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扶贫攻坚实施方案(精选6篇)
2019年要减少贫困人口10万人以上,实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和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000元以上,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近日,记者从市扶贫办获悉,南宁市出台了《南宁市2019年精准扶贫重点攻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精准扶贫方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9〕25号)和自治区扶贫开发“1+4”文件精神,把我市扶贫开发攻坚工作抓紧抓准抓到位,更好地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该方案的出台,将使我市开展精准扶贫的工作更有依据。
现状
贫困人口逾50万人
2019年是实施精准扶贫的第一年,我市重新认定贫困村421个,贫困人口62.2336万人(人均年纯收入在2736元以下),去年全年实现减贫11.9万人,脱贫人口的收入结构为劳务收入+农业收入+少量三产,到今年,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尚有50.3336万人。
目前,我市扶贫措施主要是根据贫困地区实际采取“三结合”模式(种与养结合、 传统与现代品种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发展扶贫增收产业,整合综合示范村和村屯绿化资金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和发动社会力量帮扶。11.6万脱贫人口的收入为5051元/人,虽然从数字上来看比2019年贫困线2300元增长了很多,但是由于地域、自然条件及人为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贫困农民收入还滞后于城镇居民和面上村村民,贫困农民收入增长极不平衡,地域差距大。
此外,我市扶贫工作还面临着自然条件恶劣的影响,如马山、隆安、上林和武鸣县地处石漠化地带,属典型的喀斯特地形地貌,部分地区山多地少,土壤贫瘠,生产、生活环境恶劣、自然资源匮乏,人均耕地不足0.5亩,严重制约着农民生产增收。同时,农产品市场价格易受市场经济影响,不可预计性的生活支出,以及贫困农民和从事扶贫工作的人员思想素质高低等因素,也直接影响贫困村经济发展,从而影响农民增收。
目标
今年减少贫困人口10万人以上
为改变我市贫困现状,《精准扶贫方案》指出,要以连片特困地区、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和贫困村为主战场,以加快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步伐为目标,把到村到户扶贫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的主要抓手,以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生态移民扶贫、整村推进扶贫为重点,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信息平台管理、金融扶贫、扶贫开发考核为手段,改“漫灌式”扶贫为“滴灌式”扶贫,使今年实现减少贫困人口10万人以上的目标,同时,帮助全市50.3万贫困人口 (2019年底统计数)全面脱贫致富,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通过建设精准扶贫示范区、示范村,开展精准帮扶与教育帮扶三个方面进行落实。
根据《精准扶贫方案》,今年我市要在隆安县、马山县、良庆区各选1个安置区实施精准扶贫生态移民示范区建设,通过补助完成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并实施就业创业扶持,帮助发展优势产业,确保扶贫生态移民有一个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同时,还要在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邕宁区选择8个贫困村(自然屯) 实施精准扶贫示范村建设,通过多类型、多形式的扶贫开发示范模式,使示范村的扶贫对象全部脱贫。
此外,市扶贫部门将依托国务院扶贫办的建档立卡信息管理平台,对全市精准识别出的在册的贫困村、扶贫对象进行精准扶持、精准管理,全面实施和推进结对帮扶到村到户,并制定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因村施策,因户施法,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实现扶贫资金、项目和扶贫措施到村到户,点对点精准到位的精准扶贫。
针对贫困地区教育问题,《精准扶贫方案》还要求以保证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及九年义务教育为基础,精确瞄准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给予教育资助。同时,实施“雨露计划”教育培训工程,落实好大学本科及中高职学历教育补助政策,对贫困家庭子女实行“应补尽补”;通过抓好实用技术、短期技能、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地区群众文化素质、就业能力,坚决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
影响
扶贫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都持续关注着我市的扶贫开发工作。《精准扶贫方案》的出台,更证明了市委、市政府已将实施精准扶贫列为我市重要工作。那么该方案的出台,将给我市扶贫攻坚带来哪些改变呢?
