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客观要求,意义重大。抓好年轻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解决好四个矛盾。一是解决好选拔任用与素质优化的矛盾,坚持条件和标准,把最优秀的年轻干部选拔上来,决不能降格以求;二是解决好人才需求的多样性与培养选拔模式单一性的矛盾,通过选任、招聘、委任等多种形式,不拘一格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三是解决好班子调整的周期性与选拔工作经常性的矛盾,做好经常性的培养选拔工作,使选任工作规范化;四是解决好年轻干部素质要求的高标准与跟踪培养工作低水平的矛盾,切实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提高干部培养工作的水平。
2、处理好四个关系。一要正确处理与班子职数限制的关系,创造条件让优秀年轻干部进班子;二要正确处理与任职台阶要求的关系,大胆破格提拔优秀年轻干部;三要正确处理与干部入口规定的关系,保证高素质人才 进入干部队伍;四要正确处理干部出口不畅的关系,尽可能为优秀年轻干部腾出位子。
3、坚持好四项教育。一是抓好邓小平理论的教育,使年轻干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他们运用党的理论、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二是抓好党的性质、纲领和宗旨教育,加强年轻干部世界观的改造,使他们过好权力、人情、金钱、美色和名利关;三是抓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使年轻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当好人民公仆;四是抓好反腐倡廉教育,使年轻干部严于律已、清正廉洁。
4、加大监督力度。年轻干部思想作风出现的问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加强教育和管理。组织部门要在严把入口关的前提下,不断强化对年轻干部的监督,要建立健全汇报思想、定期谈话、年末述职等一系列监督制度,把管理监督工作贯穿于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的全过程。综合运用组织考察、个别座谈、民主评议、公开述职等形式,加强对年轻干部的考察监督,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发现问题及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