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科学发展观学习心得: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
科学发展观是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指导思想,也是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在纪检监察工作中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履行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任务,推动纪检监察和反腐倡廉工作走上科学运行和发展的轨道,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通过近期学习,结合纪检监察室的工作职责谈几点体会:
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
1、要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纪检监察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紧扣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个主题,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责,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中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支持改革创新,保护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关注民生,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做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统筹兼顾,坚持惩防并举,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通过反腐倡廉工作正本清源,为科技工作科学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要把以人为本作为第一准则。科学发展观赋予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内涵,要求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在开展工作中切实增强人本意识,将以人为本体现在执纪监督的各个方面。包括在接待个人信访问题时,要注意工作方法,尽量避免负面影响;对存在一般性轻微违纪的党员干部,应通过信访告诫谈话,督促其自查自纠解决问题,而不是无限上纲上线;在查办案件时,要从关心、爱护、教育、帮助、挽救同志的目的出发,实施人性化办案,做到依法执纪、文明办案。通过纠正错误和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利,切实体现保护和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
3、要把统筹兼顾作为第一方法。围绕科技中心工作和特点,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科技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特别是损害服务对象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加大对来信来访举报问题的受理和惩治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沟通,多管齐下,为实现科技工作全面可持续协调发展,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
二、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在厅党组的领导下,首先要做到独善其身,并协助党组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宗旨教育,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服务意识。在作决策、办事情、做工作时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知民情,解民难,真抓实干,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教育党员干部懂得正确使用权力,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做到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积极组织观看《廉政中国》、《拒腐防变每月一课》等教育片,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建设的渗透作用,对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的提醒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增强规范从政行为的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不断适应形势,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室在科技管理工作中,一要找好定位,在省纪委和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好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责,为省科技行政管理权力的正确行使发挥好保驾护航作用。二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加强省科技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三要协助党组落实《厅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促进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工作的制约和监督制度。同时要完善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信访监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为我厅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