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生问题调查报告范文(精选3篇)
根据省、市、县开展“万民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的要求,房县民政局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成立了专题调研组,通过采取实地查看、走访群众、代表座谈、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就全县的农村民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房县总面积5110平方公里,是全省第一版图大县。全县辖20个乡镇(场),304个行政村,156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0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2756元,财政收入2.1亿元。我县属贫困县,也是老苏区,全县有优抚对象31160人,其中享受抚恤定补5469人,农村实有五保6610人,农村低保对象3.3万人,城镇“三无”对象820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1.2万人,常年因灾救助对象40000人,60岁以上的老人6.4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5.2%,90岁以上的老人476人。全县建有福利机构23所(其中县办福利院1所、光荣院1所,乡办福利院21所),为民服务窗口2个(即婚姻登记服务大厅、低保服务大厅),社会公益事业管理单位2个(即烈士陵园管理所、殡葬管理所),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共有82人。
二、民政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1、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最基础的工作,我们从城市低保救助开始,不断拓展救助种类,目前已开展了农村低保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五保救助、灾情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等十项社会救助种类,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困难群体“应保尽保”的社会救助体系。同时,逐年提高提高救助标准,让弱势群体得到更多的关爱和实惠。期间,我县共投入民政事业资金4.5亿元,常年救助城乡低保对象达到5.8万人,常年灾民救助4万人次,累计临时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2万人次,实现了城乡居民无饥寒。建立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五年累计救助2500人次。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明显提高,帮助灾民恢复住房8000户。建立了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标准与当地人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
2、城乡低保救助阳光化操作为了解决群众不了解救助政策,不知道救助程序,杜绝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政策执行不严等现象,近年来,我局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实施救助服务。一是建立了民主评定制度。在低保对象的确定上,以村(居)民委员会为基础,开展“民主选贫”活动,对提出低保申请人,采取“一会两票”的办法确定对象,逐级上报、审核;二是建立了季度审核、半年核查、年度走访的制度,形成了“低保对象即进即出、保障标准有高有低”的长效机制;三是建立了“四级公示”制度,即对低保对象实行村(居)公示、乡(镇)公示、县级公示、户挂标示牌,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建立了公众服务窗口。投资50余万元建立社会救助服务大厅,接受全县群众的政策咨询,受理群众的上访,办理临时救助,承办社会救助工作。XX年和XX年,我县低保工作连续三年获得“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探索创新奖”。
3、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不断加快。近年来,我局抢抓机遇,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切实加强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提高了为民服务能力。一是投资1100万元,对福利院进行了改扩建,新建老年公寓一栋,新增床位210张。目前装修工程已接近尾声,即将全面向社会开放使用,有效推动了我县老年福利事业的发展。二是抓住“福星工程”建设的机遇,投资400多万元,新建了农林场福利院、化龙堰镇福利院,改建了青峰镇福利院、榔口乡福利院、红塔乡福利院、土城镇福利院、野人谷镇福利院,4所福利院已达到省级模范福利院标准,6所福利院已达到合格福利院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农村福利生活配套设施,使入院五保对象的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高,确保了老人住得进、留得住、生活得好。三是投资800多万元,兴建了民政综合服务大楼,为开展城乡社会救助和婚姻登记系列化工作,提供了方便、快捷、宽敞的服务场所,每年接待服务对象达4万多人次。四是启动了殡仪馆和公墓建设项目。
4、优抚安置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一是全面落实了优抚抚恤政策,按政策及时予以调整,建立优抚对象台帐,实行网络化管理,及时兑现优抚资金。二是认真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制定出台了《房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对优抚对象建立了医疗救助、医疗减免、住院费按比例报销、大病救助“四位一体”的医疗保障制度。对现役军人家属给予重点帮扶。三是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充分利用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组织各级各单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军民军政鱼水情。四是开展复退军人职业技术培训。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开展复退军人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就业技能,扩大就业渠道。
5、防灾救灾工作快捷高效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方针,努力提高灾害救助能力和工作水平,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灾区社会稳定。一是妥善安排灾民生活。严格执行汛期和特殊时期24小时救灾值班制度,第一时间收集、汇总、上报灾情。灾害发生后,及时督办乡镇开展自救,下拨救灾资金,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安全住所、有干净饮用水。二是规范常救对象的救济工作。在每年冬末年初,对全县常年救济对象进行摸底调查,搞好公示,按照《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及时下拨冬春生活救助资金,解决常救对象的口粮、衣被等生活困难。三是完善灾害救助体系。根据《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督促乡镇建立健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数据库,成立县救灾备灾中心。四是建立健全社会募捐机制。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制度,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拓展社会募捐渠道,逐步实现社会捐助活动由集中性、突击性向经常性、日常性转变,每年接受社会捐赠款物50万元以上。三年来全县先后下拨救灾应急资金和群众生活救济资金2147万元,其中用于冬春生活救济资金1114万元,因灾倒房恢复重建资金1033万元;下拨棉衣棉被12万件6000床。
