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管理细则(精选3篇)
一:为使班级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而制定本条例。
二:本条例对本班有效,所有班级成员都必须遵守。
第一章 班级基本目标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三个学会:
一个中心是:以学习为中心;
两个基本点是:纪律和卫生;
三个学会是: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处事。
学会做人:道德上做个好人,学习上做个能人。
学会学习:学习上要不断进取,培养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并要持之以恒。
学会处事:
学会处理与老师的关系:服从领导,服从分配,一定不能做出出格的事。
学会处理与同学的关系: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使班级在一个良好的、正气的环境中发展。
学会处理与父母的关系:孝敬父母,珍惜金钱,勤俭节约,为父母争光。
第二章 班级精神
自信、合作、务实、奋进是本班的精神。
自信:自信是成功的前提,所有的同学都应该树立坚定的信心。
合作:班级是个大家庭,同学之间要和睦相处,对班级的事要积极参予,加强合作,要熟悉到集体的力量和团结的重要性。
务实:脚踏实地,一步一层;积极肯干,苦干加巧干;不轻浮,不自满,不自欺,不欺人。
奋进:胸怀大志,理想永存;锐意进取,刻苦勤奋;鞭策自身,激励他人。
第三章 班规
1.每位学生应做到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不顶撞老师、不与同学发生冲突、不用不雅语言。
2.所有作业必须独立完成,不准抄袭,考试不准舞弊。
3.自觉维护学习秩序,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
4.不沾烟酒,不打架斗殴,不得有早恋迹象。
5.课间不得有追逐、起哄、大声喧哗、串班现象。
6.有事请假报告,不得隐瞒欺骗。
7.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要求完成劳动,卫生任务。
8.遵守寝室纪律,服从治理,积极营造良好的卫生和休息环境。
9.爱护公物,对班级工具使用要经心,不要丢失。
10.学生在校期间严禁佩带BB机、手机、金戒指、金项链等,违者一律没收。
11.不得带录音机、收音机、小说(武打、言情)、篮球、足球、乒乓球到校。(选入校队者除外)
12.学生文明行为“十必须”、“十不准”
①必须衣着整洁,不准奇装异服 ②必须举止文明,不准打架骂人。
③必须遵纪守时,不准迟到早退 ④必须刻苦学习,不准考试作弊。
⑤必须生活俭朴,不准吸烟喝酒 ⑥必须尊敬师长,不准傲慢无理。
⑦必须孝敬父母,不准顶撞骄横 ⑧必须团结同学,不准歧视欺侮。
⑨必须热爱劳动,不准好逸恶劳 ⑩必须关心集体,不准损坏公物。
第四章 班级管理机构
1.班长:
班级实行班长负责制,在班主任不在时代表班主任。负责宏观调控班级所有事务,及时收集、反映学生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班主任保持工作联系,上情下达, 下情上达,维护班风、学风建设,重点负责教室课堂自习的纪律。
2.团支部书记:
负责团委的工作和团费的收缴,负责黑板小组的组建、黑板报的评选及组织学校团委组织的比赛如演讲比赛、歌咏比赛、文艺会演等。
3.学习委员:
学习委员应协助班长主动做好围绕学习开展的各项工作,协助教师搞好教学工作的开展,带领各科科代表做好工作,建立一个富有浓厚学习风气的班级。
4.体育委员:
负责两操一课组织领队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学校组织的体育比赛如运动会、篮球赛、越野赛、跳绳比赛、乒乓球赛等。
5.卫生委员:
负责平日及大扫除的卫生工作,主要是检查、督促、把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同学清扫。
6.生活委员:
负责学生的饭卡充值和挂失,水票的购买等工作。
7.文艺委员:
负责天天两次课前一首歌的组织工作,协助团支部书记组织好歌咏比赛、文艺会演等。
8.课代表:
各科代表负责完成各科教师布置的任务,要做到腿勤、手勤。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暂行条例》、《XX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搞好安全生产的必须和禁令》等法规和条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确保作业安全。
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3、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证,才能上岗操作。
4、进行危险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如:“动火许可证”、“带电作业票”、“高处作业证”、“罐内作业证”、“起重作业证”等等。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织或监护下,才准施工。“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罐内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1)“罐内作业”:凡进入塔、釜、坛罐、炉膛、锅内、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地坑、井下、下水道或其他闭塞场所作业,均称为罐内作业。进行罐内作业,必须办理“罐内作业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执行。“罐内作业”的安全措施通常有下列几种:
