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身边心得体会400字(精选20篇)
前几天,我读了〈法在我身边〉这本法制类书。书中的生活在线,法眼观察和拓展阅读让我受益匪浅,让我知道了法律在生活实践中的重要性。
记得有一回,我突发奇想向妈妈提出改名字,妈妈当时一愣,问我为什么想改名字,这名字有什么不好,名字可是不好乱改的。我一本正经地告诉她,就是想改名字,这名字太俗,同学们经常拿此开玩笑。妈妈当即就发火了,坚决不同意,说我因为同学的几句话就动摇了改名字的念头,太听信谗言了。最后我们用书上的法律知识心平气和地解决了这事。通过这事,我知道了孩子有自己的姓名权,但得到法定的年龄,符合相关的要求才可以改名字。
还有一次,为改掉我吃饭挑食的毛病,爷爷和我还吵过架。爷爷看到我这不吃那不吃就气急改坏的骂,甚至还大打出手。邻居得知情况立即过来劝解,邻居叫我不要挑食,对身体的成长不利,爷爷是为我好是对我负责。又埋怨我爷爷,为孩子好是对的,孩子大了,随便动粗不行,只会适得其反。这件事情说明吃饭应该拒绝挑食,才有益身体健康成长,要过健康安全的生活,家长不能随便打骂孩子,因为过激的行为很有可能会触犯了法律,要和颜悦色的同孩子讲道理才是上策。
法制书上,例举了很多真实事例,对我们学法守法知法用法有很大的参考和帮助,让我明白了在社会上,要遵纪守法,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保护自己。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是呀,法是治国之本。法将社会变得秩序井然,让我们安居乐业,把国家变成一个和平美好的地方。所以,生活离不开法。虽然生活有法的约束,但是一些人却为了个人利益而去不择手段,去犯法、冒险。
有一天,我在电视上看见了一件事:一个寂静的夜晚,村子里静悄悄的,一对老年夫妇在睡觉。突然,院子里传来狗的狂吠声,一会儿又没了。后来,小羊“咩咩”地叫了几声,也没声了。他们没怎么在意。早晨,老爷爷正要开门,却怎么也开不开。原来不知哪个缺德的在外面锁了门。好不容易开了门,令他们惊呆的是,狗倒在血泊中,羊圈的门开着,一只羊也不见了。通过警方调查,原来是几个游手好闲的小偷翻了墙,狗感到有陌生人的气味,便狂叫起来,小偷拿药毒死了狗。然后又把羊赶走,还不放心,将门锁上。真是缺了大德呀!损失了别人的财产,触犯了法律,要受到制裁。生活中真是离不开法呀!
小孩子六岁就应上学了,可有些父母重男轻女,让男孩子上学,女孩子在家干农活,帮把手,认为女娃上学顶啥用;有些人为了图财,变着法卖掉小孩,甚至自己的亲骨肉,从中获利;还有些人让青少年赌博、吸毒,让我们加入他们小混混的行列,跟他们一起偷呀抢呀玩呀上黑网吧呀,引我们走上不正之路……这些例子都与少年有关,而法却维护了我们的利益。
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为了迎接这个日子的到来,让我们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尊重法,维护法,是我们的职责。法律是一位慈祥老人,是一名正义之者,让法成为我们的好朋友!
