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中小学放假通知(热门五篇)

今年春节中小学放假通知(精选5篇)

今年春节中小学放假通知 篇1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及学员:

春节即将来临,学校决定20xx年1月7日至2月13日放年假,2月14日正式上班!请在下班前将电源、门窗关闭,做好防水、防电和防盗工作。最后预祝大家新春快乐!

x学校

20xx年1月25日

今年春节中小学放假通知 篇2

各区县教育局:

现将《xx市中小学20xx学年度校历》印发给你们,请通知所属中小学按照执行。

一、第一学期。本市中小学统一于20xx年9月1日开学,20xx年1月20日结束,全学期共21周。寒假从20xx年1月21日开始,2月17日结束。

二、第二学期。本市中小学统一于20xx年2月18日开学,6月30日结束,全学期共20周。暑假从7月1日开始,8月31日结束。

三、20xx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全市中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凡安排考试试场的学校,教学时间的调整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

各中小学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安排学期期未考试后的教学活动。

四、各中小学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执行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儿童节及青年节实行放假或组织集体的节日庆祝活动。

五、学期中如遇极端天气以及空气重污染情况,停课安排按照《xx市教育委员会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办[20xx]4号)和《xx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空气得污染应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xx]7号)要求执行。

xx学校

xx年xx月xx日

今年春节中小学放假通知 篇3

尊敬的家长:

您好!值此20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首先祝家长朋友们新春快乐,家庭幸福,并衷心的感谢你们对我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本学期中,学校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全面实施标准化学校创建,学校面貌焕然一新。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规范办学政策,在教学改革和学生管理方面做出了努力,取得了新成绩;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把学生的行为习惯教育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并期望继续得到家长同志们的理解与支持。为让学生过一个欢乐、充实、和谐、安全的寒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放假时间:寒假从20年1月18日(农历腊月十八)起,开学时间为2月17日(农历正月十八)。希望家长、同学们记清时间,按时到校。

第二: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寒假生活的管理和指导,共同教育好孩子,确保孩子的假期安全。

1、不溜冰、不滑雪。

2、做文明小公民,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尽量不放烟花爆竹,注意防爆、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正确使用家用电器,以免发生危险。

3、遵守交通规则,不私自外出;不到网吧、游戏厅、歌厅等场所玩耍。

4、注意保重身体,预防呼吸道疾病,预防“流感”,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习惯;节日期间不要暴饮暴食,避免身体受到伤害。

5、按时按量完成假期作业,督促自己的孩子在家中继续练字、多读好书等,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不结交不良朋友。

xx年xx月xx日

今年春节中小学放假通知 篇4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xx年元旦和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20xx年元旦放假安排

20xx年1月1日(星期五)放假。

二、20xx年寒假放假安排

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23日至2月27日。学生2月28日晚点名,29日开始上课。3月3日至6日四天为学生补考时间。

教职工放假时间为1月25日至2月25日。教师在完成本学期工作任务后,经单位同意,可与学生同时放假。

2月26日全院教职工上班。上午10时之前,各单位向人力资源部报告出勤情况。

中干离开桂林,需下载并填写《信息科技学院请假单》经分管院批准后报学院办公室周丹处。

三、放假值班

放假期间,由院和中层管理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处理全院临时性公务、巡视检查校园安全情况。

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遇到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学院及有关部门报告。各单位如需盖章,请提前与学院办公室联系。

学院保安值班电话:2291,卫生所电话229,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警务室电话:229。

四、治安、安全问题

各单位要做好假期相关工作安排,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在放假前对实验室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后勤、保卫队等部门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及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校长办公室

二0xx年x月xx日

今年春节中小学放假通知 篇5

各区县教育局:

现将《xx市中小学xx学年度校历》印发给你们,请通知所属中小学按照执行。

一、第一学期。本市中小学统一于xx年9月1日开学,xx年1月20日结束,全学期共21周。寒假从xx年1月21日开始,2月17日结束。

二、第二学期。本市中小学统一于xx年2月18日开学,6月30日结束,全学期共20周。暑假从7月1日开始,8月31日结束。

三、xx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全市中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凡安排考试试场的学校,教学时间的调整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

各中小学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安排学期期未考试后的教学活动。

四、各中小学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执行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儿童节及青年节实行放假或组织集体的节日庆祝活动。

五、学期中如遇极端天气以及空气重污染情况,停课安排按照《xx市教育委员会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办[]4号)和《xx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空气得污染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体[]7号)要求执行。

xx学校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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