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一个永垂不朽的制度,法律也是国家治安的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是人们用来保护自己的武器,是监督我们的一举一动的。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 法治社会心得体会100通用8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x市人民政府:
xxxx年x镇法治工作安排部署始终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坚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不断规范镇机关行政行为,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工作,促使镇法治政府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现将x镇xx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法治政府责任落实。一是及时调整完善工作机构。xxxx年初,根据镇党政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x镇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由镇党委书记x同志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工作的统筹推进,并明确了各村委(社区)、各站办所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以实际情况调整充实了依法治村工作小组。二是依法科学有效防控,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x镇迅速反应,周密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和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坚持以强化责任担当、优化管理措施、注重措施细化、坚持执纪监督为立足点,及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为全镇打好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构筑起了牢固防线。三是及时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镇党委年初召开依法治镇工作专题会议,与村社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法治政府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确保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四是注重强化法治政府工作保障。镇法治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办,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为法治政府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依法治镇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依法决策工作制度。完善了领导班子决策制度,坚持重大事项、疑难复杂事项法律顾问参与或事前征询意见,促进了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制度,xxxx年以来先后下发了《x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x党政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等,明确职责,强化责任落实,有效推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是发挥“一村(社)一法律顾问”在村社的作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有利于进一步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引导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风气。四是认真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将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涉农资金、民生工程及政府工作动态以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情况在政务公开栏、公众信息网等平台公布。
(三)强化社会治理,积极构建法治政府制度体系。一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各村社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村规民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村社治理机制,切实做到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公开一事一议项目、低保评定、资产等事项,村社事务管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得到加强,干部群众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二是依托“三美新村”“四好村”创建活动,重点加强对党员违纪、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整治,确保全镇无重大刑事案件、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况发生,同时加大对黄赌毒和邪教等违法行为排查和不良风气的劝导纠正,努力推动全镇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三是建立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依法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并通过依法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教育村社居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四是加强“诉非衔接”联动机制,进一步整合站办所、公安和司法等各方力量,健全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有效促进了全镇信访维稳、环保问题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国土等工作不断规范化、法治化,全镇群众初步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
x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村社党员干部重视不够,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还不强;二是法治政府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还一定程度存在行政行为不够规范的情况;三是全镇群众的法治意识还亟待提升,学法、普、法用法、守法的意识整体较低。
(一)持续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扎实落实。我镇将继续做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周密部署,积极行动,按照“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把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统一起来,加速推进产业复工复产,做到企业防控和政府服务两加强,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二)突出村社自治,提升法治政府效果。通过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各村社公开工作力度、坚持“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民主决策等方式,充分发挥村理财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职能作用,切实提升各村社居民自我民主管理和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村管理和建设的良好氛围,有序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三)强化协调联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司法、公安等各方力量,积极开展“尊法评理”“法律七进”“以案说法”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镇广大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努力营造镇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工作人员严格规范执法,广大群众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狠抓专项活动,促进法治风气养成。紧紧围绕“三美新村”、“四好村”创建、安全社区建设、根治欠薪法律服务等专项活动,促进群众不断增强尊法守法的自觉性,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促检查,巩固法治建设成果。加大法治政府工作考评力度,细化法治建设指标考核体系,认真落实镇、村、社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制度,确保法治政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有序推进。
特此报告。
20xx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法治洪江建设的推进之年。全年安全生产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x届x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洪江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为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切实抓好职能转变,全面依法履行行政职责
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根据省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库事项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更新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同步更新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标准。全面运行洪江区政府门户网,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网上运行,实现审批一张网。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加强行政审批工作。根据省、市行政审批权利调整和下放相关文件要求,调整落实审批权限,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完善行政审批流程。