市扶贫办主任叶盛介绍,过去由于扶贫建档立卡信息不健全,注意登记,缺乏动态管理,对扶贫对象的个人信息记录不全,普遍存在扶贫效率低的现象。由于底数不清,扶贫资金使用较分散,“撒胡椒面”情况不同程度存在,给精准扶贫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障碍。同时,粗放式扶贫,还可能造成诸如人情扶贫、关系扶贫等现象发生。此外,原本“漫灌”式的扶贫,针对性不强,扶贫资源也无法有效运用到最贫困的人群中,同样造成资源浪费。
《精准扶贫方案》出台后,我市各级扶贫部门将根据方案内容,通过开展到村到户的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有效识别出贫困对象,实行信息化管理,上网运行,并针对扶贫对象的贫困情况制定出帮扶对象和帮扶措施,实行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确保帮扶效果。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系统的运行,可使扶贫部门有针对性地对贫困村及贫困人口进行精准管理,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使扶贫开发工作更加精准、更加透明。《精准扶贫方案》的出台将使扶贫资源得到充分有效利用,使贫困群众都得到扶持,彻底变“漫灌”为“滴灌”,进一步推动我市扶贫攻坚深入开展,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赣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省委、政府精准扶贫工作部署,加大信贷支持精准扶贫力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市财政筹集10亿元设立风险缓释基金,撬动80亿元银行资金发放“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用于发展蔬菜、刺葡萄、茶叶、白莲、烟叶、生态鱼、甜叶菊、芳香苗木等地域特色明显、见效快、可持续的种养殖业及其他扶贫效果好的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二、试点银行
赣州农信社(农商行)、农业银行赣州分行、邮储银行赣州分行、赣州银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作为“产业扶贫信贷通”的试点银行。鼓励其他商业银行同步参与,对试点银行实行“试点—淘汰—递补”的动态管理机制。
三、贷款对象
(一)列入全市2019年以后(含2019年)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符合银行贷款基本准入条件,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人口,贷款以户为单位,必须用于产业发展。
(二)农业企业(一产、二产、三产)、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19年起新吸收贫困户以债权或股权形式投入的;
2.2019年起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3.2019年起与贫困户新签订1年以上种苗供应、技术指导、回购协议的。
四、条件设置
各试点银行要结合自身实际和所支持产业的发展特点,开发出具体的“产业扶贫信贷通”产品。
(一)贷款额度。试点银行对贫困户个人的贷款总额不得低于“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总额的50%。每户贫困户申请的信用贷款总额不超过5万元;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信用贷款金额,不超过吸纳贫困户以债权或股权形式投入总额的两倍;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吸纳贫困户就业或与贫困户签订种苗供应、技术指导、回购协议的,其贷款总额不超过吸纳贫困户就业户数或与贫困户签订协议户数相应贷款总额的两倍。
(二)贷款期限。项目贷款期限为3-5年,贷款期内可以只付息不还本,到期还本。
(三)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贷款按季结息。
五、工作措施
(一)给予风险补偿。风险缓释基金根据实际发放扶贫贷款总额的12.5%进行折算金额,按季存入专户。风险缓释基金对试点银行因发放精准扶贫贷款而产生的本息损失进行等额代偿,政府以风险缓释金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按当年实际发生贷款损失金额进行代偿,直至风险缓释基金扣完为止。银行从贷款贫困户及处置完抵质押物或向保证人追债后,所追讨回的资金全额归还风险缓释基金专户。对“产业扶贫信贷通”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市、县两级按5:5比例承担。
(二)开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试点。在全市试点开展“产业扶贫信贷通”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由人保财险赣州分公司等保险机构作为承接保险机构,试点县(市、区)政府协同各贷款银行共同提供风险保障,按照一定比例分摊贷款本金损失,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三)支持贫困户联合成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鼓励贷款贫困户以债权或股权形式投入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四)贴息扶持。县(市、区)对贫困户贷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0%给予贴息,对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贫困户的贷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为3年。对贫困户的贷款贴息每季度结算一次,对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贷款贴息每年结算一次。
六、贷款程序
(一)对象申请。贷款申请对象对照“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条件准备好向意向试点银行申请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由当地村委会、市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和乡镇驻村干部对项目进行论证签署意见后,统一做好贷款申请材料的收集上报工作。
(二)贷款发放。试点银行依据信贷业务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开展实地调查,根据贷款申请对象的借款用途、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情况,确定是否提供信贷及具体额度。试点银行发放贷款后,于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前将贷款发放情况汇总表报市、县两级扶贫和财政部门。当地村委会、市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和乡镇驻村干部要做好项目的跟踪与服务。
(三)风险缓释金缴存。市扶贫和移民办根据试点银行贷款发放情况提出风险缓释金额度计划,市财政据实将风险缓释金拨付至县(市、区)财政,再由县(市、区)财政拨付给试点银行。市财政按照试点银行扶贫信贷指导任务预拨一定比例的风险缓释金。
(四)贷款回收。贷款到期前30天,试点银行在7日内将还款催收通知书送至借款对象。对象接到还款通知后,要严格履行贷款合同并按时归还借款。
(五)贴息支付。贷款期内应付利息由贷款对象自行结清后,试点银行以县为单位,于每季最后一个月26号前,按批次将利息补贴名单和金额报县(市、区)扶贫和移民办审批,县(市、区)财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按比例据实审核拨付贴息资金。
七、职责分工
市扶贫和移民办:负责向银行提供贫困户名单,安排管理风险缓释基金,提出风险缓释基金额度计划。
市委农工部:负责指导县(市、区)构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市财政局:负责风险缓释基金的拨付、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价。
市农业和粮食局、市林业局和市果业局:负责指导贫困户发展相关产业。
