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校工作的请示(通用3篇)
省教育厅: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xx?35号)及《关于推荐申报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的通知》(苏教办职?20xx?1号)文件精神,对照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方案的要求,我校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建设内容,分析我校的实际情况,找出差距与不足,明确目标与任务,重点加强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积极推进课程改革,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之路。为此,我校特申请创建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
一、学校基本情况
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创建于1958年,前身为连云港市卫生学校,1988年更名为江苏省连云港中药学校,20xx年成为全国11所重点中等中医药学校之一,20xx年升格为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同时成为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中医药分院。20xx年1月,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第二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现为全国高等卫生职业技术教育协作会理事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医药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全国中医药职业技术教育协作会理事单位。
学校现有在校生5300余人,教职工近300人,其中专任教师266人,中高级职称比例达到65.79%,学校有校外实训基地68个,合作企业数达到80个,冠名班12个,校内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922余万元,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7350余元。20xx年中医药实训中心通过省职业学校实训基地专项视导,20xx年高职中药专业成为省级五年制高职示范专业,20xx年高职护理专业成为省级五年制高职示范专业。20xx年11月中药专业通过省级五年制高职特色专业评估验收,20xx年5月护理专业通过省级五年制高职品牌专业评估验收。
为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层次,学校于20xx年底在我市科教创业园区进行新校区建设。新校区占地面积467.55亩,按6000人规模、22.3万m2建筑面积进行规划,采用一次性规划设计、分期施工建设的方式。一期工程建设面积近10万?,于20xx年底开工建设,并于20xx年8月实现整体搬迁。
二、创建工作具备的优势
学校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还具备创建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的几点优势。一是政策优势。20xx年4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强调“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作用”,为中医药的持续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20xx年6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标志着以连云港为龙头的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22号)文件指出: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医药事业需要,规划发展中医药院校教育。这些政策优势为学校今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地缘优势。连云港位于江苏省的东北临海处,药用植物资源丰富,拥有堪称“天然中药库” 和“蓝色宝库”的云台山脉和海洋资源,这种地缘优势为学校教学打造了一座天然课堂。目前,我校掌握了云台山药用植物的第一手资料,拥有连云港唯一一座药用植物园,现已保存药用植物102科,400余种。三是产业优势。连云港已有恒瑞、豪森、天晴、康缘等一批骨干型医药生产企业,“中国药港”正在连云港迅速崛起。学校结合我市医药产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进一步扩大校企合作、校院合作渠道。目前学校与80余家医药企业建立了校企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合作机制,为市内多家知名制药企业开展了100余次中试服务。四是专业优势。近年来,学校按照“做优中医药专业,做强护理专业,做大药学专业”思路,根据社会需要,调整专业设置。目前学校开设护理等医学相关类专业2个(护理、康复技术),药学类专业3个(中药、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和制药类专业4个(药物制剂技术、中药制药技术、药物分析技术、药剂设备制造与维修)。学校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达到98%以上,对口就业率达到90%以上,部分毕业生已成为中医药专业的专家、学者,绝大部分毕业生已成为我省医药卫生战线的骨干力量。五、管理优势。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以适应市场为办学需要,坚持立足发展稳规模、立足行业调结构、立足内涵抓质量、立足服务促效益,突出“德育为先,学生为本,全面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近几年,先后获得全国“文明风采”大赛“优秀组织奖”、共青团中央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国家级医护英语水平考试优秀考点、江苏省职业教育德育特色学校、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先进单位、江苏省和谐校园、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江苏省德育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体育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先进单位、省联合学院学籍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今后,学校将着力在基本建设、内涵建设方面提升水平,立足本市、服务苏北、面向江苏、辐射全国,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打造苏北地区医药卫生类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鉴于我校目前条件和所具优势,特申请创建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
此请示当否,请批示。
宁德市教育局: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可以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外地的民办学校在本地的招生提供平等待遇,不得实行地区封锁”;结合我校的特点,特向市教育局提出我校20xx年招生工作的申请:
1.面向全市招生;
2.分解到各县(市)的招生指标,若部分县(市)不能完成,将指标调整到其他县(市)招收空档生;
3.高中招生列入全市各县(市)一般高中批次志愿填报;
4.向外省市招收部分学生。
妥否,请审查批示。
市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校园安全事关学校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经青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青编字〔20xx〕17号),青岛市教育局于20xx年8月在机构内部增设了学校安全工作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安全工作,我局内部机构拟增设学校安全工作科,设编5-6人,其中科长1人,副科长1人,科员3-4人。编制、职数由我局内部调整解决。
学校安全工作科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并监督学校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预测和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制订全区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规划、计划,拟定学校安全工作政策、措施;
2、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
3、管理、督察全区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全区小学、幼儿园安全监控,协调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和协助防范、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5、负责全区小学、幼儿园安全责任目标的制订和考核评估;
6、组织全区小学、幼儿园的校长、园长、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培训,指导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训练,组织开展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7、负责制订教体局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的制订和考核评估;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制订和考核评估。
当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