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是人生中最好的娱乐、消遣的方式,它不但能给予人无穷无尽的知识,而且可以给予人无限的乐趣并且培养人为人处事的的能力。“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个人读书心得体会及收获范文优秀7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读完《围城》这本书,我深有感触。《围城》讲述的是主人公方鸿渐留洋回国后与苏文纨,唐晓芙之间发生的事以及去三闾大学旅途的经过,在三闾大学当副教授的经历和后来与孙柔嘉结婚的故事。有人说,《围城》写的就是婚姻就像围城,“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也有人评价,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站在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人生的欲望大都如此。总而言之,围城语言幽默,却也讽刺种种社会的不良风气,笑里藏刀。
《围城》这本书是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主要描写的。女一号苏文纨曾被这样描写道:”方鸿渐陪苏小姐在香港玩了两天,才明白女朋友跟情人事实上绝然不同。苏小姐是最理想的女朋友,有头脑,有身分,态度相貌算得上大家闺秀,和她同上饭馆戏院并不失自己的面子。他们俩虽然十分亲密,方鸿渐自信对她的情谊到此而止,好比两条平行的直线,无论彼此距离怎么近,拉得怎么长,终合不拢一体“。苏文纨是美丽的,但她不可爱,而我认为女人是因为可爱才美丽的,而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的。还有方鸿渐,他不算坏,甚至还有些善良可爱老实,但是他迂腐软弱玩世不恭。他的这一性格,反映了当时一部分知识分子的面貌……书中更有许多栩栩如生的形象,希望大家都来阅读《围城》。
以上便是我读《围城》的感受。
我刚学习了五年级第一单元的知识后,明白了很多关于读书的方法,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窃读记>中的小女孩渴望读书,她如饥似渴,贪婪地偷偷读着书。<小苗与大树的对话>里的大树对小苗说过:小时候要背200首诗,50篇古文。<走遍天下书为侣>让我明白了一本你喜欢的书就像你的朋友,你的家人,就算是读了100次,你还是能从书中了解新的东西。在<我的长生果>里,作者让我知道:平时要多积累好词好句,这样天长日久,你的文章就有了优美的词句,写作时,你就可以大显身手。
写到这,我发现自己有一个缺点:对于我不喜欢读的书,我不会认真去读,只是随便翻翻。我一定要改掉这个毛病,就像书上说的,管你读哪本书,它都是你一个人的东西,因为世上没有两个人会用同一种方法读同一本书。
我的读书体会是:小时候要多看多背,不管你看什么样的书,都要认真去读,一定会有收获的。同时我们要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不要把看书当成一种负担,而是要把看书当成一种供自己娱乐的习惯。
6月份“岚山读书”活动是读冯唐的《欢喜》这本书。这里,我谈谈《欢喜》的读后感。《欢喜》这本书是冯唐十七岁时的作品,一个关于青春寻找的故事。本书的主人公—秋水,酷爱读书,有着普通孩子对社会、人生的好奇,有着成长期少年的乖张、叛逆,以及青春期少年对异性同学的复杂情感。冯唐给我们描述了一个既熟悉又有种怪怪味道的校园生活。书里那些青春的烦恼或者说畅想,我已经不记得自己十七岁的时候是否有同等感受。冯唐的文字较为随性,作为作者十七岁时的作品来说,能有如此水平,我们还能够多说什么呢?想想自己的十七岁,自己读到后面都不禁涌出一种莫名的伤感,套用一首歌名就是—“时间都去哪了”。
最近几年,很流行致青春。《欢喜》这本书中有这么一段话:“青春是一片奇妙的林子,又深又浅,不明不暗。可多少脸颊抹满了青春的人儿急匆匆地走过,嘻嘻哈哈地逐过,没睹见花雪月,没听见鸟唱猿啼,没留意一路上山山水水,他们太忙。匆忙得来不及观察,来不及体会,来不及哭泣,就这样匆忙地走过自己。” 那我们是否就这样离开了青春呢?
