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学习心得(精选28篇)
在一个人的心中人品是最重要的,可我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后,让我明白了。
鲁镇的酒店的局格,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随时准备温酒,而我的职务就是温酒。有一个叫孔乙己的人,经常来店里喝酒。孔乙己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因为一般穿着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的坐下喝。但孔乙己是唯一个穿着长衫在外喝酒的,但长衫可又脏又破。我的工作很无聊,只要孔乙己到店里才可以笑几声!
孔乙己原来也是读过书的,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但写得一手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他又一样坏脾气好吃懒惰。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笔砚一起失踪了。如果是好几次叫他钞书人也不在。孔乙己也没办发只好做一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人人品是最好的,他拖欠的帐不出一个月就会还清。有一次在店里孔乙己问我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我”没有理会他;于是他就开始认真地教“我”怎么写茴字,他看“我”毫不热心,便叹了一口气,现出极惋惜的样子……
孔乙己这给人普通,但看得出他的人品是最好的的。我曾看过一部电视剧叫《雪豹》里面有一个叫刘三的人,他也偷东西但他只偷日本人的东西,可刘三的人品就很好,他答应别人的事,就说到做到,从不食言。难道刘三和孔乙己不一样吗?
八月十六日,杨校长带领着金茵小学和现代双语学校的老师们,来到了日照,来到了我们金海岸小学。并在这儿,同我们一起进行了为期一天半的学习和交流。专家们引人入胜的报告,老师们充满教育智慧的发言,王校长精彩的课例,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引发了我深入的思考。回忆这一天半的学习交流,感觉需要写下来的记忆亮点很多,收获很大,下面,我从以下三点,来总结自己的学习体会。
一、 只有坚持不懈的读书、写作,才会有专业的成长。
“感受灵魂的力量,分享心灵的震撼,回归本真的诉求,挑灯夜读,对话生命,此中的滋味,在掩卷后,日益真切。”-------这是李教授,在报告中所说的一句话,我记忆犹新,并深受感动,只有一个倾心阅读过,并在漫长的岁月中,品味出阅读之美妙的人,才能如此淋漓尽致地描绘出阅读的灵魂。与李教授相比,我曾经的阅读,功利性太强,而享受性稍弱。也许是工作忙碌,也许是家庭繁琐,每每捧起书本,为的是急于寻找方法,解答心中的教育困惑,为的是完成今天“我读过书了”的心理安慰,为的是写出学校需要的读书体会……。这样的阅读,没有生命。
李教授说:“学会慢慢走,等一等自己的灵魂。”,一句话深深打动了我,曾几何时,为了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在宿舍里拿着小手电,对着敦煌石窟的王圆箓,悲愤交加。曾几何时,拿着三毛的《撒哈拉沙漠的故事》,看着山羊从天而降时,笑得流出了眼泪,那是少年时的阅读,那是滋润我生命的阅读!这些年,我走的太快,竟然忘记了等等自己的灵魂。真正有营养的阅读,是涉猎广泛,丰盈生命,拥有阅读的热情,经过岁月的积累和沉淀,解决问题的方式,不必刻意去寻找,已然在心里。
李教授介绍了四个系列的阅读书目,分别是一天读的,一周读的,一月读的,直至一生都要反复阅读的书,每本都从不同的角度,反思着生命,凝聚着智慧。
通过报告,我对写有了新的认识。写篇文章并不难,难的是,每天都写,从不间断!像报告中提到的,每上完一堂课,都做一次记录。这样日积月累的写,才是一个研究者的姿态。在下一阶段的教学中,我不敢保证自己有这样的毅力,能一天不落地书写我的教育生活,但是,我会有这个意识,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来书写。
二、 发挥自己的长处,与学校的特色相结合。
这是来自金茵小学的智慧浪花。金茵双语学校共有七位老师做了报告,每一位都非常出色,有的与学生及家长之间感人的故事,催人泪下。有的在教学管理上科学细致,有的在生本课堂上,颇有研究。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位金茵老师的观点,她提出,问自己这样几个问题:我最擅长的是什么?学校的特色是什么?怎样将我的特长同学校的特色相结合?是呀,简单的三个问题,准确地指出了,一,学校的发展,该怎样对教师因材施用。二,作为个体教师的成长,该如何借助学校这个大平台。关于第一点,我们的学校领导已经做得非常好。而第二点,作为教师的我,却从未认真思考过。金茵的老师,给了我这样的思考,我会好好考虑,在以后的工作中,给自己一个定位,给工作一个目标。
三、 在精神上受到莫大的鼓舞和激励。
在这次的读书会上,又一次见到了常丽华老师,听到了她的报告。她那熟悉的笑容,优美的音乐,带领孩子们走向卓越的故事,深深感染着我。常老师说:“卓越,是你们唯一的标准!除此之外,再没有第二个!”。一句很霸气的话,却说尽了常老师对孩子们付出的心血。还有什么样的爱,能比得上,要孩子快乐着走向卓越呢?因水平有限,不敢盲目地去模仿常老师的做法,但常老师始终站在生命的高度,来看待孩子,给予每个孩子以平等,尊重与爱;这些都值得我学习。
陈跃红校长的课,让我耳目一新,课前与孩子们幽默的交流,课前课后,孩子们明显的进步,教学资源的挖掘,课堂上意外出现的“皇榜”,以及陈校长个人深厚的文化积累,都让我在赞叹之余,深感敬佩。这样学识渊博,触类旁通的教师,正是孩子们所向往的。
榜样的力量,给了我不断充实锻炼自己,提升自己专业能力的动力。
假期的读书会结束了,短短一天半的时间,我却感觉像经历了一场精神的洗礼,给沉闷懒散的假期生活,注入一股新鲜的空气,不断激励着我:读书,学习,积累教育智慧,不断成长,作为教师,这是一生的课题。
余华先生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了好几遍了,每次合上书之后,总想写点儿什么,却总是不知道该从何处写起。
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故事。
主人公许三观没有复杂离奇的经历,他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在他的人生经历中,遇到了不少坎儿。而每到一个坎,他都要付出血的代价——卖血才能迈过。
透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比如,经济落后条件下的小人物艰难的生存状态;小人物追求平等的过程是多么的艰难,以至许三观牢骚满腹地说:“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等等。我在余华笔下看到的是一个面对艰苦的生存仍然保持乐观和尊严,内心充满温情和善良的形象,我不得不感叹,余华不愧是一个语言大师,他用诙谐幽默的方式,让我明白了不少生存之道。
许三观是一个优秀的父亲。他对孩子的爱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但却是只讲付出不求任何回报的。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他无法获得巨大的财富,从而让孩子们生活在衣食无忧的状态下。但他却以一个父亲的爱、一个男人的担当撑起了一个家。他的大多数卖血经历,都是和孩子有直接关系。特别是大儿子得病在上海住院,他一路卖血到上海差点把自己的命都卖没了,以十天卖血四次的悲壮经历,把自己对孩子的爱,表达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年老之后,一家人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了,他因为自己的血没有人要了,想到的仍然是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
许三观是一个善良的人。他的做人原则是“多行善事,不行恶事”。当初养子闯祸了,养子的亲生父亲为了几个钱而不认儿子,给许三观及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困难,但许三观卖血挺过来了。后来,为了救养子的亲生父亲的命,许三观没有幸灾乐祸,也没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是忍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支持养子出手相救。这,应该不是一般的善良吧?
