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评分细则(精选8篇)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了更客观地做好本次活动的评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一、评分
每个节目满分10分。其中表演状态2分;节目内容取材2分;表演艺术水平2分;节目背景设计1分;节目时间控制1分;节目整体感觉2分。九个评委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再取其他七个的平均分为该节目最后得分。
二、标准
细 则 标 准 分 值 备注
1.表演状态
(2.0分) 演出服装、化妆到位 0.5分
表演者动作恰当得体 0.5分
表情自然大方 0.5分
整体状态控制较佳 0.5分
2.内容取材
(2.0分) 创意新颖 0.5分
自然健康 0.5分
能展现当代学生的精神风貌 1.0分
3.
表
演
艺
术
水
平 歌曲演唱(2.0分) 声调准确 0.5分
音量控制适中 0.5分
整体水平感觉 1.0分
舞 蹈(2.0分) 动作整齐优美、舒展大方 0.5分
有创造性和一定的难度 0.5分
节奏感强,表情合乎音乐情节的要求 1.0分
器 乐(2.0分) 姿态自然大方 0.5分
演奏熟练程度 0.5分
整体水平感觉 1.0分
4.节目背景设计(1.0分) 以背景音乐的选取与节目内容的整体搭配为主。 1.0分
5.节目时间控制(1.0分) 整体时间要求3—8分钟;不够3分为太短,超过8分为太长。节目时间太短或太长应酌情扣分。 1.0分
6.节目整体感觉(2.0分) 此项在以上各项评分的基础上进行评分。以上各项整体结构合理,整体布局较佳者酌情给分。 2.0分
本次文艺节目表演评分采用十分制,去掉最高分和去掉最低分,以该节目的平均分为该节目的最后得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一、 思想内容健康向上,能够体现大学生的特点,具有时代气息,给人以美感。(1分)
二、 服装美观大方,能够充分展示大学生的精神风貌,给人以美感能够充分。(1分)
三、 舞台形象自然大方,精神抖擞,自然协调,热情愉悦。(1分)
舞蹈类
1、 表演全过程系统、连贯,动作优美大方,整齐规范,表情生动,
上、下场秩序好。(2分)
2、 舞姿优美,节奏感和韵律感强,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强。(5分)
声乐类
1、 能够正确的表达出歌曲的思想感情,面部表情丰富自然,表演动作大方得体,合唱队形整齐,声音和谐、均衡。(2分)
2、 咬字准确,吐字清晰,声音圆润,无跑调和伴奏脱节现象。(5分)
乐器类
1、 演奏姿势正确、大方,手型指法把位正确,演奏过程连贯。(2分)
2、 音高、音色,节奏准确,无停顿错音现象,合奏音乐要统一和谐。(5分)
综艺类
1、 剧本创作主题突出,思想性强,题材新颖,故事情节合情合理,内容完整、健康,富有创意和表现性。(2分)
2、 语言生动,吐字清晰,无错字忘词现象,表演过程连贯,动作大方,表情生动。(5分)
一、评分规则
评分采取10分制。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公正、客观地评出各参赛者得分。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比赛成绩。
二、评分标准
(一)主题与内容(2分)
1、内容健康、主题鲜明,积极向上, 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能展现新时代小学生的精神风貌。
2、主题鲜明,立意新颖,表现形式恰当、活泼。
3、内容健康向上,能较好地展现开拓创新、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二)表演技巧(4分)
1、演唱:音色明亮、纯净,吐字清晰,音准与音高无误,节奏恰当,气息自然、流畅。歌曲演唱完整流畅,表现力丰富,能表现歌曲内涵,有感染力,能给人以美的感受。歌伴舞表演自然,声情并茂,把握对乐曲旋律及歌词的理解,演绎歌曲的内涵。
2、舞蹈:对舞曲音乐的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富有节奏感。动作流畅协调,整齐优美、展示出稳定性、柔韧性、灵活性,表现力和技巧性强。舞蹈表演具有时代感、抒发健康情怀,内涵表现的饱满、流畅,展示小学生风采。
3、诗歌朗诵: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正确把握诗歌节奏。朗诵熟练,声音洪亮,能够脱稿。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能通过表情的变化反映诗歌的内涵,形式富有创意,伴歌或伴舞与诗歌朗诵协调。
