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中共党员,现年49岁,二连浩特市乌兰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是一名在基层工作了二十余年的干部,二十年来,他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人民调解工作中,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营造了和谐社会环境,尤其是2009年乌兰街道办事处建立综治维稳工作中心以来,***把维护社区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保障社区居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衡量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标准,推动了街道社区和谐建设步伐,为二连市的社会稳定和构进和谐社区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群众敬重和爱戴。
摸清实情建机制 找准思路破难题
乌兰街道办事处辖区面积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463人、流动人口16020人,流动人口占60.5%,辖区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110多家,管辖白音、满都拉、巴达拉呼、胡古吉勒、那仁5个社区。近年来,***针对辖区重点单位多、流动人口多、弱势群体多、上访人员多、民间纠纷矛盾多的特性和所带来的压力,秉承“凡事都要有章可循”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增进人民调解工作互通、互融、共抓、共管工作模式,提升了街道社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2007年,适应城镇基础司法所建设的需要,经过***多次协调,争取建设资金10万多元建立了乌兰街道法律服务中心和人民调解庭,同时,各社区在***的指导下也相续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治保组织、联防组织,使街道社区司法工作走上正规化轨道。2009年***深入江西枫桥考察,对当地的社会维稳工作和化解人民矛盾深受启发,回来后,便制定了《乌兰街道办事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设方案》,于当年6月投入8万多元建立了乌兰街道办事处综治维稳中心,实行“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四联机制以及“矛盾纠纷、治安问题、不稳定因素不间断滚动排查的”三排查机制,同时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做到了“四化”:一是调解工作制度化。制定各项调解工作制度,并按制度操作,做到有章可循。二是法律法规通俗化。为使一些调解常用法律法规通俗易懂,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张贴了血亲示意图,达到了一目了然的法律宣传效果。三是调解程序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调解程序制作了调解程序流程图,使当事人按照调解程序主张权利,调解程序规范化。四是回访制度经常化。为确保调解工作得到较好的执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了调解回访制度,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在十五日内进行回访,做到了调解工作有始有终,受到了群众的称赞和好评。维稳中心建成后实现了良好运作,在维护社区稳定和化解居民矛盾纠纷中发挥了显著作用,中心启动两年来,共组织专项例会34次,形势分析报告会4次,排查安全及治安隐患6起,化解各类矛盾86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辛勤汗水和无私的奉献,更离不开他对人民调解工作正确的指导和执着的追求。
随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综治维稳中心的成立,在***的领导下,乌兰街道办事处逐步健全了调委会检查监督制度、定期向市司法局汇报工作制度、重点疑难纠纷集体讨论制度以及处理纠纷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规范了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了人民调解组织。
事无巨细化矛盾 倾力指导暖人心
***做调解工作积极主动,立足本职,尽责尽力。只要居民群众需要,他都会和调解员一道,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还社区居民一片安宁。多年来,他直接参与调解的家庭、邻里、婚姻、冬季取暖等各类民事纠纷达28余起,其中,调解矛盾纠纷14起。
2009年7月的一天,乌兰街道白音社区的居民贾建兵于某饭店,被酒后滋事者殴打致伤,造成贾建兵的股骨头裂开,***得知情况后,首先把伤者贾建兵送到医院去治疗,并且还多次到伤者家里看望,用自己的真情稳定了受伤者的家人。同时详细地了解了情况原委,又主动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联系,帮助贾建兵一家寻求了法律援助,在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找事件另一当事人谈心,使其意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和需要承担的责任,并且通过长达四个月的协商和劝解,做了大量细致繁杂的工作,根据事故责任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本着依法合理的原则,和调委会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一起计算贾建兵赔偿费用。“法”与“情”的结合使这起随时可能激化的矛盾最终得以化解,最后使双方达成了赔偿的共识:贾建兵一家获得了6万元的医药赔偿。纠纷解决后,贾建兵的家人感动地说:“如果没有马主任的帮忙,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们特意做了一面锦旗送到了街道办事处,“社区送温暖,浓浓助残情”,锦旗上简短的两句话真实地表达了贾建兵一家的感谢之情,也表现了***事无巨细、倾力指导的工作热情与责任心。
***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一方面强于责任心、事业心,另一方面强于对人民的爱护,同时他也强于全局观念,维护全社会的稳定。2009年二连市东城街道一姓的民工与房东因房租费问题打架,导致跳塔吊不幸身亡,民工老父亲失子心痛,与房东发生纠纷,几经司法所、公安派出所调解不下,当时二连市考虑***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积累多年经验,有很多措施和办法化解人民矛盾。***利用地缘、情感优势化解了
排纠安民尽职责,维护稳定促和谐
在多年的工作中,***还从街道的实际出发,重点排查因入冬取暖、修街扩道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由于防范到位,措施得力,一些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多年来全街道没有一起集体访、越级访案件,百姓邻里和睦,群众安居乐业,街道社区治安形势良好。
