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计生办:
XX、XX于XX年X月X日在汉台区民政局登记结婚,XX户口在南郑县、大河坎镇迎宾路XX号。
身份证号:XX,XX是XX医院职工,户口在XX;
夫妻二人婚后于X年X月X日生于第一胎女孩,取名:XXX,身份证号:XX;该女于20xx年1月在XX医院检查诊断为:听神经病,并于20xx年3月在北京301医院再次确诊后,做了人工耳蜗手术,现年五岁,但手术后效果不佳,被评定为XX残疾。
现夫妻二人想再要一小孩,特此申请,请予批准,谢谢!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XX、XX于XX年X月X日在汉台区民政局登记结婚,XX户口在南郑县、大河坎镇迎宾路XX号,身份证号:XX;XX是XX医院职工,户口在XX;夫妻二人婚后于X年X月X日生于第一胎女
孩,取名:XXX,身份证号:XX;该女于20xx年1月在XX医院检查诊断为:听神经病,并于20xx年3月在北京301医院再次确诊后,做了人工耳蜗手术,现年五岁,但手术后效果不佳,被评定为XX残疾,现夫妻二人想再要一小孩,特此申请,请予批准,谢谢!
申请人:XX,XX(夫妻二人签名)
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X月底,现因身体需要申请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为X个月。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正常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增加15天,我现特向公司申请X月X日正式休产假,预计从X月X日--X月X日,请予批准为盼。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某某同志,经过近期的。交接工作,某某同志已经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了。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恳望批准!
申请人:
XX年XX月XX
XX、XX于XX年X月X日在汉台区民政局登记结婚,XX户口在南郑县、大河坎镇迎宾路XX号,身份证号:XX;XX是XX医院职工,户口在XX;夫妻二人婚后于X年X月X日生于第一胎女
孩,取名:XXX,身份证号:XX;该女于20xx年1月在XX医院检查诊断为:听神经病,并于20xx年3月在北京301医院再次确诊后,做了人工耳蜗手术,现年五岁,但手术后效果不佳,被评定为XX残疾,现夫妻二人想再要一小孩,特此申请,请予批准,谢谢!
申请人:XX,XX(夫妻二人签名)
20X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于20xx年X月XX日剖腹产生下BB,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剖腹产增加30天,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共65天。我现特向公司申请续休产假,预计从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请予准假。
申请人:
X年X月X日
xxxx计生办:
我是xxxx村(居)民,名叫xxx,丈夫名叫xxxx,我二人于xxxx结婚,第一个孩子生于xxx年xx月,符合《xxxx计划生育条例》,特申请生育二胎,请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
xxxx年xx月xx日
村(居委会)计生专干签字:xxxx
尊敬的'街道计生办:
您好!我们是______街道______社区______小区的一对夫妻。 我们的婚姻生育情况如下:本人______与妻子______于20____年9月在______区民政局登记结婚。我们于______年______月生育一个女儿,现在已经3岁半了。
由于本人是家里的独生子,符合我省出台的单独二胎政策,夫妻二人均在______单位上班,收入稳定,完全有能力抚养第二胎子女。因此向计生办提出我们夫妻双方生育第二胎的申请。
附上: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籍证明、婚育证明等材料。
申请人: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