6、社会事务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在婚姻服务上,逐步实现了以乡镇分散登记向全县集中登记的体制改革,成立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婚姻咨询、法制宣传、登记拍照、电子档案传输、信息查询、代写婚姻文书等一系列婚姻登记服务。年结婚登记量4500对左右,登记合格率达到100%,XX年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在收养登记上,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功能,严格服务程序,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在社会组织管理上,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大力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文化事业等方面的社会团体,充分发挥了社会组织在加快房县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社会救助水平低。房县属贫困县,县级财政投入社会救助资金有限,尽管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已基本形成,但各类救助水平较低,救助面较小,难以应对物价上涨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
2、福利机构不健全。一是城区仅有一所城市福利院,供养床位40张,远远满足不了城区450名“三无”老人入院需要。二是农村福利院投入少,规模小,集中供养率低。全县仅有21所中心福利院,床位都在50张以下,容纳人数有限,无法满足新增五保老人需要。三是全县无一所救助机构,社会流浪乞讨人员和生活无着落人员得不到及时有效救助。四是殡葬服务设施匮乏。全县目前尚无一处殡仪馆和公墓,殡葬制度难以推行,与现代文明社会极不相适应。
3、养老事业发展缓慢。全县共有60岁以上老人6.4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5.2%。随着打工经济和异地就业新格局的出现,有30%的留守老人处于孤独无助状态。而全县目前尚无一所社会养老机构为他们提供养老服务场所,给老年人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4、优抚安置服务功能弱。目前缺少功能健全、环境优美的光荣院,为伤残军人提供服务。没有军休所,无法为退离休军人提供活动活场所。没有优抚医院,优抚对象的医疗难、生活难、活动难、就业难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5、村(社区)基础设施滞后。村(居)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是国家政权基础。随着社会的转型,村(居)民委员会由管理逐步走向自治型和服务型。而村(居)组织的办公经费的困难和办公服务场所的缺少,无法为村(居)民提供有效的服务,严重影响了城乡社区建设的推进。
6、村干部队伍严重老年化。目前,村干部领导班子成员年龄结构偏大,思想不够解放。大多数村干部的思想观念跟不上国家大政方针和政策调整步伐,只能机械地抓落实;谋划发展缺少科学性,思想狭隘,存在短期行为;开展工作缺乏创造性,“上面让干啥就干啥,上面让咋干就咋干”,仅仅停留在完成常规工作。
四、意见和建议:
1、提升农村低保救助水平。我县农村低保救助标准低,月平补差仅有45元,救助人口4.6万人,请求上级政府突破人口比例的限制,将农村救助政策向贫困山区倾,与物价上涨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接好轨。
2、加快农村福利院建设。一是要明确机构的性质和福利院管理人员的身份,请求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建议明确为政府福利事业单位,采取县办乡管或县办县管的管理体制;二是福利院提档升级,政府出台相应政策,建立农村福利院正常投入机制,不断改善办院条件,让五保老人住得进、留得住、生活得好。
3、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经费。农村五保供养费过去是由村级提留中解决,税费改革后,由财政转移支付解决。五保数量逐年在增加,新增五保供养经费形成缺口。全县省财政转移支付供养3956人,实有五保6610人,供养经费缺口每年达480万元。
4、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我县只有一所福利院,没有一所老年公寓,去年我们对县福利院进行了改扩建,新增床位210张,可以有效解决我县“三无”老人住房紧张问题。今年以“竹房城镇带”为试点建1-2所标准化农村福利院,以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请求领导给予大力扶持。
5、加大城乡社区建设力度。我县共有304个村(居),目前,只有107个村(居)有办公场所和一战式为民服务场所,有120个村(居)只有办公场所,没有足够的为民服务场所,还有77个村(居)办公用房简陋,办公设施老化,难以适应为民服务的发展需求,请求政府加大城乡社区建设扶持力度。
6、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途径,做好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大村级干部培训力度,加快村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进程。优化班子结构,从而提高干部素质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待遇问题,完善激励保障机制,真正体现出人情化管理的要求。要从政治上关心爱护村干部,让广大村干部感到政治上有奔头。
做好市xx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改善民生工作情况报告的准备,从8月份开始,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拟定了工作方案;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张宁生副主任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市人大代表,采取召开专题座谈会议、区县调研、实地察看、听取情况汇报和上报书面材料等五种形式,对我市改善民生工作情况展开了深入细致的了解和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江宁特殊教育学校、同仁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五个民生项目,并听取了市发改委、农工委、住建委、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交通局、环保局等十个相关部门以及部分区县政府有关民生工作情况的汇报。现将调研情况和意见建议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加快“三个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建设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始终把着力解决民生问题放在工作的突出位置,统筹采取富民、惠民、安民、便民、利民的一系列政策举措,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各部门、各区县创新进取、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我市的改善民生工作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改善民生工作。