许三观是一个智慧的人。他没有多少文化,但却拥有在艰苦条件下生存下去的智慧。在全家都饿得不行的时候,他利用自己的生日,用嘴巴给全家人每人炒了一个菜,让他们用耳朵听着吃了。在大家实在坚持不住的时候,他卖血帮全家度过了难关。文化~开始以后,他的老婆受到,他想尽一切办法去帮助老婆,并减轻她的痛苦。他的所有行为,都让我笑中含泪,悲喜交加。对他在无奈中表现出的生存智慧,只有佩服。
其实,许三观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也有不少缺点,但他却是那么的有血有肉,让我感到他就生活在我的身边。他用他的坚强告诉我如何面对困难,他用他的温情告诉我如何对待亲人,他用他的善良告诉我如何与人相处。我注定成不了那种高大全的人物,但却可以从许三观身上吸取营养,让自己更加男人一些。
许三观如一缕春风,直达我的心田。
大家认识张嘎吧!这就是专门为他写的一本书,这本书分为两大类:1、小兵张嘎2、冷暖灾星
小兵张嘎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张嘎在侦察员老钟叔和区队长钱云清的带领下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八路军战士。
我佩服张嘎的坚强不屈,为死去的奶奶报了仇。小小年纪就上战场打仗,挂了彩也不怕痛,不着急,也是个活泼可爱的孩子。张嘎年纪虽然小,可是鬼点子特别多,找一蓝子鸡蛋假装送给太君,其实想在杨家大院弄响地雷,被发现时朝“白勃”的方向跑去,告诉游击队,他还拉响了地雷,把“白勃”吓一跳,这是为了老钟叔不被捕。张嘎从小没有父母,只有奶奶依靠,就在他十三岁那一年,他唯一的亲人——奶奶死了,对他打击很大。经过几次的锻炼,他小小年纪已成为一名优秀的八路军战士。
冷暖灾星这个故事讲了巴大坎、苗秀、轴子三个小伙伴都是八路军战士,他们一边躲避鬼子的追杀一边逃亡,遇到许多好心人,那些好心人为他们做饭,腾房。可是,大多数人却被鬼子杀死了,他们认为自己是灾星,走到哪哪遭殃。
我很佩服巴大坎在四处危机重重下的那种乐观和活泼,苗秀有那样副金嗓子,而且十分勇敢,轴子坚贞不屈,十分懂事,可惜最后光荣牺牲。
张巴大坎真可怜,六岁时,在长征路上和妈妈一起被撂在了贵州,幸亏跟地下党联系上了,转移到了四川,加入了红四方面军。有一次他妈妈被张国涛挟着,在雪地草地上拉了两大来回,几乎把脚板磨去三寸。到达陕甘边界,又赶上了第二次“分散隐蔽”。他爸妈过黄河征西去了,后来,他听到一个十分打击的消息,妈妈和爸爸双双战死。
一个十三岁不到的孩子,没有亲人,父母又双双战死,他是多么的可怜,而且战火纷纷,随时有生命危险。
比起他们,我们现在的生活就像在天堂,可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认为自己不幸福,可比起他们,我们是多么幸福啊!不用提心吊胆躲着日本鬼子,每天处在安安全全的世界,不会有生命危险。
我们要学习他们这种不怕死,不怕苦的精神,要把他们的优良传统一代代传下去,没有他们也就没有我们今天的幸福。我们应该试着体谅别人,退一步海阔天空。
这本书篇幅不多,全书可以说就一个故事,但是又包含了很多的内容。有巴黎的社会矛盾,甚至还讲述了一些法国大革命的过程。还有法律与公平的思考,人性的考量。包括达利与露西美好而又平淡爱情,卡尔登对露西深沉隐忍而又为之不顾一切的爱情。
侯爵这一章可以说是全书最为令人愤恨的地方,也是法国大革命之所以爆发的原因,贵族草菅人命,心狠手辣,对孩子毫无怜悯,对生命毫无敬畏。而侯爵的死,更是让人看到民愤以无以复加,平民的反抗,革命的即将到来,虽然结局两败俱伤,但是还是给人看到希望。
达利的三次受审可以说是故事精彩所在,每一次可以说都是因为他的身份群引起的。伦敦受审,因为医生和露西以及其他证人的证词,他化险为夷。并且还结识露西,收获一份美好的爱情。第二次受审可以说是靠着人性的美好公正与怜悯才成功的。第三次,当然没能再次逃脱,因为家族的黑暗历史(贵族身份),那些他家族曾经犯下的错,没有被时间洗刷干净,现在直指他的性命,即便他本是正真善良之人。最后,有人因为爱情,因为成全,因为诺言而视死如归。卡尔登,死的虽然平静无憾,但是还是让人感动与心痛。
达利没有错,卡尔登也没有错,错的是家族的恩怨积淀给了无辜之人,错的是好不容易推翻了旧世界建立的新世界依旧是没有公正与法制,想的只是报复和严惩那些旧时之人,这一点不知道是不是和新中国打地主有几分相似,但是新中国更加法制,这也是进步没有被摧毁的的原因吧。
一本书,像是读了一个故事,又像是看了一场电影,又或是一个梦一般。哗然而又淡去。带来一丝心头涌动,带走一片轻吟叹息。
这个假期,我利用空余时间阅读了狄更斯的经典之作——《双城记》,对这部我原先知之甚少的著作有了一些了解。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早在创作《双城记》之前很久,狄更斯就对法国大革命极为关注,反复研读英国历史学家卡莱尔的《法国革命史》和其他学者的有关著作。他对法国大革命的浓厚兴趣发端于对当时英国潜伏着的严重的社会危机的担忧。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这句话其实解释了上述经典句子的两个问题:为何这么说,对谁而说。这也就是小说出世的原因之一,狄更斯希望通过这样一本小说,通过描述法国大革命给人民大众带来灾难来表示自己的担心,同时告诫英国的危险处境。一段革命史,两座分别代表两个国家的城市,几个风雨飘摇中的人,构成了小说的主要素。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众所周知,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的一个血的印记。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暴动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暴动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狄更斯把在描写暴民邪恶之处倾心了大量的笔墨,展示了他对暴民的痛恨,从某种层度上可以说是对革命的痛恨。当然,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也指出了拯救世界的良药:爱。这种爱,体现在小说中的包括亲情,爱情,友情这种私人间的感情,也包括抛弃贵族,拯救苍生的那种博爱。其中,最为出彩的是对卡顿之爱的描写。这部著作的情节是十分玄妙的,作者把各种线索串联起来,如文中所说的一样“编织”成了这部小说。小说最大的特点是人物关系复杂:如马奈特医生和达南的关系;德发奇太太和达南的关系——这两个关系直接导致了最后的悲剧。还有洛瑞先生与德发奇的关系以及格仑舍与密探的关系等等。这些复杂的人物关系使此部著作情节环环相扣。
《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描绘了十八世纪的一位医生梅尼特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达南的法国青年作证,露西和达南因相爱而结婚。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达南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卡顿代替达南上了断头台。这部小说描述了三类人: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唯一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得伐石夫妇等革命群众,他们的形象是被扭曲的;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
这本书最有特色的一个章节是顿临死前与一位小姑娘的对话,从这番对话中彻底揭示了革命群众过于疯狂以及善将永存的主旨。另外,文章的最后作者“帮助卡顿发表感想“。作者用卡顿的语言交待了文章的结局,告诉人们”善良在世界永存“的道理。
悉尼·卡顿也是位重要人物。在读这部小说的前半部分时,我一直不大喜欢这个随意、懒惰的人物。但是在往后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他是一个敢作敢为、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是“朋友”,但实际上卡顿和达南的关系并没有那么好,但是为了他们一家人幸福滴生活,卡顿甘愿走上断头台,让达南逃跑,而自己成了永恒的善的化身。在文章中提到卡顿死时“犹如一位先知“。实际上,卡顿就是狄更斯的化身,狄更斯正是首先想到了卡顿这个人和他身上的某种精神进而构思成这本小说的。
