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建设请示报告汇总三篇

学校建设请示报告(精选3篇)

学校建设请示报告 篇1

平果县教育局领导:

我乡中心小学本学期在校生453人,寄宿生395人,教职工35人。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学校始终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为进一步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在我县各中小学开展"两个一"活动,本学期我校将继续组织学生进行"两个一"活动,并计增加篮球兴趣小组气排球兴趣小组。现学校校内尚有1200平米的土地未进行硬化,学校活动场地严重不足,为了满足学生的活动需要,要求新建1个篮球场和1个气排球场,共投资11.74万元。由于新建设运动场工程投入经费太大,学校无法完成以上建设,恳请教育局领导研究后,给予拨付资金解决我校新运动场建设问题!

妥否,请批示!

同老乡中心小学

20xx年3月11

学校建设请示报告 篇2

西宁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西宁市第十中学标准化学校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请示》(宁教计〔20xx〕4号)收悉。根据西宁市发改委《关于西宁市十中标准化学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社会〔20xx〕244号),20xx年3月我厅会同省、西宁市有关部门及工程技术专家,对青海岩土工程勘察咨询公司提交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深圳同济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后,下发了《关于下发西宁市第十中学标准化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通知》,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对本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修改和完善,经审核,原则同意补充修改后的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韵家口路与付家寨路交汇处新建西宁市第十中学标准化学校项目,工程用地南临付家寨路、东、北侧设规划路。工程总用地面积33831平方米,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40507平方米。其中:风雨操场总建筑面积1086平方米(地上一层,型钢混凝土结构),综合教学楼总建筑面积29974平方米,框架结构(其中: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2307平方米,地下一层;科技楼总建筑面积4056平方米,地上六层地下一层;科学实验楼总建筑面积5650平方米,地上五层;教学及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12971平方米,地上五层;图书馆总建筑面积3935平方米,地上四层;架空层总建筑面积765平方米;屋顶楼梯、水泵房总建筑面积290平方米);锅炉房建筑面积335平方米(地上一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食堂及学生宿舍。总建筑面积5861平方米(地上五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教工宿舍总建筑面积3251平方米(地上五层,框架结构)。

本项目主要建设室内篮球场兼电教室、初中普通教室、高中普通教室、合班教室、多媒体网络教室、心理辅导室、教师办公室、初中舞蹈教室、高中舞蹈教室、书库、教室阅览室、期刊阅读室、初中电子阅览室、高中电子阅览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生物标本室、物理实验室、物理探究室、综合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医务室、广播室、录播室、社团活动室、行政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接待室、消防控制室、学生宿舍、无障碍宿舍、教工宿舍、公共活动室、开水间、学生餐厅、教师餐厅、主食库、副食库、操作间、洗碗间、厨房加工间、男更衣室、女更衣室、清真操作间、冷库、清真主食库、清真副食库、卫生间、生活水泵房、锅炉房、燃气间、弱电机房、高压配电室、消防水泵房、低压配电室、排烟机房、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地下车库(34个停车位)、热交换站、250米标准运动场等其他附属配套设施和室外总图工程。

二、工程概算

经初步审核,本工程总概算为22352万元,最终以西宁市发改委与我厅会签的概算批复为准。

三、建设工期

本工程建设工期为二年。

四、主要技术措施

(一)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根据《青海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青海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一步细化完善绿色建筑设计相关内容,达到绿色建筑设计阶段星级评价标识一星级要求。

(二)初中教学楼距城市次干道的距离不足25米,应采取相应隔声措施。

(三)楼(屋)面活荷载取值应根据不同房间的使用功能和现行相关规范进行补充细化。

(四)施工图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基坑支护措施及基础降排水措施。

五、其它

(一)请通知设计单位按照西宁市总体规划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初步设计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如需重大变更,应报我厅重新审核。

(二)对建筑节能、建筑材料选用、供水、供电、雨污水减排及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利用均要本着高效、节能、环保和经济适用的原则进行设计和建设。

(三)请你单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认真监督落实初步设计审查中提出的修改完善意见,确保工程设计质量和各项外部条件的落实。

(四)你单位认真落实建设单位的各项责任和义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规模和投资,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做好本项目建设工作。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并报备案后,抓紧开工建设。

学校建设请示报告 篇3

省林业厅:

黄山区乌石中心学校运动场改扩建项目由黄山区教育局负责建设,属于公共事业项目。黄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xx年10月28日以黄发改审〔20xx〕78号文件批复项目建设。受项目用地单位委托,黄山区林业调查规划院现场勘验并编制《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经实地调查,该工程拟永久使用林地总面积0。0448公顷(0。67亩),为Ⅲ级保护林地,符合《黄山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20xx~20xx年)》。按权属分:属乌石镇乌石村集体所有林地;按地类和林种分:属经济林林地(国灌)。

该工程建设不需采伐林木。按照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规定,用地单位已与乌石镇乌石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使用林地协议,黄山区林业局对项目使用林地进行了公示,均无异议。经黄山区林业局派员现场查验,目前该项目无未批先占及采伐林木行为。项目建设不涉及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及风景名胜区;拟使用林地范围内无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黄山区林业局制定了拟被占用征收林地的森林植被恢复措施,并承诺及时恢复森林植被。经我局初步审查,该项目使用林地材料齐全,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规定,我局拟同意其使用林地。

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黄山区乌石中心学校运动场改扩建项目使用林地申请材料随文上报,请予审批。

特此请示

黄山市林业局

20xx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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