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申请的场合越来越多,请注意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申请书。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申请书怎么写吗?这次为您整理了婚假申请书怎么写范文【最新3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正常适龄年龄的两位新人,男方满→←22周岁,女方满20周岁的情况下,每人享有三天的带薪休假,但是对于晚婚的双方新人而言,当男方满足25周岁,女方满足23周岁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申请晚婚带薪薪假的,从相关的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出晚婚带薪休假要比正常带薪休假时间更长一些,最高可以享受15天的假期,希望每个人都能够认识到这一点,不过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每家公司的情况都是不相同的,我们可以提前进行咨询,这样才可以不影响我们的结婚行程。
法律分析
要先确定自己是否是晚婚情况,如果是晚婚情况的话,我们也可以及时的前往公司进行咨询,同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晚婚假里面是。包含国家法定的休息日与法定假期的,而且连休也是包含周末双休日的天数的,所以这点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希望每个人都能够了解到这一点,同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带婚的新人来说,也是可以享受正常的婚假的,但是不可以享受晚婚假期带来的权利,希望每个人都能够了解到这件事。
个人建议
我们都知道结婚是人生的大事,因此任何事情都要有一定的提前量才行,特别是对于婚假的安排来说,我们一定要及时的进行咨询,只有这样才可以让我们的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结婚的时候一定要先准备好才行。
法律依据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公司领导:
本人已到晚婚年龄,已正式办理注册注册登记,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现申请依法享法定婚假。从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共15天,请公司领导批准!
特此申请,准批为感!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每个省市对婚假的规定都不太一样,以下几个省市为例,仅供参考,具体的规定请资询当地的政府机关。
北京市,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福建省,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南京市,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
苏州市,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
辽宁省,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日。
河南省,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
【相关法条】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十七条 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上述假期视作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
《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第十五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本办法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配偶享有护理假十五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