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书(优秀7篇)

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很多事项都需要使用申请书,利用申请书我们可以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诉求。那么相关的申请书到底怎么写呢?

有关仲裁申请书 篇1

申请人:xx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职务:董事长

住所:XXXX,邮政编码:XXXX

委托代理人:XXXX

联系电话:XXXX

被申请人:XXXX法定代表人:XXXX

住所:XXXX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货款RMB176,960.00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RMB5,308.8元。

3、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自20xx年开始20xx年止,先后向申请人采购了总金额为240,960元的ADSL终端设备。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被申请人于20xx年XX月XX日支付了64,000元,此后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请人176,960.00元(大写壹拾柒万陆千玖佰陆拾元整),虽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据销售合同第12.2条之约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违约金,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3%计算,共计5,308.8元,应由被申请人支付于申请人。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依据《销售合同》第十四条之约定,向贵委提起仲裁。恳请贵委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仲裁委员会

x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xx年XX月XX日

仲裁申请书 篇2

申请人: 男 汉族 身份证号:62

XX省XX市XX区 电话:

被申请人:xx市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李 电话:0755--8

xx市宝安区

诉讼请求:

1:裁令被申请人支付克扣申请人工资部分152元:

2: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x年1月3日到x年1月30日加班费差额1007.6322.

3: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x年1月30日到x年3月19日医疗期工资差额5809.0838元:

4、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x年4月1日到x年4月30日拖欠工资5117.6322元

5:裁令被申请人x年1月3日到x年4月30日拖欠申请人加班差额及医疗期差额15352.8966-4110-1364-1600=8258.8966元。

6:裁令被申请人向支付申请人支付x年2月3---x年4月30日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5117.6322元X2个月X2倍-1364-1600+27天X2X182.78=22437.161元。

7、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拍片子及挂号费126元

8、裁令被申请人x年1月3日到x年4月30日拖欠申请人加班差额及医疗期差额100%赔偿金:8258.8966

9、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办有效厂牌

10、裁令被申请人给申请人一份辞退证明。

11: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确认x年1月17日调入冲床部底薪调整1600元/月。

12: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交社保差额部分,养老金, 失业金等

13: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交住房公积金

14: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签x年2月3日到申请人伤好后的劳动合同

15: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旧伤复发相关费用

以上18项共计金额 51167.3024 元

事实和理由:

本人x年1月3日入职与被申请人单位:X有限公司,职务:普工 每晚加班少则7个小时,最多是通宵,1月17日从洗材料部调入冲床部,底薪从1500元调整为1600元每月(当时我的主管和我的工友都可以证明我的底薪调整为1600元),到x年1月30日晚上加班10点时机器失灵,把左手左环指、左中指、左小指末节缺损,住光明新区人民医院治疗,x年3月6日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人社认字(光)第55号认定为工伤,编号为:1,x年4月1日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深劳鉴首字第3号:档案号:B1,鉴定为10级伤残,x年2月28日申请人去领x年1月3日到x年1月30日工资,上班共28天,平时加班:116.5小时。周末加班94小时。发了4110元(实际工资应该为5117.6元),x年3月19日医疗期终结到了,20日到公司报道上班,工厂保安不让我进去。

被申请人未足额按申请人工资购买社保,社保部门按xx市最低标准获赔,我一直都是被申请人工厂的员工,但是被申请人无缘无故停交本人社保,申请人无奈申请仲裁,我自己计算x年1月3日到x年1月30日都没发全额工资,还存在加班费差额。x年5月27日与被申请人协商差额赔偿时,被申请人非法强迫我写辞工书,且工厂还要搬到其他的地址,机械设备都拉走了一大半,工厂根本就没跟我说过搬厂的事宜,无奈只能报警,请求警察为我作证,当时出警的是公明派出所,让我去找了劳动局,这事他们管不了,我来到劳动局问工作人员,说我申请了仲裁,等着仲裁。在x年2月19日申请人出院到x年5月多次找被申请人协商赔偿及加班费差额及医疗期差额及伤残补助金差额就业补助金差额及医疗补助金差额等及补交社保差额及补交住房公积金,还多次要求和被申请人签劳动合同等都被拒绝,被申请人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我的合理要求。x年5月27日申请人申请旧伤复发,x年6月17日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深劳鉴旧字()第3号:档案号J鉴定为属于旧伤复发,被申请人拒绝垫付该笔费用。无奈我只能向社保部门申请记账方式,结果下来就住院治疗,陪护人两名。请求光明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拖欠申请人的加班费差额及医疗期差额及伤残补助金差额,就业补助金差额,医疗补助金差额,以及补交社保差额及补交住房公积金,没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拖欠工资按50%到100%赔偿金等,强迫辞工的赔偿金、护理人工资,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你委申请仲裁,请依法公正裁决!