2009年胡古吉勒社区辖区内的粮食局回迁楼有20多户居民的入冬取暖问题,一直到十月份下旬还未解决,***意识到这是一个关乎居民基本生活的问题,如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很可能会使矛盾激化,造成更大的纠纷。于是***及时深入每一户居民家中,耐心认真地了解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并且把居民们的要求和意见都一一地记录在册,回去后详细地整理成7条意见,在与供暖部门反复协调后,逐条解决,终于使这20户居民在寒冷的冬天到来之前,享受到了来自党和政府的阵阵暖意。“精诚所致,金石为开”,***以其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耐心细致的调解方法不仅平复了居民们的怨愤,维护了社区的`稳定和谐,也践行了一个基层干部“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的诺言。
多年来,无论是入冬取暖纠纷,还是邻里矛盾纠纷,***始终做到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严格调解与灵活处理相结合,努力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力争给每个当事人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和交待。尽管没有高唱的赞歌,没有鲜花与掌声,没有冲锋陷阵的奋勇,也没有感人肺腑的动人事迹,但***却在这样平凡的岗位上,凭着对工作的执着,对百姓的热情,无悔奉献于基层工作,有了他的正确指导,乌兰街道的人民调解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创建和谐二连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他自己无私传授调解经验方法,言传身教践行调解条例,不图名不为利,只求纠纷平息时,无愧于自己基层调解工作人员的称谓。经过多年基层工作的艰苦磨练,他获得的不仅是自身调解业务素质的提高,更加值得肯定的是,他获得了领导的高度认可,同事的尊重敬佩和百姓的真诚爱戴。我们从***的身上感受到了一种力量,一种扎根于基层二十载,却仍然不急不躁、默默奉献、无怨无悔、甘做百姓解忧人的精神。
当好一名人民调解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当和事老。
首先要具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德和作风,乐于奉献,甘当邻里纠纷社会矛盾的化解员、和事老,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面对困难不怕,面对邪恶不怕,无怨无悔。
二、学习政策法律,依法依规调解。
首先自己要学懂弄通法律和政策,使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够驾驭纠纷的本身,调解人员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会讲法律和政策的基本道理,在矛盾纠纷的调解过程中要始终贯穿和体现法律的。精神,遵循社会公德,依法依规调解纠纷。
三、调查研究,掌握调解纠纷的切入点。
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纠纷苗头,控制事态的扩大发展,杜绝和防止群体上访事件、聚众械斗事件、民间纠纷转刑案件及恶性案件的发生,掌握纠纷的起因、特征、实质,以及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性格,以此为依据,才能分清纠纷的是非,才能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对症下药,解决好纠纷。掌握纠纷的发生全过程,用事实说话,用证据说话,要善于动老筋,善于思考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四、运用方法和技巧化解矛盾。
在调解不同类型的纠纷时,除了要运用不同的调解方法,还要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调解技巧,包括语言技巧、方法技巧等,掌握纠纷当事人的心里特征,对症下药,对纠纷当事人以诚相待,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只要我们对群众的每一件求助都做到真心对待,为群众着想,并以诚心换取群众的知心和真心,群众就会相信我们的调解组织,相信我们的调解人员,就能提高纠纷的调解成功率,同时也能防止纠纷激化和转化,增强社会的稳定。把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达到事半功倍,顺利完成调解工作的目的。
人民调解员是为人民群众排隐患、解忧难、化干戈、息诉讼的,没有名,没有利,甚至也没有人懂得它的涵义,但我们的人民调解人员还是在为着这一光荣的任务默默地奉献着,他们只是希望为人民的平安、社会的稳定做一些工作,这就是人民调解员的心里最真实的心愿。但是,在调解工作中我们仍要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
人民调解员,在做调解工作时,常常会遇到种。种压力,有时还会有威胁性的语言发生,也会有来自家人的埋怨,其艰辛可想而知。而这些因素在调解纠纷中发生,也会使纠纷调解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是只要我们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事不徇私情,一心为人民服务,人民调解工作会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很好的调解威望,人民调解组织在基层就会更好地解决纠纷和预防纠纷的发生,确实为保一方平安做出自己的贡献。
***,汉族、中共党员,现年49岁,二连浩特市乌兰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是一名在基层工作了二十余年的干部,二十年来,他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人民调解工作中,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营造了和谐社会环境,尤其是2009年乌兰街道办事处建立综治维稳工作中心以来,***同志把维护社区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保障社区居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衡量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标准,推动了街道社区和谐建设步伐,为二连市的社会稳定和构进和谐社区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群众敬重和爱戴。
摸清实情建机制找准思路破难题