4、曲艺小品:表演投入,语言诙谐幽默,通俗易懂,多人配合默契,能调动观众观看热情。神情并貌,道具逼真,人物语言富有个性,形象饱满生动,能表现题材的内涵。表情自然,动作配合恰到好处,口齿清晰。台风好,能面对观众,情节衔接得当。
5、合唱:合唱人数全员参加;合唱队着装整齐,精神饱满,台风良好,队员表演力强;全队上下场整齐、迅速、安静。演唱内容符合主题,积极向上;曲目有一定的难度(提倡多声部和丰富的和声表现);曲目长度不短于3分钟,不超过6分钟。演唱整齐,作品处理得当,音色优美,表演完整;准确掌握音准、节奏,符合曲目的速度要求;演唱有强弱和音乐感情的处理,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队形变换等增添歌曲的表现力。
6、其它:根据本标准之水平作相应评分。
(三)舞台风度(2分)
1、演出服装统一整洁大方,姿态优美,流露出艺术气质,营造出良好的舞台效果。
2、精神饱满,朝气蓬勃,出、退场从容大方,表演从容自然流畅,干净利索,体现文明礼仪。
三、综合评价(2分)
1、以上各项整体结构合理,整体布局较佳者。
2、节目内容具有一定深度和内涵,现场气氛驾驭能力,能积极与观众进行情感交流。
为繁荣文学艺术创作,促进全县文化事业发展,现根据《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学艺术奖的通知》(酉阳县委办发[20xx]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近年来文学艺术事业发展的实际,制定县首届政府文学艺术奖评奖实施细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繁荣发展我县文学艺术创作为目的,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宗旨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通过奖励优秀作品,交流和总结艺术创作经验,促进创作思想和艺术水平的提高,促进文化艺术的繁荣和发展。
第二章 评选原则
(一)坚持思想性、艺术性有机统一的原则。参评的作品应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反映时代变化,深入挖掘时代精神,展示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塑造真实、感人的艺术形象,具有艺术独创性。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导向性、权威性的原则。
(四)坚持少而精、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三章 参评作者、作品的范围和参评条件
(一)作者范围。
凡户籍在酉阳县,或在酉阳县工作五年以上,拥有法定的著作权或著作拥有权者,均可申报参评。如我县作者与县外作者合作的作品,我县作者必须是主要创作者,并应征得县外作者的同意。
(二)作品范围。
文学作品与文艺理论类:小说、诗歌、散文、影视剧本、文艺评论、文艺理论(含群众文化理论文章)等。
演出、电视剧(片)、广播剧作品类:音乐、舞蹈、戏剧、杂技、曲艺、民间文艺、电视剧(片)、广播剧等。
书画摄影类:美术、书法、摄影等。
传统工艺类:雕刻、镶嵌、剪纸等民间传统工艺。
(三)时间范围。
首届政府文学艺术奖参评范围为1997年6月18日至20xx年6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展出、演播的文学艺术作品和工艺美术作品。
第四章 奖项设置
根据我县文艺创作发展的现状,县首届政府文学艺术奖拟设4个奖项、18个奖额,名次不分先后,奖项和奖额可以空缺。具体如下:文学作品与文艺理论类设奖10个;演出作品类设奖4个;书画摄影类设奖3个;传统工艺类设奖1个。以上4个奖项均为作品奖,对每个作品(特别是综合性艺术门类)包含的小门类不再作更细的划分。
第五章 评奖标准
以作品本身的思想性、艺术性为主要依据,注重社会影响力。
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全国“群星”奖、中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重庆市“五个一工程奖”、重庆市文学艺术奖等奖项的作品,自动进入县政府文学艺术奖终评程序。
(一)文学作品与文艺理论类。
1、县级以上(含县级)出版单位发表或出版的文学与文艺理论作品。
2、具有较高的思想、艺术水平,并且在制作、装帧、印刷质量上达到较高的水平,在读者中产生较大社会反响的作品。