青春是什么?有人说,青春是一颗划破天宇的流星,虽然绚丽却很短暂;也有人说,青春是一棵常青树,永不凋零。郭沫若曾对青春有过这样一段论述:“人世间,比青春再可宝贵的东西实在没有,然而青春也最容易消逝。最可贵的东西却不甚为人所爱惜,最易消逝的东西却在促进它的消逝。谁能保持得永远的青春的,便是伟大的人。” 奥斯特洛夫斯基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这么一段话:“生活赋予我们一种巨大的和无限高贵的礼品,这就是青春:充满着力量,充满着期待、志愿,充满着求知和斗争的志向,充满着希望和信心的青春。”
是的,青春就是不老的心态,是拓荒的豪气,是对生命的热忱,是对生活的好奇,是无尽的追求。青春不是年龄!虽然你年轻,但是你懈怠和颓废,也如老人一般;虽然你年龄大了,只要快乐达观、积极向上,生命中充满了浩然之气,也会感到青春仍在!青春孕育着蓬勃的生机,饱含着无限的迫求,凝聚着不竭的活力。
20也罢,40也罢,60也罢,只要你认为自己还行。美国诗人、作家卡尔〃桑德伯格在65岁的时候开始创作他的第一部小说,用了四年零十个月的时间,70多岁时仍然在旅行,89岁的时候这位即将告别人世的老人曾说,“如果上帝再让我活五年的话,我还是愿意做一位作家。”我国的语文教育家洪宗礼老师说过,“我的主要成果,是在60岁到70岁这10年中取得的。60岁以后,我又回到了零的起点,我给自己鼓气:意志不老,心态不老,思维不老,事业不老。”卡尔〃桑德伯格和洪宗礼这两位老人,虽然他们不在一个国度,但是他们都有一颗不老的心,在晚年仍然又焕发了第二个青春,他们的青春已经不能用年龄来衡量了。
所以,青春还未离我们而去。只要保持心态,放飞梦想,就会有让别人羡慕的青春焕发。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更是孩子们最好的`朋友,一本好的图书带给他们快乐,让他们体会到忧伤,启发他们思考,增长他们的智慧。因此扩大孩子的课外阅读面对于他们的成长来说非常重要。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个性,扩充孩子的课外阅读量,使每个孩子都有自己最独特的个性,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这个星期,我并没有亲自为孩子们选书,而是让他们自己到三楼去选书,我想这样更能激发他们读书的兴趣,因为这是他们喜欢的。真如老师所想的一样,孩子们总是带着自己所选的这个小伙伴,不管是下课,放学还是会宿舍休息他们都书不离手。可见其实在孩子们心中他们对读书的愿望是非常强烈的。
由于学校指定的图书数量有限,因此学生们这次读书的内容各有不同,从寓言故事到童话故事,从英雄人物到小说传记,从绘本故事到短片诗歌。因此这次的分享会内容也各有不同。这是的读书分享会比较好地方是孩子们能够主动大胆的来分享,并且能够做到把小故事将清除,即使有个别同学并不是那么流利,但是勇气可嘉。不足的地方是孩子们在读书方面方法不对,耐心不足。有的同学分享的故事是老师已经讲过好几遍,同学们在掌握新故事方面能力缺乏。
基于上面所分析的情况,在下次读书分享时,老师应该再教一教孩子们读书的方法,并且为了能更好的做故事分享,老师可以提前根据孩子们的图书为他们指定分享的内容,我想这样孩子们慢慢学会了方法,下次一定会表现的更好。
暑假里我读了一套很特别的书《森林报》,这本书并不是报纸,而是一本真正的书。书的作者是前苏联著名的科普作家维·比安基。首先吸引我的是书的形式。这套书分春、夏、秋、冬四册。它以报刊的方式,用轻快的笔调描写了森林里和农庄里发生的事情,让我感受到森林农庄里的动植物在一年四季中五彩缤纷的生活。