市金融工作局:负责“产业扶贫信贷通”工作的协调调度,与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协调银行相关工作,协调保险机构试点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牵头对参与试点银行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积极向上沟通汇报,争取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精准扶贫货币信贷政策倾斜,支持试点银行加大“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发放力度;共同做好对试点银行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赣州银监分局:负责协助试点银行争取信贷规模,在“产业扶贫信贷通”产品开发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共同做好对试点银行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八、组织保障
成立赣州市金融扶贫工作协调小组,市金融工作局、市扶贫和移民办、市委农工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和粮食局、市林业局、市果业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局,由蓝应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县、乡两级要成立相应协调小组,负责扶贫信贷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实施,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当地村委会、市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和乡镇驻村干部负责扶贫信贷工作的配合、协调和指导。
九、考评考核。
一是纳入全市精准扶贫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二是对信贷工作滞后,造成财政资金沉淀严重的给予问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市发〔201X〕X号)和《关于开展结对帮扶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X市办发〔201X〕X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全市水利扶贫工作,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统一部署,发挥水利行业优势,以改善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目标,加强贫困地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逐步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户收入,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
在已经解决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的基础上,实施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提高供水保证率;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以贫困地区、贫困户为基本单元,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力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提高贫困地区的农田的有效灌溉面积,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5;进一步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治理等防洪设施建设,增强贫困地区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改善民生作为水利扶贫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贫困对象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饮水、防洪、农田水利等民生水利问题,改善生活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
(二)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考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水利扶贫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近远结合,以解决制约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反应强烈的饮水问题为重点,同时兼顾其他水利事业发展。
(三)坚持点面结合、因地制宜。根据贫困地区的资源环境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利设施情况,因地制宜确定水利工程项目,加强技术指导,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四)坚持多措并举、注重实效。结合对口帮扶,采取资金、项目、人才、科技等多种扶贫措施,举全行业之力,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促进脱贫致富的步伐。
(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把加强贫困地区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位置,加大倾斜和扶持力度。同时,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吸引社会各界力量与贫困地区群众参与水利建设。
四、扶持措施
(一)建立扶贫项目储备机制。以全市1419个贫困村为基本单元,并延伸到非贫困村贫困户,实施农村饮水提质增效、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建设、新(扩)建中小型水库、山塘整治、新出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乡镇防洪工程、山洪沟治理、发展水利经济实体等九类水利项目,建立水利扶贫项目库。项目库要与《全国水利扶贫规划》、《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9-2020年)》、以及正在编制的全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专项规划衔接。各县(市、区)要尽快组织干部和技术人员,开展调研,摸清当地贫困地区水利实际情况,确定水利扶贫具体项目。项目库要以已经批复的当地水利发展规划、扶贫攻坚规划、水利工程各类专项规划等为依据。入库项目应具有一定前期工作基础,根据国家现有投资渠道和投资可能,实行5年滚动管理。项目入库后,要扎实组织,尽快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
(二)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资倾斜力度。从2019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2.7亿元水利资金用于贫困地区水利设施建设。建立水利扶贫投资计划协调机制,切实落实好水利扶贫资金,在编报年度投资建议计划时,要优先确保已入库的水利扶贫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尽早实现项目落地、资金落地。
(三)全力推进贫困地区民生水利建设。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资金,启动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通过提高供水保证率、扩大供水覆盖范围、完善水处理工艺设施,进一步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实现“人人有水喝,喝水安全有保障”的目标。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农田灌溉问题,每年安排不少于7000万元水利资金,倾斜安排贫困地区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其中:3000万元用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争三到五年内贫困地区农田水利设施有较大改善,并建成一批节水灌溉项目,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贫困地区脱贫创造条件。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资金用于水利经济、水利风景和水利旅游项目,倡导和鼓励社会和个人到贫困地区创新发展水利经济实体,为水利经济实体提供政策、技术支持。
