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款承诺书范文(实用四篇)

企业借款承诺书范文(通用4篇)

企业借款承诺书范文 篇1

本人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部门)员工。为了方便自身开展工作,欲购小车一台,现需向公司借款人民币 元,为保证该借款的按期归还,现向公司作出以下承诺:

1、保证此借款仅用于购买工作用车,不挪用其他用途,否则公司可以随时收回借款。

2、保证在借到款7个工作日内购车,同时在购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好***,并办妥以公司为保险第一受益人的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和盗抢险等保险手续。

3、办理好车牌和保险手续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购车发票、合格证、***书和保险单交公司保存。(前述票据、证书等均指原件)。

4、本人承担车辆购置使用过程中所应缴纳的税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无须公司承担任何费用。

5、在本人还清全部借款前,不对车辆进行抵押、变卖等处置。

6、本人将在借款后第二个月开始,分批按月以现金偿还借款。具体为每月偿还 元,最迟于 年 月 日前还清所有借款。若连续二个月或累计三个月未按期还款,公司有权处置该台车辆,处置所得用以偿还本人所借公司款项。若处置所得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偿还本人向公司所借款项时,由本人在一个月内以现金偿还差额部分。

7、本人若在借款还清前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则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向公司还清所有借款,否则公司有权处置该台车辆,处置所得用以偿还本人向公司所借款项。若处置所得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偿还本人向公司所借款项时,由本人在一个月内以现金偿还差额部分。

8、本人借款所购车辆,若在借款未还清前发生毁损、被盗等异常情况,当保险理赔款不足以还清本人所借公司款项时,本人将在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以现金还清借款。

9、本人不按上述承诺履行时,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且公司可以随时向本人或担保人采取任何形式的追讨。同时本承诺发生争执须诉讼时,双方只能通过长沙县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0、以上承诺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和画押): 日 期:

担保人(签字和画押): 日 期:

企业借款承诺书范文 篇2

借款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码 ,系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支公司(部门) 岗位,于 年 月 日申请借款 元,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保证按借款申请单元的内容真实、合理使用该款项,并承诺在相应事项结束后及时核销借款。若本人违反上述规定改变使用用途或不及时核销借款的,公司有权要求本人即刻归还借款,否则,公司有权从本人工资中扣除上述款项,同时公司另有损失的,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如果发生借款遗失,由我本人负责归还。

三、本人保证于 年 月 日前全部归还借款,如果无法归还的,同意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欠款额度。

四、如本人离岗或离职,将于办理交接手续前五个工作日内全部归还该借款,如果不归还,本人自愿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工资不足部分,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承诺书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书的签订是建立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

签名:

日期:

企业借款承诺书范文 篇3

与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保证按照合同履行责任,如发生不按约定还清借款本金及违约金等严重行为时,我方 自愿承担由违约造成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承担与此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执行合同的相关违约规定,并将自有的和公司的财产赔偿给 。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 借款人: 。

身份证号或公司工商号:

企业借款承诺书范文 篇4

全体股东郑重承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实施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审批及管理暂行办法》,经全体出资人共同研究,一致同意按照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家小型贷款公司,议定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股份公司名称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备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正式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名称核准通知书为准。

二、公司经营小额贷款业务及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拟设立在,注册人民币*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

三、公司股东共*人。其中企业法人*个,自然人*个,股东及其认缴出资额的具体情况以公司股东名册所记载的事项为准。

四、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及时到银行开设公司验资账户。股东应当在公司验资账户开设后规定的时间内,将认缴的出资以货币方式一次足额存入公司验资账户。

五、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股份,应当向已足额缴纳股份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六、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七、全体股东同意指定为代表或者由委托的代表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具有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八、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涉费用由各股东按实际认缴比例分摊。

九、公司在今后的经营中不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不从事高利贷,不从事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采用暴力等非法手段收贷。如果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全体股东将承担应付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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