(二)演出、电视剧(片)、广播剧作品类。
1、参加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宣传、文化、广电、文联系统演播、比赛并获得等级奖,同时产生一定社会效应的作品。
2、县属广电单位录制或参与录制(参与策划、确定选题、组织创作、承担资金)并且拥有版权或评奖申报权的电视剧(片)、广播剧,在市级(含市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具有一定的收视、收听率,社会反响比较大的作品。
(三)书画摄影类。
参加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宣传、文化、广电、文联、工艺美术系统展出、比赛并获得等级奖。
(四)传统工艺类。
参加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宣传、文化、广电、文联、工艺美术系统展出、表演、比赛并获得等级奖。
第六章 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县首届政府文学艺术奖评审委员会。
由县委副书记任名誉主任委员,县委、宣传部长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主任委员,县委宣传部联系文艺工作的副部长、县文联主席任副主任委员,县文广新局、酉阳报社、电视台、人事局、财政局、民宗局等单位负责人任委员。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文联,由文联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县首届政府文学艺术奖评选日常工作。
评审委员会与分评委会的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由评奖委员会聘请。
第七章 申报程序
(一)作品申报。
1、填写申报表。
2、参评作品的样片(电视、广播、音乐、舞蹈及戏剧作品完整、清晰的1/2录像带、CD、VCD、DVD光盘、录音带;戏剧、广播剧作品提供文字脚本;音乐作品需提供词、曲谱)。申报前请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
3、图书、文学作品的样书,美术类作品的复印件。
4、创作、出版、发表、表演者的书面介绍,字数在500字之内。
以上材料均一式5份。文字材料请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第八章 评奖程序
(一)个人申报或单位推荐。
(二)评审小组初评。
(三)评委会定审。
(四)评审结果公示。
(五)县政府表彰。
第九章 颁奖
对获奖作品授予“酉阳县首届政府文学艺术奖”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
第十章 评奖纪律
凡参与评选的作品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本次比赛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百分制记分的方式,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节目思想内容健康向上,能够体现学生的特点,具有时代气息。(10分)
二、 服装美观大方,能够充分展现中学生的精神风貌,给人以美感。(20分)
三、 舞台形象自然大方,精神抖擞,无扭捏作感,无偏台现象。(15分)
四、 每类的“节目效果”分数标准分别如下:
一、声乐类: 1、 能够正确地表达出歌曲的感情,高低音演唱自如面部表情富自然,表演动作大方得体。合唱队形整齐,声音和谐、均衡。(15分)
2、 咬字准确,吐字清晰,声音圆润,无方言、跑调、与伴奏或伴奏带脱节现象。(40分)
(二)舞蹈类:
1、表演全过程系统连贯,动作优美大方、整齐规范,表情生动、形象,上、下场安排合理。(15分)
2、舞台方位、人体方位、眼位、手位协调一致,有节奏感、韵律感,无脱节失误现象。(40分)
(三)器乐类:
1、演奏姿势正确、大方,手形、指法、把位正确,演奏过程系统连贯。合奏队形整齐。(15分)
2、音高、音色、节奏准确,无停顿、错音现象。合奏音色要统一、和谐。(40分)
(四)综艺类:
1、表演全过程系统连贯,动作大方、表情生动(15分)
2、语言生动,吐字清晰,无错字、忘词现象,两人以上的节目要配合默契。(40分)
20xx“魅力华天”春晚节目评分细则
一、评分方法: 1、采用10分制评分。
2、评委打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同分,则精确到后三位,依此类推。