(四)提高贫困地区抵御洪旱灾害能力。每年安排不少于7000万元资金,加快完成涉及贫困地区的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建设任务,提高农村居住环境的水安全度。每年安排不少于7000万元资金,加强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新(扩)建一批蓄水工程,提高贫困地区的水量调蓄能力和抗旱能力。每年安排不少于2019万元资金,加快完成涉及贫困地区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善贫困地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员机制,保障农村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资金,大力开展山塘整治,发挥山塘的蓄水抗旱效益。
(五)加强贫困地区水生态系统修复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开展水环境整治,科学调整并划定贫困地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贫困地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保护,对贫困地区各类水库开展水环境整治。结合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建设,加大河道的水生态修复和治理,改善贫困地区河流水生态环境。结合水利风景项目建设,打造具有水利特色的水生态旅游项目,构建山川秀美的水生态环境。
(六)深化贫困地区农村水利改革。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经营主体,探索产权转让,有效盘活农村水利集体资产。鼓励社会和个人参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扩大投入,对水利设施进行更新、改造、配套,提高小型水利工程效益。建立和完善农村水利发展的长效机制,引导小型水利工程受益农民组建用水户协会,制定合理水价,实行有偿用水。建立以农民用水户管护为主、基层水利服务组织指导为辅的工程管护机制,保障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良性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各项责任;要把水利扶贫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倾斜力度,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推动全市水利扶贫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倾斜项目,加大投入。全市水利扶贫主要涉及九类水利项目,每年约需水利扶贫资金2.7亿元,五年共需13.5亿元。各县(市、区)要突出民生水利建设,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规划建设大中小型水库、开展中小河流治理以及山洪沟治理、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以及“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资金投入,真正让贫困地区老百姓得到了实惠。
(三)加大宣传,注重实效。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水利扶贫工作的意义,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在水利扶贫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突出示范,加强引导,以点带面,切实把水利扶贫工作抓好抓实,推动水利扶贫工作的持续发展。
为扎实推进交通扶贫攻坚工作,大力改善贫困村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加快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决议》等有关文件精神,高速高质高效推进交通扶贫攻坚工作,县局决定2019年至2019年开展创建交通扶贫攻坚样板县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扶贫攻坚工作部署,按照正视现实、挖掘潜力、扬长避短、奋力追赶、转型跨越的发展要求,把84个省级贫困村作为交通扶贫攻坚主战场,扩大交通覆盖范围,增强交通运输能力,提高交通运输效率,着力推进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构建“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为全县脱贫摘帽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有序推进。从全县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的实际出发,坚持与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发展要求相协调,与异地扶贫搬迁、撤乡并村、特色产业发展及农村交通物流发展相结合,有步骤、有重点、有目标地分步实施。
(二)突出重点,提升能力。坚持“雪中送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交通运输精准扶贫能力和水平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省级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全县交通扶贫攻坚步伐。
(三)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同时,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力度,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促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协调发展。
(四)应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贫困村经济发展水平、交通需求特点和自然地理条件,科学规划,合理确定建设标准,鼓励就地取材和原路改造,全面加快全县交通扶贫攻坚步伐。
(五)合力推进,务求实效。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落实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开展结对帮扶,优化建设环境,形成发展合力,扎实推进交通扶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三、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从2019年起,大力推进84个省级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和中小危桥改造,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不断完善路网结构,提高技术等级,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确保到2019年84个省级贫困村适宜通公路的自然村通公路,符合通行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车,解决“路难行、车难乘”的问题,基本建成与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农村交通运输服务体系。
(二)建设任务。2019年完成16个扶贫村3.8公里通达工程,完成通畅工程25.848公里,完成公路桥梁2座;2019年完成18个扶贫村0.217公里通达工程,完成通畅工程25.026公里,完成公路桥梁4座;2019年完成16个扶贫村0.792公里通达工程,完成通畅工程23.533公里,完成公路桥梁3座;2019年完成19个扶贫村0.661公里通达工程,完成通畅工程21.883公里,完成公路桥梁5座。