那么,卡顿是怎么样一个人呢?小说中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这是个自甘堕落湮没了自己的才华和青春的年轻人,为何自甘堕落?小说中似乎并没有交代,自从他一出场就是如此,并且也没有对他的家事背景描写也并不多。个人认为,这个人代表狄更斯自己,因此他无需过多描述——卡顿的堕落,源于自己对日渐堕落的社会的失望。他走上断头台前曾说过,“我看到这个时代的邪恶,和造成这一恶果的前一时代的邪恶,逐渐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被自己遗弃的悲观者——卡顿,在朋友遇到困难,在所钟爱的女子的丈夫即将被送上断头台时,他突然出现,被救人还不知所以的情况下,以自己的生命做代价,在紧要关头使了个掉包计策救出了自己的所爱女子的丈夫。这不正是基督之爱么,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
事实上,小说中的卡顿也确实以圣经的口吻在临死前说,“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如果没有西德尼.卡顿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我觉得这绝对是有道理的。
我认为本书的另一重要人物是查尔斯·达南(埃弗蒙德)。他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他非常憎恨自己的父亲与叔父,但是他还必须支撑整个家族的产业。所以,当老仆人给他写信时,他便不得不回到法国。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具备一位贵族所具有的文明气质,并且当他去会见自己的叔父时,他明确提出了“不。
我认为本书的另一重要人物是查尔斯·达南(埃弗蒙德)。他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他非常憎恨自己的父亲与叔父,但是他还必须支撑整个家族的产业。所以,当老仆人给他写信时,他便不得不回到法国。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具备一位贵族所具有的文明气质,并且当他去会见自己的叔父时,他明确提出了“不能再迫害人民”的说法。同时,他放弃了贵族特权,本来就是一件善事。
德发奇夫妇也属于本书中的焦点人物。德发奇本人是个善良的人,他收留了马奈特医生,并且在大革命之后告诉自己的夫人见好就收。而德发奇太太就是个复仇者,她受过埃弗蒙德兄弟的迫害,所以她一心想杀掉法国所有贵族。当然,由于她的过激行为,使她最后死于普洛士小姐手中。小说同样也赞美了其他角色:梅尼特医生正直高尚,且善良宽容,是仁爱的理想化身;露西则是爱和温情的化身;代尔纳是给统治阶级指明出路的人。这些人物表现出来的种.种美德,都是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所热情赞颂的。
作者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主要代表阿。他以妙趣横生的幽默、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以及现实主义描写与浪漫主义气氛的有机结合著称。在狄更斯笔下,整个革命被描写成一场毁灭一切的巨大灾难,它无情地惩罚罪恶的贵族阶级,也盲目地杀害无辜的人们。本部小说文笔非常幽默,作者一直在使用辩证关系和反复的手法来实现这种效果,所以这部感人的小说还能读起来令人十分想笑。
通过阅读《双城记》,我深深的感受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法国统治阶级与广大人民之间的尖锐矛盾,体会到了作者狄更斯的思想“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代替爱”。
“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卡尔登的死,就像是羽毛轻柔地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涟漪阵阵。它提醒了我们:真正的自由与平等无法用断头台建立。希望两百年后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希望卡尔登临死前看到的世界,将会是我们未来的世界!
《孔融让梨》这个故事我看过很多次,但每次都没读懂意思。今日,我最终把这个故事深一层的意思读懂了。
孔融是东汉末年著名的文学家。在他四岁时,就已经很有教养了。一天,邻居给孔融家送来了一盘梨,孔融的兄弟姐妹们一哄而上,争抢那些又大又好的梨子。但孔融却站在一旁,没有去抢。那里写出了孔融很懂事,会谦让兄弟姐妹,让他们先挑选,自我才拿剩下来的吃。
父亲见到乱哄哄的场面,十分生气,让站在一旁的孔融给大家分梨吃。孔融先把两个大的分给了父亲,母亲,然后把好的依次分给了哥哥,姐姐和弟弟,而把最小的一个留给自我。父亲问孔融为什么把最小的留给自我,孔融回答:“哥哥,姐姐比我大,应当吃大的,弟弟比我小,我也应当让着他,所以我就挑了个最小的。”父亲很满意,还夸奖孔融谦恭礼让呢。那里,又一次突出孔融很懂事。
孔融长大后,做了北海太守。他为人宽厚仁慈,广交朋友,善待有学问的人,成为受人尊敬的人。孔融让梨这件事上,不但使他的兄弟姐妹受到教育,还为世人做出了榜样。从孔融的成长,我也懂得了小时候不但要学习文化,还要养成良好的思想品格,长大才是一个德才兼备的人材。
这一遍看完后,我懂得了在我们实际生活中,每一个人都学会谦让,我们之间就不会产生矛盾,矛盾不存在,我们的社会就会和谐;社会和谐,我们的社会就是礼貌社会;社会礼貌了,经济就会腾飞,我们的生活也就会更加完美。
看完《好妈妈胜过好老师》一书,收获很多,本书的题目就一再提醒我:老师固然很重要,妈妈也很重要,不是说孩子开始上学了,将孩子交托给学校就万事大吉了,妈妈仍须要尽上当尽的责任,生下孩子,更要养育孩子,要照管和正确地教育孩子。作者在书中有不少观点,对我很有启发,分享如下:
第一,对于必须要让孩子承受的一些痛苦,大人应有几个原则,其中之一是平静自若,不要表现出焦虑。如果大人首先一脸焦虑,孩子就会觉得问题严重,会吓着他们。(第4页)这的确是我们大人要注意的,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在孩子面前学会保持冷静,不要吓着孩子,孩子会受大人情绪的影响,会恐惧。
第二,教会孩子在困难面前从容镇定些,既能减轻痛苦,又能保护自己。(第6页)比如,诚实地告诉孩子“打针有些痛”。回想自己所见现象,有时大人会遮掩说:没事,不疼。其实,这是不符合事实的,既说了谎,还容易造成孩子以后不再信任自己,不如告诉孩子事实,同时教导孩子要坚强,毕竟这是孩子完全可以承受的。
第三,分清“逗”孩子与“捉弄”孩子的区别。(8-9页)“逗”孩子应该是以儿童的快乐为前提,成人把自己降低到儿童的情趣中,以儿童能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制造出让儿童快乐的事件,其中包含着童心、快乐,甚至幽默和指挥。而“捉弄”孩子,则是成人居高临下地利用孩子的幼稚,故意让孩子犯错误、哭泣和害怕,它的目的是逗大人高兴,给孩子带来的却是羞辱、担忧和失落,增加孩子的社交恐惧和对他人不信任。作者针对自家孩子举例说,宁愿得罪同事,不愿得罪孩子,结果不仅孩子受到保护,同事也能理解父母了。
第四,学会饶恕。作者用给小板凳揉痛来说明,(12页)不要教导孩子复仇行为,比如孩子不小心磕碰到小板凳,孩子痛的时候,大人不要拍打小板凳以示出气,在孩子眼中他也许不能辨别小板凳和人的区别,这种复仇行为教给孩子遇到不痛快就去责怪别人,导致不宽容和报复,不利于儿童心理健康。碰撞是双方的事,要善待对方。不妨教导孩子说小板凳也受撞击了,小板凳也会痛。一个能给小板凳揉痛的孩子,他对别人会有更多的理解和爱心,遇到问题从不偏执于自己的理由和利益。(14页)“利己主义”和“孤独”是同义语。一个只顾及自己利益的孩子,容易与孤独为伴,家长要教导孩子如何做个好人,学会饶恕、宽容和恩慈。否则,当他们急于维护自己的利益时,人生中一些真正的利益却悄悄消失了。(17页)
第五,家长身教影响大。当家长教导孩子“给小板凳揉痛”时,别忘记自己要以身作则,当孩子不小心犯错时,要体谅、豁达,不要爱物胜过爱孩子,要让孩子有“揉板凳”的品格,家长也要体谅孩子,包容孩子的一些行为。
第六,用充满阳光的内心感染孩子,信任孩子。只要大人内心阳光,孩子内心也会阳光。成人以干净的目光看待孩子,以健康的信念理解孩子。比如,当孩子在青春期时,对于孩子的情感,大人要有阳光的心态,作者认为,“有男孩子喜欢你,说明你是个可爱的孩子,你对别的男孩子有好感,说明你也是个懂得欣赏他人的人。除去不安和自责。”(29页)事实上,作者作为家长对孩子的引导带来很好的结果。作者认为,人是很容易受到暗示的,包括成人在内,被暗示为品行端正、善良友爱,孩子就会自我肯定、品行健康。(28页)家长信任孩子,以阳光的心态来感染孩子,孩子会往正确的方向上走。
第七,要陪伴孩子阅读。作者认为“儿童的天性喜欢阅读,凡那些表现出不喜欢阅读的孩子,都是因为家长没有在合适的时机给他们提供合适的阅读环境。要么家中很少买书;要么是买了书懒得给孩子讲;要么是整天用电视机哄孩子,总之,孩子从小与阅读是隔离的。”(79页)孩子之所以长大后不爱阅读,与小时候的习惯有关,的确孩子常会找家长讲故事,不要用电视打发孩子时间,要多多亲子阅读。