今年以来,为推进民生工作,市委专门成立了社会事业建设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市社会建设和民生工作,并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市委、市政府专门将《意见》以今年市委1号文件形式出台,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内指导全市民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充分表明市委、市政府以民生为导向,把提升群众福祉和幸福指数作为主要发展目标。全市上下积极行动,各区县、各部门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建立健全了民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实施到位、资金到位、工作到位。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加大民生资金投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扩大民生保障范围。首次编制了《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二)突出工作重点,紧抓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截至XX年9月底,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61%,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1.85万个,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60元,同比增长10.7%;农民人均现金收入9670元,同比增长12.5%。教育进一步均衡发展,政府加大扶贫助学力度,从今年起,对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同时免除44.19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和信息费1.05亿元,XX年民生教育目标全面完成。积极推行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全市已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79个,居民步行10-15分钟就可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构建了十五分钟医疗服务圈,方便群众就医;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国家、省599种基本药物在我市范围内个人自负比例均为零;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4%和61.1%。市政府成立了保障房建设指挥部和保障房建设发展公司,全市保障性住房在建项目812.6万平方米,新开工457万平方米,竣工127.6万平方米,配建公共租赁房3200套(间);完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从1月份开始,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准入标准由人均月收入750元提高到1000元,对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申请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的所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应保尽保。全市主城区基本形成15分钟步行的社区养老服务圈;全市新增老年福利机构床位2800张、农村敬老院床位280张,全市建成城市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454个,为3400名高龄困难独居老人提供政府买单的家政服务;为90岁以上老人提高了长寿营养补贴标准,实现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部老人免费进公园等助老优惠政策。
(三)加大城乡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社会保障政策体系一体化建设,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统一全市养老金支付标准;探索建立新农保及征地保障与企保衔接制度,截至9月底,全市社会保险五项险种累计参保人数比去年底净增70.93万人次。进一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标准,主城区城乡低保首次实现同区域同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4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40元-400元/月,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均达230元以上,老年农民生活困难补助提高到人均243元,新征地保障标准提高到人均400-613元。加快农村公共社会事业发展,“村村通”行政村客运班线通达率达到99%。完成农村地区危桥改造38座,建成农村公路102公里。新增郊区(县)有线电视用户5.9万户,总入户率达到91.3%。完成60个自然村农家书屋标准化建设。
(四)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民生工作新机制。我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建立了政府主导、社会运作的居家养老新模式,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培养了10余支专业性、规模化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在这过程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全程对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透明高效运行。启动了投资项目就业评估论证制度,把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与促进就业结构优化、调整院校专业结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对就业的拉动作用。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居民收入增速有待提高。近年来我市居民收入增速有所下降,XX年,城市居民收入在长三角16个城市中增幅位列第五,在省内位列第十,今年前三季度扣除物价指数,增幅仅为6.6%。与此同时,收入增长落后于经济增长速度,今年1-9月份,gdp增幅预计为13.7%,分别高于城乡居民收入3个百分点和1.2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对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不容忽视,保障民生的压力明显加大。
(二)财政资金保障压力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都离不开大量的财政性资金投入。近年来我市一般预算收入有一定的增长,但由于新增的刚性支出项目逐年增加,社会事业建设欠帐较多,“吃饭型”财政与税收增收难度加大并存,市级实际可用财力较少,在进一步提高各项民生保障标准与水平、扩大保障范围和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有一定的难度,财政支出压力较大。
(三)拆迁安置力度有待加强。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早期被征地农民还没有全部进入社会保障体系;拆迁居民的安置房工作还存在房源距离远、建设速度滞后、超期过渡费用低、公共配套规划不完善等问题。这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政策,加快安置房建设速度,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效果。