乌兰街道办事处辖区面积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463人、流动人口16020人,流动人口占60.5%,辖区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110多家,管辖白音、满都拉、巴达拉呼、胡古吉勒、那仁5个社区。近年来,***同志针对辖区重点单位多、流动人口多、弱势群体多、上访人员多、民间纠纷矛盾多的特性和所带来的压力,秉承“凡事都要有章可循”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增进人民调解工作互通、互融、共抓、共管工作模式,提升了街道社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2007年,适应城镇基础司法所建设的需要,经过***同志多次协调,争取建设资金10万多元建立了乌兰街道法律服务中心和人民调解庭,同时,各社区在***的指导下也相续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治保组织、联防组织,使街道社区司法工作走上正规化轨道。2009年***同志深入江西枫桥考察,对当地的社会维稳工作和化解人民矛盾深受启发,回来后,便制定了《乌兰街道办事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设方案》,于当年6月投入8万多元建立了乌兰街道办事处综治维稳中心,实行“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四联机制以及“矛盾纠纷、治安问题、不稳定因素不间断滚动排查的”三排查机制,同时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做到了“四化”:一是调解工作制度化。制定各项调解工作制度,并按制度操作,做到有章可循。二是法律法规通俗化。为使一些调解常用法律法规通俗易懂,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张贴了血亲示意图,达到了一目了然的法律宣传效果。三是调解程序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调解程序制作了调解程序流程图,使当事人按照调解程序主张权利,调解程序规范化。四是回访制度经常化。为确保调解工作得到较好的执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了调解回访制度,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在十五日内进行回访,做到了调解工作有始有终,受到了群众的称赞和好评。维稳中心建成后实现了良好运作,在维护社区稳定和化解居民矛盾纠纷中发挥了显著作用,中心启动两年来,共组织专项例会34次,形势分析报告会4次,排查安全及治安隐患6起,化解各类矛盾86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同志辛勤汗水和无私的奉献,更离不开他对人民调解工作正确的指导和执着的追求。
随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综治维稳中心的成立,在***同志的领导下,乌兰街道办事处逐步健全了调委会检查监督制度、定期向市司法局汇报工作制度、重点疑难纠纷集体讨论制度以及处理纠纷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规范了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了人民调解组织。
事无巨细化矛盾倾力指导暖人心
***同志做调解工作积极主动,立足本职,尽责尽力。只要居民群众需要,他都会和调解员一道,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还社区居民一片安宁。多年来,他直接参与调解的家庭、邻里、婚姻、冬季取暖等各类民事纠纷达28余起,其中,调解矛盾纠纷14起。
2009年7月的一天,乌兰街道白音社区的居民贾建兵于某饭店,被酒后滋事者殴打致伤,造成贾建兵的股骨头裂开,***同志得知情况后,首先把伤者贾建兵送到医院去治疗,并且还多次到伤者家里看望,用自己的真情稳定了受伤者的家人。同时详细地了解了情况原委,又主动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联系,帮助贾建兵一家寻求了法律援助,在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找事件另一当事人谈心,使其意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和需要承担的责任,并且通过长达四个月的协商和劝解,做了大量细致繁杂的工作,根据事故责任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本着依法合理的原则,和调委会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一起计算贾建兵赔偿费用。“法”与“情”的结合使这起随时可能激化的矛盾最终得以化解,最后使双方达成了赔偿的共识:贾建兵一家获得了6万元的医药赔偿。纠纷解决后,贾建兵的家人感动地说:“如果没有马主任的帮忙,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们特意做了一面锦旗送到了街道办事处,“社区送温暖,浓浓助残情”,锦旗上简短的两句话真实地表达了贾建兵一家的感谢之情,也表现了***同志事无巨细、倾力指导的工作热情与责任心。
***同志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一方面强于责任心、事业心,另一方面强于对人民的爱护,同时他也强于全局观念,维护全社会的稳定。2009年二连市东城街道一姓的民工与房东因房租费问题打架,导致跳塔吊不幸身亡,民工老父亲失子心痛,与房东发生纠纷,几经司法所、公安派出所调解不下,当时二连市考虑***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积累多年经验,有很多措施和办法化解人民矛盾。***利用地缘、情感优势化解了
排纠安民尽职责,维护稳定促和谐
在多年的工作中,***同志还从街道的实际出发,重点排查因入冬取暖、修街扩道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由于防范到位,措施得力,一些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多年来全街道没有一起集体访、越级访案件,百姓邻里和睦,群众安居乐业,街道社区治安形势良好。
2009年胡古吉勒社区辖区内的粮食局回迁楼有20多户居民的入冬取暖问题,一直到十月份下旬还未解决,***同志意识到这是一个关乎居民基本生活的问题,如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很可能会使矛盾激化,造成更大的纠纷。于是***同志及时深入每一户居民家中,耐心认真地了解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并且把居民们的要求和意见都一一地记录在册,回去后详细地整理成7条意见,在与供暖部门反复协调后,逐条解决,终于使这20户居民在寒冷的冬天到来之前,享受到了来自党和政府的阵阵暖意。“精诚所致,金石为开”,***同志以其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耐心细致的调解方法不仅平复了居民们的怨愤,维护了社区的稳定和谐,也践行了一个基层干部“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的诺言。
多年来,无论是入冬取暖纠纷,还是邻里矛盾纠纷,***同志始终做到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严格调解与灵活处理相结合,努力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力争给每个当事人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和交待。尽管没有高唱的赞歌,没有鲜花与掌声,没有冲锋陷阵的奋勇,也没有感人肺腑的动人事迹,但***同志却在这样平凡的岗位上,凭着对工作的执着,对百姓的热情,无悔奉献于基层工作,有了他的正确指导,乌兰街道的人民调解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创建和谐二连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他自己无私传授调解经验方法,言传身教践行调解条例,不图名不为利,只求纠纷平息时,无愧于自己基层调解工作人员的称谓。经过多年基层工作的艰苦磨练,他获得的不仅是自身调解业务素质的提高,更加值得肯定的是,他获得了领导的高度认可,同事的尊重敬佩和百姓的真诚爱戴。我们从***同志的身上感受到了一种力量,一种扎根于基层二十载,却仍然不急不躁、默默奉献、无怨无悔、甘做百姓解忧人的精神。
