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通用6篇)
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自7月1日起机关作息时间作如下调整:
上午 8:30—12:00
下午 2:30—5:30
中共xx市委办公室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x5年6月25日
学校各单位:
自学校整体搬迁新校园,现行作息时间已试运行3个学期,为更加适应学校教学工作的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x2年x月12日党委会审议通过,学校决定对作息时间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安排如下:
一、教学作息时间调整
(一)上课作息时间
1.教学周调整
每学年上下学期均为20周,下学期增加的2周顺延为理论教学时间。
2.上课作息时间调整
每天分早、中、晚三个时段,每节课上课时间恢复为45分钟。小课间休息10分钟,大课间休息30分钟。每学期上午第一节上课时间调整为8:20,下午第一节上课时间调整为14:00(具体上课作息时间见附件1)。
(二)期末考试时间
1.学校期末考试时间统一调整在第20周,各专业理论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环节、期末考查科目等要求在考试周前全部完成。其中考查科目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备案),考试科目由学校统一安排。
2.凡毕业班最后一个学期有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按培养方案规定时间执行,即课程结束的最后一周考试;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亦同样按培养方案规定时间执行。
3.凡期末考试科目,命题工作须按培养方案要求在16周前完成并按规定提交A、B、C三套试卷;考试结束后要求三天内必须提交成绩。
4.每学期理论教学环节和实践教学环节均要求严格按不同年级各专业培养方案执行,不得因期末考试时间调整随意更改。允许各教学单位根据不同专业实际情况对实践教学环节的执行计划做适当调整,但不得与全校统一开设的公共课(公共必修及选修)发生冲突,以避免影响学生应修公共课程及其他教学环节。
二、行政作息时间调整
行政人员上班作息时间调整为:
上午 8:20~12:20
下午 14:00~18:00
三、交通车调整安排
交通车线路增加为4条,每条线路运行时间及停靠站点详见附件2,附件3。
四、执行时间
(一)调整后作息时间自x2年x月13日(x1~x2下学期)开始执行,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本调整方案执行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另行通知。
附件:
1.昆明学院上课作息时间表
2.昆师路校区往返交通车发车时刻表
3.新增交通车发车点及路线安排
二○xx年一月十三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从五月一日开始实行夏时制作息时间,现将夏时制作息时间通知如下:
一、上午
上午作息时间不变。
二、下午
自己来园接送的家长请于9月10日(星期四)12:00前到幼儿园接孩子回家;乘坐校车幼儿的家长请按跟车老师指定的时间到接送点接孩子。谢谢配合!
1、第五小节上课时间14:00----14:50。
2、第六小节上课时间15:00----15:50。
3、第七小节上课时间16:00----16:50。
4、第八小节上课时间17:00----17:50。
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18日,开学上课时间为2月12日。各校在编制行事历时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三、晚上
1、第九小节上课时间19:00----19:50。
2、第十小节上课时间20:00----20:50结束。
请各教学单位及时将此通知传达到学生班级和教工,按照学校规定作好各项工作安排,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调整上、下课时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区、高新区、农村经济开发区、大纵湖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从x4年10月1日起执行以下作息时间:
上 午 8 :30 — 12:00
工间操 10:15 — 10:30
下 午 2 :30 — 6 :00
工间操 4 :45 — 5 :00
特此通知。
xx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x4年9月26日
根据季节变化,自x5年5月4日起至9月30日,市直各单位实行夏(秋)季作息时间。
上午上班时间 8:30—12:00
下午上班时间 15:00—18:30
(不另行文)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x5年4月27日
镇属各中小学:
根据区教体局夏季工作时间调整意见及xx市政府夏季办公时间安排,特将我镇中小学学生、教师作息时间调整补充如下,请各校严格执行,不得私自调整。如有必要,请以学校为单位向中心校提出申请。
一、夏季作息时间安排
1、中小学生作息时间安排:
小学:从5月1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具体时间为:上午7:50预备,8:00上课,11:30放学;下午2:30预备,2:40上课,4:10放学。
中学: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安排。
2、中小学教师作息时间安排
小学:上午作息时间不变,下午6:00下班。
中学:原则上随同小学办公时间,可根据学校情况自由调整。
二、调整意见说明
1、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1995年5月1日起执行)
2、根据区教体局小学夏季作息时间安排,为了适当照顾部分返城教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需要,将小学生下午作息时间提前了半小时,因此,教师下午下班时间由6:30提前到6:00。
3、此次时间调整之后,各校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自由调整师生作息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书面报请中心校批准,否则按违纪处理,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