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心得体会【精选六篇】

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心得体会(精选6篇)

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心得体会 篇1

教师,是阳光下的光辉职业,既然干了这份工作,就得对得起“光辉”二字,近期,学校组织大家学习了中小学有偿补课的规定,要求在职教师遵从自己的职业操守,平时工作日和节假日都不要进行有偿补课类似的活动。关于教师有偿补课的危害,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在职的公办教师能否进行“有偿家教”?这个话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讨论,主要是它的负面影响也很明显,容易使教育涂上功利化、商业化的色彩,容易使师生之间的教学关系蜕变为金钱关系。教育部已经明确表态,坚决反对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牟取私利的行为。教书育人是教师的根本任务。这决定教师应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全心全意地教育好每一个孩子,其中就包括对孩子“开小灶”,进行提优和补差。

危害更为严重的情况是:有的教师为了赚钱,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到自己家进行家教,甚至办班,可以想到,这样的家教目的是金钱,当然不会有好的效果,难免有“不务正业”之嫌,损害教师的职业形象,亵渎教育事业的神圣。这些教师在获取个人利益的同时,会渐渐淡薄对本职工作的责任,渐渐失去师生互动中纯净的情感。我们教的学生找家教,说明我们的责任未尽到,我们本来就应该免费辅导。本来就应该把所掌握的知识无保留地教给学生,本来就应该辅导学生学习,怎么还能该讲的时候不讲,留到课下讲然后收钱呢?如果教师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家教上,学校的正常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就会受到影响,那么学校正常的教学质量很难得到保证。教师搞自留地势必会影响学校教学。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老师既要搞好课堂教学,又要搞好自己家教的学生,想两全齐美是基本不可能的。

总而言之,教师不能为了一己私利去违反职业规定和教师道德,这样做只是获得了暂时的利益,但从长远来看会影响整个社会对教师这一群体的不良印象和反感,作为一名教师,要珍惜自己的职业,关爱自己的学生,做好应尽之职,不应将目光投入不属于自己的地方。

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心得体会 篇2

首先,我认为教师如何支配自己的业余时间是属于自己的事,而不属于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管。只要不违法,做什么事情是教师自己的事,教师有完全的自由。所以,教师在业余时间可以备课、可以学习、可以娱乐,也可以给学生补课。

其次,请教师的辅导是学生学习的需要。在班级授课的情况下,教师只能是照顾大多数的学生,不可能顾及每一个学生,这样就使有些学生学习的个性化需求得不到满足。因为在学习中,每个学生有自己不同情况,学生在学习上有困难,有需要教师单独指导、帮助,这是在课堂的学习中没有办法解决的。不同的教师有不同的风格、特点,如果学生在课堂之外,还有其他的教师进行辅导,对于开阔思路、帮助学习是非常有利的。如果能够有名师指点,对学生的发展来说的确是一件幸事。

再次,教师的劳动取得相应的报酬是合情合理。孔子教学生的报酬是“修束”,如果把“修束”货币化,是另一种形式,为什么不可以?为什么教师一定是无偿补课才可以,这样教师的劳动怎样得到尊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时候价值的体现是通过货币的形式体现出来的。例如,国务院特殊津贴、对院士的奖励等。在生活中也有这类的事,如在钢琴课的收费中,是根据教师的水平、能力有不同的价格的。高的可以达到3000-5000元/小时,而有的则是100元/小时不等。对有偿补课的认识,应该是承认不承认教师的劳动是有价值的和尊重不尊重教师劳动的问题。所以尊师重教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教育行政部门更应该成为尊师重教的典范。

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心得体会 篇3

根据教育局系统“正行风、促发展”的工作要求,以行风建设,师德建设为重点,以治理“三乱”为突破口,坚持以德育人,以德治校,以净化教师队伍,提纯教师心灵,提升教师素质为目的。通过开展“正行风、促发展”系列活动使教师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新时期教师形象。学校组织教师学习了《教师行为规范》手册,重审对教师的各项要求,组织座谈,交流学习心得,并用《教师行为规范》要求,来规范教师行为。下面就是我的学习心得:

虽然做一名教师也20多年了,可每每读到“教师道德”这一词语,都不免会惊醒端坐,如芒刺在背,不敢有些许的懈怠。十多年了,而我却愈发地感到了这一词语的深重,乃至感觉到——神圣!!教师不断地扪心自问,还是觉得“良心如枕”,来形容我的境界比较恰当,清白的良心如同一方温柔的枕头,伴我教书,还有育人。

教师道德是教师的灵魂;师爱是师德的灵魂;师德是教师职业理想的翅膀。

教育是一方充满理性的天地,也是一片饱含情感的空间。教师姑且从理想境界的高度,来谈师德的高尚要求:

德高为师。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

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心得体会 篇4

本学期以来,随着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轰轰烈烈的开展,我认真学习了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有偿补课有着极大的负面影响。

其一:教师开展有偿补课,在学生面前直言不讳开价,为人师表的形象尽失。

其二:搞家教的目的是经济利益,因此家教过程根本谈不上质量。有例为证:教师布置几道难题,学生独立完成,1.5小时后未果。教师讲解0.5小时,学生“迎刃而解”了,学生纷纷讲,老师确有水平,他一讲,我们就懂了,补课确实好。

其三: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学生在假期中通过补课,在课堂教学中自以为教材的内容都学过了,听课漫不经心,影响课堂纪律和听课效率。

其四:因为有偿补课有高额经济效益,教师的心思转移到假期补课上去了,导致课堂教学效果低下,毫无质量可言。教师无心教学,盼望假期早点到。

其五:增加了学生的业余时间课业负担,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同时使学生累积厌学情绪,影响学校的课堂教学。

从而深刻感受到了在当今社会进行反腐倡廉的'必要性,对自身的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章守纪等方面有了很大提高,具体心得体会如下:

第一、献身教育,为人师表

教师工作的性质是教书育人,我们每一位教师都应树立正确的幸福观,提高自己的认识能力,把教育作为一种崇高的事业放在首位,乐于奉献,为世人做出表率。现代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一生以“爱满天下”为座右铭,正是为了祖国未来无数的“瓦特”、“牛顿”、“爱迪生”,教师将满腔的爱尽情赋予了学生。论财产教师两袖清风,一无所有,但教师却富有,我们拥有无数学生对我们爱的回报。

第二、公正执教,关爱孩子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做到公正执教,这是廉洁从教的基础。教师决不能因学生性别、智能、家庭状况、学生家长等差异而采取不同的态度和情感模式。教师从教的公正性,充分反映了教师人格的崇高性。尤其体现在对待后进生转化问题,我们一要有爱心,二要有信心,三要有耐心。只要我们用爱心、宽容、理解、人文关怀去善待孩子的每一点错误,适时表扬、鼓励,教给孩子做人的道理,相信每一个孩子都是会取得成功的。

第三、自我约束、廉洁从教

教师廉洁从教,除了法规约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外,主要靠教师用廉洁的标准来进行自我约束,自觉保持清廉纯洁的作风,这是廉洁从教的最深厚的思想基础。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看看他们的眼睛,如星星般明亮,如泉水般清澈,是那样的纯洁。在这样的纯洁面前,哪怕说错一句话都是对他们的亵渎;在清泉般的眼神里,更多的是对老师的执着和无比的信任。我们每一位教师,都要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以自己高尚品行和聪明智慧,教书育人,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将自己的美好形象永远留在学生的心坎里;使学生从小就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从而逐步懂得做什么样的人,怎样做人。

有偿补课不可取,我们教师应好自为之,多学习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强法律意识,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利用假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水平,提高业务能力,尽心尽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教育。

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心得体会 篇5

20__年5月23日下午放学后,学校组织教师学习教育部印发了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规定里指出治理有偿补课是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的有力举措。

这个规定让我们广大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规定》就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作出六条禁令:一是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是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三是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四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五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六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规定》就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作出处罚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通过学习,我深刻的感受到教师光荣,教师的伟大,教师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我们要爱国守法、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教师。

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心得体会 篇6

最近学校组织学习教育部印发了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里指出治理有偿补课是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的有力举措。

这个规定让我们广大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规定》就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作出六条禁令:一是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是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三是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四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五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六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规定》就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作出处罚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通过学习,我深刻的感受到教师光荣,教师的伟大,教师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我们要爱国守法、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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