吴**,女,现年47岁,高中文化。从1994年开始担任村委会副主任、村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至今。农村的矛盾错综复杂,常因地基高低、婆媳不和、顽童斗嘴等鸡毛蒜皮的小事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吵架动手。十多年来,他热爱农村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凭着对乡亲们的一片赤诚,常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张岗村现有农户487家,居民1891人,家庭时有矛盾发生,不管是村民反映还是当事人找上门,她都不辞辛苦,深入到家中进行调解,使矛盾得以消除。村5队王丽萍,丈夫在外打工,上有婆婆下有两个小孩,生活并不宽裕,可王丽萍却爱打麻将,不太照顾家务,婆婆看不惯,婆媳之间关系越来越紧张,日子过得越来越紧张。吴主任知道后,她一边做调解工作,一边教育王丽萍要奋发自强,搞好家庭生活。在耐心的教育下,吴主任给她联系承包了村设施园区的一栋温棚,手把手得教王丽萍温棚种植技术,当年在王丽萍的努力下,一栋温室净收入4000多元,之后王丽萍又请求吴主任拖关系多承包了一栋,一心就扑在家庭致富上。婆婆见儿媳踏实劳动很是辛苦,不但主动料理家务照顾孙子,而且对儿媳也变得体贴爱护,全家人其乐融融。婆婆逢人就讲“是吴主任挽救了我们的家。”
吴**爱调解纠纷,除在掌握事情的来龙去脉的基础上准确运用法律法规外,他更注重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的调解方法。在调解纠纷过程中,讲亲情、讲友情、讲乡情。去年春天,村8队张成之妻杨小红一次到田里干活,发现邻地张大发家尽在与自家的分界埂上栽了几十颗杨树。杨小红想若等树长大了,树根乱窜,枝叶遮阴,自己的庄稼会受到影响,一气之下将树苗全部拔掉。张大发的妻子得知后,忙给在银川务工的丈夫打电话要和张成家拼个你死我活。吴永琴得知后,心想万一张大发从银川回来找张成家闹事,后果不堪设想。吴永琴径直到张大发家,一面问张大发的电话号码,打电话让张大发安心在银川务工,这件事由她处理,保证有满意的答复。一面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当得知张大发家在承包地里种树时,对他们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根据政策法规,承包地内是不充许种树的,因此张大发家在承包地的田埂上种树是违法的。同时进一步说明张大发要以毁树为由找张成家闹事也是法律所禁止的。杨小红毁坏树木应给予一定赔偿,并对杨小红的鲁莽行为 进行批评,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在吴永琴的耐心说服教育下,双方心悦达成调解协议。张大发家念及亲邻关系收了100元赔偿费。在吴主任的努力下,避免了一起可能扩大的矛盾,现在两家关系如初。
吴**兢兢业业、踏踏实实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多年来经她调解的事件不胜枚举,她以满腔热忱为群众排忧解难,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事情,赢得了群众的拥护和赞誉。为我村的和谐村庄建设作出了努力和贡献。
**,是一位退休老人,同时也是**街道综治中心的一位专职调解员。成为专职调解员的6年时间里,**消解纠纷551件,凡是经老刘之手的纠纷事件,没有一个回头上诉,调解成功率达100%,是名副其实的“金牌调解”。
当专职调解员,**是全市第一人。尚未上任,三个子女苦口劝说,调解是件苦差事,做不尽的琐事、难事和麻烦事,“年纪大了,您老就别再掺和这些事了”。但是从1981年开始便在司法部门干调解的**,却在XX年退休后的第二天,就接受返聘。
在**街道,有本地人口6.9万人,外来务工人员7万余人,调解工作往往“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很多矛盾纠纷都落到基层。**不遗余力地发挥所能,努力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6年来,**骑着自行车,几乎跑遍了辖区的每个角落。哪里有纠纷,哪里有案情,哪里需要法律咨询,他的身影就会出现在哪里。**说:“看着大家皱着眉头来,带着微笑走,心情总是特别舒坦。”
干了一辈子调解工作的**,为何乐意再当民间“和事佬”?走进“老刘调解室”,从他记得满满当当的6本工作手记中,或许可以发现答案。这些工作手记里,记的是家长里短的麻烦事,记的是街坊邻居的纠纷事,没有强者弱者的标记,有的只是“明法重情”,有的只是**的“为民情怀”——
一天清晨,龙湾滨海大道,一声巨响划破了清晨的宁静。驾驶无牌摩托车的重庆务工者黄某,与汽车相撞身受重伤,经抢救后诊断,可能会成为植物人。一家老小哭着嚷着,找到了**。**心生怜悯,然而依照法律,黄某在车祸中得负一定责任。花了两天时间,**慢慢安抚黄某家属情绪,详细解说法律,终让他们接受了事实。随后,**开始替这一家子一笔笔算赔偿费,伤残补偿金、精神抚慰金……经**调解,黄某家人依法拿到52万元赔偿金。
**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专职副主任王晓林算了一笔账:“老刘每年都要调处大量的劳资纠纷、工伤纠纷等,6年下来,为调解对象争取的赔偿金至少有3000多万元。”
有外来务工者得了职业病,想得到企业医疗补助却求助无门,最后走进了“老刘调解室”。老刘对照法律条款,一按计算器,算出了最高的补助金后,又磨破嘴皮、耐心说服企业给予赔偿。企业老板指着脊梁骂他“胳膊肘往外拐”,**听到了,只是一笑而过。
几年前,一工厂3名务工者因矽肺病去世,其他57位务工者也纷纷查出患有矽肺病,由此引发的纠纷一旦扩大升级,将成为影响稳定的重大隐患。放弃“五一”休假,**马不停蹄忙开了,一方面替工人向企业索赔,一方面劝工人去做医疗鉴定。在老刘的努力下,这些矽肺患者,领到了少至2万元多至10万元的赔偿金,一场冲突也随之化解。随后的半年,在**的参与下,龙湾区共调解了因职业病引发的纠纷共110起,共赔偿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270多万元。
**有一个习惯,每回调解,他都会把要点、诀窍写进卷宗。日积月累,400多份20万字的卷宗,浓缩“调解艺术”,成了综治中心的“宝贝”。
**司法所所长黄建锋,喊了**多年的“师傅”。他替师傅总结出四字秘诀:“公心”与“攻心”。
在刚上任的时候,**就遇到一件棘手的经济纠纷。纠纷两头,一边是某村村干部,一边是阀门厂的股东。这场纠纷从市中院一直打到最高人民法院,7场官司,依然没有了结。事情到了**手上,自然有人来说情,一些熟人也会有意无意间来打声招呼。“法律面前没得商量,谁来说情都一样。”**坚定地拿公正当“挡箭牌”。最终,在“铁天平”上,**给当事人双方连续开了5天会,把这场纠纷悄然化解。一时间,“一张嘴能顶7场官司”的佳话在当地传开。“法律就像钢针,任何人不可逾越,情就像手中的线,调解员需用它们缝缝连连,化解矛盾。”**比喻说,干调解,就得会“攻心”。
正是因为会“攻心”,那些犹如“死结”的难案,到了**手里,也终会松动打开。
今年春节前,龙湾某村的两大宗族,因为一座牌坊僵持不下。此事涉及几百人,一旦处理不慎,将酿成群体性事件。试过种种办法,双方都不愿妥协。最后,**想出了一出“攻心计”。最后一次调解中,**与调解双方打起了持久战,“达不成一致意见,今天的调解 就不结束,大家都别休息。”这一天,**不吃中晚饭,时刻陪着双方,连饿两顿,苦口婆心相劝。看着这位六旬老人的认真劲,双方代表深受感动,最终达成了和解。春节过后,村里的老人协会敲锣打鼓,把锦旗送到了**街道综治中心。锦旗上上书八大大字:“和谐使者、调解能手”。这是群众对**最高的褒奖。
这几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被市、区多次授予“法制宣传先进个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对于这些评价和荣誉,**笑笑说:“既然是职业人民调解员,就要有职业精神,任何时候都要把基层平安放在心上。”一句话,道出了这位67岁老人最赤诚的情怀……