四、主要措施
(一)编制扶贫规划。根据84个省级贫困村人口分布特点和交通基础条件,精心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规划、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规划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建设规划,有针对性地改善贫困村通行状况,推动基本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向贫困村延伸、向贫困人口覆盖。
(二)突出扶贫重点。结合异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集中点、贫困村产业基地、农业农林休闲旅游中心、红色旅游景点、断头路等,做好84个省级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强化外通内联交通运输网络,有序推进农村客运招呼站建设,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实现贫困村主要街道与临近公路实现顺利连接通畅;每个贫困村村内有1条硬化穿村公路,村与村之间实现顺利连接达到通畅;消灭村组连通道上四类及以上危桥,为贫困村群众脱贫致富发挥“先行引领”作用。
(三)强化资金保障。结合国、省交通扶贫投资政策,积极争取省、市更多的农村公路建设计划、项目和资金。采取国省补助、地方配套、乡村自筹等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建立分级投入机制,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坚持阳光操作。
(四)严格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监督管理,认真履行公路建设基本程序。严格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许可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交竣工验收制等制度,确保项目依法依规按程序实施。
(五)加强建设监管。全面改善84个省级贫困村道路交通安全条件,加快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大力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有机结合,因地制宜设置标志牌、防护栏、减速带、反光镜等安保配套设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让贫困村百姓走上放心路,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养好、管必管好”的目标。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宜章县创建交通扶贫攻坚样板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谷文中任顾问,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肖红万任总协调,局党组书记、局长钟伟华任组长,曾晨秋、范 军、曹忠、谢木海、常家林等任副组长,朱文波、曹文德、欧晓斌、陈文通、余席友、李建国、张吉琼、吴珂、谢贵英、黄小可、张杰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计划基建股,由谢木海兼任办公室主任,余席友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单位要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定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完善议事规则,加强沟通,整合力量,协调配合,共享信息,加强项目动态监管,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掌握交通扶贫攻坚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采取过硬措施,加大考核力度,做到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奖惩,确保创建交通扶贫攻坚样板县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统计台账。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全面建立84个省级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动态信息数据库。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交通扶贫统计制度,按期报送、整理、汇总统计报表,加强交通扶贫建设情况的统计监测和分析评估工作,为县局及时掌握交通扶贫规划实施情况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交通扶贫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微信、手机报、宣传画、宣传横幅、板报等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好交通扶贫攻坚有关政策和好的经验做好,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交通扶贫攻坚的浓厚氛围,调动全社会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完善考核机制。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全县交通扶贫攻坚工作实行每季一督查,半年一通报,年终一检查工作制度,及时督促指导84个省级贫困村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局属各单位工作落实的情况,将作为交通大提质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确保交通扶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市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部署和《关于印发2019年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吐市扶贫指〔2019〕1号)要求,根据交通运输局承担的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市交通运输局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全国交通扶贫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党委南疆工作会议、自治区交通工作会议和市委扩大会议、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集全市交通系统之智之力,充分发挥区县政府的主体作用,着力补齐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的交通短板,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让交通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实施交通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加快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坚决打赢吐鲁番交通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战,实现全市18个贫困村全部通油路、通班车,自然村通硬化路,从根本上解决农牧民出行难的问题,为实现全市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改善群众出行条件。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于建国(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帕塔尔·胡加买提(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雷建新(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