第八,陪伴阅读时用书面语,不要用口语。作者认为“好阅读尽量用书面语,坏阅读抛开书面文字大量使用口语。”(80页)这对家长是很好的提醒,有时图快,就用口头语给孩子表达书中图画的内容,但其实自己的口头语毕竟不规范,不要图省事,要按照规范的书面语给孩子读故事,让孩子学习规范的语言。此外,家长不要为了孩子不比别人落后和自己的要求强行让孩子读书,要巧妙地运用智慧让孩子自己有兴趣愿意阅读。
第九,随着孩子年龄增长,培养孩子阅读文字的能力。作者认为“文字是一种抽象的语言符号,可以刺激儿童语言中枢的发展,并且这种符号与儿童将来学习中使用的符号是一回事,他们在阅读中接触得多了,到课程学习中对这种符号的使用就熟练自如,这就是‘读字’可以让一个孩子变得聪明的简单陈述。”优美的文学作品可以陶冶孩子情操,而且可以真正提高让孩子的写作水平。读古诗也是培养孩子心灵意境的一个选择。
这本书还有不少作者观点,绝大多数都给我非常大的启发,包括
首先说一下《三体》真的是非常赞的小说。
整个故事大气辉宏,天体物理知识与曲折的情节完美结合,看完让人大呼过瘾。
当一个世界用光年来表达距离,用亿年来表达时间的时候,我才深深感到自己的渺小,一切一切,在宇宙的进程中,都只是一段微不足道的东西。
当然,除去那些超赞的情节,我更欣赏小说里面对人性的讨论。
当叶文洁向未知的三体世界发送信息,让他们来取代地球文明的时候,我能感受到她对人类或者说是对人性的绝望,我没有经历过--也想象不了-,但是从叶文洁身上,还是可以看到这场浩劫给人性的重创——多次失望到最终绝望。想到我的一个朋友也跟我说过,单纯并不难,难的是你经历了许多事情,却还能保持单纯。
文中的这句话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疯狂面前,理智是软弱无力的。”关于这个,我想了一下。我自己本身是一个喜欢理性的人,尽管理智在疯狂面前是多么的无力,但是,如果能在一个疯狂的环境保持理智,更是不易。
罗辑,一个被选中为面壁者的普通人。在巨大的压力下,运用自己的智慧,震慑住了三体人,保护地球免受侵占。之后又作为地球的执剑人保护了地球几十年,被奉为神灵。
可是最后,他又被控诉多年前他的一次暴露一个星系位置的试验可能毁灭了一个文明。这里我不得不感叹人的善变,当别人需要你的时候,可能会客客气气的,当你不再有作用了,便形同陌路。另外,这里罗辑被控诉毁灭了一个文明。
那么,我们是否有权利去毁灭一个文明,甚至只是剥夺生命?我想到了之前微博上@ 能靠点儿谱吗的一个讨论“按下一个按钮,地球上的某个和你不相关的会死去,然后你会得到许多许多的钱。问题是,你会按下吗?”,也想到前几天泛读课老师问的,(二战期间)你(一个德国少年)会不会去射杀一个俄国的俘虏(他是你的敌人)。
我想了很久,我觉得我还是不会去剥夺别人的生命,非要给出理由的话,第一是换位思考我也不希望成为被夺去生命的人,第二就是小说中也有提到的人可能跟其他文明不一样的地方就是 人 有爱。
上面我说的关于人有爱的这一点,在另一个主角程心身上也得到了体现,她的两次抉择“不暴露三体文明的位置、让星环城投降”,就是一种人性的体现。
当然,她的选择,一次让人类面临被三体文明侵占的危险,另一次让人类失去造光速飞船,避免灭掉打击的机会。看起来出于人性的选择却导致了悲剧的结果,是不是她的选择错了呢?我想不是的,微博上@奶牛denny说过“做你所坚信的事,有可能很多年很多年,都不会有人来认可你,赞赏你。更不会被几百人、几千人在公共场合赞许。
人生没有任何决定是错误的,因为你永远无法知道另外一个选择是否是正确的。但是,总有一天,有人会很诚心地告诉你,你一直在做正确的事。”我觉得,我们要审慎地做出决定,然后,就去坚持它。
再看小说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句子“弱小和无知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这样的例子太多了,包括我自己都会犯这种错误,有时候总会习惯地自以为是。现在我看来,谦虚而不失自信,是一种好的姿态。
三部小说非常的长,有些东西看完就忘了,一些当时的感想也没留下来。还是非常推荐《三体》这三部小说的。
寒假里,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环游地球十八天》就是其中的一本。
这本小说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英国绅士福克与朋友打赌两万英镑,要在80天内环游地球一周回到伦敦。他和仆人一起克服了路途中的重重艰难险阻,游历印度、新加坡、中国香港、日本、美国等地。在环绕地球一圈并回到伦敦时,以为迟到了五分钟,他自认失败,却又意外地获得胜利——原来他自西向东绕地球一周,利用时差正好节约了一天的时间!
在这本书里面,福克的爱心深深吸引了我。当我读到他解救艾娥达的时候,我就知道,福克是一个有爱心,一个有情有义的人,因为,他如果没有爱心的话,他会救艾娥达吗?他会赢得这个赌局吗?相信大家都知道,肯定不能!所以,我们大家就要有爱心,这是我们做人的基本准则。
还有福克的自信让我很敬佩,因为他在环游的时候,从来没有过放弃,就像鲁宾逊一样,从来不向困难低下头。如果,我要是在地球上环游八十天,我一定坚持不下来,那可是八十天呀!我不累死才怪呢!世界这么大,给我一年的时间还差不多。我才没有福克那么自信。福克也是一个很有时间观念的人,每天晚上,他就会把第二天的世界安排的满满的,从来不浪费一点点时间。我们也应该学习这种精神,因为,有一句名言,讲的是:”今天多一分钟的装备,明天,少一小时的忙碌……“
同学们,我们应该多一些自信,少一些自卑,这样,我们才能更快的驶向目的地!
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曾经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终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国民政府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来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非常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学校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直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接着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起。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老福贵是这样说的: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知道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知道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面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
人为什么而活着?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意义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为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因为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麼高贵的举动!
相较於代表的温柔和爱,多法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徵。由於亲人惨死在代尔那的父亲和叔叔的魔掌下,她终其一生为仇恨而活;为置代尔那一家於死地,无所不用其极,最后终於让自己死於擦枪走火的意外。多法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但也叫人不禁感叹恨的力量,将本该快乐幸福的女人塑造成复仇女神。十八世纪末的法国,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阿修罗地狱。
教训和意义不能因为岁月而被遗忘。如果我们无法从其中获得一些什麼,相同的悲剧依旧会重演。两百年后的今天,希望活在这个世代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
卡登的死,就像一支羽毛轻柔的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有一个个涟漪,提醒人们:真正的自由平等无法用断头台建立。有一天,世界会变得更好,就像卡登临死前看见的世界,那不是天堂的幻影;有一天,那会是我们的世界。
花了两个晚上把《茶馆》读完了,这个话剧我是有很深的印象。为什么呢?