李爱社,今年46岁,自1995年从部队转业至今一直在西宁市司法局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工作,十五年来,他与人民调解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以其火热的心,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尽心尽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农民工追讨血汗钱,宣讲法律知识,人民调解知识,培养基层人民调解员,参与群体性上访案件和重大疑难矛盾的调处工作,为西宁市的社会稳定和构进和谐西宁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是人民调解员的利器
从部队转业到西宁市司法局从事社会矛盾调处工作,李爱社同志面对的是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从未系统学习过法律知识的他深感工作起来十分吃力,李爱社同志清醒地意识到:要想干好这份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基层人民调节员,就必须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明确了思路后,李爱社同志开始边学边干,但当面对一些较复杂的纠纷和案子时,他还是感到有些力不从心。为此,李爱社同志于1996年参加了法律专业成人自学考试,经过长达12年的不懈努力和拼搏,终于获得了法律专业本科文凭,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12年来,李爱社同志为系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人民调解知识经常起早贪黑,点灯熬夜。准确地说,12年来,李爱社同志为系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和人民调解知识,几乎放弃了节假日和日常休息时间。功夫不负有心人,自从李爱社同志开始自学法律专业成人自学考试以来,他由一名人民调解的门外汉逐渐成为这方面的行家里手,成为人民调解战线上一名精通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人民调解员。
从1997年至今,边学边干的李爱社同志时常深入街道、社区、乡镇、厂矿企业和农村进行人民调知识和法律知识宣讲活动,期间,共深入基层进行法律知识宣讲活动达100余场次。所宣讲内容包括宪法、行政法、婚姻法、继承法、土地法、土地承包法等民事、刑事法律知识。人民调解案例等调解知识由于李爱社同志在法律宣讲活动中能结合群众的身边事,调解的案例,讲解生动而深入浅出,其在基层所进行的法律知识人民调解知识宣讲活动深受群众的欢迎,基层群众的法律知识得到了普遍提高。
二、急群众所急才能临危不惧
由于李爱社同志能够刻苦学习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西宁市司法局自1998年开通148法律服务热线至今,由他本人接听热线、接待上门咨询的群众已多达1000余人(次),面对打电话和上门咨询的群众,李爱社总能耐心解答他们的疑惑,使他们满意而归。对有些必须上门进行调解纠纷,李爱社同志总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当事人面前为他们进行调解,数年来,李爱社同志已记不清他为群众上门调解纠纷多少次了。对李爱社同志来说,下基层进行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宣讲、上门为群众做调解工作早已是他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与此同进,他还肩负着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的职责,因此,每当社区农村等基层单位碰到一些难于调解的疑难纠纷时,总会给李爱社同志打电话,希望他能出面调解,每接到这种电话,李爱社同志总会放下手头的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发现场。
XX年8月的一天下午,乐家湾镇司法助理员打电话说:该镇某村上百名村民因承包纠纷正在围攻该村村办企业砖瓦厂和村委会,随时可能了生群众械斗。接到电话后,李爱社同志立即打的赶往事发现场。当时现场形势十分严峻,村民们用拖拉机堵住道路,不允许任何车辆通行,许多村民还手持棍棒铁锨,一场械斗一触即发。面对此情景,李爱社同志先是想办法稳定村民们的情绪,在此过程中,李爱社同志一度被村民们团团围住,村民们把不满的目光投向了他,但李爱社同志没被这种场面吓住,依然苦口婆心地向村民们讲法律、讲政策、讲利害关系。一个多小时后,村民们的情绪终于稳定了下来,开始选举村民代表,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处理,在李爱社同志的主持下,经过两天的调解,承包商向村民们补偿了占地费用,一场尖锐的矛盾、一场可能发生的械斗被平息了。
2011年2月25日20多民循化县穆斯林群众因与某公司在XX年发生经济纠纷,集体到该公司的西宁市七一路办公楼要钱未果,26号,强行进入某公司四间办公室,3月1日与公司职工发生冲突并砸坏办公设施事态扩大,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市司法局的领导指派李爱社和政法委一名工作人员亲自到现场进行了调解处理。经过三天的耐心疏导调解20多名群众于3月5日下午自愿撤离其占的四间办公室,经济纠纷问题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解决。
在调解家庭纠纷上,李爱社同志一样是急群众之所急,尽最大努力为有纠纷的家庭化解矛盾。XX年5月的一天,家住西宁市城中区的王某因房屋继承权问题与其姐姐发生纠纷,姐弟因此反目成仇,王某手持菜刀扬言要砍死自己的姐姐面对生命受到危胁,王某的姐姐通过基层组织联系到李爱社同志。获悉情况后,李爱社同志赶到现场,从法律、伦理等方面耐心做王某的思想工作,终于使王某放下了手中的菜刀,表示愿意与其姐姐协商解决房屋继承权的问题。后在李爱社同志的耐心调解下,王某的姐姐付给了王某3万元现金,使一场可能出人命的纠纷得以化解。各种群体性纠纷和家庭纠纷,李爱社同志在工作中经常碰到,他都能以百倍的热情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及时去化解双方或多方的矛盾。
三、农民的代言人
李爱社同志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调解员,工作中不起眼。但在农民工、开发商、建筑商、包工头这群人眼里,他可是个响当当的人物,农民工爱他,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李不怕”,因他敢跟拖欠他们工钱的大小老板斗法,不将所欠工钱“斗”进农民工的腰包,绝不善罢甘休;老板们恨他,恨他多管闲事,想报复他,却又十分怕他,因他是个软硬不吃的“刺头儿”,又是个法律通,报复他很可能落个得不偿失的下场。
XX年,西宁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立并被设在市司法局,重点工作是解决信访涉法问题,李爱社被特派至该中心,负责调解处理农民工被恶意欠薪所引发的纠纷。局领导选李爱社去,是因他在做人民调解工作上有一股子正气,更有一股子胆气,更为重要的是,他从一名不懂法律的复转军人,经过多年勤奋自学,成了一名法律通,加之他又是农民的儿子,对农民工有天然的感情……因此,派他坐阵调处中心为农民工兄弟维权,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XX年初,李爱社在为我市长江路一工地的121名农民工追讨47.8万元血汗钱的过程中。先后受到两次电话恐吓。“再敢找我要钱,就要你的命!”开发商负责人韩某警告他。“再找我要钱,我找人打断你的腿!”建筑商负责人恐吓道。面对恐吓,李爱社回敬对方说:“我就在市政府大门口上班,你随时可以派人来取我的命”、“……断我的腿。”最后,李爱社通过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两种手段,终使121名农民工顺利拿到了全部工钱。