赫尔芩说:“过书这是一代对另一代精神上的一功,这是将死的老人对刚刚开始生活的,青年人的忠告,这是准备去休息的哨兵和钱来替代他的岗位的哨兵的命令。”《法在我身边》是一本好书,他让我知道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知识。
“青春是美妙的,挥霍青春就是犯罪。”我们都拥着大好时光,有的人在充分利用,每天都有意想不到的收获。而有的人只会浪费宝贵的时间,难道他们不知道时间似流水,一去不复返吗?他们只会用这些时间去做一些令人讨厌,让人感到伤心的事情。所以他们必须知道法律,懂得法律。在这本书中我最有感触的是,第一章中《你不能拿我的人格开玩笑》。
《你不能拿我的人格开玩笑》中,张同学被万小厚在众目睽睽之下喊为“胖姐”,这让他霎时间觉得无地自容。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班的许多同学,都像故事中的万小厚一样随便给人取外号,这样的举动触犯了《宪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有的同学给别人取外号时,是否想过别人也会给你取外号,也会喊你的外号呢?虽然有的同学早已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但是有的同学也会很生气,甚至伤心地哭起来。
我们应该尊重每一个同学,不给别人起外号,否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当事人是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人格的。
往往冲动和愤怒也会让人走上犯罪的道路,所以我们应该记住苏格拉底说过的一句话:”有理智的教育和培养能带来益处,而失去理智将带来危害。“我们也应该记住贺拉斯说过的这句话:”愤怒是一时的疯癫,你不能征服愤怒,愤怒就征服你。”法律在我们身边,我们应该懂得遵守,让它永驻我们的心灵,伴随着我们茁壮成长。
最近,我读了一本对我有意义的书,它就是《法在我身边》,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什么叫法律。
我看完第五章的时候,我就去和李林杰玩,突然陈扬明来了,他说:“李林杰,走我们去玩吧,别跟那人玩。”我当时一气之下,扇了陈阳明一个耳光。陈扬明怒气冲冲地跑过来说:“你干嘛打我!”我回了他一句:“那你为什么不让李林杰陪我玩呢?你又不是他亲人。”他说:“老子看你不爽,咋地,不行啊?”然后我骂了他几句。他却反过来抓了我一下,把我手上的皮抓破了。这使我想起了法在我身边上的一条——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我对他说:“你已经犯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那里面规定,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要处以拘留、罚款或警告。”他说:“假的,怎么可能啊!”我把那条规定找出来给他看,他还是不信,于是,我就把陈杨鹏喊来,叫他送几个“脆饼”给他。陈扬明听了这话之后:“你还是叫他别打吧,我知法了,对不起!"
现在我终于知道什么是法律了,法律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的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给我启发很大的书——《法在我身边》。这本书里讲了许多法律小故事,在这些故事中我了解到了中国的一些法律知识和青少年应有的权利,我受益匪浅。
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第十七课《假期我有玩的权力》,现在一些家长在孩子假期里为了能提高学习成绩,就给自家孩子报了许多家教补习班,什么“剑桥英语”啦,“二胡考级”啦,“钢琴考级”啦,“拉丁舞”啦,“顶尖作文”啦……连给孩子喘气的机会都不给。其实他们家长就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可这样随意剥夺了孩子玩的权力,也不问一问我们自己是否愿意,能不能吃得消,这样子做好吗?我认为这样子一点都不好。
爱玩,是孩子的天性,也是孩子的权利。玩可以让孩子身心全面健康的发展。放手让让孩子去玩,去自然中实践,有时甚至可以学到课本上没有的知识,可以知道青蛙为什么会唱歌?鱼儿为什么生活在水里?我们吃的庄稼都怎么生长和成熟的……
在生活中,有许多小事看似不起眼,但却对我们以后的成长道路有了很大的改变。
亲爱的家长们,给我们玩的权利吧!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更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因为重要,所以学法。这学期我们班多次开展“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因为重要,所以守法。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无视法律的存在。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数不胜数,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因为需要,所以用法。我们曾在班队课上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可是,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权利。这样做是很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使用它,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我相信我们每个人的身边都有许多的事情都需要法律来判断。今天我就要向大家讲述一下在我身边需要法律来判断的一件事。
那一天是星期天,我的妈妈因为上一次考试我考了一百分,妈妈忘了给我买一件礼物,所以给我一百元钱,让我自己去买一件礼物,给那一次补上。
我兴高采烈地来到玩具店,经过一番精挑细选,我选好了一件非常帅气的坦克模型。便向店长问:”这个玩具多少元钱?”店长懒懒地说:“七十五元钱。”我给一百元钱给了店长,店长找给我二十五元钱后,我便蹦蹦跳跳地回家了。
刚到家,我跑到沙发上,迫不及待地把坦克模型打开了。我先拿出说明书,后来就照着说明书慢慢地拼了起来。刚拼到一半的时候,我发现少了好几个零件,便跑去告诉妈妈。妈妈对我说:“自己先去找一找,找不到再来问我。”我听了妈妈的话,仔细地找呀找呀,可就是找不到那几个零件。就再次去问妈妈,妈妈严肃地说:“如果找不到的话,可能这个物品是伪劣产品,应该去找店长换一下。”
我立刻给零件都装了起来,去找店长。我一路跑到玩具店,向店长详细地说了一下情况。说完后,店长不但不承认,嘴里还骂着说:“胡说,一派胡言,我的店里不可能有伪劣产品,你快走,不要打扰我做生意。”
我见了也不跟他缠着,直接拨打了消费者热线的电话,向叔叔诉说了我的情况。最后,店长真是“不见黄河不死心”,给正版的坦克模型给了我。啊!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用处可真大呀!
