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极端化教育学习心得体会【最新】优秀3篇

高度重视,高位推动。该局党组将“去极端化”工作纳入2015年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书记担任“去极端化”领导小组组长,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局党组坚持一手抓活动、一手抓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局机关和住村点“去极端化”双轮驱动,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该局主要领导及党组成员带头,率先垂范,发挥表率作用,做到“三带头”,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地委保持高度一致,迅速贯彻落实下面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去极端化教育学习心得体会【最新】优秀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去极端化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1

为深入推进“去极端化”教育,坚决抵制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全面落实自治州《关于加快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深入扎实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发挥政法机关带动引领作用,尉犁县司法局采取多种举措开展“去极端化”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以“访惠聚”工作为载体,深入开展“去极端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打牢维稳工作群众基础。尉犁县司法局住村工作组利用走访群众期间,采取发放宣传单、面对面谈心的形式,大力宣传民族团结与“去极端化”活动, 通过面对面的宣讲引导、滴灌式的谈心谈话,从源头上引导教育了村民切实认清宗教极端分子的真实面目,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铲除宗教极端思想这颗社会毒瘤,确保家家都有“明白人”,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以宗教场所为平台,大力开展“去极端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尉犁县司法局组织干部在辖区清真寺内,以发放宣传材料、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的方式,开展“去极端化”、民族政策、民族团结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为促进依法从事宗教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此举深受穆斯林群众的欢迎。

三是以“法制宣传课”为抓手,重点开展“去极端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尉犁县司法局组织干部来到古勒巴格乡哈达墩村、阿克其开村,围绕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以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为主题,向1200余名村民讲解了《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内容,说明了我国宗教活动的特点;并以案例分析,具体地讲解了“三股势力”、“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危害,提高了广大宗教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有效地遏制了宗教极端思想的蔓延和渗透,维护尉犁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去极端化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2

今年以来,我参加县、镇组织的培训学习中,多次聆听了关于“去宗教极端化”的专题讲座,个人也通过报纸、互联网学习了关于“去宗教极端化”的相关文章。通过深入学习,使我对“宗教极端化”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清醒地认识到:宗教极端化思想是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主义、非法邪教分子家用宗教名义,歪曲宗教正道教义、篡改在、甚至捏造教义、宗教史,鼓吹暴力极的端思想,是“三股势力”用以煽动、蛊惑穆斯林和其他群众的极端谬论思想,在其极端谬论思想的煽动、蛊惑下,使不明真相的信徒、群众盲目的信奉宗教狂热,以达到其控制受其极端思想毒害的群众的精神,甚至采用各种残忍的威逼胁迫手段,操纵受害群众充当其制造暴力恐怖事件、进行分裂破坏的工具,挑起宗教纷争、民族仇视,破坏社会和谐安宁。宗教极端主义,为达其罪恶目的,不择手段,无视生命、残害无辜,制造血腥事件,鼓动恐慌动乱,妄图伺机实现其分裂民族团结、破坏祖国统一、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罪恶目的。

宗教极端主义在新疆的渗透和扩散,一方面是近年来境外极端主义思潮通过各种方式,特别是借助互联网以及新型社交工具,不断向新疆以穆斯林社会为主要对象,进行传播侵染,造成了传播污染和思想侵蚀;另一方面,境内外“三股势力”与地西方敌对势力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大肆宣扬暴力极端思想,推崇宗教极端崇拜、蛊惑极端的宗教“圣战”思想,宣扬荒谬的“世界末日论”,误导、唆使群众相互仇视,制造血腥恐怖事件,扬中损害了宗教正道形象,破坏宗教和谐,蓄意家化矛盾。

宗教极端主义的罪恶行径和目的,是完全和宗教正道教义背道而驰的,是侵害各族人民利益的毒瘤!因此,中央和自治区对极端宗教思想和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举措是对各族人民利益的坚决维护!是完全正确的!

面对当前新疆正处于“三期叠加”的形势,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更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积极地向群众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世界观,教育群众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侵蚀的自觉性和敏锐性。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更要时刻绷紧稳定这根弦,檫亮眼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以敢于担当的气魄,对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破坏国家安全、分裂祖国统一的犯罪,要敢于发声亮剑,责无旁贷地履行维护群众利益的职责,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坚定地做一名人民利益的忠实捍卫者!

去极端化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3

自开展“去极端化”活动以来,阿克苏地区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明确标准,细化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地委各项要求,切实把活动的成果转化为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素质、促进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动力源泉。

高度重视,高位推动。该局党组将“去极端化”工作纳入2015年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书记担任“去极端化”领导小组组长,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局党组坚持一手抓活动、一手抓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局机关和住村点“去极端化”双轮驱动,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该局主要领导及党组成员带头,率先垂范,发挥表率作用,做到“三带头”,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地委保持高度一致,迅速贯彻落实地委“去极端化”的安排部署。

制定方案,有序推进。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去极端化”工作方案》和措施,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局党组制定实施了地区司法局《贯彻落实<阿克苏地区党员干部带头落实“去极端化”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共12条,简要明了,易于操作。局党组班子9名县级领导、25名党员干部带头落实局机关《实施细则》,自觉做到地委组织部倡导的“十个不准”、“十个引领”,大力实施“三管三不”,带头做“去极端化”的宣传者、践行者和引领者。此外,对机关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去极端化”知识测试,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通过宣讲、讲座等形式,声讨暴力恐怖活动。

构建责任体系,提高执行力。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局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局党组班子成员是直接责任人,各科室科长是相关责任人,局机关50余名干部职工全员签订责任书。结合“访惠聚”活动,局机关、住村点的“去极端化”工作同步统筹推进,每名党员干部每年至少开展2次以“去极端化”为主题的家庭会议,至少结对帮扶2户不同民族的困难家庭,7名县级领导每年返回成长地至少开展4次“去极端化”大宣讲。认真摸排,建立“去极端化”基础数据台账,逐个审核把关,汇总录入,一人一档,已汇总50名干部职工的有关报表。此外,由地区依法治阿办牵头,制定实施开展“去极端化”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信教群众、宗教人士、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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