2011年春节前,省内某铝业公司恶意拖欠农民工7万多元工钱不给,李爱社电话通知该公司负责人到调处中心接受调解。对方说:“我正在市某领导办公室谈事,你再敢缠着我要钱,我就让领导开了你。”李爱社当即打电话给某领导说了此事,某领导让他严格按法律程序和政策办事。第二天,该公司负责人早早将7万余元工钱一分不少交给了李爱社。“8年来,为使上访农民工顺利拿到工钱,李爱社年年都会接到各种各样的恐吓威胁电话,但他好像已习惯了被威胁和恐吓……该吃吃,该睡睡,像个没事人儿一样。”李爱社的一位同事说。作为人民调解员,李爱社在调处农民工欠薪纠纷时,常常被夹在矛盾双方中间,既要顾左,又要顾右,一不小心就会遭到围攻或撕扯,被折腾得狼狈不堪。XX年,李爱社在调解城北区朝阳一工地拖欠177名农民工87万元工钱的过程中,被保安持***从老总办公室赶了出来。
2011年7月,230余名农民工为讨要44万元工钱,将我市甘河滩工业园某工厂办公区围堵了两天两夜,不许工厂工作人员出入,接到调处通知后,李爱社和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解处理。一开始,他们是两头都不讨好,厂方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围攻和谩骂,农民工也对他们进行围攻和谩骂,李爱社在心里一遍遍喊着“冷静!冷静!再冷静!”一边苦口婆心向矛盾双方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劝他们莫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经过一天一夜的耐心调解,厂方终于妥协了,给农民工先支付了20余万元工钱,使事态得到了平息。这期间,他们是没吃的也没喝的,还被矛盾双方骂得两头不是人。
今年春节前夕的一天,承建我市东川工业园区一厂房工程的包工头被一群农民工扭送到市政府,原因是农民工的175万元工钱被拖欠……李爱社在调解纠纷时,当事双方厮打起来,他上前劝阻,羊毛衫和衬衣被情绪激动的农民工当胸撕开,纽扣掉了一地……他袒胸露怀继续做调解工作。在他和市信访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四五天后,这批四川籍农民工拿到了工钱,欢欢喜喜回家乡过年去了。
XX年7月,一名甘肃籍农民工在我省海晏县修铁路时受伤死亡,施工单位与死者家属、工友迟迟达不成协议,闹得很僵。接到调解通知后,李爱社赶赴工地,进行了连续4天的调解工作,终使双方达成协议。李爱社在铁路沿线与农民工同吃同住4天4夜后,与死者家属一起将死者送往西宁殡仪馆火化,并帮死者家属购买了回程火车票。
在为农民工讨薪、维护农民工权益的8年时间里,李爱社去过各种各样的工地,住过各种各样的工棚,吃过不同风味的工地的大锅饭,受过各种各样的委屈……但纠纷几天不能解决,他就要在工地上工作并吃住几天几夜。对他来讲,这一切早已是家常便饭。8年来,他已记不清在多少个工地上与农民工同吃同住了。其实,他很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但只要他一走进工地,他就身不由己了。“我们的救星来了!”被欠薪农民工活也不干了,整天围着他转,要求他尽快为他们讨回工钱。他想走,没门。“你几时给我们把工钱要到手了,我们就几时放你走,你的吃住我们全包啦。”农民工们对救星采取的是“软禁”的办法,其实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工地上的饭再不合胃口,他也能凑合,让他不能凑合的是:时不时就是一天一夜或几天几夜回不了家。他有他的家,有自己的事,还有别的工作……为此,他曾经动摇过,有心换个工作岗位,但只要一听说哪里又有农民工的工钱被拖欠了,他又会将这种想法抛置脑后……他不忍看到农民工脸上的无助和可怜,总希望看到他们拿到工钱后那一脸的开心和满足。
时光荏苒,一晃8年了,8年里,李爱社独立或与同事们一起配合相关部门,共接待上访农民工2万余人(次),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8000多万元。李爱社同志是个平凡的人其所从事的人民调解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方方面面的利益,因为他长期以来能心系群众关心农民工并以其火热的心强烈的社会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奋斗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安宁做出了积极贡献,并为人民群众所称道,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民事调解工作是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植于我国的传统法律文化和司法实践中,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一直以来,民事调解工作在定纷止争,化解矛盾,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次参加全省法院民事调解技能培训班,学习了讲课人员的调解经验,颇有收获,结合审判实务和本次培训的具体内容,我就如何做好民事调解工作写一点心得体会。
一、统一认识、更新观念,提高调解积极性。
必须充分认识到调解工作的重要作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理念,避免因为对调解工作的作用、意义认识不足,而不够重视调解工作,不愿做细致的调解工作。其实民事调解工作也是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调解结案也符合诉讼公正的本质。调解自由度大,调解有利于化解矛盾,从根本上息诉止争,调解可以减少执行压力,调解可以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诉讼成本,可以说,调解是高质量的审判。当前,民事法官应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和三项重点工作,提高调解积极性,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调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遵循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自愿与合法的原则,调解不成,应及时判决。对于第一个原则,查明案件事实既是分清当事人之间是非责任的前提,又是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做好调解工作,正确解决纠纷的基础和依据,但调解对事实的要求远不如判决那样严格,有些纠纷事实查得越清楚,是非分得越明确,当事人的矛盾就越深反而使纠纷难以得到解决。只要在程序和实体上不违法,对于该原则,法官不必过于追究。对于自愿、合法原则,调解可以由当事人的申请开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但不得强迫或者威胁当事人接受或者作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调解方案,法官只能引导或者提出参考方案;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对于当事人的调解协议中具有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三、注重调解方式方法。
