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实际居住证明模板(精选3篇)
______(身份证号:______)系我辖区居民,____周岁,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性别____,民族____,现为农业户口,在我辖区居住二年以上,特此证明。
经办人:
____区____街道办事处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街道:
兹证明居民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户籍地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_月起一直在我社区_______路_______号楼_______单元_______户居住。在我社区没有办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我社区声明为该居民出具的居住情况证明真实有效。
_______区_______街道_______社区居委会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租房证明
同志,系我社区(村)暂住人员,目前在我辖区内租房居住,其租住房位于镇(街道)村(社区)巷(厝、幢)号。特此证明租房业主:(盖章)社区(盖章)房产权证号:
经办人:
年月日月日
注:需附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房屋租赁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登记须知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