读了《森林报》之后,让我觉得感慨的是:如今生活在城市中的我们,对于大自然已经越来越陌生。当老一辈的人问起一些大自然的知识时,我们大多数都是不知道。通过读这套书,可以让我们重新充分地了解大自然,了解飞禽走兽和昆虫是怎样生活的,让我们的知识更加渊博,也激发我们对科学的兴趣。掩卷深思,我被书中那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细节所感动。住在林间的森林报记者对每一种生物都进行仔细的观察,哪怕是苍蝇、蚊子,哪怕是青苔、浮萍。在他们的眼里都是平等的个体,没有丝毫的嫌恶。让我们保护森林,热爱自然,关注自然。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去维护生态平衡,让美丽的大自然故事一年一年流传下去。
读了著名教育家李镇西的《做最好的老师》一书。这本书记载了李老师从教25年的经验与收获,书中从作者步入岗位初期写起,从青涩写起,到有一定的经验,到经验丰富,满腹经纶,将自己的成长与成熟一步步介绍给了我们。读后,使我受益匪浅。李镇西的教育思想和智慧,对教育观、学生观、班级管理、学生思想工作、学生心理健康、语文教学的理念和实践,都有其独到的见解。他的观点,他对班级的管理,使我感动,折服。同时,使我这个颇有一定教龄的教师,从中找到了前进的方向,更看到了未来和希望。在这里,我可以找到教育的最新理念;在这里我可以学到宝贵的经验总结。从李老师成长的印记中,我们可以看到自己进步的影子;从他的成功教育案例中,我找到了一些适合我们的方法。它让我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的目标,那就是成为一位勇于自我批评、善于积累、善于反思、有爱心、勇于挑战、有目标的老师!
有人说,爱是一盏灯,黑暗中照亮前行的你;爱是一首诗,冰冷中温暖渴求的心房;爱是夏日的风,冬日的阳,春日的雨,秋日的果。是啊,著名教育家李镇西的教育理念《爱是永恒的教育理念》,正是证明了这一点。他把自己所有的爱,全部倾注给了他所热爱的教育事业,25年如一日,爱生如子,用他那“激情燃烧的岁月”,谱写着一幕幕爱的篇章。他把自己融入到班级这个集体大家庭里,走进学生的情感世界里面去,把自己当作学生的朋友,去感受学生的喜怒哀乐,去赢得学生的信任与敬佩。
对照李镇西的教育方法,我发现:自己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着很多不当之处。例如:在对待学生的态度上,由于急于求成,常常忍不住对学生发火,缺乏教育的技巧;有时,对完不成作业的学生,缺少耐心辅导,缺少个别引导,使学生对我敬而远之,师生之间缺乏代沟。
《堂吉诃德》这本书的作者塞万提斯在这部“游侠史”中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想象力,杜撰了各种超常规的奇遇,创造出了许多有趣的桥段,其中有一些在读完一遍之后翻开,依然会令我捧腹大笑。他用他的才华往这本书中注入了许多优秀的诗篇,这些都令这本书有很大的品读价值,也就不难想象这本书为什么会风靡全球了。至于作者本人在上卷的前言中说这本书是一个“思维贫乏,胸无点墨”的人写出的一个“枯瘦任性,满脑怪诞的孩子的故事”,我认为作者有些谦虚过头了,也有可能是对盛行的“骑士小说文化”的一种妥协。而且他对这本书的“自我评价”也是对堂吉诃德以及当时骑士小说的浮躁文风的最佳讽刺。
在书的正文内容中,讽刺手法可以说得上是随处可见。它们最大程度地映射出了堂吉诃德行为的荒唐。这种贵族变成疯子的行为与我开头引用的那句话有许多暗合之处。书中的曼查贵族堂吉诃德,原先一定受过良好的教育,但是成山的骑士小说让他的疯癫战胜了理智,于是他拿起长矛,“征战四方”,给这个原本就奇怪浮躁的社会增添了许多囧事。所以,疯子手持利剑也许就是对他最形象的描述了。如此一疯子又和那些拿着知识作恶的人有何区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