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1、请求执行两被申请人的'连带债务金额27000元;
2、请求两被申请人连带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08.24元和法院的受理费用475元;全部费用共计27883.24元。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货纠纷一案,XX区法院侯寨乡法庭公开审理后,于20xx年8月3日作出(20xx)二七民一初字第2585号判决,现该判决书已于9月20日生效,但两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为此, 特请求人民法院给予强制执行。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参考二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一案,经辽宁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xx】沈民(1)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现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申请人:__,男,49岁,汉族,住西山,联系电话:
被执行人1:_机床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电话:
被执行人2:___(公司股东),电话:
被执行人3:___(公司股东),电话:
被执行人4:ccc(公司股东),电话:
被执行人5:vvv(公司股东),电话:
案由: 劳动争议纠纷
请求事项
1、强制五被执行人履行(__)浔民初字第425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一万五千五百六十五元,并负连带清偿责任;
2、强制五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并负连带清偿责任;
3、强制被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履行代向劳动部门申请支付相关工伤补偿款义务。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__)浔民初字第425号民事判决,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__年12月16日做出维持原判的(__)贵民三终字第150号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申请执行人一万五千五百六十五元,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由劳动部门承担的工伤赔偿部分只能由用工单位申请,现被执行人以公司已经被吊销为由不予办理。现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
另查明,被申请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因未参加年检于__年11月16日被吊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0条、第4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管理条例》第20条、第33条的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开办者、投资人应当依法组织清算并注销。被执行人汪大汪、温锦燕、温仕海、温彩华作为公司的股东,在公司被吊销后,明知公司有债务的情况下,至今既没有依法清算,也未办理注销登记,被执行人汪大汪、温彩华反而在__年3月26日另行设立广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实现逃避债务的'目的。根据法律规定:被吊销的企业法人与企业投资者或开办单位混同的,未履行清算义务者,导致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权,应当直接判定企业投资者或其开办单位对债权人负责清偿债务。
据此,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_____人民法院
执行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因XX一案的法律文书业已生效(详见附件)。被执行人拒绝遵照履行。为此,申请你院予以强制执行。请求事项:
一、请求执行XX,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尚未履行的债务XX元。
二、请求执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XX元(暂计算到XX年XX月XX日止)。
三、请求交付财产XX。
四、请求完成XX行为。
五、其他请求。
附:
1、申请执行人有效证件复印件X份。
2、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X份及身份证复印件X份。
3、申请执行用法律文书副本X份。
4、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其他文件X份。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汉,xx出生,住南xx
被申请人:xx,汉,xx出生,住xxx职业:xx 申请执行依据: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x庆xx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请求: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赔偿款xx元;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xx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市xx区人民法院于xx年xx月xx日就申请人xx诉被申请人xx人身损害侵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xx)xx民初字第xx号),判决被申请人xx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支付申请人xxx元赔偿款。
被申请人未上诉,原判决现已生效。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均不予理会,拒不执行原判决,被申请人至今尚未支付申请人赔偿款。故申请人要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赔偿款4xx元,同时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xx承担。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xxxxx人民法院
执行申请人: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执行依据
xxxxx人民法院(xx)xx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xxx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xxx元人民币,违约金以未付货款xxx元人民币,自xxx月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每日xxx计算,以上共计xxxx元人民币(至执行立案时)。
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事实与理由:
执行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xxx年x月x日xxxxx人民法院做出(xx)xx初字第xxxxx号民事判决,判决内容为:
一、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xxx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xxx元人民币,
二、违约金以未付货款xxx元人民币,自xx年x月x月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每日xxx计算,至执行立案时违约金xxx元人民币。现在该民事判决已经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执行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xxx,男,汉族,公司职工,住xxxxxxxxx,电话:xxxxxxxx。
被申请人:xxx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长
电话:xxxxxxx
邮编:xxxxxxx
申请事项和理由:
申请人xxx被申请人xxx有限责任公司工伤赔偿一案,贵院于xx年x月x日已审理完结,下达了[xxx]x法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并于20xx年x月x日发生了法律效力。该判决书规定,被告北京市xxx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x日内赔偿给xxx工伤期间工资,医疗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共计xx万元。但是被申请人对贵院的上述判决拒绝履行,本应于20xx年x月x日以前归还的x万元,至今分文未付。
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232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给付限定期限内的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将被申请人在衡山县开元宋塘路10号办公楼下第一层的两间门面(估计45平米每间)强制拍卖,偿付欠申请人本金25万及利息31.7万元。
2、由被申请人承担强制拍卖的费用。
事实与理由:
衡山县服装厂(原称衡山县建国服装实业公司,以下简称服装厂)于一九九八由于上述款项拖欠时间过长,并且被执行人也有财产可供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申请法院将上述房产强制拍卖,以清偿申请人的上述债款。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