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维护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此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齐心协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安全工作。校长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为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班主任、任课教师、职员为直接责任人。全体教职工要主动承担安全工作责任,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www. 三、德育处负责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安全工作计划与安排;学生公寓楼安全管理;寄宿生安全管理(在外租房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检查);两操学生的安全管理;相关安全工作预案制定与演练;完善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及相关资料;安排检查班级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安排安全教育活动等。因工作安排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由德育处主任承担。
四、教学处负责课堂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教学楼安全管理;课堂、实验教学期间的安全管理;早读、晚自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学生旷缺课查询制度的落实。因安全责任不落实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由教学处主任承担。
五、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校舍及设施安全工作。具体职责是:校舍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学校相关安全设施的配备;消防、应急、水电等安全设施的检查、更换、维修;学生食堂的安全监管工作。因设施设备的原因或监管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由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承担。
六、保卫科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具体职责是: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治理;门卫管理(重点做好进入校园人员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的排查、上课期间出校门学生的管理);学校安全巡逻、治安防范工作;学生涉及校外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工作。因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造成外来人员混入校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保卫科长承担。
七、办公室负责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职责是:学校的值周工作;节假日、特殊时期安全值班的安排工作;协调相关处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因组织协调不力、安排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由办公室主任承担。
八、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工作安全。具体职责是:保管好学校的帐务、现金、财物;具体做好防盗、防火、防水、保密等防范措施。因监管、防范、违反财务纪律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财务处主任负责。
九、党团办公室负责党、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与和各类党、团活动安全工作的组织。具体职责是:党员、团员的政治教育、维稳工作教育与防范措施制定。对因教育转化工作不到位,制度不规范,矛盾纠纷隐患查处不力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党团办公室负责。
十、大型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由组织活动的处室负责,班内突发安全事件由相关处室负责处置,班外突发安全事件由值周领导负责处置。节假日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由组织活动的处室领导负责。
十一、实行安全工作首问责任制、任课教师课堂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分级分工负责制。校长与主管校长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主管校长与处室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各处室负责人也应细化安全职责,与相关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处室留存,一份连同相关人员安全责任书交德育处存档。
校长(主管校长):处室负责人:
年月日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000
成 员:000
安全员:000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社区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总结年度工作。
2、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析全社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部署全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协调社区义务消防队、安全工作人员参加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4、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居委会主任是全社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3、了解掌握本社区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建立安全网络,落实安全资金。
4、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本社区内的事故隐患。
5、本社区内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6、每年向镇政府报告本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对挂点或所负责居民小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对其分管范围内工作的安全负责。
2、做好本小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立即向安全员报告或向第一责任人报告。
3、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配合处理好善后工作。
(五)安全员职责:
1、负责协调组织全社区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对危险路段、桥梁、山边、低洼地带等危险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做好有关记录,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居所在地企业整改安全隐患。
2、在全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制定完善道路、消防、农机、学校等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有效的演练,切实提高居民自我保护和自我救援能力。
4、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生产经营单位、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
5、 及时处理群众安全方面的举报、投诉,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做好资料档案管理及各项台帐记录,并按时上报安全生产有关材料。
7、认真做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奖惩对象为本社区所属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二)安全生产奖惩由社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审,并提出奖惩意见。
(三)奖励的条件: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中成绩显著的。
2、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3、在事故救援、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对有以上表现的,将给予奖励,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实行每年度评选一次。
(四)惩罚的条件:
1、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或突破上级下达的控制死亡指标的;
2、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
3、影响镇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分数不及格的;
4、对因安全生产引发的纠纷,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对有以上行为的,将给予批评或全居通报批评,并给予适当经济
处罚,同时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四、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及时传达镇政府季度会议及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分析辖区内安全生产现状,进一步明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2、安全会议均应作好书面记录,定期整理归档,对会上形成的重要意见、决定和工作部署要形成书面文字或文件,必要时应将有关情况向镇安办报告。
(二)宣传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是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有效措施。为了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1、在每年的重点时期(夏季:防雷电、防台风、防汛;冬季:防火、防冻)和重大节日 (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 期间应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2、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刷写固定标语、张贴宣传标语(画)、发放宣传单、举办讲座、户代表会议宣传、上门入户宣传等。
3、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月”等专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在每年的重点时期(夏季:防雷电、防台风、防汛;冬季:防火、防冻)和重大节日 (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 期间应开展一次
专项安全大检查。每年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4次,检查重点为各危险路段、桥梁、地质灾害点、山边有人居住点、低洼地带等场所。
2、第一责任人每年至少要亲自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3、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按照街道办的要求,做好有关台帐记录,提出具体治理方案,全面整改到位。对于个别整改难度较大,无法自行治理的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抓好整改工作。
xx 社区
为了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证女童健康成长,必须加强对中小学女学生安全工作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沙河实验小学与各小学(幼儿园)签订本责任书。
一、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实验小学负责指导全镇各学校对女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校校长分别是本校女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对本校女学生安全工作负总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落实各项措施。
三、各校要制定好专门的对女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同时,学校要安排女教师轮流巡查和了解女学生的动态,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做好细致的工作,直至消除隐患。
四、各校每学期对女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安全知识、心理健康、行为习惯、自我防范教育不少于2次,并对女学生分年龄段进行青春期知识教育。
五、各校要制定处理女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在事故出现后做到:到场及时、救援及时、了解情况及时、处理善后及时、逐级上报及时。
凡未按以上要求履行职责的按照干管权限严格追究责任。
责任人:
日期:
为了切实维护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根据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特签订教师教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一、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应负有下列安全责任:
1、课堂、实验教学课期间安全。
2、早读、晚自习期间安全。
3、学生请假、旷缺课查询制度落实。
4、教学楼楼道学生上下楼梯安全。
二、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应落实下列措施确保教学安全
㈠课堂教学安全
⑴上课和晚自习必须带考勤夹,认真考勤,对旷课学生须通知课程教学处,课程教学处值班人员填写旷课学生通知单交德育处,德育处通知班主任及时查询。
⑵下课后教师必须将考勤夹带回教科处。
⑶体育课、实验课必须由科任教师带考勤夹,以便及时查询学生缺旷课情况。
⑷课堂发现学生行为、情绪异常应及时过问并妥善处理。
⑸教育管理学生要讲求方法与策略,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
⑹课堂管理及安全工作实行谁的课堂谁负责。
㈡教学楼安全及学生上下楼梯安全
⑴当节课下课后的课间学生在楼道、教室的安全由本节课老师负责。
⑵教学处安排教学楼走廊及楼梯安全负责值班人员,各负责人员下课后在相应位置组织学生有秩序上下楼。(值班负责人员见“教学楼安全值班人员安排”)
⑶因调课至上述时间段由此节课上课教师负责,因课程表和辅导表变更,按变更后的执行时间执行。
⑷若遇紧急(突发)事件需要学生疏散和撤离时,教师必须在岗并组织学生疏散、撤离。
⑸晚自习遇停电等突发事件时,跟班教师应首先稳定学生情绪并让学生坐在教室等待值班领导有序组织学生教师下楼梯。
应落实确保安全的上述措施,因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不安全事故的由教师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处室留存,一份交德育处。
处室主任: 科任教师: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