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处罚力度,突出抓好事前处罚,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抓好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查处。加大暗查暗访力度,实现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常态化,督促乡(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综合监管执法。依法开展事故调查,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及时报备调查处理情况,规范公布事故信息(调查报告)。落实事故查处挂牌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事故教训现场会制度。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保证全局执法人员持证率达到100%。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学习,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举办基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扎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三)严格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严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保证执法前有计划,执法中有文书,执法后有复查,并做到行政执法全程网上运行,接受监督。同时规范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刑事司法工作,做好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衔接。
三、加强法治宣传,抓好安全生产日常宣传工作
拓展宣传途径,加强宣传力度,深化公共安全宣教基地建设,抓好“安康杯”、“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有关工作,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加强培训监管,引导市场化运作。注重将网络平台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工具作为自媒体时代宣传的重要载体,全面展示安全生产法治工作特色亮点,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完善依法决策机制
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征求意见程序,完善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机关重大合同内部备案、档案管理和统计清理工作。
五、增强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能力
坚持执法为民原则,积极化解执法相对人不理解情绪。增强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能力。加强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出庭应诉率100%。
六、强化行政监督,严格行政问责机制
加强法制监督,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度。做到担当免责、不作为问责,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严厉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体系,接受社会监督。重视网络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国思想家卢梭的这句警言,凝炼道出了“使法必行之法”在于人心这一道理。全面依法治国,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实保障。民众的法治信仰和法治观念,是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更是法治中国的精神支撑。在占世界人口近五分之一的中国,如何做到人人尊法、守法,这是世界法治史上独一无二的课题。而在推进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首先,领导干部是握有权力的“关键少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坚决不搞特殊化、没有特殊群体。其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是基本的法制观念,领导干部作为行使法律赋予职权的“关键少数”,必须要真正弄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 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要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党纪国法不是“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只有心头时刻悬着法律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其行为才不会越雷池半步。
《韩非子·有度》曰:“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明代方孝孺也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时代呼唤法治,人民期盼法治。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我们正向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向砥砺前行,对领导干部来说,只有时刻敬畏法度,做模范守法的标兵,才能权为民作用,干净廉洁。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知道法制与法治的区别吗?法制指一个国家的法及其法律制度,而法治却强调一个国家处于依法治理的一种状态。法制的内涵比法治要小的多。法制着重讲的是法的一系列规则、原则及与此相关的制度,而法治的内容就要丰富的多。一般讲,法治所体现的一种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状态至少应包括这样一些内容:一是这个国家要具备完善而良好的法;二是这种法要得以普遍而自觉的遵守;三是已建立健全完备的使这种法得以正确适用与遵守的国家权力机构体系,而且这种权力体系是以权力的互相制约、监督为前提条件的。法治就是在法及其司法体制健全的情况下,在完全地服从于和体现了社会的整体利益与群体意志的前提条件下,能最大限度而充分地发挥个人的意志与行为的自由的一种社会状态。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推动“和谐校园”、“法治校园”建设,进一步浓郁我园的法律文化氛围,提高大家的法治观念,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构建和谐幼儿园,推动法治建设,离不开法律的广泛宣传和应用。法律的广泛普及与运用,需要大家的热情关注和积极参与;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是我们应有的责任和使命。
为此,我们向全体教职工、家长和小朋友们发出倡议:
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按照以下要求严格要求自己:
一、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尊重、爱护国旗和国徽,不断增强自身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以各种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来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言语和行为。
三、积极参与各种普法宣传和咨询活动,用自己所具有的法律知识为普法宣传作出积极的努力。
四、模范遵守园规、园纪,以实际行动为构建和谐幼儿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遵守并维护公共秩序和幼儿园交通规则,营造良好的幼儿园文明氛围。
六、增强自身依法维权意识,勇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让我们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构建和谐法治幼儿园、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在我们迈进充满希望的21世纪最初几年的关键时刻,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庄严命题,并将其写入宪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实现全民守法的目标,把“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阐明了守法对于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必将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产生深刻影响。
一、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贫穷与落后绝不是社会主义。而要发展社会生产力,使经济发达,社会进步,国家强盛,就必须改革。即逐步取消行之多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设起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自主、平等、诚实信用等属性,必然从客观上要求法治。市场不是万能的,也存在消极的一面。要求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和服务,否则就会成为无政府经济。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实质上是经济法治化的过程。
完全可以说,没有依法治国,没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就不可能有给人民带来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生产力持续、协调、高速的增长。
二、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13亿中国人民的伟大事业。它和人民当家作主紧密相联,休戚相关。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又是民主、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早在8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而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治国方略的高度来讲,就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在中国落实,都必须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根本保证。