3、评委打分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4、附加分由公证员与统分员共同评定,加入节目的最后得分中。
二、评分标准:
A、表演技巧(满分10分) 1、舞蹈类:(总分10分)
① 群舞演员动作整齐优美,舒展大方、节奏准确明快,表情合乎音乐情节的要求,服饰与所表达的艺术形象相协调;(3分) ② 音乐效果良好,律动性强,作品完整;(3分) ③ 演员富有激情,整体效果良好。(4分)
2、歌唱类:(总分10分)
① 演员服饰得体、仪态大方,动作自如;(3分)
② 演唱音准、节奏准,吐词清晰、节奏恰当,声线优美动人,能处理好歌曲气息;(3分)
③ 声情并茂,作品表现完整。(4分)
3、小品、相声类:(总分10分)
① 作品健康向上,有较好的社会效应;(2分)
② 演员舞台目的明确,动作协调自如,语言吐字清晰、诙谐幽默、通俗易懂,普通话标准,表情生动,多人配合默契;(3分)
③ 演员能准确理解作品,把握作品个性,并能创作性的体现。(5分)
B、舞台风度(满分10分) 1、精神饱满,朝气蓬勃。(4分) 2、讲文明礼貌,仪表大方得体。(3分) 3、上下场从容大方,不造作。(3分)
C、综合(满分10分)
1、节目内容具有一定深度和内涵。(5分) 2、观众反应较好。(5分)
三、评分细则(满分10分) ① 时间紧奏,进出场有序(1分) ② 服装整洁、得体(1分)
③ 题材新颖,内容健康,富有时代特色(4分) ④ 动作规范,富有表演艺术(4分)
四、附加分
经理上场加1.5分;经理串场加0.5分,每个节目附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20xx“魅力华天”春晚节目统分表
统分员: 日期:
公证员: 日期:
一. 节目导向:满分20分
1、政治导向正确,旗帜鲜明地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满 分 10分。
2、社会与生活导向正确,弘扬法制观念,反映社会重大问题、热点问题;满分5分。
3、文化导向正确,坚持真善美,弘扬时代主旋律;满分5分。
4、如出现严重导向错误,整个节目为零分。
二. 节目内容:满分40分
1、节目总体策划出色,文化品位出众;满分8分。
2、节目选题贴近性强;满分8分。
3、节目主题突出,内容真实准确,知识含量高;满分8分。
4、节目表现形式新颖,事件、人物和细节的选取典型,富有视 听表现力和情感冲击力;满分8分。
5、节目结构安排逻辑清楚,繁简得当;背景资料运用充分,分 析深刻,评论恰切;满分8分。
6、如有虚假报道和有偿报道,每条扣10分。
7、节目内容与栏目定位不符,可酌情减分。
三. 电视技术:满分20分
1、镜头规范,构图严谨,善于用光,画面富有表现力、冲击力;
满分5分。
2、声画有机协调;现场声与同期声运用得当,现场感强;满分 5分。
3、镜头语言清楚,剪接流畅;满分5分。
4、节目整体包装得体,片头片花制作有新意,特技制作富有艺 术性;满分5分。
5、视频、音频技术质量出现明显硬伤,或字幕错误,酌情减分, 分值控制在0—10分之间。
四. 主持人/嘉宾:满分20分
1、主持人适合栏目风格,服饰得体,气质风度富有亲和力;应变能力强,驾驭现场情绪、气氛的能力突出;满分10分。
2、嘉宾选择适合栏目风格,嘉宾表现突出,主持人与嘉宾交流融洽,互动良好,现场气氛和谐富有感染力;满分10分。
3、如无嘉宾,则此大项分值仅评主持人,满分20分。如嘉宾、主持人均无,则此大项分值用于评价解说,满分20分。
节目评分标准
一、 评分标准:本次比赛采取100分制,最高分100分,最低70
分。
1、 主题与内容(满分20分)
(1) 主题鲜明、立意新颖、表现形式恰当、活泼。
(2) 内容积极向上,能展现开拓创新、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2、 表演技巧(满分50分)
(1) 演唱:字正腔圆,吐音清晰,节奏恰当,声音优美动人,能处
理好歌曲气息。
(2) 舞蹈:动作到位,舒展优美,表情丰富,合乎曲情,与表演的
题材相协调。
(3) 曲艺小品:语言诙谐幽默,通俗易懂,表情生动,动作配合恰
到好处,多人配合默契。
(4) 器乐演奏:演奏技法熟练,对作品有较强的理解力,对作品的
诠释得当到位,使人产生共鸣。
(5) 其他:根据本标准为依据做相应评分。
3、 舞台风度(满分20分)
(1) 精神饱满,朝气蓬勃。
(2) 将文明礼貌,仪表大方得体。
(3) 出,退场从容大方,干净利索。
4、 综合评价(10分)
(1) 节目内容具有一定深度和内涵。
(2) 观众反映较好。
二、 记分方法
1、 各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客观准确的为参赛节目给出得分,分值保留整数。
2、合分统计时取平均值作为参赛节目的最后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