安全隔离。
清洗和转换。
通风。
加强监测和罐外监护。
防护用具和照明。
急救措施等。
(2)“起重作业”:“起重作业必须办理”“起重作业证”。必须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及起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在确认起重环境和起重器具安全的情况下,应严格遵守以下“十不吊”的原则: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斜牵斜挂不准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吊物上有人不准吊;地下埋设物不准吊;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3)“高处作业”: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办“高处作业证”。高处作业的安全守则如下:
①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准从事高处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②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气候的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作业需有足够照明。
③作业条件:高处作业均需事先搭好脚手架或采取防坠落措施。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④现场管理:应设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
⑤防止工具、材料坠落。高处作业时,应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台应铺木板;用绳工具;上下层同时作业时,要采取隔离措施。
⑥脚手架的安全要求:必须能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重量。一般脚手架的载荷重量不行超过270千克/平方米。用竹梯或木梯上高处作业,首先要检查梯子主杆和梯横档的材料质量情况。
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4)“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
(5)“带电作业”:一般不允许“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时,必须办理“带电作业票”,并在安全防护及救援措施完备的情况下,在安全管理人员、电气专业人员的指导、监护下,才准专业操作人员作业。
5、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由经过严格专业培训的专职化验员进行操作,并执行“剧毒危险化学品付出储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
6、其他危险作业必须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1)进行危险作业辨识,明确企业的各类危险作业。
不同的行业、可能都有着不同的危险作业,这就要求各个企业要根据自己的作业种类,以单个作业活动为单位进行危险辩识,并进行危险分级,将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定为危险作业。
危险作业等级划分:共分为三级即一级危险作业,二级危险作业,三级危险作业:
一级危险作业:
1)10人以上(含10人)同时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或同在容器、炉窑等其他特殊环境内作业;
2)两个以上(含2个)单位联合进行作业;
3)15米以上的登高作业;
4)运输、吊装特大型设备(50吨以上)或超长、超高、超宽的大型物件;
5)新工艺、新设备的安装、试车;
6)三个特殊工种、10人以上同时进行的检修或施工作业;
7)在110千伏以上(含110千伏)的输配电设备、设施的检修;
8)易燃易爆场所及其输送管道的清理、检修施工作业;
9)电解净化水平烟道、炭素焙烧烟道的清理;
10)10人以上(含10人)与夜间或恶劣天气的情况下进行的室外作业;
11)五辆汽车以上组成的长途运输车队(距离100公里以上);
12)3台以上大型机械设备参加的检修或施工作业;
13)其他类似于上述规定,存在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
二级危险作业:
1)3—9人同时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或同在容器、炉窑等其他特殊环境内作业;
2)5—15米的登高作业;
3)运输、吊装50吨以下的整体物件;
4)2—5辆汽车组成的长途运输车队;
5)本单位内两个车间以上联合进行的检修或施工作业;
6)2—3个特殊工种、10人以下同时进行的检修或施工作业;
7)1—2台大型机械设备参加的检修或施工作业;
8)存在较大危险因素,而又未能达到一级的其他作业。
三级危险作业:
1)1—2人在容器、炉窑等特殊环境内作业;
2)5米以下的登高作业;
3)有中小型机械设备参加的检修或施工作业;
4)有特殊工种、10人以下同时进行的检修或施工作业;
5)车间内部两个班组以上联合进行的检修或施工作业;
6)存在一定危险因素,而又未能达到二级的其他作业。
(2)制定各类危险作业的管理制度;
目的:保证危险作业受控;
内容:明确各类危险作业管理的责任部门、人员、许可范围、审批程序、许可签发人员等。
(3)制定各类危险作业的审批手续单据,如动火作业审批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