此致

xx市X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x年 月 日

仲裁申请书 篇3

申诉人:___,女,19__年10月2日出生,住武汉市汉阳区___号。

第一被诉人:武汉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___

法定代表人:___

第二被诉人:武汉___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___街

法定代表人:___

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与第一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由两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1613。8元;

3、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加班费及其赔偿金11974。45元;

4、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

5、由被申诉人连带为申诉人补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6、仲裁费用由被诉人连带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__年进入第一被诉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__年3月19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20__年3月和20__年3月又续签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于20__年3月19日到期。20__年12月,申诉人被第一被诉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汉___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诉人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先后从事精浆、配浆、dcs操作员、行政文员等工作。

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诉人违反合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经常要求申诉人在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申诉人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被申诉人从没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对申诉人进行健康检查,也不为申诉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申诉人作为育龄妇女,被申诉人也不给其办理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合同期间,被申诉人还多次擅自调低申诉人的工资标准。20__年3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口头通知申诉人,让申诉人不要再来上班。

为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申诉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有关仲裁申请书 篇4

申请人:张三,男,汉族,1988年1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199011056523,住___,联系电话:15252799163。

被申请人:扬州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扬州市邗江区瘦西湖路126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系该公司总经理,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___元(____元/月11月=___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____元(____元/月___月=____元);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加班费_____元;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__、20__年防暑降温费____元;

5、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__年4月份工资____元;

6、裁决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工作服押金___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张三20__年2月份入职被申请人扬州____有限公司从事___工作,由于被申请人一直没有给申请人缴纳社保,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加班费、支付防暑降温费等原因,申请人在20__年4月30日向被申请人邮寄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要求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加班费等。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权益,至此向贵委提出上述劳动仲裁请求,还望得到贵委支持。

申请人:

年 月 日

仲裁申请书 篇5

申请人:杨某,男,汉族,1981年2月2日出生,驾驶员,身份证号:0319810202XXXX,住连云区宿城乡宝山村宝山组X号,

被申请人:连云港宁海XX建材有限公司,住连云港市宋跳工业区振兴路X号。

法定代表人:徐XX。

请求事项:

1、请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办20__年3月至劳动终止日的社会保险。

2、请求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给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鉴定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欠发工资、二次手术等费用共计338187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年3月1日到被申请人处从事驾驶员工作,并于上班当天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两份合同都被被申请人拿走,工作至合同解除,被申请人都没按法律规定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宜,20__年4月10日中午时分,申请人在驾驶被申请人的苏G82509号货车往开发区中粮直属库送货途中,行至黄海大道与242省道路交叉路口处时,被一辆苏G86331号重型自卸货车撞到,并经交通巡逻支队开发区大队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致申请人受伤,后申请人被送到解放军一四九医院治疗,期间花费医疗费等费用近60000元,被一四九医院诊断为:右股骨干骨折,右胫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导致申请人不能独立正常生活,需要专人照料日常生活,至今腿脚还行动不便,病情稳定后申请人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处申请了工伤认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处依法作出了连人社工认字[20__]第499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受伤部位及伤情为工伤,20__年5月17日连云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连劳鉴通【20__】578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认定申请人为八级伤残。由于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宜,致使申请人在受伤后不能得到相关保险待遇,为此申请人找被申请人多次协商具体赔偿事宜,可惜至今申请人仍没有得到被申请人一点应有的'赔偿。综上,被申请人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特向贵委提起仲裁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全部请求

此致

_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杨某

20__年9月12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篇6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40234.80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资25%的补偿金10058.70元;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12084元;

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70元及所欠差额工资25%的补偿金17.50元。

事实和理由:

20xx年2月2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20xx年2月26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期限至20xx年2月22日终止,其中20xx年2月23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20xx年3月6日至今申请人担任现场调度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每天工作12小时。

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期间,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时,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在申请人的强烈要求下,被申请人于20xx年3月6日调换申请人工作岗位,转为现场调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但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总工作时间远远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且不支付加班工资,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xx年 月 日被申请人违反法律规定与申请人解除劳动,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

基于以上事实,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并给申请人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申诉,请依法裁决。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仲裁申请书 篇7

申请人姓名:xxx

性别:x

出生年月:xx年x月x日

民族:x

住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南村室

邮编:210000

电话:

工作单位:xxxx

邮编:x

电话:x

被申请人名称:xx

住所地:

邮编:x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xx

电话:xx

请求事项: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年9月的双被工资2750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法定休假日,双休日以及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加班工资,合计2283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20xx年8月和9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基数为1369。

申请人于20xx年8月1日起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900元;第二个月转正后一个月为1200元。两班倒,一天9个小时,一个月3天休息,双休日正常上班。直至第二个月9月25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8月份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76.36个小时,双休日加班10日;9月1日至9月25日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31.36个小时,双休日加班4日;法定假期中秋节1日;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9月份的双倍工资2750元。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

(一)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点工资;

(二)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8月1日至9月25日的加班工资2750元。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被申请人应补缴8月和9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基数1369。

此致

南京市鼓楼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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