在我记忆中,我是在初中就学过这个话剧的节选(小学时《茶馆》的小人书我早就看过),在这里面记得有几个当兵的到茶馆敲诈还拿走了几块桌布,并且说了句,男同学基本都感兴趣的话“屌”!在上小学时,我们都会说但都不会写,高年级男生一般都会在男厕所中“男”中间加一点,告诉我们这个字读“diao”!有时他们也如法炮制在女厕所中“女”字加一点,那个我就不说了。后来到了初中,学到《茶馆》这个话剧节选,才知道原来这个字这么写,而且上了课本!
下面谈谈这部话剧的文学价值,大作家之所以伟大,我想是他们擅长于“以小见大”。在茶馆这么小的舞台上,三教九流、生、旦、净、末、丑依次登场,时间横跨了清末到民国末年,深刻揭露了旧社会的黑暗。说到这里,我就想起了-----,像老舍这些大家,都被迫害致死!我真不知道,老毛躺在水晶棺材里,有何感想?
在初次看到这本书时,就给人一种乡土的厚重感。作者费孝通在书本开头就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那时还不甚理解为什么这么说,看完之后便完全赞同费老先生的观点了。
在本书的第一章,作者关于乡下人“土气”的观点便引起了我的兴趣,于是我接着看了下去,发现这本书并不是那种深奥难懂的理论书,他不但语言通俗易懂,里面的一些示例也非常精彩,而且主题明确,叙述简明扼要。因为我也是从小在乡村长大,在观看的过程中,还常常引起我的共鸣,看到书本对某些现象的分析,有时我会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啊;有时则对作者敏锐的观察佩服不已,拍手称好。
费老先生在谈到乡下人的“土气”和“愚笨”时,他是这么说的,“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他的话算是给乡下人洗刷了冤屈,他还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因此文字发明了几千年,中国的绝大部分农民依旧目不识丁。当然当代的乡土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代农民必须要识字了,因为要科学种田、操纵机器。一看到这里,我发现还真是这么回事,在乡下是很少用文字交流的,即使有的人上过学,也因为经常用不到文字,而忘记书写了。
中国基层人们身上的乡土气息,除了因为他们世世代代都依靠土地生活,还因为他们身上的性格。书中列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我小时候也经历过同样的事情,当时只觉得非常得委屈,没有去深究其背后的原因。直到看到这本书里的分析,我才明白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所以中国人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
“在中国的家庭里,夫妇间得相敬如宾,女子有着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在乡村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我所知道的乡下夫妇大多是‘用不着多说话的’,‘实在没什么话可说’。早起个人忙个人的事,没有功夫说闲话。出了门,各做各的。妇人家如果不下田,留在家里带孩子。做完了,男子们也不常留在家里。有事在外,没事也在外。茶馆,烟铺,甚至街头巷口,是男子们找感情上安慰的消遣场所。在那些地方,大家有说有笑,热热闹闹的。回到家,夫妇间合作顺利,各人好好的按着应做的事各做各的。做得好,没事,也没话;合作得不对劲,闹一场,动手动脚,说不上亲热。乡下,有说有笑,有情有意的是在同性和同年龄的集团中,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性别和年龄组间保持着很大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在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意见,不肯象西洋人一般在表面上流露。”我想到我们村里面老一辈的夫妇们,几乎没有一起出门玩耍的,女的都是和女的在一起聊天,男的都是和男的在一起玩,他们或许就是碍于这种传统,不善于表达,给人看来夫妻感情非常淡漠。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扎在泥土里。
这本书到现在已经有60多年的跨度了,书中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正因为看了这本书我才对自己生活的乡土社会有了更深的理解。乡村基层正因为它的乡土性,它变化发展的速度比较慢,我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乡土性中也包含着不少优秀的品质,如勤劳质朴,追求和谐,与人为善,亲近自然等。城市里的人有城市里的生活,乡下人也有乡下人的生活,我时常怀念小时候家乡绿油油的田野和满山鲜果的山岗,这些就是我童年的美好,而这一切却在不知不觉间消失不见了。或许以后中国的乡土气息不再这么浓厚了,但《乡土中国》这本书会让我们记得我们以前是乡土中国,我们的根牢牢地扎进土里。
《三体》世界的前篇球状闪电是一个小段篇,它只是切入《三体》的一个小小的预热,还没有触及《三体》的时空观。接下来我要介绍一下《三体》的主要,也是核心的猜想。接下来也包含剧透,所以阅此文甚。
《三体》中的外星文明“三体”文明是一个拥有三颗恒星的文明,他们的生活条件十分恶劣。但是科技相较人类先进很多。
《三体》的核心思想是贯穿一二部的主角,面壁者罗缉,根据第一位向外星文明“三体”发送信息的人,叶文洁,的启发:“每一个文明第一需要都是生存,但宇宙总物质一定”,而构建了一个宇宙社会的模型:整个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一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在发现另一个猎人后,因为总物质量是固定的,所以必须通过互相厮杀来获得更多的资源。因此只要一个文明的位置一旦被公布,就会立刻被攻击。罗缉依靠这个信息使得外星文明“三体”不敢轻举妄动。之后人类开始了与“三体”文明互相交流发展的历程。第一二部结束。
《三体》的第三部也是最后一部,虽然从剧情内容上来说,超越前两部,但是我认为作者还是收笔太心急,前两部的部分伏线来不及收。
《三体》的第三部讲述的是人类文明还是被其他高级文明发现了,太阳系受到未知文明的未知攻击,毫无反抗之力,攻击方式是使太阳系整个三维空间转换为二维空间,三维空间在二维中崩坏释放,最后整块三维空间消失为二维。
只有达到光速的飞船才能逃逸成功,幸存的少数人类也逐渐的窥见宇宙残酷的真正面目:宇宙一开始是是高维的,可能是十维或者更高,而不同的文明之间战斗,最有效率的攻击方法便是维度攻击,将维度降低,为了使这种攻击不波及自身,使用这种技术的文明通常会把自身整个种族的维度降低。在这样不间断的战斗中,宇宙的维度不断降低,当维度回到0维时,宇宙将重新回归到十维。重新开始新一轮轮回。
《三体》这部科幻小说从第一部开始,一步一步的把一个完整的时空呈现在读者面前,当我看到书中的“黑暗森林”理论时,不禁想到,霍金曾经警告人类不要盲目的寻找外星文明,外星文明对人类文明将是一个灾难!也许当时我不理解,在看完《三体》后,我身怀恐惧的深刻的理解到了这个。
我被作者严谨的罗缉思维所震撼,星空也许并不是人类想象的那么美好,人类文明还只是一个孩子,如果宇宙中真的有大量的不同文明,我想,过早的暴露人类文明的存在对人类文明将是灭顶之灾!
