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职员做错了事情,犯了错,就会受到公司的处罚,这次为您整理了处罚通知书格式优秀10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编号:xxxxxxx
日期:20xx年04月21日
姓名:xxxxx
所属部门:市场营销部
所犯过失:中国国际医疗器械展览会期间,公司组织并要求员工于规定时间到场协助我司的参展商开展会展,并争取在会展过程中多学习多提高,为公司下一步会展计划积累经验。但我司的员工xxx无视公司纪律,在没有得到公司领导的批准下,善自主张缺席会展一天,这种心无纪律、主观臆断的行为对公司造成很大的影响。为严肃起见,根据本人认错态度公司行政部特别做出如下处罚。
处分:口头严重警告一次,并做书面检查。
罚款:罚款¥20元,本次罚款在4月份工资中扣除。
领导批准:xxx
被处罚员工:xxx
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在参加“xx区消防大队营区维修(室内)工程施工(项目编号xx号)”项目投标中:不愿缴纳低价风险保证金,放弃成交资格。现针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依据该项目询价文件及相关规定,对你公司作出以下处罚规定:
1、全额扣除报价保证金伍仟陆佰元整上缴合经区财政专户;
2、禁止你公司自处罚通知书下达之日起一年内参加xx区政府采购中心任何招标活动。
特此通知
xx区政府采购中心
20xx年10月17日
你于年月日驾驶冀A,车型小轿车,被我站执法人员发现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对你的违法行为记入黑车名单,给予警告处罚。再次违反的,按照《______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给予3—5万元罚款。
特此通知
当事人签字:
执法人员:
年月日
编号:****
日期:****年**月**日
姓名:*****
所属部门:市场营销部
所犯过失:中国国际医疗器械展览会期间,公司组织并要求员工于规定时间到场协助我司的参展商开展会展,并争取在会展过程中多学习多提高,为公司下一步会展计划积累经验。但我司的员工******无视公司纪律,在没有得到公司领导的批准下,善自主张缺席会展一天,这种心无纪律、主观臆断的行为对公司造成很大的影响。为严肃起见,根据本人认错态度公司行政部特别做出如下处罚。
处分:口头严重警告一次,并做书面检查。
罚款:罚款¥20元,本次罚款在4月份工资中扣除。
领导批准:被处罚员工:
公司全体员工:
针对最近车间出现的随意旷工、怠工现象,公司在此作以下通报批评:车间员工XXX,于20xx年XX月XX日起连续旷工3天,严重耽误了工作,影响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对此,将按公司规章制度予以每一天100元的处罚。
特此通报批评,望大家引以为戒,遵守厂规厂律,加强工作职责心,忌随意旷工、怠工,后若出现此类不良现象,必将严惩不怠。
XXXX公司人力资源部
20xx年XX月XX日
我公司xxx部门xxx员工在上班,利用公司电话无故拨打私人电话。如此个人占用公司资源行为,违反了公司的员工规定第xxx条,在公司内部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根据相应规定,为此公司决定对xxx处以 警告(或元罚款),以此告示,望以戒之。
xxx(签署人签名、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负责监理的东方明珠二期B1号楼工程,由森源实业(随州)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湖北三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地址位于明珠路北侧。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你公司未按监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理,导致一层柱砼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的行为发生。
20xx年12月10日,市质安站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一层柱存在质量问题,当即下达了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告知你公司一层柱砼下部存在大量蜂窝、孔洞、露筋的现象,要求立即停工整改。其行为已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12月27日,我委依法立案查处。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的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你公司给予警告、对总监理工程师责令停止执业1年的行政处罚。
如你公司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随州市人民政府或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xx年1月20日
赵继源:
身份证号码:43102219860908
住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310号人才交流中心
赵继源核安全违法一案,我局经过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调查核实,阳江核电厂1号机组大修期间,你在20xx年3月22日干预设备冷却水系统水箱水位报警的处理过程中,未按程序操作,导致余热排出系统泵全停运6分钟,违反了核电厂运行技术规格书要求,且事件发生后未按程序记录事件。
以上事实,有《关于呈报阳江核电厂1号机组执行Y1APG001RF充水排气时导致RRI水箱低低水位运行事件报告的函》(广阳江函〔20xx〕44号)、《关于报送〈阳江核电厂1号机组执行Y1APG001RF充水排气时导致余热排出泵全停运6分钟运行事件调查报告〉的函》(环华南核函〔20xx〕50号)、20xx年5月5日调查形成的询问笔录5份为证。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5.1.2”部分中“对运行负有直接责任的运行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运行限值和条件,并保证遵守”的规定,以及《核电厂营运单位报告制度》“4.1 报告准则”的要求。
我局于20xx年6月28日告知你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你于20xx年6月28日明确表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接受行政处罚。
以上事实,有我局《核安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环法字〔20xx〕55号)及《送达回证》(国核安送〔20xx〕06号)和你《关于接受行政处罚的函》为证。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执照持有者违章操纵的,国家核安全局可给予警告的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我局决定对你给予警告。
三、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环境保护部
20xx年7月26日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公司黔江路5#地块安置点工程项目处:
经检查,你公司在20xx年9月11日11点55分左右在C5栋进行爆破施工中连续3炮均未采取有效覆盖,飞石有30多米高,爆破时也未采取警戒线隔离爆破区域。现场施工人员较多,已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为确保安全生产,现决定对你班给予20xx元的罚款,并加强对爆破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xx年9月11日
我局于20xx年11月14日通过《衢州日报》向你公告送达江安监管罚〔20xx〕0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你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缴至江山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建行江山市支行中山中路分理处),账号330008779。但至今你未依法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义务,也未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已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向你催缴罚款。因你下落不明,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我局特向你公告送达江安监管催〔20xx〕05号罚款催缴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地址:江山市中山路118号,联系电话:0570-4968012)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请你在收到该罚款催缴通知书后10日内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的罚款由代收机构直接收缴,汇入上述账户账号。如逾期不履行,我局将依法申请江山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江山市xx监督管理局
20xx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