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物质精神需求不断增长的今天,申请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写作上,申请书也具有一定的格式。一起来参考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吧,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参与分配申请书(优秀6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______人民法院:
________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______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还债,并指定成立了破产清算组全面接管了该破产企业。清算组在清理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时,发现债务人_______尚欠该破产企业______款(写明款项性质)________元,且该债权已由______人民法院以()____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或调解书或______仲裁委的仲裁裁决书)认定。
破产清算组经调查,并与债务人________联系,证实到你院申请执行该债务人的债权人还有____家,债权总额达_______元,而该债务人现有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7条、第298条、第299条之规定,特申请参与被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的财产分配,以维护该破产企业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日期:
申请人:某某,女,1970年8月22日出生,汉族,住某某地,现住某某地。
被申请人:某某,男,1958年4月1日出生,汉族,住某某地,现住某某地。
申请事项:
依法裁令准许申请人参与分配被申请人位于景泰县一条山镇车站北路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拍卖、变卖所得。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经景泰县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分别作出(20xx)景民二初字第XX号民事调解书、(20xx)景民二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申请人已于20xx年7月2日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查明被申请人有位于景泰县一条山镇车站北路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可供执行,同时,该财产已经另案申请人(某某)申请,贵院进行了评估,即将进入司法拍卖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第五百一十条“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本案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某某除上述土地及建筑物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因申请人的债权与另案申请执行人某某的债权同为普通债权,依据上述司法解释之规定,申请人有权参与对上述被执行人财产拍卖、变卖所得分配。
综上,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一十条之规定,提出如上申请,望贵院依法准许并按照法律明确规定依照债权比例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分配执行财产。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Oxx年十二月十六日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是能源动力公司锅炉车间的马林峻,男,回族,大专毕业,今年27岁,未婚,家在农村。作为一线工作岗位的我首先应该安心工作,努力锻炼自己的业务能力。不过,中国人素有安土重迁之观念。为了结束到处飘零的日子,稳定心绪,我非常希望能够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以解决后顾之忧,使自己更加安心地投入到工作当中。家是农村的。我在该地并无属于自己的片瓦之地。学生时代寄住宿舍,价格便宜,压力尚小。毕业之后,单位无宿舍,我不得不租房度日。随着物价的持续上扬,房租也是水涨船高,因此,房租成为我日渐沉重的压力。父母远在农村,祖父母年迈,弟妹尚在上学,他们没有为我购买商品房的经济能力。再加上我已经到了适婚年龄,同样是刚刚上班,也无力在本市购房。房子成为我们结婚面临的最大的难题。我特此申请单位给我分配福利住房。恳请上级单位领导能考虑我的实际情况,以解决我的实际困难。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申请人:xxx
申请人代表:xxx身份证件号码:xxx
被申诉人:xxx
判决支付我方欠款合计x元,因被告无财产一直未执行,得知贵院查封被告财产,特此申请参与分配,还望支持。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合同编号:
参与分配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执行人:XX,男/女,身份证号,地址,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参与被申请人财产分配,分配依据为:
1、被申请执行人应支付金额。
2、被申请执行人双倍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以上金额共计:XXX。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于XXXX年XX月XX日做出X民事判决书(或其他法律文书)。因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92条:“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应当向其原申请执行法院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写明参与分配的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该执行法院应将参与分配申请书转交给主持分配的法院,并说明执行情况。”申请人特通过贵院申请参与分配,以实现申请人合法的请求。
此致
敬礼!
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XXX
20xx年XX年XX日
根据以上参与债权分配的条件,普通债权人只要符合以上所述的各项条件就能够申请参与分配,但是是否能申请参与分配和是否能确实分配到财产不是等同的。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应当首先扣除参与分配的各债权人的执行费用,余额用于清偿。那么参与分配的顺序是:
(一)法定债权。如财产保全产生的债务。
(二)有担保权的债务。即在产生债权债务的时候设立了担保物或者保证人的债务。
(三)首先采取查封等措施的。
(四)普通债权。也就是普通的借贷关系,没有什么担保抵押之类保障的债权。
(五)行政或刑事处罚。我国法律主要保护公民的利益,因此先保障公民的其他债权得到偿还才能分配行政或刑事处罚的债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个顺序中有多个债权人并且财产不足够清偿全部债务的时候,分配原则按照债权人之间的比例进行偿还。
综合上面所说的,想要参与分配那么就必须要写一份申请书,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做法是属于合法的,因此,在写申请书的时候一定要写清楚里面的内容,最重要的就是当事人必须要取得执行的依据,这样才能更好让执法人员同意自己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