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通知,通知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传达指示、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布置工作与周知事项时所用的一种下行公文。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整改通知书范文【优秀7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xx有限公司:
你(单位)与市国家税务局签订的《中央空调系统安装维保合同》编号:07CL-20B内容包含安装业务和维修保养服务,涉及到营业税规定的不同税目,但你单位未按正确的税目申报纳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限你(单位)于 20xx 年10 月 20 日前予以改正(补足存款等)。如你单位已经造成少缴税款的需严格按发生纳税义务的所属期申报补缴。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税务机关(公章)
xx年 xx月 xx日
王xx劳务承包队:
你方存在下列质量及安全隐患,接此通知后,对隐患必须制定整改计划与措施,确定负责人限期整改。
我方2月18日发给你方的整改通知单中关于悬挑架未满铺脚手板,以及悬挑架未牵引钢丝绳和搭设防护挑架问题,通知单已下发半个月,仍未见你方整改到位
2月27日发现你方在十一层私自搭建卸料平台,管理人员多次敦促拆除均未见你方拆除。
10层以上的楼梯及洞口防护和裙楼2层临边防护未搭好,落地架与挑架之间的安未挂满,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安全问题不容忽视,请你方在浇筑十四层混凝土之前做好以上工作,否则不予允许浇筑混凝土,如若强行野蛮施工,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操作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劳务承包队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检查单位及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项目经理签名:年月日
桂阳县质量检测中心项目
年3月5日
住户:
根据国务院建住房[20xx]258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障性住房不得出售、出租、空置、出借、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违规装修、违规搭建等。
经我物业服务中心调查核实,您位于东锦瑞苑小区栋 号 的保障性住房现存在 的'违规使用行为。请在接到此通知后立即终止该违规行为,10日内完成整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违规情况说明等资料到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接受复查和登记。否则,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特此通知!
物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8113174702
二○XX年月 日
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省生猪定点屠宰清理审核联合督查组7月11日在运城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市商务局通知精神,现责令你公司对下属各定点屠宰场进行整改,整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建立健全病猪隔离间、宰前喷淋装置。
二、建立健全车间内热水和冷水洗手设施,并备有洗手剂;车间内应设有工具、容器和固定设备的清洗、消毒设施,并有充足的冷、热水源。
三、建立健全防疫检疫各项制度、肉品出厂管理制度等,并做到有制度就有对应的台帐,当月台帐要放置在各相应车间或部位。
四、头部检验、体表检验、内脏检验、胴体初验、胴体复验、盖章等各项检验检疫环节要有明显的标识,在每头屠体的耳部和腿部外侧,用变色笔编号。
上述内容须于6日内整改到位,否则将依据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年七月十八日
____小区___________业主:
为了加强小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现发现你在外墙上凿壁打洞,擅自私开后门等违章装修。根据《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你违反了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严禁在外墙上凿壁打洞,开挖门洞,窗户及改变外墙颜色]。我们已在6月24日向你发出限期10天内恢复原状的整改通知书,但到现在尚未整改,根据有关条例规定,我们再次向你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在7天内恢复原状,限期不改后果自负。
__市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____管理处
年月日
尊敬的:
贵方在单元装修期间,存在以下违反《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与《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由于贵方上述行为,将造成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后果:
□破坏本单元所在建筑物承重结构,降低建筑物安全性;
□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或超负荷物品,降低建筑物安全性;
□擅自改变本单元房屋性质,影响其他业户正常使用;
□占用/移动/改建建筑物→←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影响其他业户正常使用;
□影响相邻业户的采光、通风、通行等;
□破坏本单元所在建筑物外立面与小区外貌;
□破坏本单元所在建筑物防水、保温层,造成本单元与相邻业户房屋渗、漏水;
□其他后果
请贵方在年月日前对上述违规行为进行修复或整改直至符合要求,确保本建筑物安全、正常使用。
XX广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日期:
为营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xx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xx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xx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县城区集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现将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占道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不得占道经营、摆摊设点,严禁跨门店经营;依法取缔未经审批的各类占道亭(篷、伞)、摊点及马路市场;规范批准设置的马路临时市场和夜市专区,做到不超界经营、不占车道,市散场清、卫生达标。
二、集中整治乱停乱放。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泊位线内,摩托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在专门停放处,做到车头朝向一致,摆放整齐。
三、集中整治扬尘污染。城区施工工地必须规范设置围档,进出口路面必须硬化,修建沉沙池和排水沟,配设冲洗设备,进出车辆必须冲洗,运输建筑渣土等易撒漏物质必须密闭,不得噪音扰民;禁止脏车入城。
四、集中整治乱搭乱建。依法查处、拆除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清理整治沿街乱堆乱放。
五、集中整治户外广告。禁止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时限在城市道路、建(构)筑物顶部、墙面以及其他设施上擅自设置各类户外广告;禁止临街门店在人行道或公共区域擅自摆设室外广告牌匾;禁止建 ( 构 ) 筑物墙面、电杆、树上或居住区域乱悬挂、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各类广告。
六、落实“门前三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综合整治,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整治和维护好本单位和周边环境。
七、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公安、市政、工商、建委、环保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阻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鼓励广大市民举报市容秩序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县公安局110、县市政园林局、县拆违办、县工商局、县城乡建委、县环保局。
九、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