培训班讲课人员介绍了“四部曲”、“望闻问切”、“五心”等调解方法,很有借鉴作用。民事调解工作要坚持能动司法,全程调解,可以形成法官助理、主审法官、审判长、庭长或主管院长多梯次的调解模式,在诉讼的各个环节如立案、送达、证据交换、庭前、开庭审理和庭后、宣判等阶段,都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调解,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机开展调解工作,尽最大的努力促进调解。调解前,调解人员应准确把握好案情焦点,对判决结果进行预测,把握调解方向,根据个案差异拟定调解方案,如应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社会家庭背景、文化程度和性格特点等;调解时,要缓解当事人的情绪,营造良好的调解气氛,建立调解人员和双方当事人的信任,催化调解意愿,然后因势利导,辨析法理、情理相融,让当事人认清自己的责任是非以及面临的诉讼成本和风险、衡平利益冲突,促进调解协议的形成,调解后应适时安抚当事人,消除当事人反悔的“隐患”。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排查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凸显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配合,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多措并举,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筑牢“第一道防线”,使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高青经济建设中彰显了特殊职能。
一、巩固、健全和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
在进一步健全、规范和加强镇、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巩固和发展了企事业单位的调解组织,同时在各镇社区又建立了调解中心,做到了哪里有人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新格局。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
根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制定下发了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同时狠抓了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把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司法行政队伍培训规划,认真组织岗位培训和年度培训,同时,加强对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性、规范性的检查指导,确保调解工作质量。
三、加大指导力度,突出抓好工作规范和制度规范
按照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章及人民调解工作改革的要求,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尽快实现工作形式、工作内容、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制度化。以规范人民调解协议制作为突破口,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确保人民调解协议所具有的民事合同性质和法律效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四、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功能与作用,突出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调解预防矛盾纠纷、法制宣传教育的功能,突出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两个环节。通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切实做到“三清”:对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数底数清;对易激化纠纷的类型和主要环节的情况清;对社会难点、热点、风险点和有关社情民意的情况清。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做到“应调尽调”。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0__起,调解成功20__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7%。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消除在了萌芽状态。
周世明同志是一名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10多年的老司法,他在基层司法所10多年的工作中,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扎根基层,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尽职尽责,为党委、政府分忧,为民解困。2005年6月我局司法所所长轮岗,周世明从五和司法所调到宾亨司法所任所长,三年来,他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多件,全镇无一件因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未发生一起群众越级上访的事件,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一、危难关头平纠纷,调解工作显威力
多年来,周所长都以司法行政干警特有的政治责任感,把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当作联系群众、服务社会的窗口,努力践行着作为一名社会稳定工作坚强卫士的信念和追求。
民事纠纷与刑事案件仅是一念之差,一步之遥,如不及时化解,矛盾瞬间就会激化。2007年4月,宾亨镇永泰村委高头崀自然村卢木新等五户村民因引生活食水问题与该村云址坑自然村民发生争议,于是云址坑自然村自发组织百余村民来到引水点强行截水,双方发生口角争议并逐渐升级。周所长闻讯后火速赶到现场,只见云坑村民群情激愤,手持锄头等器械,要与高头崀村民拼命。眼看一场集体械斗事件一触即发,在这关键时刻,周所长引用相关法律条款,摆事实、讲道理,对双方村民进行教育开导,请他们相信党和政府一定会把这件事处理好,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使他们认识到如果鲁莽行事可能会带来害人害己的严重后果,激愤的情绪渐渐平息,一百多人被劝回了。周所长趁热打铁,立即会同派出所干警、镇综治办、镇农办、水利站有关工作人员一道去到永泰村委,同当地村干部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由司法所主持、多部门联合对该纠纷进行调处,组织双方群众经过一天一夜的协商,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化解了矛盾。事后,村民们回想当时的情景说:“若不是周所长及时赶到,不知道事态会发展到怎样,不知道后果有多严重啊!”就是周所长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过硬的业务素质,化解这起纠纷,防止了矛盾的激化,维护了永泰村的和谐安宁。
二、心系群众情感人,依法办事促和谐
抱着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热爱,本路出家的他潜心钻研调解技巧和方法,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促人,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支持与配合。
