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主要指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行其职能时不以权谋私,办事公正廉洁。这次为您整理了2021廉政承诺书【优秀10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
承蒙大家对我的信任与厚爱,由我担任xx建筑公司下设分公司的领导一职,我深感使命的光荣和责任的重大。在崭新的领导工作岗位上,我将努力工作,开拓进取,以身作则,做到诺必践、诺必行、诺必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写就一份最完美的承诺书。
一、立足安全,稳步发展。
我们xx建筑公司的各项工作,历来安全无小事,要常抓不懈。安全就是政治、安全就是效率、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职工最大的幸福和福利。我要以实际行动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大家一道共同做好安全工作,共同促进公司效益的稳步发展。
二、勤奋工作,创造佳绩。
我将时时刻刻以企业为家,服从上级领导,学好用好党的方针政策,牢牢把握发展的正确方向,在重大事项决策上不出现任何失误;务真求实,解决好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种问题;领导好自己的团队,发扬团队精神,把企业的腾飞作为自己人生价值实践的最大动力源泉。
三、确保质量,勤俭持家。
质量历来就是企业的命脉与根本,我将细化各项工作的质量要求,重点做好质量监督、严格奖罚制度。我还要做一个勤俭持家的公司领导者,发扬艰苦朴素作风,节约各项支出,以最小的投入创造最大的产值。
四、不惧苦累,攻艰克难。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我要时刻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面对重任,增强自身责任感与工作能力,面对困难,不惧苦累,运用自己的工作经验、胆识及魄力攻艰克难,为企业拓展市场,最大限度地的发展做最大的努力。
五、防腐自律,清廉公正,
做为领导,我要在工作中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提高自身思想修养正确对待权力。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切实履行好自己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做,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励。
新的岗位赋予了我新的平台,在此我郑重承诺,我将不负组织领导重托,不负各位同事的希望。我将领导大家兢兢业业地工作,踏踏实实地做事,同时,我也感谢大家,在未来的日子里,你们的支持、配合与帮助,将是我工作的最大的动力!
最后,共同祝愿我们公司有一个辉煌灿烂的明天!
一、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关于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清正廉洁、洁身自爱,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决不拿工作原则作交易,决不借“协调”之名行“违法乱纪”之实,决不把公权力当作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
三、自觉维护国家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言行一致,说到做到,决不吃拿卡要,雁过拔毛,决不当众口吐莲花,私下胡作非为。
四、将“坚持原则”与“温馨服务”相结合,符合条件的马上就办,不符合条件的当面说明理由。
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守职业道德,决不以权谋私,不做有损水利形象的事情。
六、不用公款赠送节礼、相互宴请、高档消费,借各种名目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行为。不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礼物,不在履行工作职责中以专家身份收受专家费、评审费及其它红包的行为。
七、本承诺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以上承诺,请党组织和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有违犯,本人自愿接受党组织处理。
承诺人:
__年_月_日
从政廉洁是党的要求,百姓的希望,是做人为官之根本。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深知自己的身份和肩负的责任及义务。一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勤政廉洁、公私分明,清清白白为人,干干净净办事。因此,我郑重承诺:
一、讲学习,警钟长鸣,把好思想关。认真学好中央两个《条例》和反腐倡廉各项规定,不断提高党性修养。要经常反省自己,做到以先进模范为榜样,以反面事例为警示,坚持好的,修正错的,保持良好的心态,过好“三关”(金钱关、美色关、权力关),从思想上筑起牢固的反腐拒变防线。
二、守纪律,严于律已,把好律已关。要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已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真正把握好自己,规范好自己,约束好自己,做到“不该要的不想,不该走的不去,不该取的不拿”,把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的监督。
三、重制度,规范行为,把好原则关。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注重规范办事准则和办事程序,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制约权力,做到忠于职守不懈怠,秉公办事不徇私,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行,公开、公正实行长效管理。
四、强勤俭,艰苦奋斗,把好支付关。移民资金事关移民发展大计,使用资金更要注重勤俭持政,做到不公款旅游,不公款大吃大喝,不公款进行高档消费,超标接待和公车私用。要知足常乐,不贪图享受,管好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腿。
五、明职责,恪尽职守,把好责任关。要认真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注重抓好教育防范,建章立制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要求,以身作则,做到“带好头、领好班、管好人、掌好权、用好钱”,努力建设好一支“勤政、廉洁、务实、创新”的移民干部队伍。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公开,我(单位)在项目交易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
一、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社会的监督。
二、不与招标人、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的公平竞争。
三、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经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中标机会。
四、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是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投标、中标、不转包和违法分包。不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
六、若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没收投标保证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应规章制度的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
__年_月_日
为深入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本人作如下承诺。
一、政治上廉洁自律
1、认真学习党和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增强廉政意识。
2、与党中央坚持政治上、思想上的高度一致,维护班子团结,保证政令畅通。
3、带头学习贯彻并认真执行《廉政准则》有关规定。
二、工作上廉洁自律
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规定”的职责资料的要求,抓好本人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治奢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理解监督;
3、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研;
4、实行政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5、不设小金库,不公款私存,不拖欠公款;
6、不索取和理解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的礼金、礼物、奖金或有价证券。
三、生活上廉洁自律
1、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2、出差、开会不住高级宾馆;
3、严格公车管理规定,杜绝公车私用现象;
4、不参赌、不出入色情场所、不用公款旅游;
5、不理解影响公务的请吃、请跳、请钓,不在下属单位报销本人及亲属个人负担的任何费用。
6、坚决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上承诺理解全社党员群众的监督。
我单位现报名参加xx的招标,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工程招标期间及中标后的施工(监理)过程中的廉政工作如下保证: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及廉政规定。
