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通知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通知大多属于知照性的下行公文。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电视电话会议通知优秀10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主会场参加人员:团中央书记处全体同志,团中央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京系统团委主要负责同志。
各分会场参加人员:各省(区、市)团委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含正、副职),各地(市)团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在新疆自治区团委分会场参加会议。)
各区(县)住建局,xx开发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建办质电〔〕63号)要求,定于x年11月28日召开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现将会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x年11月28日18:00。
二、会议地点
(一)我市主会场设在花果山人民会堂一楼一号会议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碧江区、万山区、xx开发区、高新区、玉屏县、江口县、松桃县参会人员在主会场参会;
(二)其余各县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市、区(县、开发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相关科室(站、股)负责同志;建筑业协会负责同志;注册在xx市内及各区(县)内的施工、监理企业主要负责同志。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分会场的组织工作,保证参会人数,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场,会议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关闭手机,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并且通知本地相关企业参会。
(二)请各区(县、开发区、高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辖区内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参会总人数等情况,于x年11月28日15点前报我局建筑业管理科。
(三) 请参加市级主会场的人员准时参会,不得缺席。并提前15分钟进场,保持会场秩序。
联 系 人:佘
联系电话:
邮 箱: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年11月28日
(一)请在主会场参会的有关单位于7月8日(星期三)18:00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2)反馈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请市安监局通知中石油xx协调组、成铁xx办事处、民航xx监管局、华中能源局xx办事处、成都铁路监管局及60家中央在渝及市属重点企业,市公安局通知市公安交管局、市公安消防局,市交委通知市运管局、市港航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市文化委通知市文化市场行政总队按要求参会。
(二)请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做好会议统筹安排,负责通知本辖区相关人员按时参会,并于7月9日下午16:00开机调试。
(三)请参会人员凭会议通知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联系人:xxxxxxx
电 话:xxxxxxxxxxx
传 真:xxxxxxxxxx
附件: 1.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主会场参会单位名单
2、会议回执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xxx5年7月8日
四县(市、区)局,市局各科室、所属各单位:
国家局定于12月10日召开全国烟草行业贯彻落实《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中烟办〔2012〕313号,以下简称313号文件)电视电话会议。现就市局参加视频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 12月10日上午9:30—12:00,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市局本级会场(市局712视频会议室)
县局分会场(各单位视频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烟草行业7家单位交流贯彻落实313号文件精神的做法和经验;国家局提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313号文件精神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家局赵洪顺副局长主持会议;
(二)行业7家单位交流发言;
(三)国家局整顿办赵国臣主任讲话;
(四)国家局赵洪顺副局长讲话。
三、会场及参会人员
市局分管整顿规范、经济运行、财务工作的领导;“三项工作”管委会办公室全体人员(含审计科、法规科、监察科、办公室、经济科运行科、财务科、烟叶科、营销中心、信息中心等相关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整顿办全体人员。
县局参会人员:分管整顿规范、经济运行、财务工作的局领导;“三项工作”管委会办公室全体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等;整顿办全体人员。
欢迎其他各部门人员参会。
四、其他有关要求
1、请全体参会人员准时参加,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2、请信息中心做好联调工作,联调时间:12月9日。
市场电视电话会议通知2016-12-12 18:18 | #4楼
有关街镇,县直有关部门:
接市政府办公厅通知,市政府定于**年7月11日下午14:00时召开全面激活重庆旅游市场电视电话会议,我县设分会场。现将参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年7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县党政办公中心一楼电视电话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县级领导:周波、廖文丽、岳志勇、魏中武;
(二)有关部门:办、政府办、宣传部、发改委、建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市政园林局、交通局、水务局、贸易局、文广新局、卫生局、旅游局、林业局、物价局、安监局、博物馆、景区建设办、民宗办、地税局、工商局、供电公司、天然气公司、自来水公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为县领导的另派人参会);
(三)有关街镇:棠香街道办事处、龙岗街道办事处、龙水镇、邮亭镇、宝顶镇、三驱镇、石马镇、玉龙镇、拾万镇行政主要领导;
(四)涉旅单位:大足石刻影视文化公司、大足旅游协会、大足旅游商会、大足青年旅行社、巽风旅业公司、石都旅行社、石刻情旅游公司、缘谒旅游公司、丰足旅行社、七彩旅行公司、蓝天旅业公司、渝之旅大足门市部、大足宾馆、荷花山庄负责人。
四、注意事项
(一)请全体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须按规定于**年7月11日上午10:00时前向县政府办请假(联系人:**;联系电话:437*****,138*****751);
(二)请供电公司做好会议期间的电力保障;
(三)涉旅单位参会人员由旅游局负责通知;
(四)请大足新闻社、电视台各派一名记者参会。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团中央书记处决定,8月4日上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陆昊同志代表团中央书记处讲话,总结团省(区、市)委向团中央年中述职有关情况,对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二、时间
8月4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三、地点
主会场设在团中央机关412电视电话会议室(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分会场设在各省(区、市)团委所在城市。
四、参会人员
主会场参加人员:团中央书记处全体同志,团中央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京系统团委主要负责同志。
各分会场参加人员:各省(区、市)团委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含正、副职),各地(市)团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在新疆自治区团委分会场参加会议。)
五、有关要求
1、请各省(区、市)团委统一组织省内与会同志准时参加会议。
2、请各省级团委将与会人员出席情况于7月31日16:00前报团中央办公厅。
3、省级团委班子成员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与会,请以省级团委名义报送请假说明。新疆自治区各地(市)团委书记是否与会,请自治区团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4、电视电话会议期间不录音、不录像。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 xxxxxx(传真)
附件:1、回执(下载)
2、全国各省(区、市)电视电话会议室联系表(下载)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xxx9年7月30日
xxx6年7月1日(星期五)下午15: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为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部署20**年农村公路工作,部决定召开全国农村公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冯正霖副部长作工作报告,通报2015年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和当前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现状。
(二)山东、吉林、四川省交通厅、云南省临沧市交通局分别在分会场介绍农村公路发展经验。