汗木都·阿不拉(市运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 员:李怀勇(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人)
刘金红(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科长)
陈海林(市交通运输局运政科副科长)
王雷(高昌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许克尔·卡地尔(鄯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高峰(托克逊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雷建新同志兼任,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
四、工作措施
(一)调查摸底。对全市18个贫困建制村通油路情况、通自然村(组)路面硬化及村庄内部巷道路面硬化情况,以及18个贫困村通客运班车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道路建设及客车投放需求,分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项目建设和工作任务清单。
完成时限:2019年2月5日前
(二)组织实施。按照工作职责,督促指导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实施贫困村通村油路建设;督促指导市运管局实施贫困村通客运班车工作;积极争取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资金帮助,支持通自然村(组)路面和村庄内部巷道路面硬化工作。
1.贫困村通村油路建设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督促指导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实施贫困村通村油路建设工作,积极协调争取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资金支持,及时下拨上级补助资金,并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贫困村通村油路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
完成时限:2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等前期工作;3月底前开工;10月底前完工。
2.贫困村通客运班车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督促运管局按时完成市政府部署的贫困村通班车工作任务;市运管局具体负责贫困村通客运班车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没有通班车的高昌区恰特喀勒乡其盖布拉克村、胜金乡恰勒坎村、托克逊县库米什镇柯尔克孜铁米尔村等3个贫困通班车,对已经通班车的贫困村根据需要充实运力、规范管理、优化服务,
完成时限:9月底前。
3.村庄内部巷道硬化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积极争取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资金帮助,与各区县、各有关部门一同多渠道解决贫困村村庄内部巷道硬化的资金问题,支持贫困村村庄内部巷道路面硬化工作;区县交通运输局具体配合有关部门实施贫困村村庄内部巷道硬化工作。
完成时限:2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等前期工作;3月底前开工;10月底前完工。
(三)检查验收。检查验收贫困村通通村油路建设及通客运班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使用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实施的贫困村村庄内部巷道硬化工程进行核查。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交通运输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分解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切实把市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指挥部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并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考核细则,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和考核通报。
(三)乡村道路建设要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实施,规范建设程序,确保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路面宽度要满足农村规划需要和交通需求。
(四)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实行进展情况周报制度,每周五下午17:00前分别向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运政科报送贫困村道路建设及通班车情况的工作进展,重点问题、重大事项、重要成效等方面的信息。
为切实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帮助贫困群众早日脱贫致富,根据邱发﹝2019﹞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讲话精神,自觉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动员各方面力量,确保如期脱贫。
(二)总体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原则,从2019年起,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进一步落实扶贫工作任务,绘出路线图,列出时间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目标任务。从2019年起,贫困人口实现逐年递减。2019年底前,全乡4个贫困村全部出列。2019年底前,基本解决群众贫困问题,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稳定实现贫困群众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村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教育、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二、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分类扶持
(一)精准建档立卡。在建档立卡“回头看”的基础上,将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措施、到村到户扶贫项目、帮扶单位和责任人等相关信息全部录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将贫困户分为五保户、低保户(无劳动力户)、低保贫困户、一般贫困户四类,前两类为救济保障对象,后两类为扶贫开发对象,每个贫困户都有一本扶贫手册、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
(二)精准动态管理。认真制定扶贫对象和需求清单、脱贫时限清单、扶贫措施清单、脱贫责任清单。每年年初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一次调查评估和数据更新,对上年度脱贫和返贫的贫困户按程序核定,严格做到“两公告、一公示”,脱贫出列、返贫入列,落实动态管理。
(三)精准分类扶持。因地制宜,对贫困村,因村施策,重点解决生产生活条件、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利用本地资源和市场需求,着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确保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对贫困户,因户施策,通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智力扶贫等措施,帮助脱贫致富。对五保户、低保户,通过社保兜底政策措施,解决贫困问题。