(二)严格执行施工和各项保证书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违反工程招投标、建设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在投标过程中不互相串通、结盟,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它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四)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在建设工程施工场地设立廉政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廉政责任人、廉政保证有关条款及廉政标语(打造廉洁工程、确保工程质量;规范高效、清正廉洁;拒腐倡廉、诚信透明)、廉政监督单位、廉政举报电话等。
(五)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六)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招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七)不以任何理由安排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八)不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九)不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十)不安排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十一)其它需要保证的事项
(十二)不索取或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在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有我单位或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
(十三)严格按照监理规章办事,不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建设单位利益。上述廉政保证期限为本廉政保证书签订之日起至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我单位愿就上述廉政保证接受镇招投标监督小组的监督检查,如我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保证规定的,按管理权限,接受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赔偿,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进入建设市场的处罚。
保证单位: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本人郑重承诺,严格执行省纪委《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坚决做到:
1.坚持节俭办婚丧喜庆事宜;
2.不操办除亲戚(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外的其他个人和单位参加的婚丧嫁娶、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事宜;
3.不利用婚丧嫁娶、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等;
4.不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要求下属或者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支付应由本人或者亲属承担的操办费用;
5.不使用公务用车或者其他公物以及在本单位或者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6.不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7.不担任亲戚之外的婚庆主婚、证婚、司仪等,不参加亲戚之外的婚庆迎宾、敬酒等活动;
8.不借婚丧嫁娶之机向领导干部赠送钱物。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组织的调查和处理。本承诺书一式三份。
承诺人单位及职务: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为带头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向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作出以下承诺:
1、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督促指导所属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
2、领导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3、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重视案件查处工作。
4、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价证券。
5、召开(参加)民主生活会,检查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及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6、个人参加健身活动,坚决做到不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外商、私营企业主提供的任何奖励和赞助;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参与公款支付的超标准接待和大吃大喝活动。
7、严格遵守公车管理的各项规定,不用公车参与婚嫁活动;不违控购买、乘坐超标超编车。
8、出国访问,要与自己公职身份相称,出访费用严格控制在本单位外事经费之内,不接受国内企业以及境外中资企业的邀请或赞助出访不借参观考察、学习培训、会议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或到国家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旅游,不接受下属单位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活动。
9、严格执行通讯工具管理规定,不用公款新购和安排移动电话、住宅电话;不违规报销通话费;不用公款配备住宅电脑或支付上网费用。
10、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和收入申报等制度;严格遵守住房和集资建房管理规定,认真纠正住房方面存的问题;实行"收支两条线",不私设"小金库"。
11、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任人唯贤,不搞任人唯亲,不搞不正之风。
12、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变工作作风的要求,带头搞好党员干部"下访谈心办实事"活动。
以上承诺,请上级各组织和全体干部职工对我监督、评议,如有违诺行为,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
纪委:我们作为设备采购单位,在参与投标中标后,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你单位关于物资采购、废旧物资收购处理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一、在投标(议标)活动中坚持公平竞争原则,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议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议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议标)人的合法权益,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二、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进行式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三、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六、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便利和好处;
七、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物资设备销售、废旧物资收购或其他经营活动。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法定代表人:
监督人:
年 月 日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与招投标过程中特作以下廉政承诺,以保证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违反,甘受相应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不以不正当手段向招标人谋取资格预审及投标的不正当照顾。
2、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向标底编制、审查人员打听标底编制情况,向招标代理单位谋求不正当利益。
3、在确定中标人前,不向评标专家打招呼谋求照顾,不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4、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在资格预审资料中,主动提供近二年信用档案情况,包括有无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期限的证明。
5、不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标,如有其他人出现上述情况,主动向县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反映。
6、不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7、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骗取中标。
8、中标后,不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
9、中标后,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0、主动接受、配合永嘉县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