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如今的世界是一个法制的年代,法律是用来治理国家的一个重要武器,随着我们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法律法制不断地完善,已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及文明高低的标志。
俗话说:“小事情,大道理。”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不良习气影响,带来不良习惯行为,比如:不讲社会公德,打架斗殴、惹事生非,在学校不遵守校纪校规等等。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纪校规大不了扣几分,对自己今后造不成严重影响,无所谓,却不知道如此的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现在忍不住常常违纪的同学,以后到社会也会忍不住干些违法的事,所谓习惯成自然,这样小事就会变成大事,违纪也就逐步变成了违法,这些绝不是危言耸听。“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作为小学生我们要遵纪守法,一定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在学校里,同学们要遵守课堂纪律,不讲脏话,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好团结,若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理,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我和他人;在社会上同学们不要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随地吐痰,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这些都是同学们力所能及做得到的事情。
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只要我们从自身做起,一定就能做到一个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好学生。
纪律法则,是一个布置精密的栅栏,僭越过去,就破坏了保护我们的屏蔽,小心呵护,就成就了一番文明。实践诚信,是一方源自心田的甘泉,停滞流动,会让我们的良知黯然失色;汩汩涌出,却使我们满溢一身文明。
当垃圾不再因我们乱扔而成为肮脏点缀时,爱护环境幻化成一种如紫萝兰般清恬的文明;
当关门声不再因我们猛力而成为震耳噪音时,珍惜公物质变成一种如茉莉般甘香的文明;
当一切违纪犯法活动从我们行为档案里删除时,规范合格蜕变成一种如康乃馨般成熟的文明;
当诚实守信不再因我们忽略而仅仅是一个词汇时,实践诚信脱身成一种如百合般怡人的文明;
从我做起,点点遵纪守法,滴滴实践诚信,会慢慢汇成文明的花簇,在—个蝶舞莺绕的春天,文明飞跃成了文化。
其实,貌似约束人们的条例规章,并没有那么可怕,那么难以做到,它像个外生枝;它如双温暖的双手,指出你在人生路上冒失犯下错误,引领你正直地生长。其实,实践诚信也并没有那么困难,那么难以企及,不轻言诺言,言诺必行就行。其实,做一个举止文明的人,也业并没行那么遥远,那么难以办到。遵守最简单的准则,履行最基本的义务,真正地做到像保护眼睛一样呵护法规,真正地做到实践诚信,文明已在你身上散发花香。其实,文化,也并不是个人得找不着边的抽象词,它就是一个人的文明加另一个人的文明。许许多多的小文明组建的人文化。
就像从一数起,—直数到无穷无尽,从我做起,一直做到生命之尽。在不随地吐痰,学会文明:在不打架斗殴中,学会文明;在不违法犯罪中,学会文明。在实践诚信中,做到文明在一点一滴中,做到文明。你会发现囚笼般的篱笆有一扇精巧的门,从那儿,人们秩序井然地走了出去,走向更广阔更安全自由的金光大道,走向更发达更和谐的文明世界。
遵纪守法,实践诚信,从我做起。当小文明遍布各处,闪着耀眼光芒,散发着芬芳气息时,民族和谐的文化将熠熠尘辉!
自从胡锦涛爷爷提出“八荣八耻”以后,我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可是有些人却不这样想。
一天我正在看“扬子晚报”,突然一则“血淋淋鹿肉让孩子受惊”的新闻一下子引起了我的注意。仔细的看了一下,原来“白马公园”美食节时有一位烧烤摊主的摊上有一块残缺的鹿肉,这引起许多孩子的惊叫,其中有一个叫段健红的小朋友对摊主说:“梅花鹿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不可以猎杀的。”可摊主却没有理睬他,一遍、两遍、三遍都没有回应。
还有一次,我看到一个少先队员急匆匆地上学校,却碰到了红灯,眼看快要迟到了,他心里十分着急。这时一位叔叔说:“小朋友,别等了,现在走还来得及”,说完那位叔叔跑着闯过了红灯,可那位少先队员却没有走。他想,如果我现在闯红灯,也许不会迟到,可就不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市民,我不能走。于是他一直等到绿灯亮了,才快步的穿过马路,向学校跑去。
想想那位摊主比少先队员大,比她们懂得多,却不懂得遵纪守法。难道他们不为自己的行为而感到羞耻吗?难道只有猎杀熊、烧梅花鹿肉才能赚钱吗?那位少先队员遵纪守法的优秀品质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从今天开始,不管以前怎样,我们都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一、 明法制,知荣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培养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同时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法制权威,为创建和谐校园、书香校园、和谐社会的建设作贡献。
二、 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珍爱生命,远离。学习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树立防毒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当好禁毒的“宣传员”和“监督员”,从我做起,抵制。
三、 学法守法,远离犯罪。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对违法犯罪危害性的认识,远离不良人员,不涉足不良场所,不危害他人与社会,提高自我管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自己的人生轨迹始终沿着法制的道路前进。
四、 争做学习宣传的模范。积极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各种报刊、书籍、电视、广播、网络等途径,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和法规,努力使自己成为学习法律的榜样。
五、 从我做起。生活校园里,是我们要遵守的规章制度,我们要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
同学们,今天是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上下正以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守法。
然而,根据管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同学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更是每个家庭的梦想。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努力学习,遵纪守法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今后立身处世的根本。经济的发展为我们的成长与学习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也对每一个人的成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我们的年龄与知识决定了我们对一些社会不良现象还缺乏自我保护和预防能力,一些人甚至做出了于法律相抵触的事情,给自己的学业、健康和生活,甚至给他人造成了不良的危害。为了同学们的健康成长,为了我们共同的未来,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对部分校园恶性持刀事件的情况通报》的意见,我们特对全校同学发出倡议如下:
一、明法制,知荣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培养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同时维护法制律尊严,树立法制权威,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的建设作贡献。
二、文明上网,远离“网毒”。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文明上网,不沉溺于网络游戏、使用文明语言,分清善恶美丑,培养健康网络道德。
三、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学习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树立防毒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当好禁毒的“宣传员”和“监督员”,从我做起,抵制毒品。
四、学法守 / 法,远离犯罪。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对违法犯罪危害性的认识,远离不良人员,不涉足不良场所,不危害他人与社会,提高自我管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自己的人生轨迹始终沿着法制的道路前行。
同学们,我们的今天任重而道远,我们的未来前程似锦,我们要珍惜青春韶华,从每一件小事中做起来,在知识的海洋中自由遨游,在科学的摇篮中茁壮成长,在社会的洗礼中接受磨练,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倡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