三、依法治国,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需要 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个缔造崇高精神文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伟大事业。不能想象,社会主义不是文明的,是野蛮的;不是进步的,是落后的;不是发达的,是衰退的。要想使我们国家精神文明发展,社会能够全面进步,就需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树立崇高的道德情操,荡涤利己主义的浊水;培植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消除公共生活中的无序状态;繁荣催人奋进的文学艺术,扫除精神垃圾;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打击和取缔腐朽没落的吸毒贩毒,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活动,这一切都需要加强法治。
四、依法治国,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特别是今天,我国面临的形势是:在国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20世纪90年代遭受了严重的挫折,西方发达国家控制着科技的制高点,强大的政治和霸权主义仍然猖獗,政治颠覆、渗透、经济制裁封锁、意识形态西化、分化;在中国,我们在改革开放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也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存在许多不稳定因素。因此,社会稳定、政治稳定、国家稳定尤为重要。因此,社会稳定、政治稳定和国家稳定尤为重要。历史经验表明,法律行则国治,法律放松国家混乱。保持稳定最基本、最可靠的就是搞法治。因为它是最稳定和连续的,不会因为领导者的变化而改变,也不会因为领导者的注意力而改变;它是最权威和普遍的约束力。改革开放前,党和国家的权力过于集中在个人身上,使个人意志容易影响党和国家的决策。一旦对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个人理解出现错误,就很容易演变成最高决策错误,整个国家也会出现错误。当时经常把领导说的话当成法律,不听领导的话叫违法,领导的话变了,法律也变了。文化大革命就是在这种治国方式下发生的社会*民族灾难。历史教训表明,没有法治,就很难保护人民的权利;没有法治,就很难保证国家的长期稳定,社会也很容易出现*。因此,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
总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振兴,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必须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只有政府带头有法必依、严格执法,国家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发展。
早在2014年2月23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对市场主体,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而对政府,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政府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避免了“有权任性”的情况发生。我们可以从中感受到给权力戴上的“紧箍咒”,让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极大地释放了市场活力。
在计划经济时代,每个个体都是“单位人”,从自己的生老病死,到孩子出生、读书、分配、工作等等,都需要单位和政府的管理,而政府过多地干预微观事务,则会束缚个体的成长。步入市场经济,各种社会力量得到了极大的释放,单个的人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政府已经慢慢习惯于不再干预微观的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但是,这种转变对当下的市场需求而言,还不够彻底。因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政府依法行政成为了新时期的革新。每个行政行为,都得依法,政府的手不能伸的太长,否则,如果政府管得过多,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不仅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增加交易成本,还容易滋生腐败。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政府释放市场活力的决心和信心。
依法行政在新时期新阶段,就是一场“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自我革新。各级政府相继推出了“负面清单”,对审批目录清单进行全面梳理,不该政府审批的,坚决祛除,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而广大年轻的创新创业者,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掀起了追逐梦想的新高潮。很多年轻人感慨,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错过了上世纪_十年代的改革开放,迎来了新时期新阶段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新机遇,又有“互联网+”的无限可能。而且,政府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吹起了一股创业新风。
“大道至简,衍化至繁。”从各级政府公布的审批目录清单中,我们可以发现,对激发市场活力的浓浓诚意,清单以外的项目,我们已经不用再申请行政审批了,而且政府一直在对审批事项做“减法”。“法无授权不可为”背后,蕴含的市场活力前所未有。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着力推动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就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加快推进示范创建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法治政府建设是衡量各级政府工作水平和成效的重要指标。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可以说,行政执法是否严格规范,直接关系到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成效如何。当前,我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已经启动,各部门单位一定要认清形势,主动作为,把严格规范执法作为创建的关键和重点,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自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来,我县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县的执法水平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有的领导及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法治”意识淡薄,“人治”色彩浓厚,执法观念陈旧,服务意识不够;部分执法部门执法质量有待提高,有时存在执法不严、执法程序不规范、自由裁量随意、证据收集不足等问题;执法部门之间有时存在部分职能交叉、职责不清、推诿扯皮、各自为战,配合不足等现象;部分执法人员尤其是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能力不足,执法方式简单,在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保障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针对上述问题,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照检查、主动认领,牢牢把握职能定位,聚焦重点难点和普遍性问题,大力规范和提升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服务理念,加大执法投入,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法律具有严肃性、权威性,一经颁布实施,就要严格遵照、全面执行,以严格规范执法保障法律实施效果,保障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建设。
一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要把培树严格规范的执法理念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首要任务。无论是一线行政执法人员,还是领导干部,都是法律的执行者、维护者和推动者,都要自觉把崇尚法律、敬畏法律贯穿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要坚定执法信念,严格规范执法既是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也是对单位负责、对执法人员负责,要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不动摇,做到“见违必纠、处罚必严”,以严格规范执法倒逼公民守法,引领和推进全民守法。要时刻对标法律,无论哪个行政执法领域、何种行政执法行为,都要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明白“不严格依法会有什么后果”,切实做到准确理解、严格遵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搞变通,更不能选择性执法。