一部好的小说将影响人的一身,在这学期的课外阅读中,这本书给我的震撼十分大,作者环环相扣,并且会提及许多十分专业的知识,而流畅的叙事和浅显易懂的描述使得就算是大一的学生也能理解深奥的量子物理知识,天文学,等等十分专业的知识,并产生浓厚的兴趣,我就在看到关于量子态的剧情后,专门上网查了一些量子物理的基本定理。
《三体》每一部的主线并不同,但是我认为它的隐藏主线都是完全相同的,就是“科学”!科学改变世界,改变人类,改变命运!这种积极向上的精神便是作者希望传播一个核心思想,同时,我也希望把那份震撼传达给更多的人,使更多的人感受到《三体》给人心灵的洗涤与升华,所以,我在这里再次郑重推荐这本书!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她写尽了大上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最早是那一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永远没有答案的选择题。再后来,便是战火纷飞中流苏和柳原的倾城之恋,芬芳却沉重的第一炉沉香屑,以及苦却不能忘怀的茉莉香片。每个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而最爱的便是那读了千百遍的《金锁记》。
“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她是一个被罪恶欺骗的少女,被一个封建的旧家庭和一个残废的男人无辜的夺去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的青春,可她仍得不到甚至是一个丫鬟的正视。于是,活泼动人的天性在绝望中窒息成一种乖戾,演变成一种粗鲁与泼辣。她在一个纸醉金迷奢靡华丽的旧家庭,亦是一个旧社会中的夹缝中艰难生存,愤怒到无力。分家是她最后的一点点希望,可命运仍不罢手。
走出大家庭,她终于有机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可对于她早已动了情弦的季泽,她仍惴惴不安的担心着他的意图。人心的恶在她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她自已亦是被命运的黄金网丝缠的无从挣脱。她强悍的骂跑了季泽,内心却确是那般空虚无助;于是,她越发疯癫了起来,可又有谁知道,她只是在掩饰内心最无力的脆弱。“她捏着自己的脚,想起了想她钱的一个男人;却又冷笑了起来……”“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七巧人性的扭曲与黑暗早已被时代风云变幻的浪潮掩埋,可又是时代铸就了这一切。时代在发展,然而人性这本善亦是恶的书还未读完——完不了。
刚读这本书时,很不适应书中的文字风格:语言粗俗,脏乱连篇,一副玩世不恭的嘴脸,文中到处充斥着“他妈的”、“混账”、“杂种”等词。我暗想,看完这本书,我会不会也学会了脏话,在日常生活中拿来就用呢。还有,小说的名字《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个对什么都不惯甚至憎恨的少年,一个游荡在大都市里的孩子,与麦田有什么关系?直到最后他被妹妹问及将来想当什么的时候我才真正明白。
故事从主人公十六岁少年霍尔顿第四次被学校开除起笔,讲述了他游荡纽约街头的经过以及其复杂的心路历程。
这位出生于中产阶级家庭的少年因为厌恶学习,除了英文外没有一门及格的中学生,终于被一所优秀的学校潘西中学开除了。这已是他第四次被学校开除,在学校把通知寄到他父母那之前,他并不打算提前回家,所以,他决定在星期三之前不回家。于是,他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抽烟,酗酒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他所看不惯的“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而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做着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他几乎看不惯周围发生的一切,他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假装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要真正这样做,又是不可能的,结果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之中:他这一辈子最痛恨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里消磨时间;他厌恶没有爱情的性关系,却又糊里糊涂地叫来了***;他讨厌虚荣庸俗的女友萨丽,却又迷恋她的美色,情不自禁地与她胡搞。
但是他对两个人的感情是真挚的。一个是琴,她曾经的邻居。她很想知道琴有没有放假回家,却又怕听到琴的妈妈接电话后的盘问。而为了看看最他疼爱的妹妹菲苾,他终于做出了最大胆的行动——冒着被父母发现的危险潜入家中。在作者的描述中,你可以发现所有的人都那么“假模假样”,但菲苾除外。这个漂亮可爱聪明的小女孩令读者眼前一亮:真挚、善良、勇敢这些词都不足以表达我
对她的喜欢。霍尔顿深夜潜入家中探望妹妹时,父母突然回来了,她的担心和机智令人感动;当接到霍尔顿的纸条,得知哥哥要只身“去西部”时,她收拾好衣服拉着笨拙的手提箱要与哥哥一起走······看到这,我的眼睛都濡湿了!多么好的妹妹!多么纯洁的心灵!她还是个孩子啊!菲苾不喜欢哥哥满嘴的脏话,批评他“不喜欢正在发生的任何事情”,叫他“不要咒骂了”,问他将来当什么,是和爸爸一样当律师,还是想当科学家。在他的执着面前,霍尔顿一边心烦意乱,一边不得不逼迫自己想清楚他究竟喜欢什么,他长大后想做什么。这时,他提到了一首诗,名叫《假如我在麦田里遇到你》。他说“不管怎样,我老是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着,要是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到这里,我被深深地震撼了!这位表面上对一切都无所谓甚至嫌恶憎恨的少年,内心充满了孤独,在彷徨无助中竟能有如此美好的心愿,不得不令人重新审视他了!他自己所经历的不正是这样一场游戏吗?他在狂奔,他不知道自己在往哪儿跑,他其实就快要到悬崖边了,而此时,她的妹妹——老菲苾就是那麦田里的守望者,她捉住他了!因为,我们从下文得知:霍尔顿答应她妹妹他一定回家,他不会一个人去遥远的西部,而且真的回家了!
看到结尾,我意犹未尽。作为一名教师,我们的学生又何尝没有霍尔顿这样的苦闷与彷徨?他们表面上嘻嘻哈哈、对一切无所谓,内心又何尝不是充满了叛逆与孤独?而我们,能不能做好麦田里的守望者,捉住那些不知不觉跑向悬崖的孩子们?
夜深人静,我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回想早晨学的课文《匆匆》,不禁若有所思。
从我呱呱坠地到现在,我如作者一般浑浑噩噩:一般人做事只需半个时辰,而我则不然,一有风吹草动就东张西望。这就是浪费时间,一天一小时,一年就浪费三百六十五小时。上帝是公平的。但时间有的时候却“见风使舵”:你浪费时间,时间会加快脚步;你珍惜时间,时间或许能在你身边徘徊许久。我才十一岁,照理说,我还剩不少时间,但也许我没多少时间了,因为我不知道上帝给了我多少时间。
在过去的日子里,我几乎没做什么有价值的事。于是,当我发呆时,时间叹息一声,从我茫然的双眼前飘然而过;等我玩电脑时,时间便从强烈的辐射中艰难地走了;当我与伙伴玩耍时,时间便从我们响彻云霄的笑声中过去了。
忽然,我朦朦胧胧地想起几年前的一件事:我们家曾有个小闹钟,隔45秒播一次时间。一次,表弟到我家,听了听小闹钟播出的时间,问我:“为什么有时几只鸟,有时几十只鸟?”我感到很奇怪,仔细听了几遍,才明白,原来表弟把“十五时五分一秒”,听成了“十五时五分一鸟”。
是啊!时间就如这飞来飞去的鸟,一飞走就再也不会回来了。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能让它白白流失!
佛曰:“不知生,焉知死!”
生的源头是分岔路,叉开安逸或苦难的死。阎王终会派无常索命,可是,谁又能像冲上高原的冰鱼,死得无怨无悔?
生,就是一声追逐死亡的磨难游戏。
不由得想起古龙笔下的江小鱼,从小生活在恶魔岛,从不刻苦练武,等他走出恶魔岛,独立江湖的刀忍上,垂近死亡时才后悔当初……
因为江小鱼裹在安逸的棉被里,不知窗外的血雨腥风;因为江小鱼停在安逸的岔路口,不知道上的艰难险阻;因为江小鱼没有追逐生命的死亡,所以他的唇角抹着后悔的苦药。
与之相反,遥远的传说中奔跑着一个巨人,他无休地追逐天边的红日,放声高喊:“太阳,你在哪里?太阳,我在这里!”可惜最终累倒在土地上,化作一篇桃林。
倘若夸父在河岸,望着太阳东升西落,他这能整日唏嘘;倘若夸父保命苟活,放弃追逐太阳的念头,他只能被后世遗弃;倘若夸父无痛呻吟,浇熄那颗燃烧烈火的心,他还是会死,但绝不是生命的涅盘,人生的复活。
追逐死亡,尽管抱着遗憾的肩膀,但新的生命,又在每一滴血液里沸腾。就像藏克家那句令人听出耳茧子的亘古箴言——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为了追逐心中的太阳,哪怕锁链与镣铐束缚在身上,也无怨无悔。
那么,如何才能向死而生,才能在彷徨中总会射出一米曙光?