当今社会人们对法律不甚了了。导致妇女、儿童等社会人物受到了许多不平等的对待。
法律就像一件盔甲,在危险的时候保护自己,也能让父母尊重我们的选择,更能让我们贴近生活。不说行法、宪法;就说说隐藏在我们生活中的法吧。《法在我身边》就是集法律为一体的一本书,我们来看看有些内容。
就像第一章我的人生我做主,现在孩子被父母过于压迫补习班数不胜数,比如最近热播的电视剧《虎妈猫爸》中由赵薇饰演的虎妈一角色,她认为如果孩子不能在学龄前做好准备,否则以后孩子的潜力就不能被发掘;而她的教育观念就与佟大为饰演的猫爸产生分岐,他的教育观念是孩子人生可以分成许多阶段,到了某个阶段就得就得做自己该做的事,孩子还小,过多的压力会让孩子有不快乐的童年,就比如我,我的父母从来就没有让我上过补习班,我照样优秀。但在我的心里永远都清楚学习不是补的,只要认真听讲,给自己定下目标一定会取得成功的。
其实双方父母都是想人孩子拥有幸福,一个是以后为孩子有较好的前途做准备,另一个是让孩子有快乐的童年,可真正受伤的是孩子。生活中许多素才都能借以运用,第一课就让我有如此彻底的感悟,可见法律多么重要,书中还有许多知识和闪亮点等待我们去发掘。
法律就像一把保护伞,如果有人故意破坏它,那么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儿时的天空是一块无瑕的玉,有天的蓝,草的绿,充满着梦想与渴望,但那颗天真烂漫的心啊,却丝毫没有发现,法制已悄然来到我身旁。
站在幼儿园的大门外,少不了父母的叮嘱:要听老师的话,遵守纪律。到了幼儿园,又要听老师的提醒:小朋友要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学习。到了公园,那随处可见的标语又让我那天生顽皮的心得以平息。
上了小学,我终于明白了那个叫做“法制”的东西,虽然没有很具体的定义,只是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小学生应做到的基本准则,要遵守校规校纪,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那一条条规定,便成为了我严格要求自己的规章。在学校认真学习,在家里孝敬父母,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正因为遵纪守法,让我变得更加优秀。突然间,我发觉“法制”是多么神圣的一个东西,我拥有的这一切,不正是“法制”所赐予我的吗?在我成长的同时,我慢慢地走进社会,去了解法制。
法制是空气,它充斥着我们的世界。生活离不开法制,就像人离不开空气一样,它给我们创造了一个更加和谐,更加安定,更加美好的社会。
感谢法律,从儿时到现在,一直陪伴着我成长,让我在人生的旅途上走好每一步。
我读了《法在我身边》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虽然我们是一名小学生,在大人眼里,我们还只是个小孩子。但是我们一定要了解法的基本知识,一方面可以让我们懂得做人的基本道理,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懂得保护自己的基本常识。
虽然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国家,但一些不法分子,仍然敢触犯法律,违背良心,做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情。比如说现在常有一些孩子和妇女被人贩子拐卖。尤其是小孩子,就是在家门口玩或者说是在人非常多的地方,比如超市、商场、娱乐场所或者是在酒店吃饭什么的,都有可能稍不留神,孩子就被拐走了。有的说是被挖去器官卖钱,有的说是被拐给乞丐集团搞成残废去行乞。不管怎样,都让人听了胆战心惊。这样我们还能不学习法吗?还能不学习怎样保护自己吗?从这本书里,让我懂得了,遇事不要惊慌,要沉着冷静;要善于想办法与坏人周旋;想办法脱身,想办法引起别人注意,想办法求救于别人;要学会与坏人斗智斗勇。这个社会最终还是好人多,坏人少,坏人迟早是要被抓住的。不是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吗?我相信,只要我们懂得自己保护的方法,一定可以不受坏人的干扰,可以健康、快乐的成长。
人生如一张白纸,在成长的过程中会自然而然在白纸上添上色彩!有的色彩缤纷;有的灰暗一片;更有的还没有填满色彩但这张纸就早已不在了。能够使白纸变成五彩缤纷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啊!首先这个人必须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这样才能踏上人生里美好的第一步!法律是国家的领导人,办事的标准,作为一个中国公民,知法、守法、懂法是衡量公民合格的标准。近期,老师给我推荐了《发在我身边》这本书。全书共五章、二十小节。从中我受益匪浅,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应享有的各项权利,还有很多自我保护的.小方法。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章《我的人生我做主》。在日常生活中,有些同学爱给别人起外号,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别人的人格权。当事人可以告诉对方,如对方继续侵犯,可以有自己的监护人代为起诉,以维护自己的人格权。