三、实施八大工程,为实现整体脱贫提供强力支撑
(一)实施产业扶贫工程。科学制定产业脱贫规划,充分发挥市场活力,结合不同地域农业发展实际,重点推行贫困户自主发展、龙头企业+贫困户、家庭农场+贫困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产业大户+贫困户等五种扶贫模式,帮扶到户到人,实现抱团发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
1.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充分发挥地域优势,积极发展壮大蔬菜、瓜果、花木、竹编、养殖、种植六大产业。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抓农产品“三品”(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建设,大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对贫困户通过流转土地等方式,发展规模种植、养殖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2.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抢抓“淠河绿色生态经济带”和“特色小城镇”建设机遇,积极支持贫困户发展观光采摘、休闲垂钓以及农家乐等乡村旅游业,根据不同类型给予贫困户相应的资金补助。
3.大力发展光伏产业。通过个人自筹+政府补贴的方式,扶持贫困户建设光伏电站,优先帮扶无劳动力、无稳定收入的贫困户。
4.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农村淘宝服务站建设,加强电子商务基本技能培训,增强贫困户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鼓励和引导利用互联网+模式,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贫困户收入。
(二)实施就业扶贫工程。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组织开展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和创业培训,确保贫困户劳动力通过技能培训至少掌握一项致富技能。积极鼓励和支持贫困户自主创业,鼓励贫困村能人带领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务工,对到贫困村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给予政策支持。
(三)实施智力扶贫工程。积极推进教育扶贫。整合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国家助学金、雨露计划、关爱女孩行动、阳光工程等各项扶持资金,改善贫困群众的生活条件。加大文化惠民工作力度,将文化体育事业专项资金向贫困村倾斜,着力支持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
(四)实施社保兜底扶贫工程。严格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享受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家庭,采取政策性保障兜底实现脱贫。
(五)实施异地扶贫搬迁和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快实施异地扶贫搬迁和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结合省级特色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合理确定搬迁方案,确保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应般尽搬,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同时,积极稳妥做好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坚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优先保障贫困户的基本住房安全。
(六)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程。着力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对标准较低、路况较差的县乡公路进行升级改造或路面改善;大力实施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提高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合格率,到2019年基本实现自来水“村村通”;实施沟、渠、路、林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建设,确保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
(七)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工程。结合“三线三边三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以脏乱差治理、垃圾污水处理、改厕和村庄美化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坚持发展与保护并行、产业与生态并举,扶贫与开发并重,加快推进淠河生态经济带建设。
(八)实施社会扶贫工程。建立健全“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双包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加强对选派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日常监管,落实在村工作制度,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做到严格管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实现整体脱贫提供坚实保障
(一)强化脱贫攻坚领导责任。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各驻村点长、村支两委负责人和包村扶贫单位一把手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村和有关部门是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整合各类扶贫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做到公开透明,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
(三)强化扶贫开发队伍建设。加强乡扶贫工作机构建设,抽调专人设立扶贫工作站,明确分管负责人实行专抓,各村明确一名村干专抓扶贫工作,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扶贫开发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扶贫干部队伍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强贫困村村支两委人员,鼓励和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为扶贫攻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五)强化脱贫攻坚考核奖惩。完善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提高脱贫攻坚工作在年度考核中的比重。对未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对村支两委负责人进行调度,经考核不胜任现职的予以调整。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严肃追究责任。
(六)强化脱贫攻坚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主动作为,大力宣传各项扶贫政策,深入报道在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着力营造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