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招生工作计划(热门三篇)

个人招生工作计划(通用3篇)

个人招生工作计划 篇1

根据《x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关于印发x市幼儿园招生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番禺区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xx街辖区的`实际情况,制订xx街中心幼儿园x年秋季招生工作计划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对象

(一)招生计划:小班2个班共50人,中班插班10人,大班插班10人,合计70人。

(二)招生年龄

小班:x年9月1日—x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中班:x年9月1日—x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大班:x年9月1日—x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范围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入读xx街中心幼儿园:

1、适龄儿童其父母一方或双方是在xx街辖区内工作的10所高校在职教职工(即xx街辖区内各高校在职教师、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正式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下同)。

2、具有xx街4条保留村户籍且户籍住址登记在xx街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户籍住址以派出所登记的为准,下同)。

3、具有xx街户籍的楼盘业主适龄子女。楼盘业主及其适龄子女的户籍须于x年5月8日前转入xx街道(以派出所的回执为准)。

4、xx街辖区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适龄子女。

符合上述条件但逾期不报名或户籍未能在规定时间转入者,视作放弃xx街中心幼儿园学位处理。如遇上述1-4类适龄儿童报读人数超过xx街中心幼儿园招生的学位数,采用摇号派位方式确定入读名单。

5、在解决上述学龄前儿童入读后,还有学位剩余的,可用于安排具有xx街4条保留村户籍但户籍住址登记在新造镇谷围新邨的适龄儿童和不具有xx街户籍的楼盘业主适龄子女入读。如报读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的,采用摇号派位方式确定入读名单。

三、招生原则

1、小班招生。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穗教发〔x〕18号)中“自主招生比例x年为15%”的要求,经研究,15%自主招生名额面向户籍及住址均在xx街的适龄儿童招生,如报名人数超出15%的招生数,则采取摇号派位方式确定学位,如摇号不中的此类儿童,可再参加剩余的85%招生名额的摇号;85%招生名额面向此方案“招生范围”中符合第1、2、3、4类条件的适龄儿童,如报名人数超出85%的招生数,则采取摇号派位方式确定学位。

2、中班、大班招生。由于中班、大班插班招生人数较少,如报名人数超出招生人数的,招生名额全部直接面向符合第1、2、3、4类条件的适龄儿童进行摇号派位,不进行分批次摇号派位。

3、其他。如满足以上条件适龄儿童后学位还有剩余,则面向第5类适龄儿童招生。双胞胎(多胞胎)报读按照番教文[x]17号文件要求实施。

四、学龄前儿童的入园资格审查认定程序

1、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相关审核材料,并现场初步审核。

2、初审通过后,填写《xx街中心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对初审不通过的,进行有关政策解释、引导工作。

3、对申请材料再次复核,通过复核录取的名单予以公示;如复核通过的适龄儿童超过每年级公开招生学位的,则采用摇号派位方式确定入读名单,并予公示。

4、公示期过后,向正式录取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园通知书》。

五、工作安排

(一)《x年秋季xx街中心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将在xx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上公示。

(二)根据招生方案开展现场招生工作。现场招生报名工作在x年5月9-10日进行(摇号具体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再另行通知)。

(三)x年6月15日前发出《入园通知书》。提交入学申请并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如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办理注册的时间另行通知),视为放弃xx街中心幼儿园学位处理。

(四)新生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地点:广州市番禺区xx街中心幼儿园(广州大学城华工南路20号)。

2、报名时间:x年5月9日—10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4:30时(如在报名时间内未能前往现场报名的申请人,视为放弃报读xx街中心幼儿园处理。)

3、报名提交材料:

(1)按要求填写好《xx街中心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

(2)适龄儿童户口簿首页和当页原件、复印件。

(3)适龄儿童父母户口簿首页和当页原件、复印件。

(4)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儿童计划免疫证》原件及接种记录页的复印件。

(6)提供适龄儿童的小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7)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8)计划生育证明(非广东省户籍人员,需提供适龄儿童生母现居住地镇(街)计生办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其首页、第二页、“现居住地查验记录”页共三页的复印件;广东省户籍人员,需提供适龄儿童生母现居住地镇(街)计生办查验合格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其首页、“查验记录”页共两页复印件)。

个人招生工作计划 篇2

一、指导思想:

在校党支部校长室的新学年工作计划的指导下,团结奋斗,真抓实干,勇于创新,与时俱进。稳定发展职业教育,继续推行校企合作和南北联合办学模式,力争在籍职高学生300名左右。加强招生就业宣传,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满足社会需要,努力向社会输送合格的人才,提高我校职业教育为地方经济建设的服务功能。

二、工作目标:

1、认真细致的对招生情况进行深入总结,完善各类资料,协调多种关系,不断完善招生计划。

2、根据学校实际和社会需要,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与优质就业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以“出口”拉动“入口”。

3、创新宣传方式和招生方法。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加强与生源校的融洽关系。

4、依托无锡市工业学校和惠山职教中心,继续实施南北对口招生,招收“1+2”或“2+1”模式的春、秋季学生100名左右;本地学生60名左右。

三、工作重点:

1、xx级新生及徐州学生编班,解决招生遗留问题,与校内、外各部门做好衔接工作。

2、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特别要对《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经济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对各项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水平和执行能力,做到一切按照法律办事。

3、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及就业需求,选准专业及培训方向,加强与企业的联合,努力稳定我校的学生就业实习。为下学期及以后招生专业的制订和学生就业做好准备。

4、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岗位学习进修,不断进行知识更新,提高适应新形势、新需要的能力。

5、建立完善的学生顶岗实习规章制度,加强对企业等各用人单位的考察制度,努力减少失误,不做无准备无把握的学生输出。

6、推进校企联办学,探索用工培养模式,抓住企业用工需求机遇,与企业确立长期发展的关系。

7、通过班主任、职道课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心理、家庭情况、思想观念等的调查了解,强化学生的就业观、成才观,提高学生的自主就业能力与择业水平。以不断提高学生对工作的认识,使学生正确认识自己,正确认识社会,正确对待工作。

8、为改善徐州贫困学生学习和生活条件,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9、加强对学生就业工作中的安全防范与事故处理程序的方法研究,做到预防为主,规范处理为辅。

10、加强我校学生就业单位资料的管理,对学校学生就业过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整理,并录入电脑,建立一个较为详细的学生就业单位资料数据库,为下届学生的就业推荐提供去向。同时可以对毕业学生的就业情况进行有效的统计。

个人招生工作计划 篇3

根据《关于印发20xx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蚌教[20xx]60号)精神,我市20xx年中职招生实行市、县“统一编制学校及专业代码、统一填报志愿、统一交收档案、统一录取时间和统一录取程序”等“五个统一”中职招生录取新机制。中职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县区上报《志愿表》和相关信息

1、各区、县教育局组织考生填写《志愿表》,估分填写,6月20日前报送市、县教育局职成科。

2、各区、县教育局组织学校填写《20xx年未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花名册》,6月20日前报送市、县教育局职成科。

二、录取

1、7月16-20日,市、县教育局职成科整理《志愿表》,将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的《志愿表》整理出来。县区报考本县中职学校的,由县教育局职成科打印录取通知书,县区考生报考市区中职学校的,由县区将《志愿表》送市教育局职成科,由市教育局职成科打印录取通知书,市区考生报考县区中职学校的也由市教育局职成科打印录取通知书。

2、录取通知书由相关的中职学校统一到市、县教育局领取,由学校发送。

3、录取的中专学籍的学生,由招生学校按规定连同五年制高职的.自主录取的学生统一办理学籍的申报;录取职业高中的学生,由招生学校统一到市教育局职成科办理学籍的申报。

三、动员追踪未参加中考学生

1、对县区《20xx年未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花名册》上的学生,先由县区安排中职学校负责追踪,动员他们返回校园(应代表教育局,向他们推荐市内所有23所学校),县区放弃追踪动员的花名册于7月底前报送市教育局职成科,由市教育局职成科再安排学校追踪动员。

2、对市区《20xx年未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花名册》上的学生,由市教育局职成科安排学校从8月份开始进行追踪动员。

四、中职学校自主招生

各中职学校在市县教育局统一录取结束后,仍然要加强宣传,热情服务,安排值班,加强自主招生,在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重点的同时,积极拓宽招生面和招生渠道,面向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及退役士兵、农民工、农村青年、下岗失业人员和在职职工等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群体招生。保证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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