(四)重大民生工程项目进展不快。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在今年确定的18个重点民生项目中,有8个项目仍然处于项目前期,占总数的44%,有4个项目处于项目启动阶段,占总数的22%,仅有6个项目进展状况良好。《意见》中的十大重点民生工程,有6个项目仍然处于项目前期阶段,尚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亟待加速推进。
三、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民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理顺工作机制,保障民生工作有序推进
针对这次机构改革后社会建设和民生工作有关的职能调整问题,要尽快落实到位,明确各自职责,理顺工作机制。尽快建立起由市委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全面统筹、市民生办全面协调、各部门分工协作的民生工作推进机制。形成部门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积极探索“大民生”工作新格局,强化政策的执行落实,切实履行好、兑现好政府各项惠民,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二)加快项目进展,确保民生项目有效落实
对照年初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工程和重点民生项目,从目前情况看还有部分重点民生项目进展缓慢,有的还没有开工建设。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具体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集中资源,加大工作力度,促进重大民生项目全面提速,把民生项目建设成“民心”项目,确保完成XX年民生目标任务,为规划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三)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好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一是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大对大学毕业生等群体的就业创业引导,重视提高大学生社工的待遇,稳定大学生社工队伍。加强对“4045”人员、残疾人、“双失”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和实用职业技能培训。二是完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加大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快拆迁安置工作进展,解决好拆迁安置工作中出现的房源距离远、建设速度滞后、超期过渡费用低、公共配套不完善等问题。三是深入推进医改工作。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在城市新区要规划配置优质医疗资源,方便群众就医。认真研究解决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出现的基本药物品种不能满足需求、价格让利不到位等问题。四是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差距,尽快将早期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完善对困难群体救助政策,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标准,加快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建设。
(四)构建长效机制,完善民生工作政策体系
做好“三个发展”时期的民生工作新任务,需要提供有效的制度保证,在体制机制上做出统筹安排,优化制度设计和政策设计,着力构建保障民生的长效机制。要建立统筹协调的民生工作推进机制,加大对民生建设的政策支持和惠民力度,科学制定解决民生问题的系统规划;落实长效民生投入机制,确保用于民生事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投入,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范围;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向民生领域,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发展,加快形成有序竞争、服务良好的社会事业发展新格局;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科学合理、导向鲜明的民生工作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一、基本情况
1、教育方面。全县教育情况总体良好。一是严格落实国家“普九”和“两免一补”政策,资助402学生共28.x元。二是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办学条件进一步提高。三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教研、学习,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四是教学改革继续深入,教育教学水平持续提高。
2、医疗方面。医疗卫生基本满足群众需要。一是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得到改善。截至目前,全县共有乡镇卫生院16处,规范村医务室899处,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方便群众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二是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已达到80.,,累计报销21x万元,有效地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三是行风建设加强。不断改进管理模式和加强医德教育,完善内部监督,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不断增强。
3、住房方面。近年,从沿街经营用房开发开始向商品住宅开发转变,新夏、聚鑫园、津华园、明星家园、永基花园等住宅小区1x处,共计3017套、41.9x平方米,住房环境得到一定改善。四社保方面。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止到7月底,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分别达到1000、1500、44、1020xx、570。
二、存在的问题
1、教育方面。一是教育投入仍显不足,危房改造任务十分艰巨。二是教育发展不平衡,城乡之间差距较大。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基础教育设施、装备非常落后。三是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存在老龄化、知识更新慢等问题。四是公办小学办幼儿园现象突出,挤占了小学教育资源。五是部分教师素质不高,乱办班、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
2、医疗方面。一是部分医务工作人员对新农合报销范围不了解,使用目录外药物偏多,导致报销金额偏低。二是目录内药品范围小,药品名称不统一,许多药已停止生产,影响用药报销。三是部分医务人员缺乏责任感,乱开大处方、贵处方,患者用药知情权、选择权得不到保障。四是县外转诊手续自繁琐,患者感觉不方便。
3、住房方面。一是住房价格逐年上涨,低收入者住房条件没得到很好改善。我县房价每年上涨9.左右,目前均价为每平方米150。下岗职工、单职工家庭和农民低收入者则无力购房。二是住房体制改革还不完善,社会保障性住房还未普遍推行。三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尚未全面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