鲁迅在人世中彷徨着,当他决然扔掉医服手握判官断笔,封杀现实中的无穷黑暗时,他的死亡,或许是复活的又一重境地,也在茫茫暗色中划亮。
王小波在人世中恐惑着,为什么自己的作品没有人赏识,为什么自己拼力奔跑在文学的道路上却没有伯乐相中?他问了无数个为什么,可是依旧奋不顾身地追逐。待到他英年早逝,那部《黄金时代》显得格外耀眼,他的生命再一次复活。
姚贝娜在人世中追寻着,她只想换上简单的休闲装,唱自己喜欢的流行歌曲。她一直在追逐着,在父母沉重的枷锁下挣脱,终于以一个流行歌手的身份,钻入大众眼膜。当她合上双眼,躺进棺材的一瞬间,我相信她还是微笑着,无怨无悔,无怨无悔……
他们的生命在死亡的那一刻复活。
他们点燃生命永不浇熄的火焰。
他们成为真正的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
生与死,不过一条分割线的边缘,也许就在短短的一瞬间。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伤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当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丽伏尼契所着的《牛虻》后(蒙泰尼里把亲生的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统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统一意大利的火热斗争中,从而引起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蒙泰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的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抚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时,教父一反往日的慈祥神态,不容反驳的让他打消这个念头。这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泰尼里就是自己的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的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年后,亚瑟带着满脸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养他的土地,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中。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年中无时不忍受着痛失爱子的煎熬中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敢的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手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起手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这一刹那,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深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救出他唯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忠于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狱中,一心想保卫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的蒙泰尼里,在牛虻的死亡判决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了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在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子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的忠实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亲生父亲送上刑场。
艾丽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留给了人们一笔可观的精神财富,告诉了我们亲情的意义。
我们的世界是丰富多彩的,而三体人的世界是怎样的呢?让我们一起走进《三体》的世界。
三体人的世界有“乱纪元”,也有“恒纪元”。乱纪元的时候,他们会缩水,由国王的手下收起来,体现出他们的团结。恒纪元时他们被充水,重新活了过来,体现出他们的和谐发展。三体人派出智子后,通过智子的观察,拍了许多部关于人类的电影。在人类与三体人将要灭绝的时候,三体人还是向人类伸出了救援之手,化敌为友,说明他们宽宏大量,有包容心。
相比起三体世界,人类真是差远了!当人与人之间发生冲突时,但凡有一点包容心,都不会发生冲突。国与国之间也是一样,宽容一点就可以和平共处。三体人的世界就是人类的榜样。
在这本书里,从主线来看,三体人是侵略者,但从深处来看,人类才是侵略者,人类利用“引力波天线”来威胁三体,三体人没办法,入侵了地球。
三体人,应该作为人类的发展方向,向和平、和谐、有爱的方向发展,三体人的世界就是我们的榜样。
子涵告诉我,自己已经完成《三体》的阅读,我有惊讶,因为《三体》字数真的不少;更多的是替他开心。假期某一段时间,能静下心来读读书,是一种幸福。我问他,可不可以写篇小文发给我,他爽快应允,很快地发送这篇精悍的小文。特在新年第一期推送,希望有兴趣的孩子可以像子涵一样,开始自己的《三体》之旅,也希望你们能彼此交流这本书的阅读感受!这部获得雨果奖的科幻小说,魅力到底在哪里呢?
鲁迅的小说,我读过不少,但给我的印象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了。这篇小说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透过文字,我仿佛看到悲剧正一步步上演,孔乙己正一步步走向死亡,我不禁产生无限悲凉之感。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多余人。
但如果把孔乙己悲剧形成的原因完全归罪于不健全的封建科举制度,我认为是错误的,或者至少说是不全面的。如果说封建科举制度使孔乙己完全丧失生活能力,那么残酷的社会世态则直接把孔乙己推进死亡的深渊。试想,孔乙己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如果人与人之间还有关爱的话,有些人家就有可能收留孔乙己,如果这样,孔乙己就可以在人们的怜悯接济中度过余生。或者退一步想,即使没人收留孔乙己,孔乙己也完全可能沿街乞讨而生存下来。但是,事实却恰恰相反,孔乙己只是冷酷社会里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他的伤疤人人都可以揭,就连小孩也不把他放在眼里。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可以说,等待孔乙己的只能也只有一个归宿,那就是死亡。
而鲁迅着意揭出这一“病苦”,正说明要“疗救”的不只是一个孔乙己,而是整个社会。揭示不幸人们的“病苦”,目的在唤醒他们的觉悟
再来说说现在。照理,时代发展到今天,“科考”应是十分公平了。但是,重蹈覆辙的现象仍是层出不穷。中考,高考,这场场考试,都是独木桥。成千上万的学生要从这里经过,没有真正的本领,抑或是没有充分的准备,只得被迫跌进河底,甚至今生永远都爬不起来。即使如此,也比孔乙己那时好的太多太多.我庆幸我生在21世纪,这是一个人性的时代,是一个充满爱的时代.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而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特别的书,所以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但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面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意义,因为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但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虽然只有这本书我只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但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相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直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啊。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影响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牛虻己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笔下,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毫无瑕疵的英雄,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无法调和的仇与恨,感心肺腑的爱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贯穿牛虻的一生,正因为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极大的感染力。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作为一个现代人,我所理解的'君子'一词是指:有道德、有文化、有理想、为国家服务的形象。但从读了《君子之道》后,我所理解的君子只不过是正真意义上君子的一小部分。
君子不是杜甫那样'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忧国忧民形象;不是李白那种'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豪情自信的形象;也不是陶渊明那类'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寄情山水的形象。
正真意义上的君子包含:进取、育人、为政、交往、礼仁、为人、修养、孝悌八方面。一个人做到其中一样,并达到完善为世人所称道已实属不易,何况八种呢?所以说他是有轻重的讲头的。
古代的一种选官方式叫做'举孝廉',当地父母官会选取孝顺父母的人去担任这个职位。这从一定方面了一反映出,古人对于孝悌的重视。李密的《陈情表》深刻的的表达了孝悌这种君子内涵。
在我看来,现代人最重视的是'做人',也就是君子之中所讲的为人。从初中至今,老师苦口婆心常常讲到的不是学习,而是为人。我认知的为人是:'行之端,做之正',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就好,没有深入思考自己应该做个怎样的人。写到这里,让我情不自禁想到一个人——周恩来总理。我相信他是千千万万人心中的信仰,他的一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成为无数青少年为之学习的动力。周总理是一个胸怀远大抱负、极富使命感的人,是一个对工作极负责的人,一个极富人情味的人,一个多才多艺的人,一个连他敌人都尊重的'人。周总理的为人是我们榜样,他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呕心沥血,他的逝世,对中华民族来说无疑是沉重的。
一个'礼'字,贯穿中华上下五千年文化。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礼仪大邦。礼不仅表现在政治属吏关系上,更表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用鼎数量、饮食、礼乐规制)现代韩国、日本很多礼仪文化都是源于我们古老的中国,说起礼,我想到了一个成语—先礼后兵。对待他人时要以礼对待,如果行不通,再用武力或其他强硬手段。邓小平与撒切尔尔夫人谈判关于香港回归的问题是,曾说过一句话'中国穷,所以不怕打仗'.令撒切尔夫人回想许久。
乔热情,叛逆,情绪化,才华横溢。她拒绝了劳里的爱情,只因为我想我以后不会结婚的。我这样很幸福,我太爱自由了,不会匆忙地为任何一个凡人放弃它。可是几年后,或许是由于美好时光的流逝,或许是由于曾经直面死亡,我们乔居然说出假如特迪求婚的话,也许我会回答愿意,不是因为我比以前更爱他,而是因为我比他离开时更在乎被人爱。这种孤独感使她顺理成章的嫁
给了巴尔教授,成为好妻子,好母亲和一个合格的小妇人。可是,从一个性格如火的年轻女子到一个温驯的主妇,这其中的变化是不是有太大的跨度?为什么乔注定不能实现自己成为知名作家,卖文为生,和父母一起环游世界的梦想?为什么在己经有梅格和艾美两个幸福完满的家庭之后,作者不能够赋予我们可爱的乔一点特别的东西呢?难道只因为这是道德家世小说?