我最有感触的是第五章《我会保护我自己》。当我们和同学发生大矛盾时,应该敢于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态度,制止对方的侵犯。最好的方式是向老师寻求帮助,敢于揭发同学的行为。再不发份子面前,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用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想办法逃离危险,或向110、120、119寻求帮助。与此同时,还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无论是置身于学校还是社会,都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则。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自己的权利,知道权利被侵犯后如何保护自己,在以后的生活中,我要遵守法律,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
这个学期,我校开展了法制课堂教育,同学们积极参与,学习法律,加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懂得自我保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通过学习地方课程,大家都会有所收获,也许,我们现在懂得一些很微不足道的法律知识,但是,我们有了最初的法律意识——遵法守法,不违法乱纪。
还记得有一节地方课,老师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女生网恋的故事,因为迷恋网络聊天,所以离家出走见网友的故事,还好家长及时报警,警方全力帮助寻找出走的女生,在短时间内找到出走的女生,并劝其回家。经调查和核实,出走女生打算到临沂去见在网上聊了很久的网友,幸好及时劝回女生,因为,女生年幼无知,又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她要去见的网友很可能是个骗子,一旦他们见面,女生很可能会有人身危险,那么,后果就会不堪设想了。
通过这个生动的案例给我们一个重要的启示: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以及辨别是非的能力,正确运用网络,为我们提供的各种方便,同时也要正确的使用网络,不要沉迷,要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提高自我控制能力,让网络更好的为我们服务,也是我们正确的认识网络、使用网络。
对于法律,我们本身并不陌生,地方课上,我一边学习着法律知识,一边思考着,未成年人之所以违法犯罪,原因还是不懂法,而地方课就是我们补充法律知识的平台,这也是老师为我们新增地方课的良苦用心啊!
法律,我国公民的基本守则,地方课,让我们逐渐学法、懂法、守法…
最近;我正在读一本书叫作《法在我身边》这本书。下面,我要跟大家讲一讲里面的我会保护自己这几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的名字叫作面对欺负和威胁。林林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他是性格活泼,非常喜欢打乒乓球。今天林林正和其他几个同学在一起玩乒乓球。这一局林林整合对手玩得起劲,只见林林一个反扣,结果把乒乓球扣飞了,球正好落到几个六年级同学的脚下。林林跑过去捡球,其中一个大个子把乒乓球抢先捡起来,转身就要走。林林说;“同学,那是我的球。”此时,这个同学看看手里的球,有看了林林一眼说到;“同学,我们也在打球,可是乒乓球坏掉了;不如先借我们用用吧。”林林说;可是我们现在也在玩。”这时,那几个六年级的同学都围到林林身边,那个大个子说到;“你以后还想不想玩乒乓球了、告诉你,得罪了我们你就别想玩球了。”说着,还向林林伸出了拳头。
告诉我们教育部发布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定,小学生要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待人有礼貌,不打架,不骂人。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要处以拘留,罚款或者警告。
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法律很重要,时时刻刻保护自己。
今年暑假,我读了几本与法治有关的书籍,懂得了很多法律知识,了解了依法治国的意义。其中《法在我身边》中的第十六课《我是绿色小网民》给我的印象最深。
故事中的主人公睿睿因迷恋电子游戏,导致学习兴趣转移,虽然身在课堂,心却飞到了网吧,一放学就直奔游戏场所,把作业统统置于脑后,最后不仅荒废了学业,还违反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有关规定。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开阔了我们的视野,拓宽了我们获取知识的途径,但同时它也存在着许多不确定因素,让自制力不足的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游戏,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不能自拔。青少年朝气蓬勃、渴求知识、对世界充满了好奇,但也缺乏判断力,自制能力差,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有的人甚至越行越远,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如大海中远航的小船少不了法律的护航。