(三)李盛霖部长讲话,分析当前农村公路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全面部署2015年农村公路工作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于2015年2月15日(正月初九)15:00-16:40举行。
会议主会场设在部机关五楼视频会议室;分会场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视频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部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组成人员。邀请中农办、国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出席会议。
(二)分会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公路局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负责同志等。其他参会人员由各省份自行确定。
四、有关要求
(一)各分会场制作“全国农村公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分会场”会标和主要参会人员桌签,在明显位置放置本单位的标牌。
(二)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场,会议期间不要随意走动,关闭手机,保持会场秩序。
(三)请各单位提前与部通信中心联系,做好电视电话会议的视频系统调试准备工作,保证线路畅通。系统联调时间为2月14日上午9点开始。四个发言单位要重点做好交流材料演示文稿的调试工作,保证演示效果。
各市、县(市、区)政府,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中央在皖企业和省属企业:
省政府定于9月19日上午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时 间:x年9月19日上午9:00。
2.地 点:主会场设在xx市电信大楼20楼电视电话会议室。
各市、县(市、区)设分会场。
二、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近期重要批示精神;
2.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通报近期全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3.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发言;
4.省政府负责同志作重要讲话。
三、参加会议人员
(一)主会场
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省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部分在肥中央企业和省属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附件1)。
(二)市分会场
市政府安委会主任、副主任以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市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地方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与会人员范围比照省主会场确定。
所在地不在合肥的中央和省属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所在市分会场参加会议(附件2),并由所在地市政府负责通知。
(三)各县(市、区)分会场
具体参会人员由各县(市、区)政府比照市分会场确定,并负责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发言单位的发言时间,应控制在8分钟以内。
2.请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9月18日12时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报送省安全监管局值班室。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附件: 1.主会场参会部门、单位名单
2.在所在地参会的中央和省属重点企业名单
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x年九月十七日
各市、县(区)教育局:
为推进全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7月29日15:00-16:30;地点:主会场设在合肥市电信大楼(长江西路五里墩立交桥旁)三楼第一会议室,各市、县(区)在当地设分会场。
二、会议内容
市县交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部署全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
三、参会人员
1、合肥主会场:省教育厅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邀请省发改委、财政厅、编办、物价局等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出席;邀请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出席;各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
2、各市分会场:市教育局分管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市发改委、财政局、编办、物价局等负责人;省级一类园园长;其他公、民办幼儿园园长代表20人。
3、各县(区)分会场: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县(区)教育局(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县(区)发改委、财政局、编办、物价局等负责人;公、民办幼儿园园长代表20人。
四、相关要求
各市、县(区)要高度重视本次会议,按要求确定、落实参会人员。各市将参加主会场的人员姓名、单位、职务于7月25日16时前传真或电子邮件报教育厅基教处;各市、县(区)要认真准备分会场,按要求组织人员收看收听,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联系人:史常斌 电话(传真):
邮箱:
x年七月二十日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社会办、财政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文体局、财政局:
为做好传统村落调查工作动员和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定于5月10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会后,我省四部门将继续召开全省传统村落调查电视电话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10日9:30—12:00(全国会议时间9:30--11:30,全省会议时间11:30—12:00)。
地点:省分会场设在联通青岛路电视电话会议中心四楼401会议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28号)。
各市州电视电话会议会场详见附件。
二、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领导和有关司局同志;北京市及有关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农委、文化局、文物局、财政局负责同志和有关处(科)室负责人。
(二)省分会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财政厅负责人及相关处室人员;长春市及所辖县(市)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局、文物局、财政局负责人及相关处室人员。
(三)市州分会场
各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局(文体局)、财政局负责人及相关处室人员。长白山管委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处室人员参加延边州分会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通知相关部门参会,并协调延边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会议场地。
三、会议议程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作动员讲话,部署传统村落工作要求。
(二)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领导讲话。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四海讲话,部署我省传统村落调查工作。
(四)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财政厅领导讲话。
四、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联系当地电信部门,落实市州分会场。会场地址请与当地电信部门联系(各地电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市州会场会议费由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承担,会场发送的信号传输服务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承担。
(三)各分会场制作“传统村落调查电视电话会议吉林省××分会场”会标和主要参会人员桌签,在明显位置放置本单位的标牌。
(四)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通知市州相关部门及所辖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通知本县(市、区)相关部门。
(五)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于5月7日9时前向市(州)上报本县(市、区)相关部门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参加会议人员(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汇总后,于5月7日11时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处。
(六)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场,会议期间不可随意走去,要关闭手机,保持会场秩序。
联系人及电话: (兼传真)
附件:全省各市州电视电话会议室地址及联系电话
x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