2007年3月中旬的一天,寺湾村委连坑村民来电,声称该村苏某家中发生突发事件。周所长接报后,第一时间会同镇妇联、派出所、计生办等部门有关人员赶到现场了解基本情况,得知:寺湾村委连坑自然村村民已婚中年男人苏某2005年外出佛山务工,期间认识了刚离婚妇女凌某某,双方产生了感情,进而非法同居。2006年秋,凌某怀上了苏某的孩子,于是强迫苏某与妻子离婚,并多次到苏某家中闹事、威迫。今年内是第3次到苏某家中闹事,并声称要杀其妻子和子女,经过多次闹事与威迫无效后,凌某开始有一些反常,打烂苏某家中一些值钱的家具,打烂门窗,并泼粪便水入屋,扬言要守在门口等苏某家人出来,捉苏某儿子作人质,不然就自杀。周所长运用有关法律、法规耐心向双方当事人从情、理、法三方面相劝,劝服双方先冷静头脑,再到司法所坐下来协商解决好此事。为达到劝解效果,周所长对凌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想方设法做好凌某的思想工作,使凌某感受到了党和组织的温暖,感受到人间尚有真情在,化解了心中的仇恨。周所长还分别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婚姻法》的相关条文,明确了双方当事人在该纠纷中应负的相关责任,引导当事人从法律的角度解决问题,从而使双方在4月18日签订了协议,自愿解除非法同居关系。避免了一场纠纷的恶化。
三、维护稳定为己任,守望清贫不言悔。
维护社会稳定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特别是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好比医生上了手术台,矛盾不化解,纠纷不平息,就不能退下来。为了及早调处好一宗纠纷,周所长经常日以继夜地加班加点工作。
2006年9月“广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正式开始,周所长被派到最难的寺湾村委坑口村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全村要征耕地23亩,要拆房屋12间,任务重,难度大,而且该村没有村民小组组长,这更是难上加难(前任村组长就是被这种困难吓退的,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前夕辞职)。在农村工作如果没有村民组长想开展工作那是何等的困难,为了选出坑口村民小组长,周所长可真得是花费不少功夫。他多次来到坑口村村长候选人李水金家中,从大局出发对李水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做通了李水金的思想工作,李水金终于同意担任坑口村的村长。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周所长运用他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广泛宣传“广贺高速”建成通车后对宾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做好补偿标准的解释说明工作,为使工作任务迅速完成,他不计较个人得失,经常放弃周末休息时间落村工作。由于周所长的宣传、解释工作深入到位,很快使该村的群众认同补偿标准,并主动地配合镇政府的征地拆迁工作,使得该村在这次征地拆迁工作中由原来的最难、最落后的一个村变成先进村,为此上级部门还给予坑口村一万元的奖励。
2006年6月份,广三宝猪场有限公司在征地时,征用的部分山地的权属归妙南村委的集体林场所有,但妙南村民认为是他们自己的自留山,村委会与村民为此发生了纠纷,双方在征地的补偿归属问题无法达成一致。为此,妙南村村民约三百人举着横额到宾亨镇府集体上访,当时周所长刚交流到宾亨司法所工作,为防止群情激化,周所长会同镇有关领导一直苦口婆心做村民的思想工作,在周所长等人的耐心说教后,中午十二点多村民相继离去。为调解好这次纠纷,周所长经常晚上加班会同农业局、镇府等有关领导下乡进行走访调处工作,为及时调解好这次纠纷周所长仅晚上专门下乡就不少于20次,最终妙南村村委与妙南村民就征地补偿分配问题达成了协议。
2000年蓝?村与大塘村因山地权属发生纠纷,县林业局、镇委镇政府有关领导进行调解处理,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经与村委会及纠纷双方村民商议后,明确:在该山场权属未了解清楚之前,任何一方均不能进山场砍伐。当时各方对此处理均表示接受。近年,蓝?村的群众普遍态度较强硬,表示不愿调解,镇委镇政府决定初步选择大塘村为解决纠纷的突破口。2006年以来,镇委镇政府曾多次派出由周所长带领的专责工作组进村与蓝?及大塘村民协商解决办法,周所长细心地逐家逐户收集意见,并逐一进行有关法律的解释。在2007年4月24日,镇委镇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综合了以往的处理意见,同时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利用周所长在蓝?村有一亲戚的关系,由他负责做通其亲戚工作,同时以此为突破口做好蓝?村其他村民的工作。接到任务后,周所长放弃休息时间,进村入户,找其亲朋好友晓之以理。经过深入的思想动员,村民代表愿意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前提下继续商议解决了此事,化解了纠纷。
调解纠纷时,周所长果断,任劳任怨,从不谈条件,从不讲价钱,克服办公条件差、经费保障少的困难,以积极主动、高效务实、踏实认真的工作态度,不管是党委政府交办的或者是人民群众要求的各项任务他都乐此不疲地工作在人民调解的第一线,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他的身影。2008年我县五和工业园拆迁征地工作受阻,虽然宾亨司法所现在编在职的只有他一个人,但由于他做调解工作出色,被县委县政府抽调到那里工作。辛勤的汗水总能浇灌出美丽的鲜花,2003年,他被评为县综治先进个人,2004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06年,他荣获县、镇“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被县、镇评为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宾亨司法所也被评为县、镇先进集体、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人民满意单位。2007年终,他被县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在该年度的考核中评为优秀公务员。2008年12月,他被肇庆市政府评为肇庆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以及2008年度肇庆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09年1月,他被县司法局被评为2008年度优秀公务员。2009年7月,他被肇庆市委、市政府评为2005—2008年度肇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2010年2月,他被县司法局被评为2009年度先进工作者
对于工作,他是无愧的,但对于家人,他是百般愧疚的,他欠家人的毕竟太多。2006年年底,周所长母亲生病住院,先后共花费医药费近15万元,期间,又适逢广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他更是忙得不可开交,以致在母亲重病期间都没时间好好在床前尽孝,母亲终究走了,留给周所长的是深深的遗憾。屋漏偏逢连夜雨,2007年9月份,周所长的父亲又因患脑血管阻塞入院治疗,又花了几千元,在经济极度困难的情况下,2007年高考,周所长长子的高考分数线达到了大学本科的B线,但因大学本科B线的学费太过昂贵,只能望而兴叹,最终只好让儿子复读。为此事,他的妻子还跟他不知争吵了多少回。
有一种人,在物质上清贫,但在精神上富足。周所长就是这种两袖清风,在踏实的工作中追求人生价值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