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森林防火责任书(精选4篇)
尊敬的各位家长及亲爱的同学:
大家好!
森林是地球之肺,是绿色之源,是生存之基。森林可以净化空气,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可以提供木材供我们使用。现在,我们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受到“火灾”的威胁,为了保护森林资源,我倡议:
1.正确使用火源,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
3.踊跃参加到防火队伍中来。
4.改变祭祖风俗。在祭祖时改变烧香、烧纸、放鞭炮的习俗,积极使用鲜花。若点烛,要将周围的干草、易燃物品清理干净,等火灭了之后再离开。
5.牢记防火值班电话。
同学们,家长们,一颗烟头可毁千棵树木,众人防火能护万顷森林。让我们行动起来,积极注意森林防火,让森林远离火魔,让大地永披绿装!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有关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xx—20xx年森林防火责任书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有效地保护我县生态和森林资源的安全,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村、居要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切实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下列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调整充实村森林防火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干部责任追究制度、森林防火分片包干责任制和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开展防火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全面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预防工作。建立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引导林农、经营者按照自愿、互助、互利的原则,建立各种联防、联保、联控的护林防火群防组织;健全完善护林防火村规民约和各种护林防火组织章程及公约,建立群众互助自律的森林防火制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建立巡山护林制度,组织开展巡山护林和林缘田边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实行疏堵结合的火源管理新机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大力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认真落实《嘉陵区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实施细则》和《嘉陵区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要求,制定切实有效的森林火灾预警和扑救措施。(暑假安全责任书)
(三)大力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村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面完成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的生物防火林带和扑火队伍建设任务。
(四)及时组织森林火灾的扑救、火灾案件的查处和火烧迹地的更新。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后,村居应及时到场指挥扑救,确保科学、有效、安全地扑灭森林火灾。辖区内森林火灾8小时扑灭率不低于90%,火灾扑灭后复燃率不超过火灾总数的5%,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火烧迹地的更新达100%。
(五)严格控制森林火灾。辖区内规划界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年森林火灾发生率不超过0.5次/万公顷,受害率不超过0.5‰;其它有林地森林火灾发生率不超过1次/万公顷,受害率不超过1‰;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各村、居要按照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目标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外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本责任书的要求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同时负责组织对各村、居森林防火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兑现奖惩,并通报。
三、本责任书自下达之日起施行,如有人事变动,应及时做好交接工作。
xx镇人民政府村(社区)法人代表:
负责人:
二OXX年四月五日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能够生产木材、竹材、药材和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物质资源。因此,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
众所周知,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大敌,是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元凶。每年,全国因为森林火灾导致大片的森林被毁,大量的财产和人力、物力资源受损,还出现了众多的人员伤亡。因此,预防森林火灾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希望我们共同携起手来模范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积极踊跃地加入到森林防火队伍中来,坚决同一切违规用火的违法分子作斗争,爱林护林光荣,烧林、毁林可耻。我们要切实做到: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野外烧水做饭;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不准在山中用火烧蜂、驱赶野生动物。
2、在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在烧香、烧纸点烛和燃放鞭炮前,要将坟墓周围茅草杂柴清理干净,并做到人离火灭。
3、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119。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学生上山扑火。
4、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请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受到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和警告。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记住我们的倡议,谨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汶川县漩口小学校
20xx年3月5日
为了有效地预防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不受损失,促进林业持续发展。根据《森林法》,结合学校森林防火工作,学校特制定以下责任状。
一、各班班主任为该班护林防火第一责任人。
二、各班主任要对当前的防火形势引起高度重视,要结合教学工作,合理安排,在本班学生中切实做好有关森林防火知识的深入宣传和普及。
三、各班主任在教育广大学生在做好自身护林防火工作的同时,要教育学生在放学回家后,要告知其家长多看禁火令,严禁野外用火,杜绝山火事故的发生。
四、在重点防火期内,严禁组织学生或学生自行组织外出郊游和野炊,以防森林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严禁组织学生扑火。
六、班主任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要在本班开展火源(如打火机等)清查及校内其他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堵住火源,防止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火警报告电话:12119)。
七、各班在重点防火期内按照学校安排,切实落实“六个一”,即各班上好一节森林防火知识课;办好一期森林防火知识黑板报;给家长写好一封森林防火的信;学生写好一篇森林防火的文章;书写一条永久性森林防火标语;组织学生每人植一株树。
八、凡因班主任重视不够,宣传教育不深入,导致学生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或发生山火组织学生扑火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九、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学校、班主任各一份。
十、本责任状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