我们青少年,在合理的范围内去网络上汲取丰富的知识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同时也必须用法律和道德武器保护自己在网络世界里自由、健康地学习、娱乐。要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快乐地成长,我们更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懂法,只有这样才能弘扬正义,远离邪恶,让我们变得更快乐,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好困呀!”我合上书本走到床边躺下,“终于读完了。”我今天读完了《法在我身边》这本书,真是知道了不少法律知识呢!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妈妈,看日记之前跟我说一声好吗?》。
很多大人认为,小朋友年龄小,幼稚无知,生活简单,没有隐私可言。可真是如此吗?不!每一个同学都有自己的秘密。很多同学喜欢将自己的秘密写在日记里,再用一把小锁将自己的秘密锁起来,最后偷偷地藏好。天真地以为,这样自己的秘密就不会被发现。然而,现实生活中,有一些父母神通广大,常常利用孩子上学的机会偷看我们的日记。
一天放学回到家,我放下书包,正准备朝房间走去,忽然看见妈妈从我的房间里匆匆地出来。我觉得妈妈怪怪地、很不对劲儿,忙冲进自己的房间里,拉开抽屉,果然,我的日记被动过了。呀!妈妈竟然偷看了我的日记。我很不舒服,决定要和妈妈谈一谈:“妈妈,日记是我的个人隐私。未经我的允许,任何人都不能看我的日记。《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表明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儿童权利公约》也表示儿童的隐私、家庭、住所或通信不应受到任意或非法干涉,荣誉不受到非法攻击。”妈妈被我说得只好答应以后再也不偷看我的日记了。
我的权益,我维护。同学们,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就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少年。
在大街上,有时会发现有老人跌倒,他们跌坐在地上,嘴里一直叫痛。可过往的行人来去匆匆,看到的也装作没看到,每个人都怕被讹。当然还是有好人的,他们会热心地上前帮扶,可惜他们善意的举动,却给他们带来了不好的结果。
前几天,在网上看到这么一则报道“安徽女大学生扶老人被讹事件反转目击者称是她撞的”,我抵不住好奇心,点进去看了。标题是《大学生扶老人被赖上寻目击证人》,报道正文如下:8日,网友@袁大宸发博求助,称自己是安徽淮南师范学院的大三学生,扶了一名摔倒的老太,并帮忙拨了120,结果被老太家属要求负全责,因有监控死角没拍到,于是上网寻求目击证人,求还一个公道。目前,网友@任梵僮已站出来帮忙作证……看到这儿,我有些为这个大姐姐感到不平,还好警察叔叔了解到了,并要把真相调查出来。
我想,生活中总是会遇到很多的污蔑,这时,要相信法律,懂得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只要大家心存善心,法治会把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的美好。
今天我阅读了《法在我身边》这本书,它让我懂得我们每个人都有懂法、守法、用法的权利。这本书里例举了很多例子。比如:“妈妈,假期我有玩的权利”。
现在的家长都希望自己家的孩子成绩好,这样觉得脸上有光。假如说孩子成绩不好,就让孩子在假期里补课、请家教、上补习班,把孩子的假期安排得密不透气。每个孩子都想自己安排自己的时间,然而,在现实社会上,很多孩子都不自由,都是父母安排孩子的一切,不尊重“儿童权利”。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里有这么一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情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有的父母借学习之名,没有征求孩子的意见时,就对孩子的假期进行全方面的安排,这是对孩子权利的侵犯。父母应该让孩子有选择、表达的权利,不可以以自身的想法而违背孩子的想法,从而决定孩子的一切事情。
玩是孩子的天性,童年是生活中最美好的回忆。玩不仅是孩子的权利,也是利于增强体质,开阔视野。家人或者监护人应该尊重孩子的意见,不能随意剥夺孩子的权利。
通过阅读,我真是受益匪浅。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那法律是什么呢?是国法,还是家规?我觉得法律既是国法也是家规,我也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近,因为在每天电视中的《新闻联播》《每日焦点》等等中都有法律的影子,就连生活中,法律也是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享有改名的权力;我明白了父母不可以偷看儿女的日记,这是侵犯了儿女的隐私权;我明白了父母不可以随意打骂儿女,这在法律上属于家庭暴力……
最近,在我身边有个人和她的丈夫离了婚,还不告诉自己的妈妈。晚上,她还和她已离婚的丈夫一起回家吃饭,晚上,那个男的还叫了一声“娘”!当事情暴露的时候,已经过了三天,无法再向法院起诉,这件事是侵犯了人的知情权。我知道了,觉得那个女的很愚蠢,而那个男的很无耻!!!
