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东升先进事迹专题学习会心得体会(3篇)

潘东升先进事迹专题学习会心得体会 篇1

9月25日,潘东升同志不幸因公殉职,他从警37年来,始终忠诚履职、甘于奉献,把毕生精力和全部心血都献给了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他是新时代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

日前,福建省委、福州市委分别追授潘东升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号召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向潘东升同志学习活动。

为持续深化英模教育,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全体检察干警振奋精神、履职尽责,鼓山地区检察院开展系列活动向潘东升同志学习。

自发追思献花致敬

悼念亲民爱民的公仆情怀11月3日晚上,机关党总支在单位工作群发出号召,请大家通过手机或电脑自行登陆,自发在“向潘东升同志致敬”专栏追思、追忆、缅怀、献花,消息一经发出,就受到大家的热烈响应,大多数同志还自主转发亲友群、朋友圈。

悼念坚守正义的价值追求11月4日上午,鼓山地区检察院召集全体干警于院二楼会议室收听“弘扬英模精神 铸牢忠诚警魂”公安英模事迹之向潘东升同志学习“云”宣讲。

会后,在场干警纷纷表示,要以潘东升同志为榜样,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实际工作中。

支部专题学习交流

悼念献身使命的政治品格各党支部响应号召迅速召开支部会议,紧紧围绕向潘东升同志“学什么、怎么学、如何做”开展学习研讨。

潘东升先进事迹专题学习会心得体会 篇2

2021年10月14日省委发布决定,追授潘东升同志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全省党员、干部振奋精神,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潘东升,男,汉族,福建平潭人,1964年9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任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福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一级巡视员。2021年获得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嘉奖,荣获个人二等功2次。2021年9月25日上午,潘东升同志因长期超负荷工作,在重要会议安保维稳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全力抢救无效,不幸于当日12时35分因公牺牲,年仅57岁。

2021年10月20日下午在晋师附幼教育集团三楼党建室召开“学习潘东升同志先进事迹专题研讨会”,党支部书记林云芝同志主持会议,会议指出:近日省委、市委分别追授潘东升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福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潘东升同志用行动和生命诠释了为人民的职责和使命,是新时代党员的优秀代表,我们要从新时代优秀党员的身上汲取奋进力量,担当为民服务的职责,诠释党员使命。

学楷模 立标杆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潘东升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党支部书记林云芝组织全体党员教师观看潘东升同志的先进事迹,回顾潘东升同志的生平感人事迹。潘东升同志长期超负荷工作,透支了身体,可他仍在忘我的工作,潘东升同志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新时代人民公安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突出典范。

潘东升先进事迹专题学习会心得体会 篇3

近日,福建省委追授潘东升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中共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向潘东升同志学习的活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专题学习会议,传达学习市委政法委向潘东升同志学习的决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迅速掀起学习热潮。

会议指出,潘东升同志是新时代涌现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干部代表,是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的先进典型,要以潘东升同志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持司法为民,展现检察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要求,要丰富学习载体,掀起学习热潮。检察院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的决定上来,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把向潘东升同志学习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科务会等机会,结合学习强国、新媒体等线上平台,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主动学,引导干警跟进学、自觉学,确保入脑入心,学有所悟。

要持续鼓浓氛围,引导干警对标先进、争当先进。进一步弘扬英模精神,结合实际,积极培树身边先进典型,及时发现检察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集体和个人,及时挖掘、总结提炼,用好各大平台大力宣传台江检察院先进典型和学习成效。

要落实从优待检,提升集体向心力、战斗力。健全完善人文关爱措施,深入调研,掌握干警身心健康状况,定期组织干警进行体检,科学安排工作,发挥党支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注重发挥正向激励机制作用,对业绩突出的干警及时给予奖励肯定,促进其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