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治安安全责任书(精选3篇)
(1)门卫保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学生出入校门必须检查两证(学生证和出门证),并做好登记。在值班期间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或上报值班领导。
(3)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时对本班出现的问题和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应该注意的问题应作详细记录和交接。
(4)对外来人员进出学校必须填写《进出学校登记表》来访人姓名、工作单位,做好记录,电话联系被访人,经被访人允许方可进入。
(5)严禁不明车牌的车辆入校,严禁收购废品人员进入校园。学校教职工携带物品出校门要进行盘查。学校公物出校门必须有相关科室出具证明,
(6)上课或课余时间除上级领导、办理公事或经领导同意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停放在学校大门东侧严禁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
(7)值班期间不做私人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偶发事件必须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学校。
(8)夜间要加强值班巡逻,24小时不能脱岗、睡觉。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能自己处理的事件,在第一时间处理,不能处理或重大事件由值班领导向校长报告,拨打110、119、120,999。
(9)如因玩忽职守出现失盗事件,或重大安全事件将追究责任人责任,照价赔偿或辞退。
(10)要随时保证学校大门口的畅通无阻,保护学生的安全,发现打架斗殴的现象及时阻止,并上报值班领导。
(11)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值班门卫应在大门附近巡逻,密切注视进出学校人员,对可疑人员要及时上前询问,对社会青年或闲杂人员在校园打架斗殴要积极主动的于与制止。不得推诿或不作为。
(12)责任人违反以上规定,犯故意、过失、失职、渎职或出现安全事件后不积极主动的进行处置和不作为造成学校、师生财产损失或师生伤害的,视情节轻重,将追究责任人民事、行政直至刑事责任。
(13)如在值班期间违反《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出入校门制度》等规章制度,发生学校财产被盗按照相关法力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4)如在值班期间违反《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出入校门制度》等规章制度,因管理不善发生社会青年到校(从大门进入校园的)打架斗殴等安全事故。发现一次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一、认真学习和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本单位消防。
二、工作期间做到不吸烟、不喝酒,没有酒气,文明上岗,优质服务。
三、熟悉现场安全通道,自觉维护安全通道畅通。
四、掌握灭火器材的分布情况,熟练使用灭火器材,知晓火警电话“119”,把握现场应急事项(使用灭火器材,引导群众疏散等)有序进行。
五、上班前对工作区域的检查,保证设备和设施正常运行。
六、下班前对工作区域的.检查,保证关闭切断各设备电源,检查应急灯是否正常。
七、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动用明火。
八、遇有火情或隐患,即在第一时间向消防管理员反映,并合理使用防火、灭火逃生器具,并拨打火警“119”。
九、妥善保护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施标签完好,不得损坏或损伤消防相关的器具。
承诺人:
时间:年月日
为了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本场所将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一、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以及改建、扩建、重新装修的,经消防部门行政许可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三、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营业期间坚持每两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组织全面检查,消除火种。
四、营业期间不使用明火,不动火施工,不进行装修改造。
五、场所内不设置员工宿舍,不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
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七、营业期间坚决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锁闭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八、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违法使用、储存、经营各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营业期间坚决禁止在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
九、场所内不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或未经阻燃处理的软包、地毯、沙发、窗帘等进行装修,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装设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
十、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演习,不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自防自救常识和引导顾客疏散逃生的技能。
十一、严格按照核定人数营业。
本场所未履行以上承诺的,自愿接受消防部门的处罚,发生火灾事故的,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