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负责抓教学工作的同志:
根据昨天学校教务会议精神,定于8月24日下午2时30分在法学院办公室召开会议,进一步研究和落实20xx级新生教学计划,任课教师情况等有关问题。希望做好会前准备并请准时出席。
X大学法学院(章)
20xx年8月20日
各位股东会成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在 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会议,具体事项:
一、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
2、会议地点:
二、主要议题:
1、
2、
以上议案已由公司 年 月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 年 月 日转让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3、其他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
2、登记地点:
3、登记方法:请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请按本通知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传真或信函亦可办理)。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时,个人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4、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凭会前审核换发的出席证参加会议。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2、本次会议会期 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请届时按时参加。
特此通知。
公司
董事长
年 月 日
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研讨会
会 议 通 知
为促进高等院校会计教学和会计教材建设的深入发展,加强各教学单位及任课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继20xx年举办“中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研讨会”之后,继续举办“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研讨会”。本次会议由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主办,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和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共同承办。
会议届时将邀请中国会计学会领导、会计准则制定专家莅临指导,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知名教授就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进行讲解。邀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诚邀您届时光临!为方便您安排,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与日程
20xx年5月27—30日。27日(星期五)全天报到,28—29日开会,30日返程。
二、受邀对象
(一)高校会计学院(系)院长(系主任)、学校培训中心主任。
(二)会计及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或青年骨干教师。
(三)高级财务会计课程主讲教师。
三、主要议题
议题一 企业会计准则动态及疑难问题解答
议题二 高级财务会计授课方法与技巧
1、如何提炼高级财务会计的知识点。
2、每个知识点的实现方式。
3、习题与案例的配套技巧(教辅资源的使用,包括习题、案例、电子课件、电子教案等)。 议题三 企业合并会计讲解与疑难问题解答
议题四 合并财务报表讲解与疑难问题解答
议题五 租赁会计讲解与疑难问题解答
议题六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讲解与疑难问题解答
(以上议题由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有关专家、东北财经大学和其他院校有关教授主讲)
四、会议地点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培训中心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凌西路1号
培训中心联系方式:刘艳华 0411-84793480转1291,移动电话: 传真:0411-84798793
交通信息:培训中心提供免费接送站服务,详情请联系刘艳华。 五、会议费用
1、会议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自理(单间:300元/间;合住:150元/人。自助餐60元/天)。
2、往返交通费自理。
3、会务及资料费:500元(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电话:0411-84710715 传真电话:0411-84710731 E-mail: 会务联系人:孙冰洁 孙丰翔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