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绩效办:
9月4日自治区绩效办明察暗访组来地区住建局检查,发现我局何京同志上班期间上淘宝网页,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我局于20xx年购买SONY照相机一台,于2013年8月初在实际工作使用中将备用电池丢失,为不影响正常使用,我局何京同志于8月29日上午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一块备用电池,淘宝商家于8月29日当日发货,通过韵达物流快递9月3日到哈密并签收,此次淘宝购物网页被自治区考核组查出,经我局核查,该同志在日常工作期间未使用淘宝购买私人物品。
针对上述问题,为引以为戒,局领导再次要求机关各科室(站所)结合地区及我局机关效能建设相关制度、规定,开展一次内部的梳理检查,对照“十条禁令”和“十种机关病”查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对科室(站所)干部职工提出警醒,坚决杜绝在工作中出现类似问题,造成恶劣影响。同时为了加
强和做好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局领导要求局绩效管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梳理、细化各部门考核指标,完善各项配套规章制度,全面开展绩效考核和结果运用工作,确保绩效管理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
为使机关作风建设向着规范化、常态化的方向发展,马官桥街道严格贯彻落实区纪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开展“庸、懒、散、奢”、吃拿卡要报等破坏机关和政府形象行为的监督,认真查找机关内部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迅速落实整改,街道软环境建设水平得到提升。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有效开展明察暗访工作组织落实
1、加强组织建设,落实工作责任
马官桥街道党政领导充分认识到明察暗访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中的重要性。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纪工委书记为副组长,纪工委副书记和社会监察员为成员的明察暗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组织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纪工委副书记负责日常工作。
2、明晰工作责任,确定工作对象和内容
街道明察暗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交流。
察员、行业代表和群众代表,共计12名。工作中,他们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有社会正义感,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
3、明察暗访的工作形式
落实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树立“执政为民,廉洁奉公”政府民生服务形象,是明察暗访工作目的和监督员工作责任。在党工委统一领导下,街道、社区千方百计地想办法,做好明察暗访的组织和服务工作,为明察暗访工作提供便利。
(1)积极参加专项工作检查。按照全年纪律检查工作任务,纪工委定期组织监督员的明察工作,即公开身份、公开目的、公开检查内容,采取约谈、面对面问话、查看工作记录等方式,进行专项工作的专项检查。
(2)认真开展定期暗访工作。监督小组成员不暴露身份,对被监督单位进行随机检查,如:民生服务态度的暗访、群众满意的随机暗访、工作作风的随时抽查等
(3)其它工作渠道。定期立会,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和工作经验;制定街道民生诉求平台信息向监督员及时公布制度,帮助监督员及时捕捉地区热点民生问题;建立监督员重大社区民生服务参与制度,方便对民生政策的及时了解,维护群众民生权益。
4、20xx年主要工作内容
以维护群众利益为重点,开展民生政策落实工作监督,收集群众服务需求、民生诉求。 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重点,开展领导干部“三公”经费社会监督,有针对性的明查领导干部奢侈浪费不正之风。
以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为重点,开展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监督,暗访办公电脑违规使用、工作纪律散慢、工作态度生硬等从政不当行为。
以领导集体科学决策为重点,开展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决策落实监督,对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方法有问题的领导责任进行监督检查。
以重点涉民利益岗位为重点,开展社会专项资金、社会保障性政策等专项资金和专项服务工作中的违规行为监督,对挪用占用、非法侵占、吃拿卡要报等现象进行明察暗访。 以地区安全和治安稳定为重点,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落实监督。
以地区政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为重点,野蛮执法的明查暗访。
5、明查访查工作结果
经过一年的辛苦工作,街道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共收集明察暗访案件5类61件。问题主要集中
在生活环境治理、民生政策解读、小区硬件建设、政务公开宣传等方面。对机关干部作风、窗口服务态度、三公经费使用等监督检查项目,目前,没有不良反映和问题反馈。
6、落实明察暗访查处
严格落实明察暗访事件调查,以及案件查处。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案件,对照〈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和责任部门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对一般性错误案件,对责任人进行廉政约谈和诫勉谈话。在年底组织的基层站所明察暗访中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社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社区当年在街道的各类评奖,对社区一把手主任进行问责。
7、经费保障长效作用
做好明察暗访监督员工作经费保障和生活服务,适时宣传监督员公益活动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工作氛围,调动监督员工作积极性,保障明察暗访工作的长期开展。
二、存在问题
1、个别同志片面理解明察暗访工作监督,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在监督工作中,存在话语顶撞现象。
2、明察暗访监督员的业余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对行业标准和政策解读不能完全到位,不利于问题的及时发现和现场纠正。
3、由于经费问题,街道明察暗访工作办公用品不配套,不利于案件证据的收集和现场资料采集,给调查、办案工作造成不便。