二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设法治政府,离不开一支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一是要严控执法资格准入。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要接受系统的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掌握行政执法基本知识和程序要求,避免执法中出现“硬伤”,引起大的负面影响。县司法局在抓好执法人员公共法律基础知识培训的同时,一定要严控执法证件资格管理,未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一律不得颁发证件。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常态化岗位培训机制,多形式、多渠道提高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二是要加强重点执法队伍建设。近年来,随着我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许可权的获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对于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县司法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主动对接,协助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综合执法整体能力。综合执法部门要发挥执法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加强本单位执法人员能力建设,确保执法合法合规。三是要抓好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从近年来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裁判结果看,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办案质量还存在不少问题,很重要的原因是基层培训力度的不够。要积极创新培训方式,既可以把专家请过来,也可以把网络资源引进来,不断提升基层尤其是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三要确保执法行为合法。行政执法需要严格规范每一道执法流程、每一个执法环节。一是要严格执法模式。规范执法言行,使用法言法语,着制服、佩标识、亮证件,以“法治人”的姿态捍卫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二是严格执法程序。事前及时公示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事中严格执行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告知、回避等程序要求,认真落实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制度,进一步规范使用执法文书;事后要依法公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实现全流程、全环节的规范提升。在这里强调一下,今年省、市、县三级要实现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网上运行全覆盖,所有的处罚、强制案件全部上网运行。这项工作也是落实“三项制度”的一项重点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抓好落实。三是严格法制审核。严格执行执法机构负责人-法制科长-法制业务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工作机制,逐级严格把关,确保行政执法办案质量。这里面,审核人员的力量配置非常关键。国务院和省政府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文件中明确要求,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机关执法人员总数的5%,要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上,切实守牢行政执法决定最后一道“屏障”。
四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行政复议与诉讼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对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一是要落实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以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二是要明确行政应诉工作责任主体。按照“谁负责、谁应诉”的原则,确定行政应诉承办责任主体。直接起诉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具体承办被诉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应诉承办主体。三是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涉诉部门正职负责人或分管被诉行政行为的副职负责人,或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同时,要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备案制度,涉诉部门单位要将出庭负责人名单报送县司法局进行留存。四是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按照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各行政机关要在接到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答复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如出现超期情况,县政府将依法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主要依据是国家建立的一套科学评价体系,包含94项评估指标,其中行政执法领域涉及40多项。这些指标涉及每一个行政执法机关,涵盖面广、任务量大,是一个多层面、多环节共同构成的系统工程。对我们行政执法机关来说,是一个严格考验,同样也是跨越提升的历史机遇,是规范发展的重要契机。
一要高点定位,牢牢把握创建目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名额很少,国家级全省只有一个名额,省级也仅有不到30个名额,含金量很高,加之全国各地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县的热情高涨,我省更是达到创建申请全覆盖,竞争尤为激烈。在示范创建工作中,必须高点定位,牢牢把握“争创省级示范县”目标不动摇,找准不足,补齐短板,努力打造特色亮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要聚焦实际问题,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为导向,切实做到强项争先、弱项进位、总体提高,确保示范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近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已经印发了各行政执法机关承担的创建任务清单,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任务,对标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考核指标要求。在这里,我就“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强调几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切实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启动两年多来,县司法局做了大量工作,虽然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上级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还有不少差距。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乡镇(街道)已经完成全覆盖续聘任务,但也有部分乡镇(街道)进展缓慢。二是补助经费配套不足,兑现不及时。三是法律顾问公示牌悬挂不及时、不规范。下一步,各乡镇(街道)对已经完成的任务继续巩固提升,对尚有差距的工作,要组织力量加快推进。
二要制度引领,着力夯实创建基础。完备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是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基础和支撑。目前,我县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距离示范创建指标要求还有差距,有些创建指标要求的制度建设还是空白。对此,各单位都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要不断强化制度和能力建设,真正把执法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对于全县层面上的行政执法制度,县司法局要主动牵头,组织好起草、调研工作,提高制度可操作性。对于各行政执法领域的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提高行业行政执法专业性、规范性。
三要协同发力,全力完成创建任务。法治政府建设是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不是靠司法行政机关一己之力能够完成的,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中的任务分工和责任清单,大家要主动认领,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找准定位、认清责任,不等不靠、不推不让,全力以赴抓好任务落实。对于职责交叉、共建共管的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决不能敷衍应付、推诿扯皮。下一步,县里将由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办公地点设在司法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从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任务分工中任务较重的部门抽调,负责示范创建的统筹协调、检查验收、对上申报和专项督察等工作。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安排,选派精通业务的骨干,参与创建工作,通力协作,共同完成好各项示范创建任务。同时,县里也将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加强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特别是对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要运用好行政执法监督手段,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组织考核,考核结果要拉开档次,体现出各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对于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部门,进行约谈和通报问责,充分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有力推动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是为了更好的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加以推进,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浙江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浙江的贯彻落实,确保我省的法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