这本书,我明白了:法律是一件保护自己的利器,是一件惩恶扬善的利器,是一件维护和平的利器;是我们生活的保障,是天底下最公平的东西。法律,其实它一直监视着我们的一举一动。
我们应该真确使用法律,受伤害时,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因为,法律是永远不会改变的东西,它是我们人民的保障。
今日,我读了小学版的《法在我身边》这本书,该书主要讲了未成年人应有的权力。这本书一共分五章:第一章《我的人生我做主》;第二章《我是家庭的小主人》;第三章《我有受教育的权力》;第四章《我的行为我规范》;第五章《我会保护自己》。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第十六课《我是绿色小网民》。
这篇文章的开头就讲述了一个小故事,一个小学生她每天都要从家里偷拿十元钱去网吧打游戏、上网。长期下去她的成绩逐渐下降了,慢慢的从一个好学生变成了一个差生。上网有了网瘾也会导致一些人因无钱上网,而萌生歹念,有的偷家里的钱,有的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去偷去抢。就在前几个月,就有一个小伙子上网入了迷有了很深的网瘾,后来,没有钱去网吧了,他就闯入一户人家去实施盗窃,结果被主人发现了,为了逃命他拿出来身上的小刀刺向这家人,导致了一死一重伤的恶劣后果,这小伙不仅自己犯重罪也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由此可见,网瘾对我们青少年的危害有多大啊!但是,网络是把双刃剑,如果我们能合理的使用网络、而不沉迷于网络,那么。网络就会给我们带来很多益处。比如,我们可以在网上查阅学习资料;在网上和同学交流讨论学习中不明白的问题,互相提高自己。还可以在网上购买各种各样的文具和书籍。
同学们,我们是青少年,我们能在合理的范围内到网上去吮吸丰富的知识,但我们千万不能沉迷于它!
古人云“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原意是说如果没有规和距,就无法制作出方和圆形的物体,后来指行为举止的标准和规则。最近,我读了《法在我身边》这本书,对这句贤文有了更深刻地了解。
这本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是《走路要有规矩》。它讲述了磊磊因为闯红灯,在马路上乱跑而被汽车碰伤,导致瘫痪的事。是啊,在当今社会上,马路、公路逐渐“壮大”起来,汽车也越来越多,发生车祸的几率也越来越大。我们应该遵守交通法则,不要闯红灯,不要不走斑马线。人人守法,才能让“车祸杀手”淡出人们的视野。
由此,我又想到了东汉时期一代枭雄曹操为了稳定军心,割发代首的故事。
东汉末年,军阀混战,民不聊生,怨声载道。曹操非常清楚赢得民心的重要,所以十分重视遵纪守法。有一次,曹操战马受到惊吓,踏坏了民众的庄稼,监官一看是统帅踏坏了庄稼,又情有可原,当然不好定罪。而曹操却不肯原谅自己,硬要自裁,但众士兵却说他是一国之帅,马踏了庄稼是因为受到了惊吓,而丞相是国家之栋梁,不能自裁。可曹操却一本正经的说,纪律刚颁布,如果他不执行,后果不堪设想。众人商议,让丞相割发代首,以示警戒。
古人都这么遵纪守法,更别说现在的法律社会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才能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