从前,男人巡浚属于自己的文学地盘,不许女人靠近半步。在似乎没有禁忌的现代社会,暴力和专制只能引发好奇和冒险,开始褒奖耕作于其间的女人。
所以直到今天,每每看到女作家的文章,总是在自己的生活半径中浮游,关于爱情,关于家庭,关于自己的琐碎,虽然空虚倒也很满足。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霍尔顿,他是一个四门功课都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满嘴"他妈的、混帐"。因被开除而又不感回家而开始了他维时几日的流浪生活。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自己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他所唯一敬爱的老师也竟是个异性恋。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院中。
《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备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
主人公霍儿顿是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为数不多的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纯洁的一面。外表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污浊、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幻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相对于他那两个糊涂的室友,霍尔顿更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而他厌恶这一切,因为厌恶,处于青春期的他就越发的那样做,似乎是一种反抗。
很多时候,我们将自己的不满与叛逆小心地匿藏于心中,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欺骗。为了追名逐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心,那些真实的想法渐渐被封存于心底,或许是一种自我保护,毕竟将自己完全袒露于这个陌生的世界中是不安全的。"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中,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的老师,那位有异性恋之嫌的安多里尼的经验之谈。这就是理智与成熟吗,我不敢苟同。但仔细想想,安多里尼的认识倒也无可非议,在这样一个理想主义早已远去的年代,我们多数情况下不得不带着面具生活,不得不让自己屈服于种.种压力,为了生存,我们必须丢掉儿时的纯真和对生活的理想,在忍耐、克制甚至卑贱中生活,这听上去有些残忍,但是却又无奈。谁的愿望会是去当一个麦田守望者呢?或许因为霍尔顿身为富家子弟才使他表达出了自己最真实的愿望。然而现实总是现实,霍尔顿最终回到了现实世界中,外表上是因为妹妹的挽留,但事实上霍尔顿也无法离开自己所处之地,或许他自己也明白。流浪的结束也预示着青春期的他锐变的结束。"人只是在不断地出逃和回家中艰难地长大,真实的生活就是在这过程中出现了意义。"我们是否也体会到了呢?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的确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生活在新时代的人,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如果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纵然生活有时也会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坚持自己的理想,不断努力!
读了《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确让人感到了莫名的悲哀,进而象霍尔顿一样,竟对生活充满了绝望的痛苦,就象一些评论家所说的那样,这本小说"明显地过于引人伤感",具有一种"内在的死的欲念"。当然,我们对生活的过程是充满着热爱的,生活中不仅仅只有痛苦和烦恼,还有许多值得去追求和奋斗的东西,甚至生活本身就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
说起来读这本书,读的过程中心情是挺沉重的,这是一本让人不太愉快的作品,有着阴郁、灰暗的格调,但是书中主人公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还是给了人些许慰藉。
报纸版面创意,是一门实践性的科学,也是一门新兴的艺术。它需要编辑有着“十年磨一剑”的功力,博览勤作,使得其创意看似信手拈来,但却是自然皆成美妙文章。在进入读图时代的今天,文和图作为报纸版面的两大基本元素,成为了我们进行报纸版面创意的基石。
然而,今天摆放在你我面前的报纸,已经具有了几百年的发展历程,在对文字版面设计几近思路枯竭的今天,人们将报纸版面创意的目光更多地投向了图片的运用,而图片的涵义也正悄然改变着。从过去仅仅指“摄影图片”,扩充完善至如今汇集了“照片”、“漫画”、“图表”等多种表现形式的集合体。图片的功能也从过去简单的一种新闻形式、一种版面美化手段,上升为吸引读者注意力、提高报道现场感和贴近性的一个亮点,进而成为增强报纸竞争力的一大要素。
“图文并茂,两翼齐飞。”,前新华社社长穆青把文字和图片在报纸上的作用比作腾飞的两翼。1999年《天津日报》提出“以图片带版面,以版面带新闻,以新闻带记者,以及着带队伍”的操作思路,在这一思路的指导下,《天津日报》在一年后的中国记协版面评比活动中,取得了两金一银的好成绩。事实证明,我们对于图片在版面创意中所起到的作用的认识正在一步步加深。
随着读图时代的到来,图片已成为人们打开报纸后的“第一视点”,是版面和读者的“第一接触”,这时图片对版面最大的贡献就是抓住读者的眼球。新闻图片是报纸版面的眼睛,要做到直逼人眼、光彩夺目,要具有极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强大的吸引力,使读者在“五步三秒”内产生继续读报的欲望。
正因如此,我们对图片内容和运用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那么,什么样的图片是报纸需要的好图片呢?真正好的图片,要能够作为一个较为独立的角色来激活整个版面,要能够成为版面创意的精灵,这一点在现今报纸的体育版中体现得尤为突出。
新闻图片在报纸体育版中发挥着无法取代的重要的作用。体育,尤其是竞技体育,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时时刻刻关注的焦点。竞技运动,则是在动感中体现力量之美,速度之美,技巧之美,而作为印刷媒介的报纸,怎样才能让读者拥有置身于赛场之内的现场感呢?大量运用新闻图片正是能达到这种效果的最佳的途径。
但是,怎样才能避免盲目追求新闻图片数量、忽视报纸版面整体设计而产生的图片运用多而乱、图片冲击力不够等结果呢?我根据自己所学的体育新闻专业知识,结合对《报纸版面创意艺术与电脑编辑》、体育新闻报道领域内较为前沿的《体坛周报》和各大报纸体育版的精读、选读,对于报纸体育版新闻图片的应用有了一定的心得体会。
首先,体育新闻报道应形成版组。
国外综合类大报的惯用方法是将体育新闻报道单独列出形成版组,并进行合理的分类和有机的组合,既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同时又方便不同需求读者的选择性阅读。
第二,以图片带版面。
“以图片带版面,以版面带新闻”,正如《天津日报》的思路,在体育版的版面创意中,以“图片带版面”的上乘之作正是我们所追求的。而若想达到以“图片带版面”的效果,无论是独立的新闻图片还是配片,都必须至少具备两特点:一是图片本身具有较强的新闻性,即使是配片也应如此,读者读了文字新闻之后,还可以在图片上再得到一些未知的新闻信息。第二是要有美感,图片既是具有新闻性的,也是有美感的,不仅是图片本身的美感,更重要的是指图片在整体版面设计中,选材的切题,最佳的的编排,独到的视角等等。只有具备以上这两个特点,图片才可能成为带动版面创意的精灵!
第三,应重视图表的运用,必要时后也可采用漫画等形式。
在体育新闻报道中存在大量的比赛时间、比赛双方力量对比、比赛结果等较适于以图表形式来表达的信息。各种形式的图表,再配以精心设计的电脑制图,将会给读者带来耳目一新的感觉。《体坛周报》经常使用图表来向读者介绍各大比赛的赛程安排、赛事结果,场上各种技术数据统计等。图表形式多样、变化灵活,让读者一目了然,亦可达到“一表胜千言”的效果。
除了新闻图片,漫画也是增强报纸可读性的重要途径,让大家在诙谐幽默中不知不觉地获得了新闻信息,同时也起到了活跃报纸版面的作用,是报纸版面创意中的又一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